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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
军队
军队也称为武装力量,指被授权使用致命武力及武器来保护其国家人民的利益的常规武装力量。军队的任务一般会是保护国家及人民,以及对其他国家发动战争。军队大约由陆军(或包含宪兵)、海军(或包含海军陆战队)、空军(或包含防空部队)等军种所组成,有些还包括特种部队、战略导弹部队、太空部队、电子战部队等。
目录
- 1 基本信息
2 军队性质
3 历史沿革
4 中国军队
5 其他国家
6 无军队国
7 历史影响
基本信息
中文名:军队
释义:为政治目的服务的武装组织
正义军队概念:为了保护公众及国家利益而存在
出发点:本国战略需要和实际条件
组成:陆军(或包含宪兵)、海军(或包含海军陆战队)、空军(或包含防空部队)等军
外文名:ArmedForce
出现:随着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出现
无军队国家:冰岛、哥斯达黎加等
任务:保护国家及人民
军队性质
(英文: Armed Force,法文:Armée de terre )
军队随着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出现,发展而发展,正义的军队是为了保护公众及国家利益而存在。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和不同的国家中,军队的演变是同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经济和政治制度的变革、科学技术的进步、战争实践和军事理论的发展等因素紧密相连的。
历史沿革
军队在军人之中划有军官、士官、士兵等军衔。军队可以利用国家义务役或者募兵来补充兵源。军队在社会中还有其他的机能,包括推动政治议程、保护经济利益、内部的群众控制、建设、紧急事件的处理、社会仪式、守卫重要区域等。军队也会有独立的次文化,也可能会发展其独立的基础设施,可能包括住宅、学校、公共设备、食物生产及银行等。军队事务泛称为军事。
中国军队
军队
中国古代的夏朝,出现了由王控制的军队,作为对内镇压奴隶,对外进行掠夺的工具。商朝和西周,王拥有比较强大的军队,并可调遣各宗族、各方国或各诸侯国、卿大夫的军队。士卒主要由奴隶主和平民充当,平时耕牧和进行射、御训练,战时根据需要征发,奴隶一般只能随军服杂役。军队有车兵和徒卒,作战以车战为主,师可能是最大的编制单位。春秋时代,诸侯和卿大夫势力增强,扩大军队。军成为最大编制单位。车兵仍为主要兵种,有的诸侯国组建独立于战车之外的步兵,江河地区的诸侯国还建有一定规模的水军(舟师)。在这几个朝代,青铜兵器不断发展,成为主要作战武器。历代王朝
战国以后,历代王朝,为维护地主阶级的统治,都极其重视军队。各朝军队名称和组织不同,但一般都由帝王控制和指挥,主要征募农民服役,通常区分为中央军、地方军和边防军。中央军由帝王直接统领,负责宿卫京城,战时扩编出征。地方军由地方政府管辖,负责驻防各地,并听从帝王调遣,参加征战。边防军负责戍守边境,防御外敌入侵。主要作战力量为步兵、骑兵,有的有水军,主要使用铁制冷兵器作战。宋朝到清朝中期,军队处于冷兵器和火器并用时期。其间,元朝出现装备火炮的炮手军,编有炮手万户府、炮手千户所等部队;明朝出现装备火枪、火炮的神机营。
清末时期
清末,中国逐渐演变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军队开始接受西方影响而进行变革。军队正式划分为陆军、海军两个军种。“新建陆军”设步、马、炮、工、辎重等兵种,按镇、协、标、营、队、排、棚的序列编制,装备从西方购置和仿制的火器,演练西式操典和战术。海军曾按海区编为北洋、南洋、福建、广东等水师(舰队)。
民国时期
中华民国时期,国民党军队分陆、海、空三个军种。陆军逐步组建了装甲兵、通信兵、化学兵、工兵、铁道兵等部队,改行军、师、旅、团、营、连、排、班的编制。
在中国几千年阶级社会的历史上,奴隶、农民、市民阶级,以至民族资产阶级,为反抗统治阶级压迫,抵抗外敌入侵,曾数百次地组织军队起义。这些起义军虽然大都失败,有的被奴隶主、地主、买办等剥削阶级利用,作为改朝换代的工具,但是,都在一定的时期打击了当时的统治阶级,在不同程度上推动了社会的发展。
抗日战争时期
八路军
中国工农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和新编第四军,深入敌后,坚持独立自主的游击战争。通常区分为主力部队、地方部队和游击部队,主要靠缴获日、伪军的武器装备来补充和改善自己。解放战争时期,八路军、新四军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规模不断扩大,武器装备明显改善。炮兵、工程兵、通信兵部队有了较大发展,铁道兵部队和坦克兵、防化学兵分队开始组建。部队区分为野战部队、地方部队和游击部队。野战部队按野战军、兵团、纵队(军)、师、团、营、连、排、班的序列编制。解放战争时期
军队
中国新型的人民军队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人民革命的斗争中,创建和发展了一支新型的人民军队──中国人民解放军。1927年8月1日起,中国共产党先后领导了南昌起义、湘赣边秋收起义、广州起义和其他许多地区的起义。各地的起义部队陆续编为中国工农红军。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工农红军确立了人民军队的建军路线、方针和原则,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当时,红军部队分散于各个革命根据地,组织规模不同,编制装备不一。主要是步兵,并逐步组建少量骑兵、炮兵、工兵、通信兵分队,使用大刀、长矛和缴获的步枪、机枪、轻型火炮作战。 一般按方面军、军团、军、师、旅、 团、营、连、排、班的序列和“三三制”的原则编制。建国以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新阶段。在陆军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了海军、空军等军种和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通信兵、防化兵、铁道兵、基本建设工程兵等兵种,组建地地战略导弹部队,成立各类院校和军事科学研究机构,拥有飞机、坦克、舰艇、导弹和原子弹、氢弹等比较现代化的武器装备,颁布一系列条令、条例及其他规章制度,实行统一的指挥、统一的制度、统一的编制、统一的纪律、统一的训练。中国人民解放军已发展成为包括陆、海、空军及诸兵种的合成军队,成为高度集中统一的正规军队。
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一个执行革命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它始终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实行先进的政治工作制度,担负战斗队、工作队和生产队三大任务,开展政治、经济、军事三大民主,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运用人民战争的战略战术,发扬英勇顽强、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以劣势装备战胜优势装备的敌人,从胜利走向胜利。中国人民解放军已成为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的钢铁长城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重要力量,正在为建成一支强大的现代化、正规化的革命军队,进一步提高在现代战争条件下的自卫能力而努力奋斗。
1982年6月19日,中共中央决定将中国人民解放军担负内卫执勤任务的部队同义务兵役制的武装、边防、消防警察统一组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作为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受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统一领导。武警部队同人民解放军(陆军)有很深的渊源。1996年10月,中央军委先后将解放军陆军部队的14个步兵师转隶武警部队序列,直属武警总部领导管理,作为武警内卫部队的机动师。1996年12月,根据武警部队编制人数较多、地理位置特殊、任务较重等特点,中央军委决定将武警部队总部由副大军区级升格为正大军区级,并于1995年至1999年先后将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队升格为副军级。
其他国家
军队
约于公元前4世纪至前6世纪初,古代埃及、苏美尔、阿卡得、乌尔、巴比伦、赫梯、亚述、乌拉尔图、印度等早期奴隶制国家出现了军队,作为掠夺奴隶、家畜和财产,镇压奴隶起义的工具。军队的成员主要是奴隶主和自由民。兵种主要是步兵,有的有车兵、骑兵,有的还组建了海上舰队。初期使用木、石兵器,后来有了铜、铁制冷兵器。交战时实施正面冲击。公元前6世纪以后,古希腊、古罗马等奴隶制国家先后出现了民军。民军按财产标准编队,最富有的奴隶主编为骑兵,占有较多土地的奴隶主编为重装步兵,无全权者和随军作仆役的奴隶组成轻装步兵。一般编十人队、百人队,采取密集的方阵作战,最大方阵达万人。公元前5世纪,雅典和斯巴达的军队先后由民军过渡为雇佣常备军。公元前2世纪,古罗马的奴隶主民军也被雇佣常备军所取代。以重装步兵、轻装步兵和骑兵混编的军团为基本单位,下辖若干中队、小队、百人团,主要使用铁制矛、剑、标枪、弓箭等武器和云梯、碉楼、攻城槌、弩炮等攻城器材,逐渐废弃方阵战术,把士兵摆成前、中、后三列作战。自公元4世纪起,在欧、亚一些国家,随着奴隶制崩溃,封建制逐渐形成,军队变为地主和贵族夺取领地、征服外族、镇压农民的工具。在欧洲长达千年的中世纪中,骑兵成为军队的主力。步兵人数虽多,但组织松散,在作战中一般担负辅助任务。15世纪以后,火枪、火炮大量装备军队,引起军队结构不断变化。步兵重新成为主要作战力量,出现了连、营、团、旅等正规编制。西欧各国建立起常备雇佣军。
近代
17世纪至19世纪上半叶,欧洲和美、日等国向资本主义制度过渡,资产阶级军队曾在推翻封建王朝的过程中发挥过进步作用,但很快就成为海外殖民的工具。产业革命对各国军队的建设发生了决定性的影响。军队在装备上以火器取代冷兵器,在组织上正式分为陆军、海军两个军种。陆军中,炮兵、工兵也成为独立兵种,部队出现师、军编制,后又出现集团军。海军由舰队、基地、陆战队组成独立进行海上作战的体系,完成了木制帆船向蒸汽铁甲舰的过渡,并开始装备大口径远射程线膛火炮,以适应海上扩张和海外殖民的战略需要。同时,军队开始走向正规化,定期补充兵员,使用定型的武器装备,采取统一的组织编制,颁布各种条令条例,实行统一的制度,实施集中的指挥。
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帝国主义军队成为重新瓜分世界、进行掠夺战争的工具。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之前和战争期间,军队规模迅速扩大。陆军出现装甲坦克兵、航空兵、高射炮兵、通信兵和化学兵,组建诸兵种合成的师、军和步兵集团军、方面军(集团军群)。海军组建潜艇部队和航空兵,发展成为由多兵种组成的、能在广阔海洋战场上进行合同作战的军种。航空兵由勤务性部队发展成为重要的战斗兵种,后来在一些国家脱离陆军,成为独立的空军。军队的作战领域从陆地、海洋,扩展到空中。苏联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后,建立了世界上第一支社会主义类型的军队──苏联工农红军和工农红海军。
二次大战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各参战国军队规模进一步扩大。 陆军出现诸兵种合成的集团军、 方面军,坦克兵、炮兵在战场上发挥了重大作用。装备航空母舰和潜艇的海军舰队在海战中发挥了巨大威力。空军成为强大的战略战术空袭力量和有效的防空力量。战后,新诞生的各个社会主义国家建立和发展了社会主义类型的军队。许多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中,出现了争取民族解放和独立的军队。在世界范围内,陆军不断增加装甲兵部队,出现了导弹(火箭)部队、电子部队;海军迅速发展了潜艇部队、航空兵部队,发展了核动力装置、导弹武器系统和新型电子设备;空军在多数国家成为独立的军种,大量装备喷气式飞机,发展超音速喷气机、导弹、核武器和新型电子设备,从而使军队在陆地、海洋和空中扩大了活动范围,提高了作战能力。苏联等国还建立了独立的战略火箭军和防空军。
现代世界各国军队,在领导体制上,一般以国家或执政党的首脑为最高统帅,并在政府设国防部,在军队设领导指挥机构。在军队结构上,按作战领域、使命和主要武器装备,一般分为陆、海、空军,有的还有战略火箭军和防空军。不少国家在军种之内还区分兵种,设有专门的兵种领导机构。在部队体制上,陆军一般按师(旅)、团、营、连、排、班的序列编制,有的还编有军或集团军。海军均以舰队为基本编组单位。空军多数国家以师或联队为最高作战单位,苏军以集团军、美军以航空队为最高作战单位。在部队编成上,继续向诸军兵种合成发展,并组建快速反应部队。在组织规模上,平时实行精干的常备军和庞大的后备军相结合,以利平时少养兵,战时多出兵。在作战能力上,苏、美等一些国家的军队已成为既能打常规战争,又能打核战争的诸军兵种联合的军队。
无军队国
冰岛:2006年9月前其防务是由美国驻兵来负责,冰岛现已与挪威和丹麦签订防务协议。
哥斯达黎加:宪法禁止了军队的设立和战争的发生,所以没有军队,只有警察。
安道尔:立国后700年以来没有军队。1993年签订了协议,如果有战争,便由西班牙和法国共同协助防御。
多米尼克:1981年军事政变以后不设立军队。
格林纳达:1983年美国入侵后也没有设立军队。
海地:战事频仍,但全是叛军,国家只有国防警察,没有军队。
基里巴斯:只有警察和海岸防卫队,不设军队。
马尔代夫:1988年曾经因为雇佣军闹事一怒之下裁撤全部军队,直至现在该国只有国家安全卫队承担警备任务,没有军队。
马绍尔群岛:由美国负责防务。
毛里求斯:只有国防警察,由英国驻兵负责国防。
密克罗尼西亚:由美国负责国防。
摩纳哥:17世纪开始就没有军队了,防务由法国负责。
瑙鲁:国防由澳大利亚负责。
帕劳:宪法规定禁止核武,也一并禁止了军队。
巴拿马:1990年禁止军队,1994年宪法通过,只有民事警察负责防卫。
圣马力诺:只有仪仗队、警察和边境巡防,没有军队。
所罗门群岛:1998-2001年国内种族冲突,自此以后废除军队,由澳大利亚派驻士兵。
圣基茨和尼维斯:没有军队。
圣卢西亚:没有军队。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没有军队。
萨摩亚:由新西兰负责防务。
图瓦卢:只有警察和海防队。
瓦努瓦图:民兵300,但全属警察编制,不属军队。
梵蒂冈:只有瑞士卫队,但也不是军队的编制。
列支敦士登:1868年因为军费过高而撤掉军队。在和平时期不设立军队,打仗时另计。
加拿大:享有集体自卫权,不设正规军,国防权力归“防卫队”。
日本:反法西斯条约规定日本不得有正规军队编制,国家安全由警察和自卫队保障。
另外某些准主权国家像如纽埃、百慕大也没有正规军队。
历史影响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并应用于军事,许多国家的军队将从本国战略需要和实际条件出发,积极利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不断改进指挥、控制、通信和情报系统,改进现有的武器系统,发展新的、威力更大的武器系统,不断改革组织编制,改变人员结构,扩大科技工程人员的比重,提高官兵军事科学知识和专业技术水平,军队将进一步成为知识密集的部门,继续提高各军种各部队的合同作战和独立作战的能力,并组建新的军种、兵种,能在陆地、水面、水下、空中、网络、以至宇宙空间执行作战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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