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制

一院制一院制

一院制是指国家的议会只设一个院的制度。在这种制度下,立法和通过议案比较简便。丹麦、希腊、芬兰、新加坡、黎巴嫩、突尼斯、危地马拉、新西兰、等国家均采用这种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也属于一院制。

目录

    1 基本信息 2 起源与发展 3 优点 4 缺点

      基本信息

      中文名:一院制

      案例: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优点:较有效率

      定义:国家的议会只设一个院的制度

      起源:13世纪、英国

      发展:18世纪-19世纪初

      缺点:争议性的法案容易通过

      时间:18世纪和19世纪初期

      起源与发展

      一院制图册一院制图册

      一院制图册

      优点

      较有效率。

      比较符合 民主政治的精神。

      立法机关内没有冲突,故不易产生僵局。

      决定权由全体议员决议不会窄化政策制定的管道。

      较不会偏袒社会精英的利益。

      缺点

      议会内没有权力牵制难以预防多数决统制。

      和两院制相较之下,比较不能牵制行政部门的权利。

      和两院制相较之下,代表的利益范围较小。

      只有一院审案难以故到周全性。

      争议性的法案容易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