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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
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成立于1956年10月,是西藏自治区党委领导下的西藏藏传佛教界教职人员联合的爱国团体和教务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藏传佛教界人士、寺庙僧尼和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2019年6月22日,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第十一次全区代表大会上,礼请帕巴拉•格列朗杰活佛为名誉会长,班禅额尔德尼·确吉杰布全票当选为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第十一届理事会会长。
目录
- 1 发展历程
2 主要职责
3 组织机构
发展历程
1985年,西藏分会成立了《甘珠尔》大藏经印经院,印刷发行《甘珠尔》大藏经,满足信教群众的要求。1991年,成立佛协刻制《丹珠尔》大藏经领导小组,共购置经版8.7万块,刻制经书125部,经版4.5万块。1986年,协会开始出版以介绍藏传佛教基础知识和宣传党的宗教政策为主要内容的知识性藏文刊物《西藏佛教》,共发行37期。1992年以来,协会先后接待了尼泊尔、不丹、泰国、斯里兰卡等国的宗教代表团,还协助政府有关部门,接待了美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日本等国的政府官员、新闻媒体和佛教参观团、藏学研究人员280多人次。协会的部分佛教界人士先后访问了尼泊尔、孟加拉国、泰国、日本、新西兰、委内瑞拉、韩国、加拿大、比利时、芬兰、奥地利和澳大利亚等国家。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国家管理宗教事务的法律法规。团结带领全区寺庙僧尼和信教群众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及自治区政策。(二)发挥联系、团结、教育、服务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反映宗教界的意见建议,协助政府依法保护藏传佛教正常宗教活动,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寺庙僧尼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教育引导寺庙僧尼和信教群众增强中华民族意识、国家意识、法制意识、公民意识,自觉与十四世达赖集团划清界限,不参与分裂祖国活动、不参加扰乱社会秩序活动,坚决同分裂势力作斗争。(四)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的决策部署,协同相关部门推进寺庙“六建”、“六个一”,推进寺庙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争创和谐模范寺庙、争当爱国守法先进僧尼活动,组织开展爱国爱教宣传服务下乡活动。(五)指导、协调举办正常的宗教活动;会同政府部门做好活佛转世和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工作,审查、建议主要宗教教职人员的任免;组织开展宗教学位学衔考核晋升和经师资格评定工作;督导寺庙管理,严肃寺规戒律。(六)协助西藏佛学院、寺庙管理委员会培养合格僧才。组织宗教界人士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七)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引导宗教界人士和寺庙僧尼参加扶贫、济困、救灾、助残、义诊等方面的活动。(八)加强同国内外佛教组织和佛教界的友好交往,开展佛教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加强藏传佛教文化艺术研究,保护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古迹,做好《甘珠尔》《丹珠尔》大藏经等印制发行工作。
组织机构
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内设3个职能处室,分别为办公室(政工人事处)、教务处、综合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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