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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主要负责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和国内外重要商品价格变动;研究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预期目标和重要商品价格调控政策建议;推进价格改革,完善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组织拟订重要价格收费政策,制定或调整由中央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及收费标准等职责的下属机构。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正积极转变职能,将工作重心从以往的定价、审价转至价格监测分析预警。
目录
- 1 具体职责
2 职能转变
3 处级机构
4 历任领导
具体职责
(一)监测、预测居民消费价格,重要商品的零售价格,主要生产、生活资料价格的变动趋势。
(二)分析价格形势,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研究提出综合运用价格政策和其他经济政策,法律、行政手段调控市场,保持价格稳定的政策建议。
(三)研究起草价格和收费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研究提出政府管理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的原则和作价办法。
(五)组织对重要商品、服务价格项目的成本调查和监审;发布价格信息,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
(六)拟订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研究提出中央政府管理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政府机关收费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八)审核少数中央政府管理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
(九)指导地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国务院其他部门的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指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工作;组织指导价格评估、鉴证工作。
(十)依据《价格法》,组织纳入中央定价目录的价格听证工作。
(十一)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能转变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正积极转变职能,将工作重心从以往的定价、审价转至价格监测分析预警。
处级机构
综合处,政策法规处,监测分析处,成本处,农产品和水资源价格处,石油和工业品价格处,电力价格处,运输通信价格处,医药价格处,收费管理处,服务价格处。
历任领导
姓名 | 任职时间 |
---|---|
毕井泉 | 1998年6月——2001年7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价格司司长) |
戴冠 | 未知 |
曹长庆 | 2006年9月—2014年5月 |
刘振秋 | 2014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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