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波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

郑东波郑东波

郑东波,男,汉族,1968年3月生,河北唐山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现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

目录

    1 基本信息 2 人物履历 3 任免信息

      基本信息

      中文名:郑东波

      性别:男

      职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

      出生日期:1968年3月

      出生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人物履历

      1985.09—1989.07,内蒙古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9.07—1991.12,呼和浩特市第十四中学教师

      1991.12—1996.04,内蒙古社科院办公室秘书、《经济社会》编辑

      1996.04—1997.09,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研究室科员

      1997.09—2000.12,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办公室主任科员

      2000.12—2002.12,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办公室副主任

      2002.12—2003.12,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2003.12—2006.04,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正处级干事(其间:2003.12—2004.06,赴美国参加自治区中青年领导干部工商管理培训班)

      2006.04—2010.07,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其间:2008.04—2008.07,在内蒙古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0.07—2012.04,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综合室主任

      2012.04—2016.12,赤峰市委员会常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2016.12—2017.09,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秘书长

      2017.09—2018.02,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2018.02—2018.03,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2018.03—2020.0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保密委员会专职副主任

      2020.03—2021.09,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

      2021.09,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

      现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任免信息

      2018年3月,拟提任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正厅级领导职务。

      2018年2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任命郑东波为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2018年7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免去郑东波的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0年3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召开干部大会,宣布自治区党委决定:郑东波任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提名担任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厅长。

      2020年4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郑东波为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厅长。

      2021年8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郑东波拟提名为自治区政府秘书长人选。

      2021年9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郑东波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免去郑东波的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厅长职务。

      2023年2月14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郑东波为自治区政府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