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藩关系

宗藩关系基于中国古代的华夷国际秩序,具体内容为藩属国的国王继位,须经过宗主国的册封,才算取得合法的地位;藩属国需定期向宗主国朝贡;宗主国负有帮助藩属国维护统治秩序的责任。

孙文等人认为,较之帝国主义的挟武力胁迫屈服、建立殖民地,宗藩关系不诉诸武力即可使对方诚服更显文明。有关中国在21世纪经济快速发展的讨论也是对这一观点的沿袭。

目录

    1 基本信息 2 产生 3 特点 4 主要事例 5 朝贡体系 6 实质 7 与清王朝有宗藩关系的国家

      基本信息

      中文名:宗藩关系

      释义:中国与其属国之间交流的一种关系

      外文名:Suzerain vassal relationship

      级别:宗主国内部的诸侯国相当

      产生

      属国的设置始于战国,如秦兵器铭文中已有属邦一词。后避汉高祖刘邦讳而改称属国。据《汉书》卷6《武帝本纪》记载,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秋,“匈奴昆邪王杀休屠王,并将其众合四万余人来降,置五属国以处之。《汉书》卷6《武帝本纪》颜师古注曰:“凡言属国者,存其国号而属汉朝,故曰属国。”《后汉书》卷118《职官志·百官五》又云:“属国,分郡离远县置之,如郡差小,置本郡名。”可见“属国”是中央王朝为安置归降的边疆民族而依缘边诸郡设置的一种行政建制,“主蛮夷降者”,与郡同级。从汉武帝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到汉末为止,北、西、东三边诸郡:定安、天水、上郡、西河、五原、金城、北地、犍为、广汉、蜀郡、张掖、居延、辽东等郡内都有属国的设置,大者领有五六城,小者一二城。大郡置边远县为属国,如置广汉北部都尉所治为广汉属国,置蜀郡西部都尉所治为蜀郡属国,置犍为南部都尉所治为犍为属国,置辽东西部都尉所治为辽东属国。小郡则属国置于本郡之内,不另标名称,如龟兹属国只作为上郡的一个县而存在。

      属国设有都尉、丞、侯、千人等官,下有九译令,又有属国长史、属国且渠、属国当户等官。各官由汉人或内属胡、羌的首领充任。属国都尉秩比二千石,与西域都护同一级,直属中央,其治民领兵权如郡太守。属国官掌属国兵,称属国骑或属国胡骑。

      明清时期,中国周边的主要国家通过向中国派遣使节、行“臣下之礼”而获得册封。日本足利义满也接受了明朝廷的册封。宗番关系形成的一个根本的原因是,宗藩关系所蕴含的并不是规范的国际关系,该关系的基础是华夷秩序。以中国为“华”、周边国家为“夷”的世界观,及内含的礼的秩序,构成了宗藩关系的基础。

      宗藩关系在事实上消亡后,考察20世纪中国近代史中关于宗藩关系历史记忆的形成变得十分重要。清末编纂的中小学校历史教科书中,周边的册封国家沦为欧美各国及日本的殖民地,或被纳入其版图的过程,并非作为世界史,而是作为“中国(本国)史”的一部分被描写的。

      特点

      中国近代史上列强侵略与反侵略的抗争,正是该叙述的主旋律之一。在这样的语境下,列强对周边国家的侵略是与对华侵略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这也形成了中国的宗藩关系认识的一个基础。而追溯20世纪对宗藩关系的认识与历史记忆,则可分为以下几种模式。

      第一,将宗藩关系描述成近代意义上的宗主国与藩属国,或是作为中国一部分的藩属国倾向。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昔日的册封国是藩属国,即中国的一部分,在国权回收运动中属于回收的对象。

      第二,对宗藩关系给予肯定评价。如孙文等人认为,较之帝国主义的挟武力胁迫屈服、建立殖民地,宗藩关系不诉诸武力即可使对方诚服更显文明。有关中国在21世纪经济快速发展的讨论也是对这一观点的沿袭。

      第三,由于宗藩关系是以与邻国的上下等级关系为前提,上世纪30年代以后,宗藩关系的叙述逐渐淡化,取而代之的是强调中国和周边国家同为列强侵略的受害者,应携手合作抵抗帝国主义的逻辑。

      主要事例

      从西汉开始,朝鲜半岛上的国家就是中国的附属国。在清兴起以前,朝鲜与明朝保持着传统的亲密关系(明洪武元年,朱元璋遣使至朝鲜赐玺书,从而确立起两国间的宗藩关系)。1636年,皇太极率兵新征朝鲜,攻占朝鲜京都汉城,朝鲜国王李棩在国家存亡之际,迫于无奈,接受了清军的条件投降,停用明朝年号,断绝与明朝的一切交往,并奉清朝为宗主。清朝定都北京以后,双方使节每年往来不断。朝鲜方面,每年除有贺冬至、贺正朔、贺圣节、纳岁币的四次固定朝贡使节外,还有多种不定期使节来华。日本明治维新之后,把侵略予头指向朝鲜。1876年1月,日本一方面派远征军对朝鲜进行侵略,胁迫朝鲜订约通商。另一方面派人来华交涉。当时总理衙门答称:中国向来不干预朝鲜的内政外交。日本趁此借题发挥说,中国既不过问朝鲜事务,所谓“属国”只是空名,日本决心以“自主之邦”对待朝鲜,遂于1876年2月26日迫使朝鲜签订了朝日“江华条约”。“江华条约”明显暴露了日本排斥中国在朝鲜“宗主权”的野心。此后,日本加快了侵略朝鲜的步伐,先后酿造了1882年“壬午兵变”和1884年的“甲申政变”。“虽然由于清军的迅速行动平息了这两次事变,但日本还是趁此迫使朝鲜签订了1882年的《仁川条约》和1885年《汉城条约》,扩大了日本在朝鲜的侵略权益。

      袁世凯始终认为日本是中国最大的敌人。他在担任驻朝通商大臣期间,在上李鸿章的《朝鲜大局论》中,主张坚决同日本力争朝鲜。他说:“越缅僻处海荒,朝鲜近在肘腋,北则咫尺盛京根本之地,西则控扼津烟咽喉之冲,无朝鲜则无东壁也。……故缅甸可容,越南可缓,而朝鲜断不可失。”袁世凯这种对朝鲜之于中国国家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深刻精到,远超时人。甲午战后,国际形势大变,袁世凯对国家安全又有了新的认识,危机意识更强烈了。光绪八年(1882年),朝鲜发生“壬午兵变”,日本乘机派遣军舰进抵仁川,吴长庆奉命督师支援朝鲜平定叛乱,以阻止日本借机发动侵略战争。张謇随吴长庆军队奔赴汉城,为吴长庆起草《条陈朝鲜事宜疏》,同时张謇还撰写了《朝鲜善后六策》向清廷建议,废除朝鲜王国,设置郡县。与此同时,朝鲜大院君也秘密建议,清朝政府应效仿元朝,在朝鲜设行省、派监国,“则国自保,民自靖”,朝鲜大院君就是朝鲜国王的生父。清流党人邓承修、张佩纶等主张对日本采取强硬政策,以维护琉球、朝鲜等藩属,乘机完结琉球案。

      从此,中国开始在朝鲜驻军,重申“朝鲜永列藩封”,帮助朝鲜训练新军、开展“洋务运动”,加强了宗主国的权力。但是对于朝鲜是否仿效新疆和台湾设立行省一事,清廷则犹豫不决,李鸿章痛斥张謇的建议是“多事”。后来中国对朝鲜政策,采用的是将朝鲜问题国际化、中立化的“和平发展”政策,一方面极力维护自己的宗主国地位,另一方面在朝鲜半岛施行“以夷制夷”的方针。希望通过软性的手段缓解朝鲜半岛的危机。

      无疑这种保守的政策,事实上使清政府错失了解决朝鲜半岛问题的最佳时机,吞噬了自己本来充裕的外交回旋余地。此后的对朝政策实际上使得清政府陷于两难的境地,一方面,朝鲜作为藩属国,清政府处理朝鲜事务之时,地位等同于其它列强,在朝鲜人看来,中国也是列强之一,他们甚至还设法引入俄国人和美国人的势力来牵制清政府。

      由于日本并不满足于这些利益。在其准备就绪之后;就发动了侵略朝鲜继而侵华的甲午战争。清军战败,清政府被迫与日本签订了《马关条约》,确认朝鲜“独立”,清朝与朝鲜的宗藩关系结束。

      琉球

      琉球是今天日本的冲绳。自明初以来,琉球与中国的关系就很密切。清朝建立以后,琉球使节于1646年来华,受到顺治帝的接见。从此,琉球使节与清廷往来不断。1662年,清廷派遣兵科副礼官张学礼为正使出使琉球。此后,每逢琉球新王继位,都有清朝使节前往册封与庆贺、1663年(康熙二年)和1756年(乾隆二十一年),清帝两次赐印给琉球国王,乾隆所赐之印写有“琉球国王之印”字样。直至19世纪60年代,琉球始终承认自己是清朝的藩属。1872年,日本明治天皇登极,讽示流球朝贺。琉球国王遣其子赴东京贡献方物。日本天皇下诏,以琉球为藩属,1873年又列琉球为府县。1875年5月.日本强令琉球国王停止对中国的“朝贡”,并派军队驻扎琉球;为了消失中流之间“宗藩关系”的痕迹,6月又强令琉球改用日本年号。1876年,日本在琉球设立司法机构,事实上将琉球置于其统治之下。琉球国王不堪日本的侵略压迫,于1877年4月密遣紫巾官向德宏等人来华,呈递国正密信,恳求阻止日本的吞并行径。

      清廷派何如璋到日本进行交涉,但未取得成果。1879年3月,日本政府派兵占领琉球,3月30日正式宣布琉球为冲绳县。1879年7月3日和23日,琉球国王又密令紫巾官向德宏两次赴天津拜谒李鸿章,请求清政府问罪于日本。10月24日,琉球耳目官毛精长等人到北京总理衙门“长跪哀号,泣血吁请”,希望清政府能在“俯怜二百年效顺属藩”的份上援救琉球。虽然清政府与日本再次进行交涉,但由于日本的蛮横和清政府的软弱,琉球终为日本所吞并。清朝与疏球的宗藩关系也就遂告结束。

      明清中琉宗藩关系对琉球社会的影响

      明清时期中国与琉球间保持了五百年的宗藩关系。中琉两国的密切联系对琉球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均产生了重要影响。中琉间的宗藩关系不仅是琉球政权稳定的保障,还为琉球海外贸易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儒学在琉球的传播促进了文化的繁荣,这对今天东亚地区各国的交往仍有借鉴意义。

      明洪武五年( 公元1372 年) 太祖遣行人杨载诏谕琉球,要求琉球遣使入贡,随后琉球国中山王、山南王、山北王先后遣使赴明朝贡。永乐二年( 公元1404 年) 明成祖册封武宁为琉球中山王,中琉间的宗藩关系正式形成。明清时期中琉间密切的宗藩关系对琉球社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安南

      越南古称交趾、安南,自汉朝以后的1000余年间,一直属于中国封建王朝的管辖地。公元679年唐朝在南越设安南都护府,“安南”名称由此而来。公元968年了部领建立了丁朝,国号为“大瞿越国”,973年丁部领被宋太祖册封为安南郡王,与中国封建王朝建立“藩属关系”。以后又经历了前黎、李、陈、黎等朝代。1802年阮福映建立了阮朝,取国号为“南越”,第二年清朝政府(嘉庆八年)将安南国改为越南国,封阮福映为国王,越南由此而得名。

      李陈朝时期是越南历史上较为强盛的时期,随着政治经济文化的长足发展和民族意识的勃兴,采取了积极的对外政策。一方面承认并保持着中越间的“宗藩关系”;另一方面,由于这一时期国力不断增强、民族意识的勃兴,加之受中国文化的长期影响,越南本身也如法炮制,极力将与之相邻的周边国家如占婆、真腊等变为其藩属,构建一个以自己为中心的“宗藩关系”,我们可称之为“亚宗藩关系”。中越间“宗藩关系”与越南及其周边国家间的“亚宗藩关系”既相互联系又有区别,从中反映出了这一时期越南对外关系的特点。纵观越南李陈朝时期的对外关系,其封建统治者充分利用这两种“宗藩关系”以及灵活的外交手段来处理与中国和与其他周边国家的关系,在这一过程中逐步加强了自身的实力,使越南的封建社会走向了鼎盛时期。

      明建文帝时安南处在黎氏王朝的统治之下。16世纪初分裂为两个对立的封建集团.北方郑松集团控制了黎氏王朝的朝政,南方则为阮潢集团所控制。为了对付南方的阮氏集团,郑氏集团急欲结好清廷。1660年(顺治十七年),黎朝派遣使节到清朝朝贡,清朝随即同意册封黎维棋为安南国王。原来割据于安南南方的阮氏集团到17世纪末完全吞并了南方的占城国。1802车,阮福映派遣使节来中国,请求清廷册封,遭到清政府的拒绝,于是自立为王。1803 年,阮福映改安南为越南国,清政府命广西按察使齐布森出使越南、册封阮福映为越南国王。19世纪40年代―50年代,法国开始武装侵略越南,1862年6月强迫越南签订了第一个《西贡条约》,把越南南部六省变为法国殖民地。1874年3月,法国迫使越南签订第二次《西贡条约》,在条约中法国“承认”越南“独立自主”,但须由法国主持越南的外交,借以否认中国的“宗主权”和确立法国在越南的特权地位。1875年5月,法国将这个条约通知清政府,并要求中国约束黑旗军。清政府一再强调中国对越南的“宗主”保护责任,并指出在越军队是应越王之请去“剿匪”的。1877年,越南照例遣使来中国朝贡,法国也未加阻止。 1883年,法国全面侵略越南,迫使越南签订了越法《顺化条约》,越南承认并接受法国的保护权。1884年6月,法国强迫越南签订了第二次越法《顺化条约》,确立了法国对越南的殖民统治。中法战争结束后,1885年6月,中法正式签订《中法会订越南条约》(《中法新约》),清政府承认了法国与越南订立的条约,放弃了对越南的宗主权。

      朝贡体系

      清朝藩属国清朝藩属国

      中国与周边国家存在的宗藩关系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种宗藩关系表面上看来是一种以小事大的不平等关系,周边国家要向中国“称藩纳贡”;受中国的册封,并由中国赐与印玺。而实际上这种宗藩关系只是维系中国和周边各国友好关系的一种形式,并不具有统治和被统治的实质性内容。并且,作为宗主国的中国统治者,是以一种“王者不治夷狄,来者不拒,去者不追”的不治主义态度对待外国的、原则上并不干涉藩属国的内政。中国统治者为了显示自己作为“天朝上国”的富有与大度,总是本着“薄来厚往”的原则,对朝贡者给予大量的赏赐,其价值远远超过朝贡者所进贡的物品,所以,各藩属国总是乐于来华朝贡。有时中国统治者为了减轻自己的负担,也对各国来华朝贡的时间和规模作出种种限制和规定。虽然有些国家有时不按规定而提前来华朝贡,中国政府也都给予了热情接待。再者,各国在来华朝贡的同时,也与中国进行了贸易往来。由此可见,中国与周边国家的这种宗藩关系和近代西方国家间那种表面上平等,而实质上却是弱肉强食的国际关系有着本质的区别;和西方殖民国家的宗主国与殖民地之间的那种控制与被控制、压迫与被压迫、剥削与被剥削、掠夺与被掠夺的关系更是有着不可同日而语的天壤之别。

      实质

      1、建立外围军政文化经济屏障、窗口、中转站、补给站;2、地位、作用类似于现今的保护国和缓冲国。

      与清王朝有宗藩关系的国家

      国家持续时间史实
      1. 朝鲜1636年~1895年1636年皇太极进攻朝鲜迫使朝鲜臣服,1895年中日《马关条约》终止宗藩关系
      2. 琉球1646年~1879年1646年入华觐见顺治皇帝,1879年被日本吞并
      3.越南1660年~1885年旧称安南,1660年朝贡,1885年被法国占领,《中法新约》正式终止宗藩关系
      4.老挝1792年~1893年旧称南掌,1893年被迫并入法属印度,成为法国殖民地
      5. 菲律宾1726年~1851年旧称苏禄,包括部分马来西亚领土;1762年最后一次向大清朝贡,1851年西班牙入侵,遂中断联系
      6. 缅甸1769年~1886年清缅战争后臣服清朝,1886年英国占领缅甸,中英签订《缅甸条款》终止宗藩关系
      7. 泰国1652年~1855年旧称暹罗,1855年与英国签订《英暹通商条约》,遂终止与中国的宗藩关系
      8. 尼泊尔1792年~1908年旧称廓尔喀,1792年因战争失败臣服清朝,1908年被英国禁止向清朝朝贡,遂终止宗藩关系
      9. 浩罕汗国1759年~1876年趁清朝衰弱之际入侵新疆,1876年被沙俄攻灭,今属乌兹别克斯坦
      10.布鲁特汗国1758年~1840年因清朝攻灭准噶尔汗国而朝贡,1840年被沙俄攻灭,今属乌兹别克斯坦
      11. 哈萨克汗国1757年~1847年向清廷上表请求内附,同时向沙俄上表,1847年被沙俄完全吞并
      12. 巴达克山1759年~1895年1895年被英国、沙俄瓜分,今属阿富汗、塔吉克斯坦
      13. 博罗尔1759年~1893年1768年最后一次入贡,后投入阿富汗,1893年成为英俄缓冲区
      14. 阿富汗1762年~1878年1762年入贡,1878年成为英俄缓冲区
      15.坎巨提1759年~1891年1891年被英国侵吞,今属巴基斯坦控制的克什米尔一带
      16. 拉达克1753年~1834年1834年因锡克帝国入侵向西藏求援,驻藏大臣拒援,拉达克沦陷
      17. 安集延1758年~1876年属于浩罕的半独立邦国,1876年被沙俄吞并,今属乌兹别克斯坦
      18.那木干1759年~1876年与浩罕同时入贡,1876年被沙俄吞并,今属乌兹别克斯坦
      19.塔什干1758年~1864年1864年被沙俄吞并,今属乌兹别克斯坦
      20.玛尔噶朗1759年~1875年1875年被沙俄吞并,今属乌兹别克斯坦
      21.布哈拉汗国1759年~1868年1868年沦为沙俄保护国
      22.不丹1720年~1865年1865年沦为英国保护国
      23.锡金1721年~1890年旧称哲孟雄,1890年沦为英国保护国
      24.兰芳共和国1777年~1884年华人建立的国家,1884年被荷兰吞并,今属印度尼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