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化社会

老龄化社会老龄化社会

老龄化社会是指老年人口占总人口达到或超过一定的比例的人口结构模型。按照联合国的传统标准是一个地区60岁以上老人达到总人口的10%,新标准是65岁老人占总人口的7%,即该地区视为进入老龄化社会。

2009年10月26日,中国传统节日重阳节到来之际,中国正式启动了一项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以积极应对持续加剧的人口老龄化危机。

目录

    1 基本信息 2 老龄化增速 3 老龄问题 4 社会对策 5 保障体系 6 日本趋势 7 世界趋势

      基本信息

      中文名:老龄化社会

      相关概念:个体老龄化

      典型:日本

      外文名:aging society/graying society

      学科:社会学、人口学

      标准:65岁老人占总人口的7%及以上

      老龄化增速

      老龄化社会的影响和问题老龄化社会相关图片

      由于老龄化的加速,老年抚养比由1964年的6.4%上升到2002年的11.6%,城镇离退休人员由1978年的314万人增加至2002年的4223万人,24年增长了12.4倍,与在岗职工的比例由1978年的31人降为2.5人,离退休金由1978年的17.3亿元增至3646亿元,增长了210倍,年均递增25%,按可比价格计算,实际递增18.9%,快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递增9.4% 的速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由0.5%上升至3.6%,上述数字均反映了城镇离退休金的增速快于经济的增速。

      瑞典、日本、英国、德国、法国等发达国家在进入老龄化时,人均GNP己达1~3万美元,在全球72个人口老龄化国家中,人均GNP达一万美元的占36%,一万至三千美元的占28%,而中国在2002年只有980多美元,就提前进入了老龄化。说明中国经济发展水平尚处于世界中下水平时,老龄化程度却己进入了发达国家的行列,呈现了“未富先老” 的特征。老龄化的加速对经济社会都将产生巨大的压力。

      经济发达地区率先进入老龄化

      据2002年人口抽样调查,65岁及以上占全国人口比重,平均为8.2%,比2000年人口普查7.0%高1.2个百分点;按地区分,老龄化程度以上海最高达13.4% ,进入8%以上的地区是浙江11.2%,北京10.8% 、天津10.7%,江苏9.9%,重庆9.2%,湖北8.8%,湖南、广西、四川均为8.6%,山东8.5%,安徽8.2%,辽宁8.1 %,陕西8.0%,共14 个省市总人口达6.9亿人,占全国总人口54%。西北地区和云贵藏等17个省区均在8%以下,呈现了经济发达地区率先跨入了老龄化社会。按城乡分组,2000年人口普查,城镇老龄化比例为7.3%,高于农村6.3%的一个百分点。

      2002年全国平均老年抚养比为11.6%,以上海为最高,达17.7%,浙江15.4%,天津14.4%,北京13.9%,江苏13.9%,湖北12.9%,重庆12.8%,广西12.5%,在12%以上的还有安徽、四川、湖南; 以青海、宁夏为最低,在8%以下。

      老年人生活质量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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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老龄科研中心2000年底对20省2万多名60岁以上老年人的抽样调查,在1992-2000年的八年中平均收入水平,城市老人增长3.1倍,农村老人增长1.7倍,城市老人每户拥有住房3间多,户均面积约70平方米,90%以上老人有单独住房,农村老人户均住房4间,面积达80多平米,城市老人主要家电已基本普及,农村老人户电视机普及率己达76%,对生活的满意度,城市达70%,农村达60%。

      城镇离退休人员的人均离退休金,由1978年的551元提高到2002年的8849元,增长了15倍,按可比价格计算,实际增长2.4倍,年均递增5.2%,离退休金占社会保险福利费的比重由1978年的22%上升至70%左右。社会保障杂志社2001年对1080离退休人员的调查,认为养老金收支平衡的占60.4%,略有结余的占19.4%,两者共占八成。

      老龄问题

      老龄化速度过快、社会养老压力加大

      劳动年龄人口负担老年人口的系数,据2002年抽样调查为11.6%,比1982年8.0%上升了3.6个百分点。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传统的几代同堂已逐步解体,老少分住、家庭小型化已成为必然趋势。

      城镇离退休人员增长过速,企业负担过重,养老金入不敷出,离退休人员从1978年的314万人增至2002年的4223万人,24年增长12.4倍,平均年递增12.1%,同期离退休金从17.3亿元增至3646.2亿元,增长210倍,每年递增25.8%,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年均递增6.4%,慢于同期GDP年均递增9.4%的速度,离退休金占GDP的比重,由1978年的0.5%提高到3.6%,1978年31个职工有一退休人员,2002年2.5个在岗职工中就有一个离退休人员,反映了离退休人员增长过速,给国家和企业增加了沉重的负担。由于养老保险金在文革后没有按规定预留,中断了养老保险金的提取和积累,养老保险的隐含负债的补偿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据有关专家的估算缺口高达5万亿元左右; 一些效益差的企业欠交保险费的现象很普遍,累计欠交达1500亿元,致使社保基金不足,个人帐户空帐运行,给养老保险造成很大困难。

      城乡老人收入水平较低,增长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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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是城镇人均离退休金的增幅低于在岗职工工资的增幅,1979-2002年24年平均,人均离退休金按可比价格计算,递增5.2%,慢于同期职工平均工资年均递增6.2%、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递增6.7%的增幅,前者比后两者低1个和1.5个百分点,人均离退休金相当于平均工资的比例呈逐年下降趋势,由改革开放初期1979-1982年的94%降为2002年的71%,退休金低于工资的金额由221元扩大至3573元,政府虽采取措施补发了大量被拖欠的退休金,但至2002年还有约四分之一的离退休人员不能足额领取,2002年新增拖欠9.5亿元,累计拖欠还有75.8亿元,其中以辽、吉、黑、湖南、天津、四川拖欠较多。据社会保障杂志社调查,退休金不能足额发放的占18.4%。越是退休早,收入越低,一般只有300-500元,由于退休人员退休金增长慢、部分退休金被拖欠,使部分老人生活拮据,约有五分之一入不敷出,五分之一略有结余。城市老年户家庭财产的平均水平大大低于青壮年户,据国家统计局2002年对4000户城市居民的调查,60-70岁老年户家庭财产为16.2万元,70岁以上为15.7万元,比35-40岁的28.2万元低43%。

      农村养老金制度受农民收入增长慢的制约进展缓慢,老年人主要靠家庭养老,由于青壮年大都外出打工,加大了老年人的劳动负担,七八十岁还需以劳动谋生,只有部分富裕地区建立了养老金制度,至2001年底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只有12.4%,领取养老金的仅有108万人,养老金5.2亿元,人均481元。此外,农村敬老院覆盖率和五保户覆盖率分别为13.6%和63.8%,有21.9%的老人依靠低保救助。

      老人服务和养老方式面临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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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约有2340多万65岁以上的空巢老人,据一些大城市调查,空巢家庭已占30%,京、沪、津大城市己达30%以上; 第五次人口普查,在65岁以上老年人中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有1199万人,占13.6%,丧偶的老人占38%。此外,患慢性病和老年痴呆症的就有1000多万人,以上几类老人共有几千万人,他们极需社会养老和社区服务。

      随着独生子女家庭增多、家庭小型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传统家庭养老己面临挑战,代际之间的孝道、赡养、照料老人的观念日益淡化,家庭对老人提供最基本生活保障的传统不断削弱,获得子女经济支持的老人比例下降,据老龄科研中心调查,城市老人经济支持率为30%,农村为60%左右。在精神慰藉方面更为缺乏,还有一些虐待老人和侵权、占据房产、财产的现象时有发生,对老人身心健康带来较大冲击,一些孤独老人因无人照料导致早亡等现象应引起社会关注,传统的养老方式和观念应向社会养老转变,而当前社会养老和社区服务都还较为薄弱。据民政部统计,2001年老年收养性覆盖率只有78%,农村五保户由集体供养的占64%,由敬老院供养的占13.6%,还有114万人占五分之一的五保户得不到供养,城镇的孤老残幼有150万人,大部分靠低保救助,只有13%由福利机构收养。据调查,全国约有1400多万老年人要求进入老年福利机构养老,而各类福利院的床位只有一百多万张,远远满足不了老年人的需要,但当前也存在养老机构总量满足不了需要和养老院利用率不高的矛盾,利用率远低于发达国家老人进福利院5-7%的社会供养比例。

      医疗保险覆盖率低,农村缺医少药

      老年人是疾病的高发人群,据卫生部调查,老年人发病率比青壮年要高3-4倍,住院率高2倍,老人因病和高龄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有一千多万人。

      城镇医疗保险覆盖率较低。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2002年底参加医疗保的离退休人员为2474万人,仅占全部离退休人员的61%,还有39%未参保,己参保的人员中需自付个人医疗费负担过重,约占30-50%,还有部分企业因效益不佳,医药费报销不了,不能报销的约占一半左右,能报1000-3000元的占32%。值得注意的是: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总额从2000年的347亿元降至2002年的266亿元,人均医疗费从913元降至645元,下降了29.4%,医疗费在离退休社会保险福利费中所占比重,从1995年的15.5%降为2002年的6.9%。因医疗费过高,有许多老年人有病不敢看,就诊率约下降了二成。

      农村老年人由于医疗资源分配不合理,缺医少药、看不起病的现象更普遍,据卫生部调查,在贫困地区患病未就诊的达72%,应住院而未住院的高达89%,因病致贫和返贫的达50%。

      城乡老年人不能得到完全的医疗保障,主要原因是:

      政府投入的卫生支出增长缓慢、比例下降,在全社会医疗总费用中,政府投入比例从1991年的22.8%降至2001年的15.5%,个人支出比例从38.8%上升到60.5%,在医疗资源十分紧缺的情况下,又有80%集中在城市,农村卫生经费比例从1991年的20%降至2000年的10%。其次是医疗费用增长过快,综合医院每一诊疗人次的医疗费,由1990年的10.9元上涨至2002年的99.6元,上涨了8.1倍,同期平均每一住院者的医疗费由473元上涨至3598元,上涨了6.6倍,医疗费的上涨幅度超过了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幅和承受能力。

      由于广大农村缺乏基本的养老和医疗保障,致使全社会的养老、医疗保障的覆盖面均较低,基本保障的覆盖面还达不到国际最低标准。

      社会对策

      老年人应分享社会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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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步入老龄阶段的人群,都是在60年代及以前参加工作的,他们在解放战争和新中国建设事业中均做出了巨大贡献,而且长期以来在收入低、劳动报酬没有全部到位,生活质量差的情况下,过度透支,早退休的退休人员,退休金只有一二百元,加上补助也只有二三百元,一些效益差、濒临破产的企业,不能享受足额的退休金和医疗保障,有相当一部分退休人员生活窘迫; 农村老人基本不享受社会保障,主要靠自己劳动和子女赡养,由于农民整体收入水平低下,中西部贫困户还占较大比例,就决定了农村老人生活质量更低于城镇老人,因此,无论从收入水平、生活质量和健康状况,一亿多老年人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全社会都应关注老年人的贫困问题,努力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

      老年人过去的社会劳动,为国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财富,当前社会发展成果和财富积累中包括了老一代的成果在内,老年人应分享社会发展成果,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过去没有提取的养老保险5万亿元左右的隐含负债,应从现有的国有固定资产中提取一部分,补偿给退休人员,这是他们应得的份额,不能再拖欠养老金和医疗费,对于生活无着、处于贫困状态的老年人应采取积极的扶持、救助,作为重要的社会问题认真对待。据预测,未来十年将是老龄化高峰到来的时期,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将以平均每年百万人以上的速度增长,如何安置好老年人的生活,使他们同步进入小康社会,是值得全社会关注的社会问题。

      老有所医,是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关键

      老年人是疾病的高发人群,医疗费是退休人员的“活命钱”,城镇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逐年下降,个人医疗费却呈逐年上升趋势,个人交纳的费用越来越多,使相当部分的退休人员不敢看病。今后首先要解决医疗费的报销问题,政府在解决拖欠医疗费的力度要像解决拖欠养老金那样,应被各级领导所重视,要迅速扭转退休人员医疗费下降的问题; 其次要加快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药品生产流通体制三项改革,“三改”的核心是整顿药品市场秩序,要切实整顿医生的“红包”和药品在流通中的“回扣”,把虚高的医疗费和药价降下来;要打破垄断,鼓励医药卫生领域的竞争机制,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要从全社会改善医疗条件,实现政府提出的“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应增加公共卫生经费投入比例,从占GDP的0.5%提高到1%以上,并纳入社会发展规划中; 必须调整和优化卫生资源的配置,加强农村卫生工作,使基本卫生服务均等化,在全社会扩大医疗覆盖面,在城镇加快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在农村应建立由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总的目标是,用比较低廉的价格提供较优质的医疗服务,以满足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求。

      建立以社区 为中心的老年福利服务体系

      根据当前家庭小型化、空巢家庭和独居老人的增加趋势,家庭赡养功能弱化的特点,最贴近老年人生活需求、医疗保健的是社区福利服务机构中最迫切的需求,而且需求不断增加,民政部实施的“星光计划” 是推进社区福利建设的有效形式,各地应采取有力措施,落实资金、加快实施。据调查老年人中约1100万人生活不能自理,急需社区和福利机构提供服务,而福利机构只有100多万张床位,因此,应建设一批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健全社区老年福利服务网络,如社区医疗保健站、托老所、养老院、护理院、照料中心、文化活动中心等,要把老年社区福利服务网络建设纳入社区建设中,并列为重点,以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各种需求,有条件的大中城市,应建立空巢、孤寡老人的社会照料系统,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上门帮助,组织志愿者为老人看护和日常服务。发展以社区为中心的老年服务体系,逐步走社会化、产业化的道路,不仅可以解决老年人及其家属的实际困难,而且还可以提供上千万人的就业岗位。

      在农村,仍要坚持以家庭养老主,农村家庭养老功能也呈弱化趋势,需加强社会养老功能,应把有条件的敬老院建成综合性、多功能、面向农村老人的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并完善社会救济和五保户的供养制度,倡导村民互助。教育年轻人要孝敬老人,加强法制观念。对农村弧寡老人都能过上有吃有穿有住有医有葬的五保生活,对入贫困老人应通过最低生活保障线获得救助。

      开发老年消费产业,改善老年人生活质量

      全国有一亿多的老年人,是一个很大的消费群体,但长期以来,老年人需要的商品奇缺,精神文化生活单调贫乏,据调查,有90%左右的老人对老年消费品不满意,老年人的消费额占的比例很小,主要原因是消费市场对老年人消费的特点、潜力还未引起社会的足够重视。据估算,城市老年人的人均消费额约为6000多元,消费总额就有2700亿元,占城市消费额10%左右。这是低估的不全面数字,如按城镇离退休人员一年的离退休金就达3440亿元(不包括医疗费及其化),按80%消费就是2750亿元,社会上还有不拿退休金的老人和农村老人约有6200多万人,按居民最低消费额2000元计算,就有1240亿元,城乡共计约4000亿元,占居民消费总额只有8.2%,这还是低水平的消费,亟待进一步开发。发达国家老龄产业已成功地走向市场,老年人的公共支出是年轻人的三倍,己成为占第三产业比重很大的产业,相比而言,中国尚处于创建阶段,发展的空间和潜力是很大的,为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面对日益庞大的老年消费群体,有关部门应对发展老龄产业高度重视,把它作为扩大内需的一个重要方面,制订发展老龄产业的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老龄产业,要根据老年人的特点和需要提供专用商品及精神文化用品、保健用品、老年服务业、咨询业及旅游业等,都是大有发展潜力的老年消费产业。预测在十年之后,五十多岁的人进入老龄社会以后,他们的收入水平高,老年市场的巨大购买力将会充分显示出来。

      充分利用老年人才,参与发展做贡献

      据调查,中国现有离退休人员中科技人员约有600多万人,占全部科技人才的五分之一,其中70岁以下具有高中级职称、身体健康、有能力继续发挥作用的约有200多万人,随着离退休人员的迅速增长,老年人才的队伍将不断扩大。这是一笔宝贵的人才资源,他们几十年知识的积累,有扎实的知识功底,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目前中国中高级人才缺口很大,有关专家指出,到2010年,中国对人才的需求将达到一亿人,在人才竞争激烈、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应充分利用老年人才资源,不仅可为现代化建设作贡献,也可为老年人增加收入,提高生活质量,建议对老年人才举办各种招聘会吸纳外,还应根据行业特点,适当对某些行业延长退休年龄或进行返聘等多种办法吸纳老年专业人才。老龄办己组织东部地区的老年人才援助西部大开发的“银龄行动”,这对西部开发和发挥老年人才资源都具有积极意义。

      保障体系

      其一,完善法律保障体系。中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于1996年,是中国第一部、也是唯一的一部系统保障老年人权益的法律。1999年,中国60周 岁以上老年人口占到总人口的10%,按照国际通行标准,中国人口年龄结构已进入老龄化阶段。进入新世纪后,中国人口老龄化速度持续加快。据全国老龄委公布 的数据,截至2011年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85亿,占总人口的比重达13.7%,2013年将超过2亿。中国已成为世界上唯一的老年 人口超过1亿的国家,不仅老龄人口总量世界第一,而且老龄化发展速度世界第一。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已成为举国上下必须关注的社会问题。修订后《老年人权 益保障法》对原法进行了大幅度的补充和完善,条文由原来的50条扩展为85条,在原来的“总则、家庭赡养与扶养、社会保障、参与社会发展、法律责任、附 则”六章的基础上,增加了“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宜居环境”三章,并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对老年人权益进行了全方位的关注 和保障。

      老年人权益的保障,仅靠一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远远不够,还需要相应配套的法律法规。 例如,老年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我们适用的是1981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该法 的适用范围是,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这一规定时隔30多年,已远远不能适应现实的探亲休假需要。所以, “常回家看看”的真正落实,还需要完善和落实探亲假的规定,以及降低民众出行成本等等,这些将进一步促进相关配套法律和各地方实施细则的出台。

      其二,构建居家养老方式。在现实和法律中,中国的养老定位是“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但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的日益严峻,新修订的《老年 人权益保障法》对养老方式作了调整,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这一规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十二五”规划纲要中也得到了确认。

      日本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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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日本总务省2007年7月10日公布的统计数据,日本在人口为3000万以上的37个国家中老龄人口比例最大,成为世界排名第一的老龄化国家。

      另据日本2007年版《老龄社会白皮书》,截至2006年10月1日,日本总人口为1.2777亿,65岁以上的老龄人口为2660万,老龄人口占日本总人口的20.8%。

      日本人口老龄化速度快

      1950年日本65岁以上人口不到总人口的5%,20年后超过7%,进入老龄化社会,1994年超过14%,为每5个人就有1个属于老龄人口。在老龄人口中,前期高龄人口(65岁至74岁)为1444万,后期老龄人口为1217万。

      日本老龄人口还将不断增加

      到2012年预计达到3000万,到2018年将达3500万,2042年达3863万。从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看,2013年将达到25.2%,每4个人有1名老人;2035年33.7%,每3个人有1名老人;到2055年老龄人口将达40.5%,平均2.5人中就有1名65岁以上的老人。

      日本又是世界第一长寿大国

      2005年,日本男性平均寿命为78.56岁,女性平均寿命为85.52岁,由于饮食和医疗水平的改善,日本人的平均寿命还会延长,预计到2055年,男性平均寿命为83.67岁,女性平均寿命为90.34岁。

      而日本人口将进入长期的减少过程,日本国立社会保障人口问题研究所的研究报告估计,到2025年,日本总人口将下降到1.2亿以下,到2046年将降到9938万。日本的少子化现象也日趋加剧,预计到2055年,每年出生人口为44万。

      日本老龄化地区差别很严重

      城市的老龄化程度比乡村要轻。这是由于年轻人向往大城市,很多人大学毕业后留在大城市工作。相对而言,以东京、大阪、名古屋为中心的经济发达的三大都市圈老龄化程度较低。

      日本老龄化速度快的原因有二,一是随着生活环境、饮食和营养状况改善与医疗技术的进步,老年人死亡率在不断降低。二是因为日本的人口出生率一直在下降,2005年15岁到49岁的女性每人平均仅生育1.26人,创历史最低纪录。

      老龄化现象的加剧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除了社会经济活力受到影响以外,老年人的生活保障和医疗护理问题越来越突出。日本政府正绞尽脑汁应对日益严重的老龄化社会问题。

      世界趋势

      当前趋势

      世界人口正在加速老化。生育率在下降,而人的寿命在延长。到2050年之间,60岁以上的人口将从大约6亿增至20亿。与工业化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老化的更快,同时艾滋病毒/艾滋病流行的人口统计学影响仍有待全面评估。在未来的50年中,发展中世界的老年人口预计将增长4倍。

      荒谬的是,预期寿命延长并未伴随工作寿命的延长,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越来越多的失业导致了减少劳动力供应的措施,刺激了更早退出劳动力市场。各国正在面临着对社会保护制度资金的可得性的担心。尽管似乎有理由改变人力裁减政策,但存在着不允许轻易扭转这一政策的许多障碍。就业促进仍然是一个压倒一切的关注。此外,需要增加老年工人的参与率的政策,特别是在工业化国家。面临的困境是,当许多国家可能仍受到过剩劳动力的困扰时却必须及早对老年工人的就业能力作出投资。

      在发展中世界,促进生产性和体面就业是至关重要的。这样,将能以更多的资源制定有关社会保障筹资政策。在这些国家中,养恤金的缺乏或低水平迫使老年人进入非正规部门就业,而且老年贫困是一个日益引起关注的问题。

      国际劳工组织的反应

      国际劳工组织对于这些问题的反应包括标准制订、研究工作以及在解决这些问题的国际努力中的合作。针对老年工人需求的技术合作实际上并不存在。国际劳工组织也没有针对老年工人的具体信息来源。

      研究和国际协作

      国际劳工组织90年代初期开展的工作形成了有关老年工人培训的工作文件以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有关针对老年工人政策方面的经验。1995年世界劳工报告以及1998年和2001年的世界就业报告都讨论了这个问题。国际劳工组织向8国集团有关这一主题的特别会议(1999年9月,东京)提交了一份有关劳动力市场和老龄化的文件。

      国际劳工组织积极参与了第2届世界老龄化问题大会(2002年4月,马德里)及参加大会本身的筹备工作。大会通过了2002年马德里老龄化问题国际行动计划(MIPA)和政策宣言。国际劳工组织还参加了老龄问题部长级会议(2002年9月,柏林)。

      国际劳工组织与德国和日本政府共同组织了一届关于欧盟加入国社会对话和老龄问题高级会议(2002年11月,布达佩斯)。国际劳工组织还参加了8国集团关于就业问题的高级会议(2003年5月,巴黎),以及由联合国老龄计划组织的关于马德里老龄问题国际行动计划的审议和评估形式的专家小组会议(2003年11月,马耳他)。

      解决问题的方向

      这些问题的重要性反映在国际劳工组织参与的众多国际活动中。就总体政策而言,促进充分就业是确保人们在离开就业之时获得有保障的养恤金的最佳方法。许多老年人宁愿参加工作而不愿赋闲在家,并能为经济作出宝贵的贡献。延长工作寿命要求采取一些辅助措施,如终身学习、改善工作条件和与年龄歧视作斗争。此外,有必要检查不利于雇主雇用老年工人以及使老年工人对于继续工作望而却步的那些不利因素。

      为使三方成员能够评估和制定一项与国际劳工组织的所有行动手段相关的战略,建议在有关此问题的一项综合措施的基本上举行一次一般性讨论,包括特别考虑国际劳工组织对在这一领域采取适当的战略所作的贡献。

      除了研究当前的趋势外,要求对现有资料进行特别研究,以便确定地区差别,并分析人口老化以及个人变老所产生的经济和社会影响。应进一步重视确定针对老年工人的劳动力市场政策,包括逐步和灵活的过渡到退休。关于人力资源开发,应对培训政策和终身学习以及为老年人提供工作安排和求职帮助给予进一步考虑。大会不妨将《全球就业议程》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作为讨论重点。

      关于社会保障,面临着三大挑战。第一,如何以一种健全和可持续的方式为社会保障方案提供资金?第二,作为生产性因素的社会保障作用如何能在促进就业、推动机构变革和促进经济增长的过程中得到进一步加强?这包括如何通过不鼓励过早退出劳动力市场的政策而促进从工作过渡到退休的问题。第三,如何才能将社会保障的覆盖面扩展到老龄社会中,特别是非正规经济中那些最弱势群体?

      关于与就业和职业中的年龄歧视作斗争的措施的实施,应对老年妇女给予特别关注。最后,向老年工人提供一个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需要给予特别关注,包括消除降低工作能力的职业危害和工作条件

      养恤金的长期融资,卫生和长期护理;作为一个生产性要素的社会保障的作用;和扩展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该建议反映出生产性和体面就业是处理人口统计变化以及维持并扩展针对所有年龄人员的社会保护的最强有力的杠杆。假如符合需要,延长工作生涯需要一些辅助措施,如技能开发、就业和工作条件的改善和适应,以及特别是通过与年龄歧视作斗争促进老年工人的劳动权利。社会对话在制定并实施针对老年工人的政策方面发挥了一种重要作用。因而,所有这些措施涉及到所有四个战略目标。对于老年人来说,国际劳工组织体面劳动议程的四个支柱意味着在尊严、自由、平等和有保障的条件下在经济和社会中保持发挥一种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