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是反映城市居民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城市中每个居民平均占有公共绿地的面积。包括向公众开放的市级、区级、居住区级公园、小游园、街道广场绿地,以及植物园、动物园、特种公园等。

目录

    1 基本信息 2 发展历史 3 减少

      基本信息

      中文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单位:平方米/人

      反应内容:城市居民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

      外文名:Per capita public green area

      包括:公众开放的市级、区级、居住区级公园等

      释义:城市中每个居民平均占有公共绿地的面积

      发展历史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建设的通知》中要求:到2005年,全国城市规划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8平方米以上;到2010年,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中共杭州市委九届五次全会通过的《关于高起点推进城市化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城乡绿化,实施“千里绿色通道”工程,基本建成以河道、道路、铁路为骨架,覆盖整个城区范围的绿色网络;推进园林进村,大力实施“百村园林绿化工程”,进一步绿化、美化城乡人居环境;在城市东部和北部建成2—3个100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生态林地,在城区内建成一批5万平方米以上的市、区级公园,同时通过调整用地性质,建设街头公共绿地,基本实现500米内能见公共绿地的目标。到200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3.5%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率达到42%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态市建设“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标实现程度预测值(达标值:11平方米/人)

      2002年2005年2010年2015年
      市区6.68≥10≥12>12
      全市6.42≥10≥11>12

      根据《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现已采用“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取代“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公园绿地面积/城市人口数量

      减少

      生态环境形势不容乐观。在人均绿地面积方面,与发达国家差距约56年,说明河北省在环境保护的力度方面差距较大,要强化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并重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