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宝生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

陈宝生陈宝生

陈宝生,男,汉族,1956年5月生,甘肃兰州人,1974年5月参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政治学专业,经济学学士,副研究员。

现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

目录

    1 基本信息 2 人物履历 3 任免信息

      基本信息

      中文名:陈宝生

      性别:男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956年5月

      毕业院校:中央党校

      国籍:中国

      籍贯:甘肃兰州

      人物履历

      1974年至1975年,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小康营公社插队知青

      1975年至1978年,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邮电局机线员

      1978年至1982年,北京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

      1982年至1985年,甘肃省商业厅组技处干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1985年至1988年,中共甘肃省委经济部办公室副主任、调研处处长,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1988年至1991年,甘肃省人民政府经济技术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政策研究室主任、副地级政策研究员

      1991年至1996年,甘肃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室)副主任、主任

      1996年至1999年,甘肃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室)主任

      1999年至2002年,中共甘肃省酒泉地委书记

      2002年至2004年,中共甘肃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省社科联主席

      2004年至2008年,中共甘肃省委常委、兰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省社科联主席(其间:2002.09—2005.07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政治学专业学习)

      2008年至2013年,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

      2013年至2016年,国家行政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

      2016年至2021年7月,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

      2021年7月至2021年8月,教育部部长

      2021年9月至2023年3月,全国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

      2023年3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八届、十九届中央委员,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成员,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国家科技领导小组成员,国家教材委员会副主任,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任免信息

      2018年7月19日,国务院对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整,陈宝生担任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2018年7月21日,国务院对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陈宝生任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成员。

      2018年7月28日, 国务院将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调整为国家科技领导小组,陈宝生任国家科技领导小组成员。

      2018年11月,国务院对国家教材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陈宝生任副主任。

      2021年2月22日,教育部发布关于调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的通知,由陈宝生任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1年9月1日,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北京闭幕。经表决,会议决定增补陈宝生为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任命陈宝生为全国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

      2023年3月10日,陈宝生当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

      2023年3月13日,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陈宝生当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