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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LanZhou Vocactional Techntcil College,简称兰职)兰州市政府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甘肃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位于甘肃省兰州市。现任院长宋贤钧、党委书记寇桂杰。校训是“公诚勤勇、精严专工”。
截至2022年3月,学院有总校区、雁儿湾校区、桃林校区3个校区,占地面积462亩,有教职工749人,下设11个院系、3个教学部,拥有2个国家级骨干专业、7个专业为省级骨干专业、3个专业为省级教改试点专业、3个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11个省级教学团队、24个“1+X证书制度”试点项目。
学校的前身是1904年创办的甘肃文高等学堂;1971年甘肃省兰州师范学校复校并更名为兰州师范学校;2009年,兰州教育学院(合署)、兰州师范学校并入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副厅级)。
目录
- 1 基本信息
2 历史沿革
3 办学条件
4 学术研究
5 文化传统
6 学校领导
7 校区环境
8 学校荣誉
9 报考条件
基本信息
中文名: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校歌: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校歌
主要院系:机电工程系、汽车工程与交通运输系、经济管理系、数字传媒系、电子信息工程系
所属地区:中国甘肃省兰州市
类别:公办高校
主管部门:甘肃省
党委书记:寇桂杰
院校代码:12833
录取批次:专科批
高职专业:72个
外文名:LanZhou Vocational Techntcil College
简称:兰职
创办时间:2001年
校址:兰州市安宁区刘沙公路37号(总校区)、城关区雁儿湾路191号(雁儿湾校区)、安宁区桃林路112号(桃林校区)、城关区红山根西村98号(火车站校区)
学校类型:综合类大学
主要奖项:全国文明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属性: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教育部首批“教育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甘肃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甘肃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官网:http://www.lvu.edu.cn
院系设置:11个院系、3个教学部
现任院长:宋贤钧
历史沿革
合并前
- 兰州师范学校
仁寿山下,桃花湖畔。
1904年,兰州师范学校的前身甘肃文高等学堂(师范馆)创建。1906年兰山书院更名为甘肃省立优级师范学堂
1911年甘肃省立优级师范学堂更名为甘肃两级师范学堂
1911年甘肃两级师范学堂更名为甘肃初级师范学堂
1913年甘肃初级师范学堂更名为甘肃省立师范学校
1914年甘肃省立师范学校更名为甘肃省立第一师范学校
历史沿革
1936年甘肃省立第一师范学校更名为甘肃省立兰州师范学校1949年甘肃省立兰州师范学校更名为甘肃省兰州师范学校
1958年甘肃省兰州师范学校升格为兰州师范专科学校
1961年兰州师范专科学校改建为甘肃省兰州师范学校
1969年甘肃省兰州师范学校停办
1971年甘肃省兰州师范学校复校并更名为兰州师范学校
1977年兰州师范学校(专科班)创建(合署)
1978年兰州师范学校(专科班)升格为兰州师范专科学校
1981年兰州师范专科学校独立建校
1981年兰州师范学校独立建校
- 兰州教育学院
1958年兰州市教师进修学院创建
校园环境
1962年兰州市教师进修学院撤销1962年兰州市教师进修学院并入甘肃省教育学院,现发展为兰州文理学院
1980年兰州市教师进修学院创建(复校)
1985年兰州市教师进修学院更名为兰州教育学院
- 兰州职业技术学校
1974年兰州市第三十五中学创建
1984年兰州市第三十五中学更名兰州市职业技术学校
1998年兰州市工科职业学校并入兰州市职业技术学校
1999年兰州市第十七中学并入兰州市职业技术学校
2001年,兰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升格为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合并后
-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2009年,兰州教育学院(合署)、兰州师范学校并入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副厅级)。2012年7月,经甘肃省、兰州市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学院为兰州市政府直属副厅级事业单位,接受省教育厅业务指导,省市共建,以兰州市管理为主。
2020年12月30日,兰州职业技术学院鲲鹏产业学院揭牌成立。
(以上资料来自学院官网)
办学条件
截至2022年3月,学校设11个院系、3个教学部,开设72个高职专业。
专业设置(2022)
系部 | 开设专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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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系 | 数控技术专业、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焊接技术与自动化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专业 | |||
汽车工程与交通运输系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新能源汽车技术、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
经济管理系 | 大数据与会计、现代物流管理、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与管理、市场营销、连锁经营与管理 | |||
设计与传媒系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影视多媒体技术、动漫制作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应用、艺术设计、建筑室内设计 | |||
初等教育学院 | 学前教育 | |||
生物工程系 | 护理、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食品生物技术、烹调工艺与营养、农村环境保护、食品营养与检测、药品生产技术、园林技术 | |||
电子信息工程系 | 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信息安全与管理专业、软件技术专业、人工智能技术服务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 | |||
现代服务系 | 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现代文秘、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婚庆服务与管理专业 | |||
外语教学部 | 旅游英语、应用英语、应用英语(少儿英语教育方向)、应用英语(服务外包方向)、应用英语(翻译方向)、商务英语 | |||
基础教学部 | ——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 |||
体育教学部 | —— | |||
甘肃工商技师学院 | 电子商务、会计、幼儿教育、工艺美术、室内设计、物联网应用技术、数控技术、汽车维修 | |||
非物质文化遗产学院 | 石窟寺保护技术、工艺美术品设计、文物修复与保护、首饰设计与工艺、产品艺术设计 |
师资力量
截至2022年3月,学校有教职工749人,副高职称以上教师269人,教师中博士、硕士研究生376人,有11个省级教学团队,有全国行(教)指委委员会委员4人,省教材委员会委员1人,省职业教育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职业技术教育分会常务理事1人、理事1人,16个省级工作室。学院有省级教学名师3人,教师有70多人次荣获“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园丁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金城文化名家、兰州市“首席专家”“青年专家”等荣誉称号。
教学建设
截至2022年3月,学校有2个国家级骨干专业,7个专业为省级骨干专业,3个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7门省级精品课程,4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8门省级在线精品课程。获得“依托校企校研合作平台构建光伏特色专业模式”等1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学院共有物流管理、传感网应用开发等24个“1+X证书”试点项目,100余个校内实训中心,54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有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3个,国家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1个,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基地2个。
国家级骨干专业:数控技术、学前教育
省级骨干专业:数控技术、学前教育、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技术、物流管理、电子商务、机电一体化
省级教改试点专业:模具设计与制造、电子商务、动漫设计与制作
省级特色专业:数控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合作交流
与中核集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中航工业集团、北京21世纪教育集团、广西柳工集团、新疆中泰集团、香格里拉酒店集团、方太集团、浙江石化、联邦制药、兰州万里航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等百余家企业合作,建立校外实训就业基地、现代学徒制班、订单班,与兰州战役纪念馆合作,设立“兰州战役教学研究基地”“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教学基地”,与八路军驻兰州办事处纪念馆共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成立“实践教学基地”。
学术研究
截至2022年3月,学校有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3个。
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数字化设计与智能制造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省级协同创新中心:营养保健食品研发与生成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等4个。
科研成果
截至2022年3月,学校近三年,承担省级科研项目5项,承担地厅级科研项目129项,开展院级科研项目研究94项,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910篇,创新创业获奖480人次。
学术资源
学术期刊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是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创办的国内公开发行的综合性学术理论期刊,为RCCSE高职高专成高院校学报类核心期刊,所刊学术论文被中国维普、万方、中国期刊网等收录。
文化传统
学校标识
校徽
学校领导
资料来源:2023年5月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校区环境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是兰州市政府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现有总校区、雁儿湾校区、桃林校区3个校区,占地面积462亩。学校荣誉2011年1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截止2015年5月,学院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教育部首批信息化试点院校,中国教育技术协会微格教学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基础教育工作委员会常务理事单位;全国教师教育学会理事单位;甘肃省高职高专教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单位。 2021年5月,被甘肃省人民政府评为“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截至2022年3月,学校是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首届甘肃省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甘肃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 报考条件第十一条学院录取按照招生计划及专业以分数优先原则,按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录取时采用投档成绩为准,按照考生专业志愿优先成绩由高到低原则进行专业分配,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则比较考生原始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有多科目原始成绩的,按国家、省政策规定的科目顺序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或学院公布的招生方案录取方式录取。 中高职一体化联合培养转段录取,按照学院与中职学校当年签订的合作培养协议专业,分专业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中高职一体化联合培养转段不得调剂专业,若考生成绩相同时,则按照课程考核成绩、过程考核成绩、综合评价成绩的顺序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艺术类考生若投档成绩相同,则先按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课统考成绩仍然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二条专业录取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考生在所报专业录满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艺术类专业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方可报考此专业。 1、本站所有文本、信息、视频文件等,仅代表本站观点或作者本人观点,请网友谨慎参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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