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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
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
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也称“2011计划”,是继“211工程”、“985工程”之后,中国高等教育系统又一项体现国家意志的重大战略举措。
该项目是针对新时期中国高等学校已进入内涵式发展的新形势的又一项从国家层面实施的重大战略举措。实施该项目,对于大力提升高等学校的创新能力,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深入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项目以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提升为核心任务,通过构建面向科学前沿、文化传承创新、行业产业以及区域发展重大需求的四类协同创新模式,深化高校的机制体制改革,转变高校创新方式,建立起能冲击世界一流的新优势。
项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共同研究制定并联合实施。该名称源自2011年4月2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上的讲话。项目已于2012年5月7日正式启动。
2013年4月,中国教育部公布“2011计划”首批入选名单,全国4大类共计14个高端研究领域获得认定建设,相关单位成为首批工程建设体。
目录
- 1 基本信息
2 启动背景
3 内涵意义
4 中心名单
5 基本原则
6 管理实施
7 总体目标
基本信息
中文名: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
创办时间:2012年启动(四年为一个周期)
属性:以各类高等学校为实施主体
目标定位:推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三位一体:人才、学科、科研创新能力提升
英文名:Institutions of higher learning innovation ability enhancement
简称:“2011计划”
类别:211工程和985工程的"发展和延续"
主管部门:中国教育部、财政部
四大领域:科学前沿、文化传承、行业、区域
出发点:国家急需、世界一流
启动背景
2011年4月2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上发表讲话时提出了“推动协同创新”的理念和要求。为落实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2012年5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联合召开工作会议,正式启动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也就是“2011计划”。
“2011计划”是中国高等教育领域继“211工程”、“985工程”之后,又一项体现国家意志的重大战略举措。实施该项目,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战略举措,是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大行动。
内涵意义
要实施好“2011计划”,做好各环节、各方面的工作,必须充分认识、准确把握“2011计划”所包含的新理念、新思路和新要求。
全面提升创新能力是“2011计划”的重要目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部长袁贵仁部署工作
“2011计划”的核心目标是提升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高校不同于科研院所,也不同于企业,在开展科学研究、产出原创性成果之后,还要把知识条理化、规范化,丰富原有学科或者创建形成新的学科,在培养人才、服务社会中实现知识创新的价值。教育规划纲要强调,要完善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长期以来,在科研管理中,往往把论文、专利、著作这些科研工作的表现形式,当成科研工作最终目标,并以此来评价教师和科研工作者。这种方式虽有一定道理,但很不全面、很不深刻,很难把科研工作者的精力聚焦到“国家急需、世界一流”的科研目标上来,很难鼓励教师潜心研究,去追求解决真正有价值、有意义的重大问题。必须改变单纯以项目、论文数量为主的考核评价方式,要以注重原始创新质量,注重解决国家重大需求的贡献度贡献率来评价科学研究。“2011计划”项目的设计、申报、认定和绩效评估,必须始终牢牢把握住这个导向。建立健全协同创新机制是“2011计划”的工作重点
实施“2011计划”,解决教育、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不紧以及科研资源配置分散、封闭、低效等问题,就必须把协同创新机制建设作为重点,突破高校内部以及与外部的体制机制壁垒,促进创新组织从个体、封闭方式向流动、开放的方向转变;促进创新要素从孤立、分散的状态向汇聚、融合的方向转变;促进知识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的分割状态向科技工作的上游、中游、下游联合、贯通的方向转变。建立协同创新机制,要认真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要建立协同创新中心这一载体。建好这个载体,一要依托高校,二要广泛协同,三要采取多种模式,四要明确责任。另一方面,要妥善平衡各方责任权利关系。
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运行,知识产权的管理,成果收益的分配,都是崭新的课题,需要在培育过程中积极探索、及时总结,建立健全有利于中心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不断深化体制改革是“2011计划”的本质要求
冲破陈旧的体制机制束缚,改变习以为常的传统观念,大力推进协同创新,除了改革,别无他途。要以管理改革推进协同创新。要大力推进高校在协同创新的组织管理、人事制度、人才培养、人员考评、科研模式、资源配置方式以及创新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改革,形成综合改革特区,有效释放人才、资源等创新要素的活力。“2011计划”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简单项目,而是涉及多方面、系统性的综合改革。国家投入的增量资源,应主要用于改革创新所付出的成本。要坚持全面开放原则,真正打破身份等级限制;要鼓励支持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国际机构先行先试;要坚持客观公正的评审机制,委托第三方评审,多听取著名专家,特别是成果的使用方、受益方的意见,注重成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防止行政干预;要坚持多元化推动方式,充分利用好现有的资源和条件,形成政策支持和财政支持并重、以政策支持为主的支持方式。
推动和引导相结合是“2011计划”实施的重要特点
“2011计划”与以往计划或工程在组织实施和支持方式等方面具有不同的特点,它既是推动性计划,更是引导性计划。推动性体现在:先期组建、充分培育,国家每年按照一定数量和规模,择优遴选出一批国家协同创新项目,形成分层次实施的体系。引导性体现在:引导所有的高校都要按照“2011计划”的总体精神与要求,紧密结合各自的实际,在不同的层次、以不同的方式,积极推动体制改革,踊跃参与协同创新,不断提升高等学校的创新能力与质量水平。
实施意义
实施“2011计划”,对于大力提升高等学校的创新能力,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深入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实施“2011计划”,是贯彻落实中央指示的战略举措
相关报道
2011年4月,胡锦涛总书记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特别强调,“高等教育是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的重要结合点,在国家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中国高等学校要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讲话通篇都贯穿着提高质量这一主线。创新能力提升,则是提高质量的灵魂。教育部、财政部决定联合实施“2011计划”,就是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重要讲话精神,推动高校“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坚定不移地走改革开放之路,促进内部资源和外部创新力量的有机融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2011计划”是继“211工程”、“985工程”之后,中国高等教育系统又一项体现国家意志的重大战略举措。
实施“2011计划”,是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现实需要
当前,中国高等教育已进入了更加注重内涵式提升新的发展阶段,要求高校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发展需求,在质量、特色和结构上下功夫。实施“2011计划”,紧紧抓住创新能力这个根本,抓住出创新成果出创新人才这个关键,必将有力推动高校把更多的心思、更多的精力、更多的资源用于提高质量上,坚定不移地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
实施“2011计划”,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大行动
高校科研经费增长很快,为提高科技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传统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就成为制约科技创新的最主要因素。“2011计划”所提出的坚持“三个面向”,打破分散封闭、加强协同创新、促进科教结合和产学研用结合等发展理念,必将对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人力资源强国建设产生深远的影响。
类型介绍
根据“2011计划”重大需求的划分,2011协同创新中心分为面向科学前沿、面向文化传承创新、面向行业产业和面向区域发展四种类型。
面向科学前沿的协同创新中心
以自然科学为主体,以世界一流为目标,通过高校与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国际知名学术机构的强强联合,成为代表我国本领域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水平与能力的学术高地。
面向文化传承创新的协同创新中心
以哲学社会科学为主体,通过高校与高校、科研院所、政府部门、行业产业以及国际学术机构的强强联合,成为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主力阵营。
面向行业产业的协同创新中心
以工程技术学科为主体,以培育战略新兴产业和改造传统产业为重点,通过高校与高校、科研院所,特别是与大型骨干企业的强强联合,成为支撑我国行业产业发展的核心共性技术研发和转移的重要基地。
面向区域发展的协同创新中心
以地方政府为主导,以切实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为重点,通过推动省内外高校与当地支柱产业中重点企业或产业化基地的深度融合,成为促进区域创新发展的引领阵地。
中心名单
2013年首批(14所)
国务院认定实施的协同创新中心共14所,牵头高校和主要协同单位成为首批“2011计划”:
序号 | 中心名称 | 牵头高校 | 主要协同单位 | 类别 |
1 | 量子物质科学协同创新中心 | 北京大学 | 清华大学、中科院物理所等 | 前沿 |
2 | 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 南京大学 | 中国南海研究院、海军指挥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四川大学、中国社科院边疆史地中心、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等 | 文化 |
3 | 宇航科学与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中航科技集团等 | 行业 |
4 | 先进航空发动机协同创新中心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中航工业集团等 | 行业 |
5 | 生物治疗协同创新中心 | 四川大学 | 清华大学、中国医学科学院、南开大学等 | 前沿 |
6 | 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 | 河南农业大学 | 河南工业大学、河南省农科院等 | 区域 |
7 | 轨道交通安全协同创新中心 | 北京交通大学 | 西南交通大学、中南大学等 | 行业 |
8 | 天津化学化工协同创新中心 | 天津大学 | 南开大学等 | 前沿 |
9 |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 中国政法大学 | 浙江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等 | 文化 |
10 | 有色金属先进结构材料与制造协同创新中心 | 中南大学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贵州大学、中国铝业公司、中国商飞公司等 | 行业 |
11 | 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 | 浙江工业大学 | 浙江大学、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浙江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浙江医学科学院、药物制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 | 区域 |
12 | 苏州纳米科技协同创新中心 | 苏州大学 | 苏州工业园区等 | 区域 |
13 | 江苏先进生物与化学制造协同创新中心 | 南京工业大学 | 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南京邮电大学、中科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等 | 区域 |
14 | 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前沿协同创新中心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 南京大学、中科院上海技物所、中科院半导体所、国防科技大学等 | 前沿 |
注:根据国家教育部“2011计划”实施方案,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应由一所高校作为牵头单位,故不存在联合牵头的可能性。牵头单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布的信息为准。
2014年
2014年第二批(24所)
关于2014年度“2011计划”专家综合咨询结果的公示:
中心名称 | 核心协同单位(排位第一的为牵头高校) | 类型 |
人工微结构科学与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 南京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 | 科学前沿 |
纺织产业关键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 东华大学、西南大学、浙江理工大学、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等 | 行业产业 |
能源材料化学协同创新中心 | 厦门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等 | 科学前沿 |
地球空间信息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 武汉大学、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 | 行业产业 |
民用航空复合材料协同创新中心 | 东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 行业产业 |
高性能计算协同创新中心 | 国防科技大学,中山大学、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中国科技大学、湖南大学、北京大学等 | 行业产业 |
无线通信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 东南大学、清华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重庆邮电大学等 | 行业产业 |
先进核能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 清华大学、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中国华能集团、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国家核电技术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等 | 行业产业 |
南方稻田作物多熟制现代化生产协同创新中心 | 湖南农业大学、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江西农业大学等 | 区域发展 |
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 北京科技大学、东北大学等 | 行业产业 |
信息感知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等 | 行业产业 |
IFSA协同创新中心 | 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等 | 科学前沿 |
北京电动车辆协同创新中心 | 北京理工大学、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等 | 区域发展 |
煤炭分级转化清洁发电协同创新中心 | 浙江大学、清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等 | 行业产业 |
高端制造装备协同创新中心 | 西安交通大学、浙江大学、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秦川机床工具集团有限公司等 | 行业产业 |
感染性疾病诊治协同创新中心 | 浙江大学、清华大学、香港大学、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 | 科学前沿 |
高新船舶与深海开发装备协同创新中心 | 上海交通大学、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等 | 行业产业 |
智能型新能源汽车协同创新中心 | 同济大学、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大学、湖南大学、天津大学、国家信息中心、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力科技集团公司52所、中科院电动汽车研发中心等 | 行业产业 |
未来媒体网络协同创新中心 | 上海交通大学、北京大学等 | 行业产业 |
重庆自主品牌汽车协同创新中心 | 重庆大学、重庆邮电大学、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等 | 区域发展 |
2014年度专家综合咨询结果(文化传承创新类)
中心名称 | 核心协同单位 | 类型 |
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 | 武汉大学、复旦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外交学院、郑州大学、中国社科院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水利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中心等 | 文化传承创新 |
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 |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部考试中心、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 文化传承创新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协同创新中心 | 南开大学、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部、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等 | 文化传承创新 |
出土文献与中国古代文明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 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安徽大学、北京大学、湖南大学、吉林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中山大学等 | 文化传承创新 |
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 厦门大学、复旦大学、福建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等 | 文化传承创新 |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公布2014年度“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结果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参谋部,教育部直属有关高等学校:
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教育部、财政部于2014年4月至7月组织了2014年度“2011计划”的认定工作。经过专家初审、会议答辩、现场考察、综合咨询、社会公示等环节,经“2011计划”领导小组批准,认定24个2014年度“2011协同创新中心”(名单附后)。
希望有关学校及其主管部门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创新发展战略和教育体制、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国家和区域发展的重大需求,认真做好中心未来四年发展规划,明确年度工作计划和建设目标,抓紧落实重大协同创新任务,加快推进各项改革措施,加大配套支持和保障条件,充分调动和整合创新资源,优化和完善协同创新机制,确保中心的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2014年度“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名单
教育部 财政部
2014年10月11日
2014年度“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名单(24个)
序号 | 中心名称 | 核心协同单位 | 类型 | ||||
1 | 人工微结构科学与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 南京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等 | 科学前沿 | ||||
2 | 能源材料化学协同创新中心 | 厦门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等 | 科学前沿 | ||||
3 | IFSA协同创新中心 | 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等 | 科学前沿 | ||||
4 | 感染性疾病诊治协同创新中心 | 浙江大学、清华大学、香港大学、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 | 科学前沿 | ||||
5 | 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 | 武汉大学、复旦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外交学院、郑州大学、中国社科院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水利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中心等 | 文化传承创新 | ||||
6 | 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 |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部考试中心、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 文化传承创新 | ||||
7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协同创新中心 | 南开大学、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部、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等 | 文化传承创新 | ||||
8 | 出土文献与中国古代文明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 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安徽大学、北京大学、湖南大学、吉林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中山大学等 | 文化传承创新 | ||||
9 | 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 厦门大学、复旦大学、福建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等 | 文化传承创新 | ||||
10 | 信息感知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等 | 行业产业 | ||||
11 | 地球空间信息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 武汉大学、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 | 行业产业 | ||||
12 | 高性能计算协同创新中心 |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中山大学、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 | 行业产业 | ||||
13 | 无线通信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 东南大学、清华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等 | 行业产业 | ||||
14 | 先进核能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 清华大学、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中国华能集团、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国家核电技术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等 | 行业产业 | ||||
15 | 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 北京科技大学、东北大学等 | 行业产业 | ||||
16 | 煤炭分级转化清洁发电协同创新中心 | 浙江大学、清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等 | 行业产业 | ||||
17 | 高端制造装备协同创新中心 | 西安交通大学、浙江大学、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秦川机床工具集团有限公司等 | 行业产业 | ||||
18 | 高新船舶与深海开发装备协同创新中心 | 上海交通大学、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等 | 行业产业 | ||||
19 | 智能型新能源汽车协同创新中心 | 同济大学、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大学、湖南大学、天津大学、国家信息中心、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52所、中科院电动汽车研发中心等 | 行业产业 | ||||
20 | 未来媒体网络协同创新中心 | 上海交通大学、北京大学等 | 行业产业 | ||||
21 | 辽宁重大装备制造协同创新中心 | 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沈阳工业大学、大连交通大学、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 区域发展 | ||||
22 | 南方粮油作物协同创新中心 | 湖南农业大学、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江西农业大学等 | 区域发展 | ||||
23 | 北京电动车辆协同创新中心 | 北京理工大学、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等 | 区域发展 | ||||
24 | 重庆自主品牌汽车协同创新中心 | 重庆大学、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等 | 区域发展 |
基本原则
紧密围绕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通过协同创新,重点研究和解决国家急需的战略性问题、科学技术尖端领域的前瞻性问题以及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公益性问题。
全面开放
面向各类高等学校开放,不限定范围,不固化单位,广泛吸纳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以及国际创新力量等,形成多元、开放、动态的组织运行模式。
深度融合
引导和支持高等学校与各类创新力量开展深度合作,探索创新要素有机融合的新机制,促进优质资源的充分共享,加快学科交叉融合,推动教育、科技、经济、文化互动,实现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能力的同步提升。
创新引领
以机制体制改革引领协同创新,以协同创新引领高等学校创新能力的全面提升,推动高等教育的科学发展,加快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建设步伐,促进国家自主创新、科技进步和文化繁荣。
管理实施
项目工作研讨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联合成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顶层设计、宏观布局、统筹协调、经费投入等重大事项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规划设计、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等工作,办公地点设在教育部。项目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重大政策、总体规划、中心遴选、管理实施等提供咨询。委员会由来自有关部门、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行业企业、社会团体的专家组成。
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建立第三方评审机制。确定相对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负责遴选评审专家、组织评审、开展定期检查和阶段性评估等工作。
操作实施
“2011计划”从2012年开始实施,四年为一周期,按照培育组建、评审认定、绩效评价三个阶段开展。在充分培育并达到申报要求的前提下,由协同创新体联合提出“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认定申请。国家每年组织一次评审,按照一定数量和规模,择优遴选不同类型的协同创新中心。
培育组建
高等学校应按照“2011计划”的精神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顶层规划,积极推进机制体制改革,充分汇聚现有资源,广泛联合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以及国际社会的创新力量开展协同创新。通过前期培育,确定协同创新方向,选择协同创新模式,组建协同创新体,营造协同创新的环境氛围,形成协同创新的新机制和新优势,为参与“2011计划”奠定基础。
评审认定
在高等学校为主组成的协同创新体充分培育并取得良好成效基础上,联合提交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申请。申请认定的协同创新体应满足科学前沿和国家需求的重大方向、具备开展重大机制体制改革的基础与条件、具有解决重大问题的综合能力和学科优势等基本条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认定申请进行初审后,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领导小组根据评审结果进行审议后,对符合条件的协同创新体,批准认定为“2011协同创新中心”。
绩效评价
经批准认定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应进一步完善组织管理机制,落实相关条件,整合多方资源,优化规章制度和运行管理办法,强化责任意识,加强过程管理,加快实现预期目标。教育部、财政部建立绩效评价机制,按照协同创新中心确定的任务与规划,加强目标管理和阶段性评估。对于执行效果不佳或无法实现预期目标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要及时整改或予以裁撤。
支持方式
发挥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引导和聚集作用,充分利用现有各类资源和条件,广泛吸纳社会多方面的支持和投入。面向行业产业发展的协同创新中心,要发挥行业部门和骨干企业的主导作用,汇聚行业、企业、社会等方面的投入与支持;面向区域发展的协同创新中心,要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地方投入和支持的长效机制,吸纳企业、社会等方面的支持;面向科学前沿、社会发展和文化传承创新的协同创新中心,要充分利用国家已有的各方面资源,发挥集聚效应。
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经批准认定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可给予引导性或奖励性支持。
为积极推进“2011计划”的实施,保障“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机制体制改革,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有关部门、地方、高校等应在人事管理、人才计划、招生指标、科研任务和分配政策等方面给予优先或倾斜支持,形成有利于协同创新的政策汇聚区。
项目解读
继“211工程”和“985工程”两项重点工程之后,旨在提升高校创新能力的这项“2011计划”,成了中国高等教育领域的第三个重大国家工程。
协同创新中心 让1+1>2
和大家早已熟悉的211工程、985工程不同,这次国家重点扶持的不再是哪一所大学,而是一批跨界式的新型主体,它们的名称叫做“协同创新中心”。这里是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联合组建的量子物质科学协同创新中心。以往这三家中的任何一个,在国内量子科学研究领域都有顶尖的实力,但是按照“2011计划”的要求,不允许他们单打独斗,而是必须组团参赛。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科技司司长王延觉:我们希望通过一个中心的建立,形成一个改革的特区,去推动学校的运行机制的改革,因为我们实际上要实现真正的应对需求和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可能我们在体制机制上都面临着一些必须要改的问题。
1+1大于2,这正是“2011计划”的目的。全国培育了167个协同创新中心,由高校牵头,联合了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等优势资源。这167个申请经过三轮的严格认定,最终只有14个中心过关斩将,成为“2011计划”首批国家协同创新中心。它们包含了科学前沿、文化传承、行业产业和区域发展四大类,研究内容涵盖了量子物理、化学化工、生物医药、航空航天、轨道交通、新型材料、纳米科技、现代农业以及司法文明、海洋科学等各个领域。这些研究方向体现了中国的重大需求,也是参与国际前沿竞争的需要。
国家支持 不再以资金为主
创新中心
在过去的211和985工程,中央和地方都投入了大量资金进行重点扶持。但是“2011计划”不再以给钱为主,因为这些协同创新中心本身已经有大量科研项目,有充足的科研经费来源,还有着很强的吸金能力。全国培育的167个协同创新中心,已经吸纳了超过200亿元的社会资金。教育部科技司司长王延觉:实际上2011的这个专项(资金),我想它应该用在,现有体制的投资不能解决的问题,在高水平的队伍组建,协同的机制,学者流动的机制,学生培养的方式,以及资源共享的方式,在这些方面去给予支持。
四年一个周期建设
2011计划和211工程、985工程相比,另一个重大改变就是取消了终身制。王延觉司长介绍说,对入选的协同创新中心,每四年是一个评估周期,要对它的人才培养,资源整合,科技成果转化,对行业产业的支撑作用以及国际影响力进行综合评价。如果目标完成而且国家有进一步的需求,才能进入下一个周期。这样做的目的是让2011计划能够长期保持竞争和创新的活力。
总体目标
“2011计划”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多学科、多功能的优势,积极联合国内外科学研究机构创新力量,有效整合创新资源,构建协同创新的新模式与新机制,形成有利于协同创新的文化氛围。
建立一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集聚和培养一批拔尖创新高层次人才,取得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成为具有国际重大影响的学术高地、行业产业共性技术的研发基地、区域创新发展的引领阵地和文化传承创新的主力阵营。
推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区域创新的战略融合,支撑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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