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卍字灯俗

永昌县卍字灯俗永昌县卍字灯俗

卍字灯俗是甘肃省永昌县的汉族民俗文化活动。原是明朝时的北京灯艺,约明代洪武三年(1370年),其原地为永昌县红山窑乡毛卜喇村。2008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目录

    1 基本信息 2 基本内容 3 发展历史

      基本信息

      批准文号:国发〔2008〕19号

      遗产级别: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中文名称:永昌县卍字灯俗

      批准日期:2008年6月7日

      项目编号:978 Ⅹ-71

      申报单位:甘肃省永昌县

      基本内容

      永昌县卍字灯俗

      “卍”字灯俗被国务院批准公布为国家级保护名录。永昌县红山窑乡毛卜喇村的陈永清是国家公布的“卍”字灯的传承人。

      发展历史

      “卍”字灯原是明朝北京灯艺一角,当时毛卜喇村的李发仁先生在北京灯门外做小商,日闲便入内绘图谱,长达三年,绘成一角带回毛卜喇,至今已有500年的历史。“卍”字灯的灯艺制作包括裁剪、书画、灯谜等,灯场的图谱绘制及摆布科学而讲究,在永昌的民间小曲“锈荷包”里唱“毛卜喇的‘卍’字灯,压定十三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