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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卫平
霍卫平
霍卫平,男,汉族,1962年11月生,甘肃天水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民革会员,甘肃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现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民革中央常委、甘肃省政协副主席、民革甘肃省委会主委。
目录
- 1 基本信息
2 人物履历
3 任免信息
4 两会提案
基本信息
中文名:霍卫平
性别:男
民族:汉族
毕业院校:甘肃省委党校
国籍:中国
出生日期:1962年11月
人物履历
1978.11-1982.08甘肃农业大学草原系草原专业学习
1982.08-1986.01定西地区漳县畜牧局工作人员
1986.01-1992.10天水市北道区畜牧局工作人员
1992.10-1998.12天水市北道区土管局副科级干部
1998.12-2001.03天水市北道区中滩乡乡长
2001.03-2002.11民革天水市副主委
2002.11-2006.09天水市武山县副县长(2006.02正县级)(期间:2004.09-2007.06甘肃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领导学专业学习)
2006.09-2011.10民革天水市主委,天水市水利局副局长(2006.12兼)
2011.10-2017.09天水市副市长,民革天水市主委
2017.09-2017.12民革甘肃省主委、天水市主委,天水市副市长
2017.12-2019.07民革甘肃省主委
2019.07-2020.12民革甘肃省主委,省水利厅厅长,省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兼)
2020.12-2021.01甘肃省政协副主席候选人,民革甘肃省主委,省水利厅厅长,省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兼)
2021.01-2021.04甘肃省政协副主席,民革甘肃省主委,省水利厅厅长,省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兼)
2021.04 甘肃省政协副主席,民革甘肃省主委
民革第十三届、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委员,政协甘肃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任免信息
2017年12月,当选为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
2018年1月10日,甘肃省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霍卫平辞去天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2018年1月24日,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霍卫平当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2019年7月25日,甘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霍卫平为甘肃省水利厅厅长。
2021年1月27日,政协甘肃省十二届四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大会选举霍卫平为政协甘肃省十二届委员会副主席。
2021年4月22日,甘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免去霍卫平的甘肃省水利厅厅长职务。
2021年5月6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霍卫平的甘肃省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2023年1月18日,政协甘肃省十三届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霍卫平为省政协副主席。
2023年3月10日,霍卫平当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
两会提案
2022年3月两会期间:霍卫平带着《关于推进“引哈济党”工程尽快启动实施,遏制库姆塔格沙漠东扩,保护莫高窟生态安全》的提案,聚焦甘肃省生态水利进行建言献策。霍卫平表示,“引哈济党”工程已纳入全国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全国“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规划》和国家2020—2022年重点推进的150项重大水利工程。
霍卫平说,《引哈济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引哈济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已编制完成,并报送水利部、生态环境部待批。同时,他建议水利部批准甘肃今年引哈济党工程试验段开工,以及协调青海省及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加快推进“引哈济党”工程相关意见及审批工作,尽快启动项目落地实施,从而及早遏制库姆塔格沙漠东扩,保护莫高窟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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