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

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

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是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下辖县,是甘肃省唯一的多民族自治县,位于甘肃省西南部,总面积910平方公里17个乡(镇)、145个行政村、7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28万人(截止2022年12月)。2021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97273万元。

属典型的大陆性季风气候区,既含山地、高山综合气候特征,全县地形由西南向东北倾斜,西南高、东北低,西南部为高寒阴湿地区,中部为二阴山区,东北部为高寒干旱山区,海拔1787-4308米。矿产资源有有石英石、花岗岩等。

截至2021年全县共有学校242所,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71个。

有禹王庙、临津古渡、鲁班石等众多的历史遗迹和石海、大山庄峡、大墩峡、黄草坪、吊水峡等自然景观。

夏为雍州地。商、周为羌、戎地。战国末期入秦国版图。东汉初,县地分属凉州刺史部金城郡河关、枹罕两县。宋大中祥符年间(1008~1016年),吐蕃唃厮啰政权强大,控制河湟地。民国元年(1912年),分甘肃省行政区划为七道,县地属兰山道河州。1980年6月14日,国务院批准成立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

目录

    1 基本信息 2 基本简介 3 基本介绍 4 旅游资源 5 历史文化 6 人口 7 经济 8 社会事业 9 历史记载 10 个人收入 11 行政区划 12 自然资源 13 节庆活动 14 自然风光 15 村庄习俗 16 人文景观 17 民族风情 18 文化遗址 19 特色饮食 20 特色购物 21 自治条例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

      所属地区:中国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

      政府驻地:吹麻滩镇

      邮政区码:731700

      面积:910平方公里

      气候条件:大陆性季风气候

      车牌代码:甘N

      行政区类别:自治县

      下辖地区:4个镇、13个乡

      电话区号:0930

      地理位置:甘肃省西南部

      人口:26.68万人

      著名景点:石海景观

      基本简介

      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位于甘肃省西南部,处于黄土高原与青藏高原交汇地带。全县总面积910平方公里,辖16个乡、2个镇,总人口22.47万人,有保安、东乡、撒拉、汉、回、土、藏、维吾尔、羌、蒙古等10种民族,其中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51.9%,是全国唯一的保安族聚居地,保安族人口占全国保安族总人数的95%以上。境内属典型的大陆性季风气候,冬春干燥,夏秋湿润,年降水量467—734毫米。地势西南高,东北低,西南部为高寒阴湿山区,东北部为高寒干旱山区,海拔1735—4309米。

      中文名称: 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

      外文名称: Jishishan Bao'anzu Dongxiangzu Salazu Zizhi

      行政区类别: 自治县

      所属地区: 中国 甘肃省

      下辖地区: 吹麻滩镇、居集镇、别藏镇

      政府驻地: 吹麻滩镇

      面积: 910平方公里

      人口: 22.47万人(2007年)

      著名景点: 石海景观

      基本介绍

      图片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下属的一个自治县。面积910平方公里,2004年人口22万。邮政编码731700,县政府驻吹麻滩镇。

      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是1981年成立的甘肃省唯一的多民族自治县,位于甘肃省西南部,临夏回族自治州西北的小积石山东麓。东南面与临夏县接壤,西面与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毗邻,北于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隔河相望,东北与永靖县以黄河为界。全县总面积910平方公里,地势西南高,东北低,西南部为高寒阴湿地区,东北部为高寒干旱山区,海拔1735—4309米。属典型的大陆季风气候。全县共辖14个乡、4个镇,145个行政村,1296个合作社,总人口22.47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1.69万人,占总人口的96.5%,有保安、东乡、撒拉、回、汉、土、藏、维吾尔、羌、蒙古等10种民族,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52%,其中:保安族属积石山县特有的少数民族,占全国保安族人口的95%以上。2001年贫困面下降到4.4%。

      2001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20475万元,县财政收入633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75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500万元,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274万元;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1%。耕地总面积27.18万亩,乡镇企业总产值完成1.83亿元,人口自增率为9.7‰。“三滩”总可开垦荒滩面积9452亩,水资源总量2285156.9万立方米,其中黄河流经县内7个乡约40公里,大河家关门处平均流量12亿立方米以上,石英石储量80万吨,但开采量相对较小。

      旅游资源

      天然景观、名胜古迹及周边旅游资源较为丰富,建成了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民俗风情的旅游、避暑场所——“积石民俗村”,还有香水坪天然牧场、吊水峡瀑布、盖新坪、石缸、鲁班石、天然油松林等自然景观,“彩陶王”出土地、禹王庙、古二十四关——第一关(积石关)遗址等。县北与闻名于世的黄河三峡相连,西与青海省循化县孟达天池毗邻。县内气候清爽宜人,空气、土壤、水源均无污染,水质甜美,是盛夏季节旅游避暑的好地方。

      主要土特产有:蛋皮核桃、花椒、三二家串椒、皮革、保安腰刀、景泰蓝拐杖剑、花岗岩系列制品、双鹅牌系列保健品等。

      历史文化

      图片积石山县是1981年成立的甘肃省唯一的多民族自治县。这里历史悠久,人杰地灵,风光秀美,民情淳朴。我国最早的地理书《尚书·禹贡》记载:大禹“导河自积石,至龙门,入于沧海”,《史记·夏本纪》记载:禹“道河积石,至于龙门,……入于海。”境内有极为丰富的文化遗存和独特的人文景观。县境内已探明的古文化遗址有140多处。据已经发现的石塬乡元山、安集乡三坪、银川乡新庄、别藏乡桥头等遗址出土的墓葬和陶器表明:在第四纪全新世时期,这里已具有发达的马家窑文化类

      型、马厂类型、半山类型、齐家文化类型和辛店文化类型,是中华民族重要的发祥地之一。1949年8月出土于安集乡三坪村的一件彩陶瓮,被誉为“彩陶王”,现珍藏于中国历史博物馆,并被国家邮电部制成纪念邮票发行国内外。还有积石雄关、禹王庙遗址、临津古渡、鲁班石等众多的历史遗迹,香水坪、盖新坪、吊水峡瀑布、积石民俗村等自然景观,“保安三庄”民俗风情别具一格。县北与著名的炳灵寺石窟隔黄河想望,西与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孟达“天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毗邻。县内气候清爽宜人,空气、土壤、水源均无污染,是盛夏季节旅游避暑的好去处。

      人口

      2017年全县总人口26.68万人,比上年增加0.09万人,常住人口24.46万人,比上年增加0.05万人,人口出生率14.3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85‰,死亡为 8.53‰,城镇人口4.60万人,城镇化率18.81%。在总人口中,汉族122844人,占46.04%,回族84658人,占31.73%,东乡族22611人,占8.47%,保安族18297人,占6.85%,撒拉族10307人,占3.86%,土族6419人,占2.4%,藏族1557人,占0.58%,其它少数民族107人,占0.04%。

      经济

      2017年全年实现生产总值 153539万元,比上年增长3.7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5571万元,比上年增长5.20% ;第二产业增加值8215万元,比上年增长-5.10% ;第三产业增加值109753万元,比上年增长3.90% 。全县人均生产总值 6277元。

      2017年,全县一、二、三产业的比重由2016年的25.1:7.8:67.1调整为2017年的23.2:5.3:71.5。第一产业比重减少1.9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减少2.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上升4.4个百分点。

      第一产业

      积石山是一个以种植业为主的农业县,大河家、四堡子的蛋皮核桃、冬果梨,安集、银川的花椒,石塬三二家的串椒等久负盛名。花岗岩、石英石、硅铁等储量丰富,民族工艺品保安腰刀闻名遐迩,冬虫夏草系列产品及皮革、牛绒、花岗岩制品初具规模。黄河在境内流程达40公里,水能蕴藏量丰富,还有大面积草场、宜林地,发展畜牧业、林果业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

      2017年年末耕地面积 27.55万亩,人均耕地 1.16 亩。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28.53万亩,比上年增长 0.41%。油料播种面积 5.98万亩,比上年下降0.26,油料产量 15939吨,比上年增长1.88%。药材播种面积 0.57万亩,比上年增长1.78%。粮食产量达到102738吨,比上年增长0.15%,平均亩产达到 372.9公斤,比上年增长3.05%,农民人均占有粮443.38公斤,比上年增长0.23%。

      2017年林业生产情况。当年造林合格面积7.42万亩,比上年下降2.25%,全年花椒 面积20.53万亩,花椒产量达到2772吨,核桃产量达到760吨。

      2017年,农用化肥施用实物量 13575.6吨,比上年增长7.88%,农村用电量达到1660.89万度,比上年增长1.73%,保证灌溉面积达到6.7万亩,比上年增长0.01%,有效灌溉面积9.01万亩,比上年增长0.02%,水平梯田达到27.18万亩,比上年增长0.18% 。

      2017年,劳务输转6.91万人(次),同比增长1.32%,实现劳务收入11.01亿元,同比增长9.88%。

      第二产业

      2017年,全年完成工业增加值8215万元,比上年下降16.7%。

      第三产业

      固定资产

      2017年,实施5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45项,计划总投资26.09亿元,其中新开工40项、续建5项,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3646万元,同比增长-48.31% 。

      旅游业

      2017年,全年接待游客83.29万人次、增长41.17%,实现旅游收入3.6亿元,同比增长42.86%。

      商业贸易

      2017年,全年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8664.5万元,比上年增长8.9% 。其中:城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4281.3万元,比上年增长5% ,乡村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4363.2万元,比上年增长15% 。按行业分:批发贸易业8578万元、零售贸易业40711.3万元、住宿业132.8万元,餐饮业9222.4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9.75%、12.5%、11.6%、5.9%。 按消费形态分:餐饮收入9355.2万元,商品零售49309.3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7.23%、9.22%。

      财政

      2017年,全年累计完成大口径财政收入21859万元,比上年增长5.53%。公共预算收入15290万元,比上年增长8.19%,全年完成财政支出238117万元,比上年增长20.55 %。有力支持了全县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确保了全县的社会稳定。

      金融

      2017年,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99544万元,比上年增长2.10%。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296709万元,比上年增长3.88%,积极支持了地方经济建设。

      税收

      2017年,共计完成各项税收收入664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44.87%。其中,增值税完成4311万元,企业所得税696万元,车购税完成1635万元,其它税收收入6万元。

      社会事业

      2017年,客运周转量12284.19万人/公里,比上年增长10%,完成货物周转量10661.57万吨/公里,比上年增长 10% 。

      就业

      2017年,年末全县从业人员9331人,在岗职工平均人数9285人。全县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2396.6万元。全县城镇新增就业29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 2.74%,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215人,其中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95人。

      文化

      2017年末全县拥有县级级文化单位县艺术团、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民族文化苑、县野外文物保护管理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各1个;影剧院2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7个,农家书屋145个;建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1个。

      教育

      2017年,全县高考民族本科以上上线145人,省内外高校录取1401人。2017年底,全县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81%,全县共有学校221 所。其中:独立高中2所,初级中学10所,小学171所,幼儿园37所,职教中心1个。

      卫生

      2017年,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62个,其中县级机构6个,乡级机构16个,其他机构340个;县、乡两级共有在编在岗医疗卫生人员362名,县级239人,乡级122人,全县拥有病床数1017张。2017年,完成业务收入9894.55万元。

      人民生活

      2017年,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加,生活水平逐步提高。2017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924.1元,同比增长7.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39.2元,同比增长9.3% 。

      2017年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为1563.5元,同比增长9.2%,占可支配收入的29.8%,继续稳居主导地位。

      2017年农村居民家庭经营净收入为1719.11元,同比增长6.9%,占可支配收入的32.8%。

      2017年,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65.6元,同比增长14.5%。成为农民增收的一个重要补充。农村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为1891.1元,同比增长11.5%,占可支配收入的36.1%。

      社会保障

      2017年全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186921人,参合资金2803.81万元,参合率达到78.21%

      2017年,城市低保户数1735户,人口5990人,发放金额2511375377元。农村低保户数15097户,人口65082人,发放金额98197356元。

      环境保护

      2017年,共办理建设项目环评141家,其中登记表128家,报告表11家。削减COD:1754.66吨、氨氮109.72吨,生活垃圾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处理 。

      安全生产

      2017年,全县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5起,死亡4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0.1万元。

      历史记载

      积石山县是1981年成立的甘肃省唯一的多民族自治县。这里历史悠久,人杰地灵,风光秀美,民情淳朴。中国最早的地理书《尚书·禹贡》记载:大禹“导河自积石,至龙门,入于沧海”,《史记·夏本纪》记载:禹“道河积石,至于龙门,……入于海。”境内有极为丰富的文化遗存和独特的人文景观。县境内已探明的古文化遗址有140多处。据已经发现的石塬乡元山、安集乡三坪、银川乡新庄、别藏乡桥头等遗址出土的墓葬和陶器表明:在第四纪全新世时期,这里已具有发达的马家窑文化类型、马厂类型、半山类型、齐家文化类型和辛店文化类型,是中华民族重要的发祥地之一。1949年8月出土于安集乡三坪村的一件彩陶瓮,被誉为“彩陶王”,现珍藏于中国历史博物馆,并被国家邮电部制成纪念邮票发行国内外。还有积石雄关、禹王庙遗址、临津古渡、鲁班石等众多的历史遗迹,香水坪、盖新坪、吊水峡瀑布、积石民俗村等自然景观,“保安三庄”民俗风情别具一格。县北与著名的炳灵寺石窟隔黄河想望,西与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孟达“天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毗邻。县内气候清爽宜人,空气、土壤、水源均无污染,是盛夏季节旅游避暑的好去处。积石山是一个以种植业为主的农业县,大河家、四堡子的蛋皮核桃、冬果梨,安集、银川的花椒,石塬三二家的串椒等久负盛名。花岗岩、石英石、硅铁等储量丰富,民族工艺品保安腰刀闻名遐迩,冬虫夏草系列产品及皮革、牛绒、花岗岩制品初具规模。黄河在境内流程达40公里,水能蕴藏量丰富,还有大面积草场、宜林地,发展畜牧业、林果业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

      个人收入

      自治县成立以来,在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光辉照耀下,全县各族人民发扬“大禹治水,导河积石,战天斗地,改造山河”的积石山精神,艰苦奋斗,苦干实干,进行了大规模的开发和建设,全县呈现出经济发展,事业兴旺,社会安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喜人景象。到2002年底,全县国内生产总值达2.24亿元,农业总产值达1.8亿元,工业总产值达1.12亿元,财政收入达699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953元。

      但是,由于历史和自然等方面的原因,积石山经济社会发展还相对滞后。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为自治县的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我们决心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西部大开发统揽全局,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提高各族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目的,进一步理清思路,开拓进取,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基本思路是:把握发展这一主题,突出基础设施建设、基础教育两个重点,实施产业化富民、项目拉动和旅游活县三大战略,大力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劳务业、旅游业四大支柱产业,打好兴水改土、扶贫攻坚、财政增收、计划生育、基础教育五个硬仗,力求取得农业产业化经营、民营经济发展、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城镇化建设、旅游产业培育六大突破,不断推进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一年好起步,二年打基础,三年有变化,五年大变样,经过不懈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具有浓郁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在陇上享有一定盛誉的地方。

      积石山是一片广袤的热土,开发前景十分广阔。竭诚欢迎国内外朋友来这参观考察、观光旅游、洽谈生意、投资合作。在这片充满希望的土地上,您会收获友谊与合作的累累硕果。

      行政区划

      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辖4个镇、14个乡:吹麻滩镇、大河家镇、居集镇、别藏镇、四堡子乡、刘集乡、石塬乡、柳沟乡、关家川乡、胡林家乡、安集乡、寨子沟乡、郭干乡、徐扈家乡、中咀岭乡、小关乡、铺川乡、银川乡。

      1980年以临夏县的部分地区析置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县因境内积石山得名。

      2000年,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辖2个镇、16个乡。

      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县总人口216939人,其中各乡镇人口(人):吹麻滩镇16586、大河家镇12600、四堡子乡10991、刘集乡14927、石源乡10523、柳沟乡10770、关家川乡12230、胡林家乡12072、安集乡14087、寨子沟乡12454、居集乡12563、郭干乡6657、徐扈家乡8808、中咀岭乡10523、小关乡9560、自1藏乡13931、铺川乡10761、银川乡16896。

      自然资源

      积石山县是一个以种植业为主的农业县,大河家、四堡子的蛋皮核桃、冬果梨,安集、银川的花椒,石塬三二家的串椒等久负盛名。花岗岩、石英石、硅铁等贮量丰富,民族工艺品保安腰刀闻名遐迩,虫草系列产品及皮革、

      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

      花岗岩制品初具规模。黄河在境内流程达40多公里,水能蕴藏量丰富,还有大面积草场、宜林地,发展畜牧业和林果业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积石山,是大禹治水的源头,中国彩陶王的故乡,保安族聚居的地方,生态旅游的乐园。这里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是文明的摇篮、开放的窗口、投资的热土。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积石山,一定会成为您经商、投资、绘就宏图的理想之地,我们将敞开大门,张开双臂,竭诚欢迎海内外朋友来这里参观考察、观光旅游、洽谈生意、投资合作。在这片充满希望的土地上,您会追溯黄河古文化的源远,领略西部独特的民族风情,收获友谊与合作的累累硕果。

      节庆活动

      农历正月十五,在甘肃省临夏的西部山区,老百姓有放天灯的习俗。年末岁首放天灯,把一年的瘟病邪气送得远远的。同时,寄托着盼望来年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的希冀。所以,天灯又叫太平灯。

      放飞天灯

      当圆月从东山窝里探出头来,男女老少都涌到村里的打麦场上。麦场中央立着一个用纸糊的、圆鼓鼓好似大麻袋的天灯,天灯前面摆着一张供桌,供桌—亡陈列着油炸糕、冬果、面老鼠等供品。香烟缭绕,红烛通明,映照着一张张肃穆、庄重的脸。三声爆竹脆响,村里德高望重的老汉,手持红蜡烛向天灯走去。两个少年男女早已高高举起天灯,等待老汉点燃。天灯捻点燃了,雪白的天灯顿时浑身通红透亮,不多会儿,仿佛从空中伸下一只看不见的神手,徐徐提起天灯。孩子们立刻欢呼雀跃,大人们则满脸的虔诚,仿佛在心里默默地祈祷什么。红彤彤的天灯如大彩球,被孩子们的声浪掀得更高了。颤悠悠飘向茫茫天宇,最后溶进那数不尽的星辰里。

      天灯的做法十分简单,先把长长地细竹条扎成一个圆圈。圆圈内用细铅丝拉上一个十字,然后把白纸糊在圆圈外面,再把上口糊严。放天灯时,在天灯下面的十字架中央绑上一捆浇透清油的灯捻子。点燃后,灯内热空气重量轻,借助浮力飞向天空,如同现代流行的热气球一般。

      天灯,又叫孔明灯。相传在三国时候,军队夜间行军时,分队之间往往联络困难,给指挥的将领带来不便。于是,诸葛亮发明了种灯,从而解决了夜间行军各分队的联络问题。民间放天灯的习俗,可能就是从那时候兴起的。

      过去,老百姓放的天灯都比较小,往往是一个村子才放一支,碰上灾荒年景,这个习俗也就免了。

      如今,山里人的日子红火起来了,这一习俗也兴了起来。人们糊的天灯直径有四、五米的,也不是从前那样全村凑起来放一支,而是家家户户都放;更不是专等到正月十五才放,而是—搭正月头就开始放。

      现在,人们又为天灯赋予了新的色彩。老人们盼望出门的儿女不要忘了回家,并祝愿他们平安无事;媳妇们祈求在外的丈夫,心像天灯一般红亮,不要忘记夫妻间的恩爱。

      儿童们放天灯,是出于稀奇和热闹,而她们的父母亲则是孩子们像天灯——样灵巧,快快长大,成材、高升。

      天灯。带着人们美好的遐思,飘向深邃的夜空。

      宁河秧歌舞新春

      提起宁河秧歌,在临夏地区人们不约而同地翘起大拇指,说:“宁河秧歌好,讲究!”

      隆冬腊月,天上飞舞着柳絮般的雪花,宁河县城繁华,行人如流,人们摩肩接踵地挤来挤去,匆匆置办着种种年节物品。这时,突闻鼓声阵阵,动人心弦,我甚为惊异,忙向路人探询,原来是秧歌在预演。

      腊月的雪花、鼓声、秧歌交织在一起,使春节年关的欢乐气氛显得更浓,我经人指点,循着鼓声向前走去,一路上弥漫着阵阵油香,我深吸一口气,情不自禁地自语着:“农家乐啊!”

      来到城关后街打麦场上,这里别是一番场景,鼓声起处,新人老将会一块,有的挥舞彩扇练“中郎”;有的腿绑高跷扶墙行;有的举槌背鼓练舞步;有的欲扮妖婆先逗笑,场上不时暴起笑的浪潮,一个个早已忘了这是北风飕飕的数九寒天。

      县文化馆的老李告诉我:“河州把宁河称南乡”,所以,宁河秧歌也叫做“南乡秧歌”。宁河秧歌按传统习俗从每年正月初四、五“出马”(正式出演的一天)到十七日“卸状”结束,历时近半月。每年正月十三,秧歌都要进城表演,它是由传统的祭祀活动演变成了秧歌大会演,常有人从百里之外赶来看秧歌哩。”

      老李又怀着一片盛情相邀,“老刘同志,不看正月十三秧歌大会演,可以说没见真正的宁河秧歌,欢迎你到时再来。”我点头应承,到了那一天如约前往。

      宁河秧歌,名不虚传。一伙伙秧歌,不但阵容庞大,内容丰富,而且,形式多样,说唱、歌舞、民间小戏、武术表演,集民间艺术于一堂。我到宁河时但见大街小巷人山人海,密密麻麻挤满了看秧歌的人群,他们都穿着节日的新衣,面含微笑,不断向街口引颈相望,“来了,秧歌来了!”一呼百应,顿时四面八方响起了震耳欲聋的鞭炮声。

      宁河秧歌,前有横额、彩旗、流星、乐队,中有霸王鞭、膏药灯、四大光棍和旱船。旱船一般都是八只,扮演《东吴招亲》等历史故事,有歌有舞,锣鼓助阵,“稳荡”、“飞流”、“穿越”、“交错”、“搁浅”、“旋涡”,表演得十分激越、有趣。

      高跷,这是宁河秧歌的“压场”节目,一个中郎(男角)和一个腊花姐(是男扮的女妆),合称一对“身子”。男角不踩高跷,女角一律踩着一米的高跷,装扮十分讲究,头饰、眼镜、发辫、彩巾、缎衣长裙、折扇掩胸,一步一扭,婀娜动人,不知详情的人,真以为是大姑娘出场哩。老李告诉我:“曾然有个青年看高跷看入了迷,两眼盯住腊花姐,一村接一村,整整转了一天。”

      高跷入场,踩着锣鼓点进行表演,这叫“载花场”,演唱内容多是《十二个月》、《十盏灯》,鼓点时缓时急,舞步时快时慢,随着队形变化,和情绪的发展,时而奔跑,时而跳跃,使观众的心也随之激荡不安,惊叹他们娴熟的技艺和优美的舞姿,从中得到了美的享受和心灵上的极大满足,把秧歌表演推向了高潮。

      秧歌的后一部分,有前后穿行,不占固定位置说唱调笑的妖婆、鬼子、尕黑驴、笑和尚、纸马、货郎、猎人狗熊等。统称“杂角”。还有武术表演,刀、枪、棍、棒、流星、拳术,它不仅维持秧歌秩序,而且独劈场子进行表演,精湛的武艺常常博得满场的喝彩和掌声,使宁河秧歌更加增光生辉。

      秧歌后尾,有锣、鼓、唢呐、钹等,一般为大鼓秧歌,有锣两面、钹四对,唢呐两只,直径约30公分,长约60公分的大腰鼓八至二十四面,用长布带搭肩吊于胯下,另有直径约一米的大鼓一至二面。它们不但是秧歌行进、表演的指挥,而且尚有自己独特的“鼓舞”表演,随着舞步的变幻,击鼓起舞,头上鼓槌生花,腿下太平鼓腾飞,那古朴的舞步,坚实有力;那一个个场面,实为感人,据说,那雄浑的鼓声能传十里之遥,怪不得男女老少闻鼓而动,一个个在家里坐不安神。

      秧歌大会演在喜庆的欢笑声中结束了,人们兴犹未尽,聚而不散,县文化馆的老李同志说:“古代新春秧歌,是一种迎神赛会,意在驱除瘟疫,乞求神灵保佑四季平安。现在多少也有那么些意思,欢庆丰收,辞旧迎新,也希望风调雨顺,五谷丰登,来年更比今年好。因此,这朵古老的传统艺术之花,不但能相传至今,而且经久不衰,越开越绚丽多姿。”

      宁河秧歌,它展示了这块黄土地上的人们的风貌。

      自然风光

      吊水峡是小积石山中一条很长的峡谷,两边山势峻峭,林木繁茂,有诸多山泉汇集而成的河水翻着白浪,泄流而出,在较平坦的地方汇成清澈的深潭。在峡谷中逆流攀缘而上,不时会看到飞奔在山腰的獭兔,飞翔于林中的百鸟和野鸡,盘卧在石板上的蛇,翻起河边的石块,有时还能摸到娃娃鱼。清脆婉转的鸟鸣与哗哗的流水声,汇成一曲优美的交响乐。在居集乡强滩村西南吊水峡峡谷中,有一处瀑布,俗称“吊水峡瀑布”,落差约十米,长期被水流冲击,已形成一个深洞,当地人称“滴水岩洞”,目前尚无人知其深度。这里地形险要,景观丰富,观赏性强,离民俗村较近,是瀑布观光、探险娱乐的好地方。

      石海景观

      “石海”位于积石民俗村西南侧,这里自然景色奇特,河滩内磨圆度较好的大小石头遍布。据专家初步考察,这可能是第四纪冰川移动形成的冲击扇,在两万多亩的积石民俗村内连片成堆的石头,有若万羊云集,将地球演化时刻凝固在几亿年前的第四纪,似一本打开的书诉说着几亿年前的故事,演示着“天荒地老石不老”的历史见证。

      石海中的“鲁班石”,体形巨大,造型奇特。还有一个美丽的传说:很早以前,炳灵寺僧侣云集,香火鼎盛,驼队商贾,车水马龙,一派繁荣景象。但滔滔黄河隔断南北交通,要经过黄河天险,只能靠皮筏摆渡,筏翻人亡事故时有发生,鲁班得知,决心修建一座石拱桥,但黄河边造桥石料特别缺少,于是他骑着神兽,带着干粮到处寻找。一天他来到积石峡,发现满山都是造桥的好石料,便选好石头,择定黄道吉日,做好运石准备,于五月初五的午夜,左手拿着神斧,右手握着仙鞭,便用神功点石为羊,从积石峡深处赶运石料,拂晓行至吹麻滩,一眼望去羊群满滩。这情景恰好被一村妇看到,她大声惊呼“快来看呀,一滩石头在跑”,未等喊声落地,满滩羊群竟变成块块石头,这时鲁班一屁股坐在身边的巨石上,望着满滩的石头摇头惋惜。当他离去时,这块巨石上留下了深深地坐痕,而他的神兽和干粮也变成了石头。每年农历五月初五至初八,这里游人纷至沓来,络绎不绝。附近歌手纷纷赶来,竟唱花儿,其景一年胜似一年。

      村庄习俗

      积石民俗村占地2万多亩,集中展示保安、东乡、撒拉族民宅的建筑风格和生活习俗,是积石山县旅游的中心。

      一座仿古的牌坊门和“积石民俗村”五个鎏金的题字在季节更替中守驻这方灵动山水的本色。游人眼中,青睐这方水土的季节莫过于夏季,沐浴积石山麓清凉的风,伴着忽远忽近的声声“花儿”,搭上几个伴,置身其中简直是人间天福。民俗村周围金黄的油菜花、碧绿的麦田、美丽的草地、艳丽的山花、巍峨苍翠的山峰、幽深的峡谷,让人目不暇接,美不胜收。难怪广东卫视《生存大挑战》栏目组涉及此地,惊叹西北腹地竟有这样神奇的绿地。民俗村中央是几处与大自然相互映衬着的人文景点,较醒目的还是零星点缀于林间绿地上的蒙古包,还有造型迥异且极有风格的石堡。如果置身于其间,品茗、神聊或点一根人生旅途中的烟,生活的惬意会扑面而来。为你备份身边野坡上随处可见的山野小菜是自然的事了,这会让你吃透这份山川或人情。不远处,三座各自成院的建筑——保安族民宅、东乡族民宅、撒拉族民宅,将古朴而原始的民族建筑用现代的土建材料仿建而成,虽然有点现代,但有着鲜明和浓浓的民族特色与风情。除民宅外还有喷泉、鱼池、凉亭、石宫等设施。水是民俗村灵魂的经脉,四处涓涓流动而不加修饰的水,是源于抬头就能触摸到的积石群山的积雪融水,穿流亘古的峡谷,来到你的唇边,喝一口,沁人心脾,喝两口,百病皆消,心皈自然。就是这被城市人誉为的矿泉水,穿梭于景区之中,清凉着被生活烦躁的游人,与几处浑然天成而又稍加人工修饰的桥廊、溪瀑一道妆点着民俗村。村里还住着的居民,零星七八家,石砌的院墙,简陋的房屋,袅袅炊烟使你置身自然,而又不得不食人间烟火,偶入其家,纯朴眼神和来不及接迎的“赛俩目”,将生活的真善美诠释到极致。保安族住宅的屋顶是平顶;东乡族住宅的屋顶是卷棚顶,即屋面双坡;撒拉族住宅的屋顶是屋面单坡。

      积石雄关

      积石雄关:位于甘肃省积石山县大河家乡,距临夏市90公里。积石雄关为河州24关之首,关内“积石神工”(又称“导河积石”、“积石奔流”、“积石锁钥”),被列为河州大八景之首。史料记载,夏之前,沧海横流,洪水滔天,尧帝用鲧治水,劳而无功。舜继尧位,诛鲧,使鲧子禹续其父业治水。禹劳身焦思,居外十三年,三过家门而不入,导河积石,至于龙门,入于沧海,息了水患,舜因禹功,传位于禹,禹建夏朝。

      积石峡内千岩壁立,有大禹开山辟石之痕迹;其间黄河排雪响雷,破关而出,奔腾东逝。销桐坡兀立一块高2.7米、宽2.3米、长3.3米的青石,相传为大禹导河憩息之处,人称“禹王石”,石上大禹憩息坐痕犹存,当地群众信为神石,百般保护。公路沿河岸凿石穿壁而过,再经盘山道即至积石山顶青海“孟达天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历代朝廷官员和著名诗人,凡到甘肃都来此一游,留下了不少传世诗作,歌颂大禹导河治水的功德,赞美积石关的雄姿。

      人文景观

      大禹广场

      位于积石山县城中心,广场占面积86亩,绿化率达30%,功能全,有风车灯、椰子树灯、梨花灯灯50盏,大型音乐喷泉,是集大型娱乐和全民健身为一体的休闲场地,美丽的夜景,为全县县城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

      鲁班石

      很早以前,炳灵寺僧侣云集,香火鼎盛,车水马龙,一派繁荣景象。但滔滔黄河割断了南北交通,要过黄河天险,只能靠皮筏摆渡,船翻人亡事故时有发生。鲁班得知,决心修建一座石拱桥,但黄河边造桥石头奇缺,于是,他骑着神兽,带着干粮到处寻找。一天,他来到积石大峡,发现满山都是造桥的好石料。便选好石头,择定黄道吉日,做好造石准备,于农历五月初五午夜,他左手提神斧,右手握仙鞭,运起神功,点石为羊,以积石大峡深此起运。佛晓,只吹麻滩,一眼望去,满滩都是羊群。这情景恰被一村姑看到,他大声惊呼:“快来看啊,一滩的石头在跑”未等喊声落地,满滩羊群竟变成块块石头。这是鲁班正在一块巨石上,见此情景,一屁股跌坐在巨石上,望着满滩的石头摇头惋惜。他离开后,巨石上留下深深的尘痕,他的神兽和干粮也变成石头,和这块巨石一起向后人诉说神奇的故事,这块巨石在民间叫鲁班石。

      临津古渡

      临津古渡始于汉代,繁荣于唐宋时期,从汉朝到明、清以及近代,一直是黄河上游的重要渡口。西进新疆,南入西藏。千百年前的丝绸古道上,巍巍积石雄关旁,昔日叱咤风云,有锁钥之称的临津关,如今只留下了一敦石锁,两条铁索。说到古渡,在我们甘肃就有著名的三大古渡。它们分别是临津古渡、兰州城内的金城古渡、靖远境内的靖远古渡。

      在古时,这三大古渡都是兵家必争之地,丝绸之路的交通要冲。古代渡河有三种方法:一种是羊皮筏子、二是摆渡船、三是浮桥。因为浮桥受季节影响,不能常年使用,所以羊皮筏子和摆渡船就成为渡河的重要交通工具。

      汉武帝时,古渡一带是兵家必争之地,汉羌各族聚居于此。据《隋书.炀帝记》隋炀帝亲自出巡陇右,河西地区、亲临前线指挥与吐谷浑作战,从临津关渡黄河至西平。降伏吐谷浑10万余人,畅通了丝绸之路,密切了内地和西域、西亚和欧洲国家的贸易和文化交流。隋炀帝在现今的张掖地区召开了有名的“西域十六国”大会,他的遂行宫殿是可以撤卸和组装的活动房,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左右,里面陈设豪华,布局紧凑,有皇宫、侍卫房、后宫、假山、喷泉和花园等,令十六国的使者大饱眼福,体现了洋洋大国的风范。

      到唐时,汉藏互通友好,丝绸之路和唐蕃古道上来往的使者、商贾络绎不绝。北宋熙宁年间,大河家古渡边设有茶马互市的榷场,各族人民和平贸易,明清时期,商贩们从兰州、四川、陕西等地运回丝绸、布匹在大河家销售。民国时期,在大河家经营棉布、杂货的“永盛茂”、“兴盛痛”、“全盛痒”商号在当地皆颇有名气。1949年8月28日为解放青海、新疆,王震将军率大军进驻大河家,当地人民配合大军顺利渡河。1988年11月黄河大桥通车,结束了临津古渡的历史使命。

      临津古渡虽然已退出历史的舞台,结束了它的使命,但它所起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它所拥有的辉煌与繁荣也是值得注目的。

      保安三庄

      说到保安三庄有一首花儿唱的非常好,“积石山下的保安庄,金盆养鱼的地方;西部开发的大路上,家乡(哈)什样锦一样。”这首花儿曲所唱的就是人称保安三庄的大河家镇大墩、梅坡、甘河滩村等地。

      保安三庄-甘河滩

      保安族是一个勤劳、勇敢、具有鲜明个性的民族。保安族原居青海省同仁县境内隆务河边的保安城、尕沙尔、下庄一带。清同治初年由于受当时时当地喇嘛教封建农奴主的欺压,被迫由青海迁入甘肃境内,在今积石山大河家、刘集一带定居下来。现在他们居住的大墩、梅坡、干河滩仍被习惯地称为“保安三庄”,故称“保安人”。这时的“保安人”只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和称呼,居住在这周围的人们称保安人为“黑黑”(即回回),直到1952年3月25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正式命名为“保安族”。顾名思义,保安族的族称来源于居住地保安。保安族有自己的语言而无文字。保安语属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与蒙古语、达斡尔语、土族语、东乡语和东部裕固族语有密切的关系。

      保安族一般是整村连房密集居住,一家一院。房屋多为土木结构的土平房,有出檐和挑檐之分。出檐房比挑檐房多一道檩柱,比较宽敞,正房坐北向南,一门两窗。保安人喜睡热炕,炕上多铺毛毡,炕墙周围装板、挂炕围,安放炕柜和板箱,装衣服杂物。家家备有炕桌,有的还有高、低八仙桌,供吃饭、喝茶、待客用。

      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保安族创造了具有自已民族特点的文化。但是,由于长期的民族歧视,社会地位低下,又因保安族没有文字,致使其艺术的发展受到很大限制,许多优秀的口头民间文学逐渐漂灭、失传。新中国成立后,一些文艺工作者通过对保安族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使民族文化在祖国民族艺苑里重放异彩。保安民族文化主要有神话、传说、口头文学、民间歌谣,保安族宴席曲等。

      神话故事主要有《阿旦、哈娲的故事》、《大禹导河得延喜玉的故事》等。保安族的民间传说主要有《五眼泉的传说》、《“波日季”腰刀的传说》,《“甘河滩”的传说》等。这些传说虽然手法夸张、幻想,但来自现实,听来显得真实亲切。

      民间故事内容丰富,情节生动,寓哲理性、浪漫性于一体,在保安族中流传甚广。经文人加工整理的有20多篇,其代表作有:《神马》、《三邻舍》、《聪明的木匠》、《阿舅与外甥》等。

      民族风情

      河州花儿

      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

      在积石山这块古老而神奇的土地上,居住着汉、回、东乡、保安、撒拉、土、藏、等十多个民族。“花儿”——这支融入了多民族文化的艺术之花,地方色彩浓郁,风格十分独特。每一首“花儿”都是劳动人民喜怒哀乐的真情流露。

      每年农历五月初五至初八是积石山盖新坪的“花儿会”,这里汇集了来自青海、临夏及当地数万的老百姓去演唱发自内心的“花儿”,各民族“花儿”歌手引亢高歌,激越动听,低回婉转,微妙微肖,真是响彻云霄,震撼人心。而情歌是“花儿”的主体,是“花儿”中最精彩,最动人、最丰富、最有价值的部分,它保留了远古以来许多爱情语言的精华,在歌唱流传中,随着时代的变化又在不断发展,是历代劳动人民的集体创作。按内容分类有:赞美爱慕、试探追求、热恋、分离、相思、重逢、情变、抗挣、悲剧、训诫等。既反映了积石山爱情“花儿”的概貌,又反映了爱情生活的方方面面和全过程。

      交往禁忌

      撒拉族忌食猪肉、狗肉、驴肉、骡肉和死的畜禽肉及动物的血;严禁在清真寺内及其附近随地吐痰或携带污浊之物进入清真寺;作礼拜时,他人不得从面前走过;忌在水井、水塘附近洗涤衣物;与人谈话时忌咳嗽和擤鼻涕;在老人面前不能有失礼的行为。

      到撒拉族做客,必须尊重其宗教信仰,餐饮时避免提及猪肉等词汇。进餐时,忌讳随便拨弄盘中的食物,不要随意靠近锅灶。如果吃抓饭,食前要洗手。

      宗教活动

      积石山伊斯兰文化浓厚,穆斯林信仰虔诚。伊斯兰教建筑,尤其是清真寺风格各异。伊斯兰建筑展现了中国伊斯兰文化的博大精深。建筑群雕梁画栋,刻工精细,古朴典雅,气势雄浑,各具特色,充分展示了河州建筑艺术中的“三绝”——砖雕、木雕、绘声绘图。

      神话故事主要有《阿旦、哈娲的故事》、《大禹导河得延喜玉的故事》等。保安族的民间传说主要有《五眼泉的传说》“波日季”腰刀的传说,“甘河滩”的传说等。这些传说虽然手法夸张、幻想,但来自现实,听来显得真实亲切。

      民间故事内容丰富,情节生动,寓哲理性浪漫性于一体,在保安族中流传甚广。经文人加工整理的有20多篇,其代表作有:《神马》、《三邻舍》、《聪明的木匠》、《阿舅与外甥》等。

      文化遗址

      三坪遗址

      三坪遗址出土盛储器

      位于安集乡三坪村,地处黄河南岸二阶台地上,面积约66万平方米。文物主要分布在头坪的旧庄窠大锅,尕鲁坪的上庄、尕塬,二坪的麻黄咀、高崖咀、坨子岭,三坪的圆地咀、犁地咀、城墙地。有马家窑文化的马家窑、马厂及齐家文化、辛店文化四种文化类型的文化层。尤以马家窑类型为典型,出土的文物有瓮、罐、瓶、盆、钵等,还包括大量的石器、骨器等。1949年8月三坪村的圆地咀出土的一件彩陶瓮,高49.3厘米,泥质红陶,黑彩,体型硕大,饰经旋纹为主体的花纹,花纹富有飞动气势,波澜壮阔,富丽流畅,造型古朴典雅,雄浑优美,制作精美,被誉为“彩陶王”,属马家窑文化。1954年由大队书记戚永年捐送政府,现存中国历史博物馆。1990年4月10日,邮电部还将“彩陶王”图案印制成纪念邮票一枚,发行国内外,使这一瑰宝大放光彩,另外还有马厂文化的双耳彩陶罐、齐家文化节的双耳罐等。

      元山遗址

      位于积石山县石塬乡三二家村六社。面积约2.66万平方米,文物遗存主要分布在山顶、豁口、元口大地一带。元山山顶遗存大量灰坑,灰层厚达20-60厘米,白灰面分布较广,厚0.5-1厘米,白灰面下拌泥。豁口的断崖上,距地表1.2米露出大量灰层厚达60-70厚米,出土有夹砂粗陶、石器、炭渣等,属齐家文化。豁口一块大约4000平方米的耕地中距地表下30-40厘米有墓葬遗址,在一座裸露的墓葬中出土一件马家窑文化马厂类型小陶罐,豁口处有两种类型的文物遗址并存。

      上山遗址

      位于安集乡钭家山村宗家上山社,地处黄河南岸二阶台地上,面积约6.6万平方米,宗家上山,西距县城20公里,北距炳灵寺约10公里。文化遗存主要分布在上山、大树岭、岭坪、白崖湾一带。白崖湾断崖上暴露出灰层和白灰居住面。出土有泥质红陶大双耳罐、夹砂断陶垂腹罐残片等,属齐家文化。大树岭出地的双耳彩陶罐,泥质红陶,饰黑红两彩,多为圆圈网纹,变体人形纹,属于马家窑文化马厂类型。上山遗址并存马家窑文化和齐家文化。

      新庄遗址

      位于银川乡新庄坪村的银川河台地上,东靠多多山,西临银川河,南至西沟,北至后庄尕寺根,面积约39.6万平方米,是一处保存基本完整的齐家文化遗址。遗址分居住区和墓葬区两大部分,在小水沟以西一带还发现少量马家窑文化马厂类型的彩陶残片掺杂在齐家文化灰层中。出土文物主要为齐家文化的陶器、骨器、石器、玉器和大量灰层、灰坑和墓葬。

      桥头遗址

      位于别藏乡桥头村居集河与别藏河交汇处。东至临大公路,西靠堡子门,南至前河,北至后河,面积约为6.6万平方米。文化遗存主要分布在庙坡、大五斗及坟头一带。庙坡断崖上距地表0.5米左右有大量灰层厚达1-3米,内含大量的黑色烧结釉块、泥质红陶、石器等残片,均属齐家文化。在大五斗及坟头一带出土的彩陶有壶、罐等器物,陶质橙黄色,饰黑红两彩,纹样多为旋纹、锯齿纹、方格纹,属马家窑文化半山类型,同时出土大量人骨,为半山类型墓葬区。桥头遗址

      庙咀梁遗址

      位于大河家康吊村台子社,为黄河南岸二阶台地,西临康李家社,东至旱地沟社,南至转道地,北接大旱地,面积约1.6万平方米.庙咀梁两侧的断崖上离地表2米处有灰层和白灰居住面,灰层厚达0.3米,长约3米,白灰层厚约0.4米。同时还出土齐家文化双耳罐,在遗址山梁又可见大量饰有旋纹、折线纹、网格纹的彩陶残片,属马家窑文化类型。

      坡头遗址

      位于四保子乡克新民村郭家社,黄河南岸二阶台地上。东至堡子沟,西接郭家社居住区,南依上梁地,北临堡子沟南端,南北长约1000米,东西宽约50米,面积约5万平方米。遗址地面暴露大量彩陶残片,多为锯齿纹、平行线纹,黑红两彩,属于半山类型文化遗存。另一部分残片饰折线纹、弧线纹,为马厂类型文化遗存,其中有饰有红色和紫红色陶衣,纹饰色彩黑红相间,极为罕见。坡头顶遗址中还发现有窑址和墓葬,窑址长约1.5米,高0.5米,其中有大量的烧结红土、焦釉块、炭渣,并有半山类型和马厂类型的陶片掺杂其中。

      马鞍桥遗址

      位于刘集乡陶家村,刘集河西岸台地上,东临尕沟,西临大沟,南至崖头沟,北至榻咀,南北长约800米,东西宽约150米,面积约12万平方米,其东部有大量陶器片。根据标本考证,分别为马厂类型、齐家文化类型、辛店文化类型。在距地表30厘米的断崖面有大量马厂类型的陶片和灰层,陶器残片多饰网格纹、黑宽带纹、折线纹、弧线纹等。齐家文化的器物残片多饰兰纹、绳纹,陶质为细泥红陶和夹砂粗陶两种,器形多为双腹罐。辛店文化的器物是典型的白色泥质,饰黑色直线纹。

      特色饮食

      手抓羊肉

      手抓羊肉是积石山各族人民非常喜欢的传统风味名品,因不用筷子用手抓食,故名。选用阜地羊(即本地饲养的栈羊)屠宰,这种肉膘肉相间,肉质细嫩,肥而不腻,味道绵长,少膻腥味。宰后把整羊剁成两半入锅加入冷水烹煮,准确把握火候,先用旺火烧沸,撇去血沫,加入花椒、干姜等调味品,改由小火慢煮,待血水将干未干之时捞出,剁为大块,装盘上席,手抓醮椒盐就大蒜而食,味道清爽,鲜香无比。现在餐馆中还开发成系列手抓羊肉——胸叉、腿子、背子、肋条、尾骨,各部位的肉,嫩、老、肥、瘦、粗、细各异,独具风味。现在,无论是餐厅中还是城乡宴席上,手抓羊肉是不可缺的一道名菜。

      馓子

      为精美的油煎食品。积石山县穆斯林在节日和喜庆日子,必做馓子招待客人,并馈赠亲戚、邻里。

      馓子分“盘馓”和“酥馓”两种。做盘馓时面粉用温水调和,再加清油、蛋清、花椒水拌匀,反复揉和,切成圆条,抹油,盛入容器中封实闷窝,窝好后揉搓为筷子粗细,盘绕,用筷子套住整形,将一头折叠入油锅中,稍炸,再将另一头折叠过来油炸,待定形后抽出筷子,再炸,待皮黄后捞出,形状美观,色泽黄亮,条杆匀称,香甜酥脆。做“酥馓”时,调面时加入清油、蛋清、白糖,揉好面后切成圆条,窝好后揉条压扁,盘绕下锅油炸而成,疏松酥软,入口即化,味美可口。制作馓子是整套复杂的工艺系统,全凭经验掌握好“度”,还要掌握好火候,只有这样,才能做出佳品。

      干馃

      干馃为精美的油煎食品。积石山县穆斯林在节日和喜庆日子,必做干馃招待客人,并馈赠亲戚、邻里。

      干馃有嵌花、蜜饯和造型之分。嵌花干馃的做法是:将精粉调成纯白面团,再添加有枣泥、红糖、食色等辅料的褐色面团,几经揉搓,切割镶嵌,切片油煎,即成五彩缤纷、琳琅满目的嵌花馃馃,因添加之辅料不同、添加辅料面团的嵌入形制和组合方法不同,干馃的图案千姿百态,丰富多彩。“蜜饯馃馃”则将加入鸡蛋等各种丰富营养的面团,或切片,或掐丸,下锅油煎,再用蜂蜜炒过,粘上芝麻,酥甜清香,美味可口。做“造型馃馃”,则将各色面团擀开,切割组合,捏成各种花卉、昆虫、飞禽等吉祥物形状,下锅油煎而成,形态生动,惟妙惟肖,这种馃馃简直是一种精美的艺术品,拿起来舍不得放到嘴里。干馃地制做充分表现了穆斯林妇女的心灵手巧和审美情趣。筏子、面肠

      面肠

      筏子、面肠是积石山县各民族人民喜爱的传统小吃。回、保安、东乡、撒拉族人民更善做筏子面肠。

      筏子的做法是:先把肥肠用清水(加碱、醋)反复洗至无异味后翻置,再将羊的心、肺、肝、肉剁碎,调入清油、葱、生姜粉、花椒粉、草果粉、精盐、味精等佐料拌匀。然后,将满肚油摊开,放入馅子,卷成筒状,用线包扎、封口,因其状如扎羊皮筏子,故名。或者将馅子塞入肥肠,装满后封口。最后上笼蒸熟或放入沸水中煮熟取出,切段装盘上席,有的将筏子切段在油锅中煎烙至黄脆后装盘,调上油泼辣子、蒜泥、醋食用。吃时鲜嫩不腻,美味可口,清香四溢。

      面肠的做法是:先将小肠反复洗净,再将面粉加水搅成糊状,调入适量淀粉、精盐、味精等调料,搅匀,灌入小肠中封口。切忌不能灌得太饱。然后上蒸笼蒸熟或放入锅中煮熟,中途针刺泄气,熟后取出切段装盘,或将切段后的面肠,放入油锅中煎至皮黄脆再装盘,调上油辣子、蒜泥、醋等食用。味道醇而不腻,味美可口,百吃不厌,经济实惠。

      积石酿皮

      临夏酿皮子享誉三陇,已成名小吃。积石酿皮和临夏酿皮是一样的,它是各族人民非常喜欢的风味小吃。制作时选用优质面粉,用凉水调成面团,在盆中揉搓水洗,分出淀粉和面筋。而后在淀粉中加入适量水、盐、碱,调成面浆,舀入平底盘上锅蒸熟,上面擦上一层熟油,逐次将面浆蒸完为止。再把面筋上笼蒸熟。吃时将酿皮切成条,面筋切成片装盘,再调上油泼辣子、芥末、蒜泥、芝麻酱、精盐、香醋等佐料即可。上好的酿皮子色泽鲜亮,质地柔韧,吃起来咸、酸、香、辣、鲜五味俱全,清爽适口,别具风味,特别是盛夏酷暑,一碗酿皮子下肚,精柔爽口,全身清凉,暑气顿消。

      特色购物

      蕨菜

      蕨菜,也叫佛手,是一种久负盛名的山菜,野生多年生草本植物,含有人体所需的丰富的维生索,可入药,具有一定的防癌作用。采摘食用,性良味美,被誉为山中奇珍,蔬菜之王,自古列为贡品。《本草纲目》载:“蕨,处处山中有之,二、三月生,拳曲如小儿拳,长则尾开如凤尾,高三、四尺”。唐朝著名诗人白居易有诗云“日日思归饱蕨薇,春来荠美勿忘归”。积石山东麓气候湿润,土壤有机制丰富,植被良好,林地、草地面积广阔,植物生长茂盛,盛产蕨菜,年产量可达75~100万公斤。近年通过外贸出口日本、美国、西欧等地,做为土特名产,成为自治县的拳头产品之一。

      积石山蕨菜有羊蕨、牛蕨之分。羊蕨茎细色呈菜绿,长在阴坡。牛蕨茎粗肥嫩,色呈墨绿,长在阳坡,为蕨中上品。一般阳历5月是采摘蕨菜的好时机。蕨菜生长很快,出土寸许的幼苗,一夜间可长二、三寸,蕨头呈撮手形状是最好的采集时间,三、四天后呈展手状时,茎杆老化即不能食,故农谚说“蕨菜摘来是宝,不摘便是草。”每当采集时间,人们云集积石山麓,一边采摘蕨菜,一边漫着优美的“花儿”,那场面热闹极了。这时商业部门和商贩也到山里扎下帐篷,搞好淹制蕨菜的盐池,备好装运蕨菜的桶子,收购、盐制蕨菜。蕨菜贮存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盐制,先精选,拣去劣条,切掉老根,扎成“把子”,置于盐池,淹制好后装桶密封,这种方法保持了蕨菜的鲜嫩,味道纯,是最常用的方法。一种是制成蕨菜干。

      蕨菜的食用多煮熟凉拌,也可肉炒。在采集时间,农人常采来鲜嫩的蕨菜,锅里一煮,切成寸许长装盘,炝上油,拌上盐、调味品,浇上浆水汤,便食用,清凉解热,味美可口,男女老少爱吃。现在不论是高档的社交宴席还是家宴,蕨菜以它丰富的营养和诱人的美味成为一道不可或缺的菜肴。积石山特产--花椒

      积石山的八月,是一个非常迷人的时节,气候宜人,瓜果飘香,人们陶醉在丰收的喜悦里。这个时节,如果到积石山走一走,恐怕给你最深最美的印象就是地处黄河之滨乡村的花椒了。你看那家家户户,村村寨寨,到处都是红艳艳的花椒,层林尽染,漫山红遍,院落里是花椒,地埂上是花椒,山坡上是花椒,大片农田里也是花椒。那一树树、一片片花椒红得耀眼,红得醉人,形成一种别样的风景,特别是浓浓的椒香,飘荡在院落里、田野上,让人神清气爽、气醉神迷,仿佛置身在仙境之中。

      花椒

      花椒,属芸香科落叶灌木,特点是适应性强,根系发达,生长快,结果早。叶青、花黄、子黑、皮红、肉厚味麻、气味浓香,是上等调味品,能强化食品风味,减除腥膻味,同时具有温中祛寒、健胃止泻等医疗功效。还有防虫杀虫之功能。果实富含挥发油和脂肪,可蒸馏芳香油。积石山的花椒有刺椒、绵椒之分,刺椒香浓味鲜,产量稍低,因开花早容易霜冻,栽植面积小;绵椒,又名大红袍,色艳,粒大,产量高不易霜冻,栽植面积大,色味略次于刺椒。

      花椒栽培历史悠久,早在三千年前就已经把花椒用作香料和药物了。如制成椒酒、椒浆用来祭神、馈赠等,用椒泥涂抹宫室称为椒宫、椒室等,有些官宦有钱人还建椒园。花椒既是经济林木,也是观赏花木。元代诗人马祖常有“椒花染紫风雨香”之诗句,明人林宗也咏诗花椒云:“欣欣笑口向西风,喷出元珠颗颗圆,采处倒含秋白露,晒时娇映夕阳红。调浆美著骚经上,涂壁香凝汉殿中。鼎束亦名加此味,莫教姜桔独成功。”对花椒成熟状态(欣欣笑口、喷出元珠),采晒情形、用途等写得非常优美。积石山的民歌“花儿”中也有生动的描述:“花椒树长哈的一啪嗒,尕刺刺把我的手扎;尕妹妹好比是海里的花,海宽水深摘不上她。”“花椒树开花叶叶儿麻,椒刺儿把我的手扎;人多眼杂搭不上话,漫一个花儿了走吧。”积石山栽培花椒也有悠久的历史了,地处黄河之滨的农村,很早以前就已经栽植花椒了。现在四堡子、石塬、柳沟、关家川、胡林家、安集、银川、铺川、郭干等乡更是大面积栽植,安集、银川的花椒以粒大、色艳、味醇、香浓而驰名省内外,并且栽植面积大,产量高。1981年自治县成立时全县有花椒树13万余株,年产量2.57万公斤。1988年,挂果花椒树达到284.36万株,产量达到7.11万公斤,纯收入113.76万元。近年来,积石山县委、县政府加大投入,扶持花椒栽植,建成一批大、中型花椒基地,全县花椒栽植面积迅速扩大,花椒已成为农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到2005年底,累计栽植花椒18万亩,产品远销兰州、广东、福建、四川等地,深受客商欢迎。由于品质优良,栽植面积大,2004年积石山县被国家林业局命名为“中国花椒之乡”。相信积石山的美丽的未来中,花椒必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积石山富有勃勃生机的特色经济中,花椒必是重要的支柱特色产业。

      自治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结合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的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特点制定。

      第二条 自治县是本行政区域内的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人民实行自治的地方,属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管辖。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设在吹麻滩镇。

      第三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和自治县人民政府。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县级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法行使自治权。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四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必须维护国家的统一,保证宪法法律在本地区的遵守和执行。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把国家利益放在首位,积极完成上级国家机关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五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加速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把自治县建设成为团结、富裕、文明的民族自治地方。

      第六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县的实际情况,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原则下,有权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加速本县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在贯彻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时,如遇有不适合自治县实际情况的,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

      第七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切实保障本行政区域内的各民族都享有平等权利,维护和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切实保障本行政区域内各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都享有同等自治权利。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保障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第八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继承和发扬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对各民族公民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民族政策和民主法制教育;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第九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指导下,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制定经济建设方针。

      第二章 自治机关

      第十条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是自治县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中各民族代表的名额和比例,根据选举法及《甘肃省实施选举法细则》的规定,按照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是本县其他民族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三分之一,其他民族也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原则,由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报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一条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要有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汉族、回族、土族公民,并应有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公民担任主任或副主任。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各自治民族的成员比例应高于其人口比例,其他民族的成员应有适当比例。

      第十二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自治县的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自治县人民政府对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自治县人民政府由县长、副县长、办公室主任、局长,委员会主任组成。

      自治县的县长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中的公民担任,副县长中应当有各自治民族中未担任县长的民族的人员,自治县人民政府的其他组成人员中,各自治民族的人员比例应略高于其人口比例,其他民族的人员应有适当比例。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所属各工作部门中,应尽量配备自治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员。

      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

      第十三条 自治县的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必须公正廉洁,遵纪守法,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全心全意为各族人民服务。

      第三章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十四条 自治县的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自治县的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自治县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

      自治县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并对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负责。

      自治县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受上级人民法院监督。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受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

      第十五条 自治县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成员和工作人员中,应当有自治民族的公民。

      自治县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保障各民族公民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的权利,对于不通晓汉语言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

      第四章 经济建设

      第十六条 自治县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行在省计划内自治州名下单列的体制。

      第十七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根据本县的特点和需要,制定经济建设方针、政策和计划,自主安排和管理本县的经济建设事业。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积极发展全民所有制企业,维护全民所有制经济,提倡发展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

      第十八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实行强化农业基础,开发劳务,农、牧、林、工、商综合发展的经济建设方针,切实抓好粮食生产,大力发展畜牧业、林业,加速发展地方民族工业和交通运输业,努力搞活商品流通,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第十九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国家统一规划,对可以由本县开发的自然资源优先合理开发利用;自治县无力开发的资源,报请上级国家机关帮助开发利用。

      上级国家机关在自治县开发资源、兴办企业时,照顾地方和当地群众的利益,按规定从上缴的利润和所得税给自治县返还百分之九,返还部分,不列入财政包干基数,不抵减上级补贴,由自治县自行安排使用。

      第二十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继续稳定完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积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强化农业服务体系,按自愿互利的原则鼓励农民发展各种专业户、经济联合体和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在上级国家机关的帮助下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增加农业投入,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依靠科技教育,振兴农业。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因地制宜,全面规划,调整生产结构,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加速商品生产,繁荣农村经济。

      第二十一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依法加强土地管理,全面规划合理利用土地,承包地、自留地、宅基地不得买卖。禁止乱占耕地和滥用土地,依法维护土地的所有权、经营权和使用权,承包地、自留地非经国家规定的审批机关批准,不得改作非农业生产用地。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在上级国家机关的帮助下,坚持国土整治,对山、水、田、林、路及滩涂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增加耕地面积,改善生态条件。

      第二十二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大力发展畜牧业,逐步建立健全科学管理,疫病防治,畜种改良及饲料、畜产品加工、储运、销售等服务体系,提高畜产品的商品率和经济效益。

      第二十三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依法管理、保护现有林木资源,积极开展植树造林,提高森林覆盖率。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对林木、林地实行国家、集体、个人多种经营方式,林木谁种谁有,长期不变,允许继承和转让。

      第二十四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加强对现有水利工程的挖潜、改造、配套和管理,积极发展农村水利建设和水电能源建设事业。

      第二十五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充分保护和利用各种资源,立足市场需要大力发展建材、建筑、皮毛加工、食品加工、饲料加工、农副产品加工、民族特需品和民族工艺品等工业。

      自治县所办的国营工业企业及集体、个人联办的工业企业均属地方民族工业,分别享受上级国家机关的各项优惠照顾。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深化企业改革,采取多种经营方式,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十六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积极扶持鼓励集体、个人自办或联办各种企业,从资金、物资、技术上给予扶持,从流通、运输、信息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努力搞好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

      第二十七条 自治县广泛开展横向联系,积极进行经济技术协作,采取优惠措施引进资金、技术、设备和人才,吸引外地的单位和个人来自治县合资或独资开办企业,对于兴办开发性项目的企业在场地、服务设施、税收政策、利润分成等方面给予优惠。

      自治县自治机关鼓励国营、集体企业和个人跨县、跨州、跨省经营。

      第二十八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优势,积极组织劳务输出,拓宽输出门路,从资金、技术、管理、信息等方面提供服务,增加劳务收入。

      第二十九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速发展交通运输事业,积极争取公路项目建设,改善公路交通状况,加强路政和交通管理,充分发挥民间各种运输力量的作用。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积极发展邮电事业,加速县乡特别是边远山乡村邮电通讯网的建设,提高邮电通讯工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自治县能源交通基金按规定上交中央的部分外,其余全部返还自治县使用。

      第三十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城镇建设的规划和管理,按照合理布局、方便交易、节约用地的原则制定规划,逐步建设具有民族特色的新型城镇,充分发挥农村集镇在流通、信息、金融、文化、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中心作用。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按照国家的税法征收城镇建设维护税,享受上级城镇建设补贴。

      第三十一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依法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防止污染和其它公害。

      第三十二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充分发挥国营商业和供销社的主渠道作用,实行国营、集体和个体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方式、多种流通渠道的贸易体系,鼓励农民进入流通领域,支持农民发展第三产业,活跃城乡经济。

      自治县的商业、供销、医药企业享受国家民族贸易政策规定的“自有资金、利润留成、价格补贴”的照顾。

      自治县特需的生产资料和特需商品享受上级国家机关专项拨补的政策规定。

      自治县的各种产品,除国家有规定的外,一律放开,由市场调节。

      第三十三条 自治县在国家规定范围内,自主地进行对外贸易,增加外汇收入,在外汇留成等方面享受国家优待。

      第三十四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在上级国家机关的帮助下,采取有效措施,从资金、物资、技术和人才上配套扶持,搞好扶贫开发工作,发展贫困地区经济,加快脱贫致富。

      第五章 财政管理

      第三十五条 自治县的财政是一级地方财政,是甘肃省和临夏回族自治州财政的组成部分。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体制属于自治县的财政收入,都要由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自治县的超收、结余、机动财力、预算外收入等按规定留给自治县的各项资金,由自治机关自主安排。

      第三十六条 自治县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基数,由上级国家机关合理调整,调整后的财政正常经费基数,应略高于全州平均水平。

      自治县财政收入不敷支出的部分,依照国家财政体制的规定,报上级财政机关定额补助。

      自治县的财政支出,在上级国家机关重新核定定额补助数的基础上,每年给予适当递增;按上年经常性财政支出决算数设立百分之五的机动金;按财政支出预算的百分之三设立预备费。

      第三十七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对上级国家机关扶持自治县发展经济文化建设事业的专项资金和临时性的民族补助专款以及扶贫资金等,除某些特定项目外,在规定的范围内自主地合理安排使用。

      第三十八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税收征管工作。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在执行国家税法时,除由国家统一减税、免税项目外,尚需在税收上加以照顾的,按国家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减税或免税。

      第三十九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财政管理,开源节流,增收节支,提高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对造成损失者追究责任。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审计制度和会计制度建设。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建立乡、镇财政。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对某些不符合自治县实际情况的财务制度、开支标准、定员定额等报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作必要的变更和补充。

      第四十条 国家设在自治县的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要认真执行国家金融政策,办好优惠利率贷款,为发展民族经济服务。

      第六章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第四十一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县的教育规划,决定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学制、办学形式、教学内容和招生办法,发展本县教育事业。

      第四十二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从本县实际出发,逐步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办好幼儿教育,重点办好一批民族中、小学,在民族杂居地区的学校设民族班。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在上级国家机关的帮助下,逐步在经济困难、居住分散的少数民族山区设立寄宿制为主和助学金为主的公办民族小学和民族中学。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禁止任何阻挠适龄儿童入学的行为。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对各级各类学校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

      第四十三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采取多种形式,搞好扫盲工作,发展成人教育,提高全民素质。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积极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建立各种专业技术学校和短期训练班,提倡各单位、各部门自办、联办或与教育部门合办各种职业技术学校和培训班。

      第四十四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对中学、小学的少数民族学生免收学杂费和课本费,在自治县内的汉族学生,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也应享受免收学杂费和课本费的待遇。普通中学设立助学金和奖学金,家住农村在城市上学的高中生由国家按城镇人口供应口粮。

      第四十五条 国家在自治县定向招生时,招生名额由自治机关按本县各民族比例确定,择优录取,本县普通中学招生时,对少数民族学生适当放宽录取标准。

      第四十六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重视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办好教育培训中心,轮训在职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并有计划地选送教师到大中专院校进修,不断提高教师素质,保证教学质量。

      第四十七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多渠道筹措资金,从县财政的机动财力中每年留出一定比例用于教育事业,乡镇财政预算外收入主要用于教育,全县教育经费的增长要高于县财政收入的增长比例,并使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鼓励国营企业、集体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办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第四十八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制定本县的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科技服务推广机构,发挥科普协会和各种各类专业研究会等群众科技组织的作用,引进和推广适用科技成果,大力普及科学技术知识。

      第四十九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发展具有民族特点的各项文化事业,收集、整理、研究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编写地方史志,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它重要历史文化遗产,建立农村集镇文化中心,加强基层文化馆、站建设,发展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开展群众业余文化活动。

      第五十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积极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发展具有民族传统的体育项目,增强各族人民体质。

      第五十一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制定本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加强医疗机构建设,巩固和发展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组织,加强对地方病、常见病、传染病的防治、研究工作,对地方病实行免费治疗,加强卫生防疫和妇幼保健工作,改善卫生条件。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根据国家规定,鼓励并支持集体办医,允许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个人持证行医。

      第五十二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率,对少数民族的计划生育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

      自治县内各少数民族的结婚年龄男不得低于二十周岁,女不得低于十八周岁。

      第七章 干部和职工队伍建设

      第五十三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原则采取各种措施,从各民族中培养选拔德才兼备的干部和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并注意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和妇女干部。

      第五十四条 自治县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在招收人员时,一般按自治县内各民族比例招收,报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也可招收一定数量的农村回乡知识青年。

      自治县内隶属于上级国家机关的企业、事业单位在招收人员时,应从本县各民族中招收,优先招收少数民族人员。

      自治县吸收录用和招聘干部、工人时,对少数民族适当放宽文化程度和年龄条件。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根据上级国家机关有关规定,自主安排补充编制内的自然减员缺额。

      第五十五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积极争取在高等院校有计划地选送干部职工学习和进修,鼓励干部、职工、农民自学成才,对自学成才经国家有关部门考核确认的,按同等学历对待。

      第五十六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采取优惠政策和措施,有计划地从外地引进、招聘各类人才,参加自治县的各项建设事业。

      第五十七条 自治县的地区类别享受上级国家机关的合理调整,在自治县工作的职工享受相应的地区差价补贴。

      根据自治县高寒缺氧、贫困、边远的实际,对本县职工在工资福利、防寒取暖、疾病治疗、离退休安置等方面给予优惠待遇,对在本县工作的科学技术骨干给予特殊照顾。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对知识分子干部、专业人员实行优惠待遇,对其住房、家属户口、子女就业等方面给予照顾,在自治县连续工作满二十年的干部,家属在农村的可在国家计划范围内转为城镇户口。

      第五十八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对在自治县各项建设事业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人员给予鼓励,在自治县工作满三十年的外地职工,发给荣誉证,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八章 民族关系和宗教事务

      第五十九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教育各民族干部和群众互相信任、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尊重,共同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尊重各民族的传统节日。

      第六十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帮助散居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第六十一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按照上级国家机关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民族成份的管理。

      第六十二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保障各民族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自治县内的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也不得强制公民信仰这种宗教或信仰那种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活动损害安定团结,宗教不得干预行政、司法、教育和婚姻。

      自治县内的宗教活动场所应由宗教团体、宗教职业人员和信教群众民主管理。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每年9月30日为自治县成立纪念日,放假一天。

      第六十四条 自治县内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职工、学生,在开斋节放假三天,古尔邦节放假二天。

      第六十五条 本条例由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报经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六十六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属于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