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葫芦岛校区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葫芦岛校区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葫芦岛校区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葫芦岛校区,创建于1949年,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是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三个校区之一,国家重点大学。现任党委书记岑松,校长马修泉。校训为“诚朴求是、博学笃行”。

截至2020年6月1日,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葫芦岛校区占地2340亩,设有工商管理学院、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2个研究院所、32个本科专业。

目录

    1 基本信息 2 办学历史 3 办学条件 4 学术研究 5 学校领导 6 校区环境 7 学校荣誉 8 报考条件

      基本信息

      中文名: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葫芦岛校区

      简称:葫芦岛校区

      创办时间:2002年

      校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湾南大街188号

      属性: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1年)

      官网:https://www.lntu.edu.cn/

      学校排名:279

      党委书记:岑松

      类别:公立高校

      校训:诚朴求是 博学笃行

      旧称:阜新矿业学院

      所属地区:中国辽宁省葫芦岛市

      学校类型:理工

      学校特色: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全国重点大学 、省属重点本科高校

      院校代码:10147

      录取批次:本科一批

      现任校长:马修泉

      办学历史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葫芦岛校区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葫芦岛校区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原名阜新矿业学院,始建于新中国成立前夕,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首批88所重点院校之一。1981年被批准为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3年获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有条件接收留学生单位之一,1999年被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同年学校又成为工程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现已成为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于一体,拥有工、管、理、经、文、法、农等多学科,办学设施完善,师资力量雄厚的著名高等学府。

      2002年7月,经辽宁省教育厅批准,成立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葫芦岛软件学院,同年开始招生;2004年,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葫芦岛校区。葫芦岛校区按照“统一领导,相对独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运行模式,经过十一年的建设和发展,一个北依首山、南临渤海、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施先进,占地156万多平方米的现代化花园式新校区已经呈现在渤海之滨。目前,全日制在校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留学生已达10000余人。

      辽工大葫芦岛校区辽工大葫芦岛校区

      葫芦岛校区现设有工商管理学院、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营销管理学院、矿业技术学院、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1个基础教学部,2个研究院所、32个本科专业。拥有管理科学与工程等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工程与项目管理等9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管理科学与工程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等1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项目管理等6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3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重点建设实验室、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此外学校还是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目前,葫芦岛校区已形成适应国家与地方经济建设发展需要的学科专业体系。

      校区现有专任教师 510人,其中具有教授副教授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183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377人。3个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创新团队,一批教师分别被确定为省部级学科学术带头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家评审组成员、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国家煤炭工业技术委员会委员、省学位委员会学科及各类学术期刊编委会委员。已形成了一支思想素质好、学术水平高、结构比较合理的师资队伍。

      随着校区教学改革的逐渐深入,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科研教育成果喜人,形成了科学规范的教学体系。“高技术产业集群合作创新网络治理机制及绩效评价”等11项课题分别获得省部级奖励6项,市级奖励5项,同时,学校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科技竞赛,积极参加各类国家级、省级科技学术竞赛,己经有七百余人获奖。此外,校区学生社会实践和学生就业工作也取得了可喜成绩,学生暑期实践团队连续多年获得省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称号,校区团工委连续三年获得省社会实践工作优秀组织奖,校区本科生、研究生就业率连续八年达到95.8℅以上。

      在多方领导的亲切关怀下,在全体工大人的共同努力下,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葫芦岛校区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学生工作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校区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天,校区全体师生员工正以更加饱满的精神面貌,昂扬的斗志、豪迈的情怀,努力为把学校建成优势学科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教学科研水平高、综合实力强、社会贡献大、在国际上具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特色型大学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作为我国地矿行业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具有较强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科技开发能力及多学科交叉的综合科技优势,不仅立足为煤炭工业服务,而且不断加大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力度,推进产学研合作,拓宽服务领域。学校编辑出版的《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均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其中《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已进入CSTA和EI以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并首批进入中国核心期刊。

      学校高举地矿特色旗帜,走特色发展之路。目前,学校不仅拥有一批特色鲜明、实力较强的传统学科,也拥有一批生机勃勃的新兴学科,已经形成了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辽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学科专业体系。

      办学条件

      学院名称本科专业名称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安全工程(矿山通风安全)、安全工程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测控技术与仪器、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经济学、金融学、财务管理、会计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国际经济与贸易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营销管理学院市场营销、电子商务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软件学院软件工程、网络工程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矿业技术学院采矿工程丶安全工程丶土木工程丶机械工程丶电气工程丶测绘工程

      师资力量

      葫芦岛校区占地2340亩位于辽宁省兴城市龙湾南大街188号,邮政编码:125105。

      学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教师为主体的理念,以培养高素质的优秀学科学术带头人为核心,以加强中青年队伍建设为重点,努力建设一支结构优化、素质优良、富有创新能力、满足学校发展需要的师资队伍。师资队伍建设始终处于学校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并采取各种切实可行的措施,致力于师资队伍结构的优化和整体素质的提高。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葫芦岛校区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葫芦岛校区

      截止2010年4月,葫芦岛校区共有专任教师493人,有教授、副教授154人;高级工程师28人;具有博士学位30人;有5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辽宁省高校创新团队,3个省级教学实验示范中心。一批教师分别被确定为省部级学科学术带头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家评审组成员、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国家煤炭工业技术委员会委员、省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及各类学术期刊编委会委员。全日制在校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留学生已达12000余人。校区现有专任教师 550人,其中具有教授、副教授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197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366人。

      学术研究

      学术资源

      校区北依兴城首山,南临海天一色的渤海辽东湾。共设有8个二级学院、2个研究院所,教学区主要由静远楼(A楼)、尔雅楼(B楼)和耘慧楼(软件楼)组成。

      组织机构

      管理机构研究院(所)

      葫芦岛校区综合办公室

      葫芦岛校区组织人事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党校

      葫芦岛校区机关党委

      葫芦岛校区学生处共青团

      葫芦岛校区工作委员会

      葫芦岛校区财务处

      葫芦岛校区教务处

      葫芦岛校区校园管理处

      葫芦岛校区产业开发处

      葫芦岛校区公安保卫处

      葫芦岛校区基本建设办公室科学技术处

      葫芦岛校区后勤集团

      工程与系统研究所

      电器自动化研究所

      系统工程研究所

      学校领导

      校长马修泉
      党委书记岑松

      校区环境

      学校现建有阜新校区中华路校园、玉龙校园和葫芦岛校区龙湾校园,占地4240亩。

      学校荣誉

      学校创建于1949年,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88所国家重点大学之一。1981年被批准为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3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有条件接收留学生单位,1996年由阜新矿业学院更名并升格为辽宁工程技术大学,1999年被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2年辽宁省人民政府与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签署协议共建学校,2013年获批为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9年入选辽宁省重点建设的10所国内一流大学之列。

      报考条件

      录取批次的安排

      1.投档比例: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省(市、自治区)计划所在批次控制分的考生中,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校不再另行规定。

      3.院校志愿及录取办法: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及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对于实行有序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及批次,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执行各生源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含内蒙古自治区)

      将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后,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采取“分数优先”方式安排专业;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投档成绩或相关科目成绩等因素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①以“专业(类)+院校”为志愿填报单位的省份:按考生进档专业录取。

      ②以“院校专业组”为志愿填报单位的省份:将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后,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采取“分数优先”方式安排专业;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投档成绩或相关科目成绩等因素调剂到本专业组内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内蒙古自治区

      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即对已投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排序,按“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投档成绩或相关科目成绩等因素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4)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的排序规则如下:①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的高考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英语、语文的高考成绩。②在实行“3+3”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中:对于提出1门、2门或3门选考科目的专业,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英语、语文的高考成绩。对于不提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的高考成绩。③在实行“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中:历史学科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历史的高考成绩,物理学科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英语、语文、物理的高考成绩。在上述①~③种情况中,若考生排序相同,将由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依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或相关科目成绩等因素进行排名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动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生源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学校不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

      1.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我校执行各省(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1)“3+3”模式招生省份:不提科目要求。

      (2)“3+1+2”模式招生省份:在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的省份,只招历史学科类;在不分列招生计划,不分别投档的省份,历史学科类或物理学科类皆可。

      2.身体健康情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校不再另行规定;

      3.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我校执行各省(市)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 按考生综合分(综合分=专业课成绩×2 +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下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它志愿考生档案;

      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有国家规定的政策加分的考生,除此之外,依次比较专业课成绩、语文、英语、数学的高考成绩。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我校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发挥专长及促进个性发展,学校为学生转专业提供了广阔的选择空间,除动画、运动训练、中职升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等特殊专业和培养类型外,其他所有专业学生均有资格于第二学期末申请重新选择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