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

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

农民工农民工

农民工(Rural migrant workers in cities,又称:外来工、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是中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这些人户籍仍在农村,主要从事非农产业,有的在农闲季节外出务工、亦工亦农,流动性强,有的长期在城市就业,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截至2022年5月,中国已有多个地区发文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年龄管理。2023年4月28日,中国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2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22年中国农民工总量29562万人,比2021年增加311万人,增长1.1%。半数以上农民工在第三产业就业。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经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19年12月30日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目录

    1 基本信息 2 词语释义 3 社会总量 4 主要类别 5 情况介绍 6 主要问题 7 解决办法 8 爱心举措 9 相关事件

      基本信息

      中文名:农民工

      释义: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

      外文名:Rural migrant workers in cities

      性质: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词语释义

      农民工农民工

      农民工实际是指本县(市)境内,户籍地在乡村,进入城区从事非农产业劳动6个月及以上,常住地在城区,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的劳动者;或外县(市)进入本县(市)城区从事非农产业劳动6个月及以上,常住地在城区,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的劳动者。

      农民工生活工作在城市,为城市的发展作出巨大的贡献,在某些人心中农民工是贬义的,其实农民工并不一定是户籍在农村但到城市做工的一类人群特殊的群体。拥有农村户籍而在城市打工的人员,包括大中专院校毕业后户口在农村而在城市工作的中高学历人员,随着中国户籍制度的完善,不再有城镇和农村户口的差别。

      农民工是城市发展经济的主力军。人们普遍认为指的就是农民工人,这当然是中国人的说法。在美国没有农民这个称谓,统称为农场工人。从字面上分析,农民工人和农场工人好像差别不大,但是深究起来却是两个千差万别的词语。首先在身份上,农民工人的身份是农民而农场工人的身份是工人;其次在工作上,农民工人做的是城市里的工作而农场工人干的是农场里的活计。

      社会总量

      历年进城务工人员数量

      年份

      外出农民工

      本地农民工

      全国农民工

      来源

      2008

      14041万

      8501万

      22542万

      《2008年末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2542万人》

      2009

      22978万
      2010

      24223万
      2011

      15863万

      9415万

      25278万

      《2011年我国农民工调查监测报告》

      2012

      16336万

      9925万

      26261万

      《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2013

      16610万

      10284万

      26894万

      《2013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2014

      16821万

      10574万

      27395万

      《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2015

      16884万

      10863万

      27747万

      《2015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2016

      16934万

      11237万

      28171万

      《2016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2017

      17185万

      11467万

      28652万

      《2017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2018

      17266万

      11570万

      28836万

      《2018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2019

      17425万

      11652万

      29077万

      《201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2020

      16959万

      11601万

      28560万

      《2020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202117172万12079万29251万《2021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2022

      17190万

      12372万

      29562万

      《2022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4年全国进城务工人员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14年全国进城务工人员总量为27395万人,比2013年增加501万人,增长1.9%。其中,外出进城务工人员16821万人,比2013年增加211万人,增长1.3%;本地进城务工人员10574万人,增加290万人,增长2.8%。

      2011年、2012年、2013年和2014年进城务工人员总量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1.0、0.5、1.5和0.5个百分点。2011年、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外出进城务工人员人数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2.1、0.4、1.3和0.4个百分点。近三年本地进城务工人员人数增速也在逐年回落,但增长速度快于外出进城务工人员增长速度。

      按输出地分,东部地区进城务工人员10664万人,比上年增加210万人,增长2.0%,东部地区进城务工人员占进城务工人员总量的38.9%;中部地区进城务工人员9446万人,比上年增加111万人,增长1.2%,中部地区进城务工人员占进城务工人员总量的34.5%;西部地区进城务工人员7285万人,比上年增加180万人,增长2.5%,西部地区进城务工人员占进城务工人员总量的26.6%。西部地区进城务工人员增长速度分别比东部、中部地区高出0.5和1.3个百分点。

      2016年2月2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进城务工人员总量27747万人,比2014年增长1.3%。其中,外出进城务工人员16884万人,增长0.4%;本地进城务工人员10863万人,增长2.7%。

      2020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全国农民工总量29077万人,比2018年增长0.8%。其中,外出农民工17425万人,增长0.9%;本地农民工11652万人,增长0.7%。

      2021年末,全国农民工总量29251万人,比上年增长2.4%。其中,外出农民工17172万人,增长1.3%;本地农民工12079万人,增长4.1%。

      2022年末全国农民工总量29562万人,比上年增长1.1%。其中,外出农民工17190万人,增长0.1%;本地农民工12372万人,增长2.4%。

      2023年5月,国家统计局发布2022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报告显示,2022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9562万人,比上年增加311万人,增长1.1%。其中,本地农民工12372万人,比2021年增加293万人,增长2.4%;外出农民工17190万人,比2021年增加18万人,增长0.1%。年末在城镇居住的进城农民工13256万人。农民工

      主要类别

      建筑工人指从事建筑工作的工人。八十年代的建筑工人指在建筑公司工作的正式工人和临时工人。

      随着企业改革,部分建筑工人转业分流,部分人员成为建筑包工头。建筑工人基本上是来自农村的农民,极少数为大学生。

      建筑工人也面临着方方面面的问题。犹如诗人左河水在《鹧鸪天·农民建筑工》一词中所曰:“ 万道砖墙砌楚辛,几多惆怅度黄昏。文人喜作明星颂,笔到民工墨似金。城镇化,主攻军,险脏不惧惧求薪。医疗社保无承保,缘是乡籍农户身。”

      新生一代

      “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是指80后、90后,这批人在农民工外出打工的1.5亿人里面占到60%,大约1个亿,出生以后就上学,上完学以后就进城打工,相对来讲,对农业、农村、土地、农民等不是那么熟悉。另一方面渴望进入、融入城市社会,而城市在很多方面还没有完全做好接纳他们的准备。新生代农民工年龄18岁到25岁,以“三高一低”为特征:受教育程度高,职业期望值高,物质和精神享受要求高,工作耐受力低。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3年进城务工人员监测调查报告显示,新生代占总量近半。调查显示,1980年及以后出生的新生代进城务工人员达到12528万人,占进城务工人员总量的46.6%,占1980年及以后出生的农村从业劳动力的比重为65.5%,新生代进城务工人员逐渐成为农村外出务工大军中的主力。

      情况介绍

      单纯热情,爱岗敬业,有吃苦耐劳精神;遵纪守法,胆小谨慎,相对便于管理,容易稳定;薪资要求简单,对生活要求不高。

      地域分布

      2012年农民工在输入地与输出地的分布2012年农民工在输入地与输出地的分布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从输出地看,东部地区农民工11191万人,比上年增加401万人,增长3.7%,东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42.6%;中部地区农民工8256万人,比上年增加314万人,增长4.0%,中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31.4%;西部地区农民工6814万人,比上年增加268万人,增长4.1%,西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26.0%。

      从不同地区看,东部地区农村户籍劳动力中农民工占54.9%,其中,外出农民工占20.2%,本地农民工占34.7%;中部地区农村户籍劳动力中农民工占37.2%,外出农民工占24.3%,本地农民工占12.9%;西部地区农村户籍劳动力中农民工占28.7%,外出农民工占19.2%,本地农民工占9.5%。东部地区本地农民工比例高,而中西部地区外出农民工的比例高。

      在外出农民工中,在省内流动的农民工8689万人,比上年增加299万人,增长3.6%,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53.2%;跨省流动的农民工7647万人,比上年增加174万人,增长2.3%,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46.8%。在省外务工的比重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

      分地区看,东部地区83.7%的外出农民工省内流动,其中在乡外县内占32%,县外省内占51.7%,跨省流动的仅占16.3%。中、西部地区外出农民工则是以跨省流动为主,分别占66.2%和56.6%。

      从外出农民工就业的地点看,在直辖市务工的占10%,在省会城市务工的占20.1%,在地级市务工的占34.9%,在县级市务工的占23.6%,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务工的比重比上年下降0.7个百分点,在地级市务工的农民工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3年全国进城务工人员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13年在外出进城务工人员中,7739万人跨省流动,8871万人省内流动,分别占外出进城务工人员的46.6%和53.4%。东部地区外出进城务工人员以省内流动为主,中西部地区外出进城务工人员以跨省流动为主。

      东部地区跨省流出进城务工人员882万人,72.6%仍在东部地区省际间流动;中部地区跨省流出进城务工人员4017万人,89.9%流向东部地区;西部地区跨省流出进城务工人员2840万人,82.7%流向东部地区。在跨省流动进城务工人员中,流向东部地区6602万人,占85.3%;流向中西部地区1068万人,占13.8%。

      跨省流动进城务工人员主要流入大中城市。省内流动进城务工人员主要流入小城镇。

      性别比例

      (一)农民工以男性为主年轻农民工比重逐年下降。

      分性别看,男性农民工占66.4%,女性占33.6%;分年龄段看,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16-20岁占4.9%, 21-30岁占31.9%,31-40岁占22.5%,41-50岁占25.6%,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5.1%。调查资料显示,40岁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逐年下降,由2008年的70%下降到2012年的59.3%,农民工平均年龄也由34岁上升到37岁。

      (二)农民工以初中文化程度为主,青年农民工和外出农民工文化程度相对较高。

      在农民工中,文盲占1.5%,小学文化程度占14.3%,初中文化程度占60.5%,高中文化程度占13.3%,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10.4%。外出农民工和年轻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分别占26.5%和36.4%。外出农民工的受教育水平高于本地农民工。

      (三)没有参加过任何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多数,青年农民工参加农业技术培训的比例低。平又明显高于非农民工。在农民工中,接受过农业技术培训的占10.7%,接受过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占25.6%,既没有参加农业技术培训也没有参加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69.2%。青年农民工接受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要高于年长的农民工,年长的农民工接受农业技术培训的比例要高于青年农民工,年龄层次越低,接受农业技术培训的比例也越低。

      收入情况

      国家统计局发布2011年中国农民工调查国家统计局发布2011年中国农民工调查

      1、农民工收入增速回落,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农民工收入趋同。2012年末,外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水平为2290元,比上年提高241元,增长11.8%,比上年增加233元,增长11.4%;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收入水平为2257元,比上年增加251元,增长12.5%;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收入水平为2226元,比上年增加236元,增长11.8%。另外,在境外就业的农民工月收入水平为5550元。但增加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18元,增幅回落9.4个百分点。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收入水平为228。

      2、在大中城市务工的农民工收入水平相对较高。

      从外出农民工的从业地点看,在直辖市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水平2561元,比上年增加259元;在省会城市务工的农民工月收入水平2277元,增加236元;在地级市和县级市务工的农民工月收入水平分别为2240元和2204元,分别增加229元和222元。大城市的务工收入水平和增加额都要高于中小城市的水平。

      3、不同行业收入水平差别较大,住宿餐饮业和服务业平均收入水平较低。

      从外出农民工从事的主要行业看,收入水平较高的是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和建筑业的农民工,人均月均收入分别为2735元和2654元;收入较低的分别是服务业、住宿餐饮业和制造业的农民工,月均收入分别为2058元、2100元和2130元。

      4、中西部地区农民工在东部地区务工收入结余少。

      扣除生活成本,外出农民工每人月均收入结余1557元。而中部、西部地区农民工在东部地区的收入结余分别是1518元和1344元,都低于在本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平均结余。中部地区农民工在中部、西部地区务工比在东部地区务工多获得64元和130元;西部地区农民工在中部、西部地区务工比在东部地区务工多获得228元和90元。数据还显示,中部、西部地区农民工在省内和省外务工收入结余相当,而东部地区农民工去省外务工的结余2118元,比在省内务工高496元。相比而言,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工在东部地区务工生活开支较大、收入结余少,因此在中西部就业机会增加的情况下,农民工更倾向选择就近就业,这也是当前农民工流动格局变化的一个主要原因。

      5、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8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农民工80后超半数,月均收入3721元。

      居住情况

      (一)外出农民工仍是以雇主或单位提供住宿为主

      以受雇形式从业的农民工,在单位宿舍中居住的占32.3%,在工地或工棚居住的占10.4%,在生产经营场所居住的占6.1%,与他人合租住房的占19.7%,独立租赁住房的占13.5%,有13.8%的外出农民工在乡镇以外从业但每天回家居住,仅有0.6%的外出农民工在务工地自购房。从近几年外出农民工居住情况的变化看,呈现出与他人合租住房比重上升、独立租赁住房比重下降的趋势,另一明显变化态势是务工地自购房比重下降、乡外从业回家居住比重上升。

      (二)四成外出农民工雇主或单位不提供住宿也没有住房补贴

      从外出受雇农民工的居住负担看,49.5%的农民工由雇主或单位提供免费住宿;9.2%的农民工雇主或单位不提供住宿,但有住房补贴;41.3%的农民工雇主或单位不提供住宿也没有住房补贴。与上年相比,由雇主或单位提供免费住宿的比重下降了0.4个百分点;不提供住宿,但有住房补贴的比重提高了0.4个百分点。

      生活质量

      农民工农民工

      在调查的农民工中,被克扣和拖欠过报酬的农民工分别占两成。其中半数以上的农民工被克扣或被拖欠的报酬属于工资收入。农民工被拖欠报酬时间最短的有一个月,最长的达到八年,平均被拖欠了四个月。被拖欠过半年以下的农民工有五千一百九十五名,占被拖欠农民工数的百分之九四点四九。农民工权益受保障的程度明显偏低。农民工所在单位提供工作待遇较低。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农民工没有享受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近八成的农民工不能带薪休假,还有八成的女职工无法享受带薪休产假制度。另有五成左右的农民工得不到工伤补偿或者加班补贴,近四成农民工未与单位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或协议。

      农民工生活质量普遍不高。首先是农民工生活、卫生条件差。受工资水平低限制,大部分农民工的月消费几乎全部用于住宿和食品消费,而在生病时,只有少数人会选择去正规医院,其他人大都选择自己买药治疗或去个体诊所。其次是居住环境质量差。近四成的农民工居住在工棚或集体宿舍里,地方狭窄拥挤,室内肮脏零乱,除了被褥衣物,几无他物。子女受教育难、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不到位、农民工从事的职业技术含量低且工资水平低也是农民工面临的问题。

      精神生活

      北京的农民工的精神生活状态是令人担忧的———在这些人当中,许多人缺少最基本的文化娱乐方式,许多人的精神上缺乏与外界的沟通和交流,许多人面临着性苦闷和性压抑。不过对于农民精神上的“亚健康”危机,政府已经引起重视。从文化局送片进工地,到文明办评选来京务工人员“文明之星”,再到市总工会为民工建图书室,买电视机,政府各个部门已经开始为丰富农民工的精神生活,进行了努力。

      虽然这些努力是探索性的,但其积极意义是不容小觑的。因为长期以来,城市的管理者,对于农民工都是“只管手脚,不管头脑”,把工作的重心放在如何防范农民工的犯罪行为上,放在“严查、严管”上,而对于农民工的利益、情感需求等精神世界的问题则很少过问。这样的“防范式管理”导致了许多弊端:其一,农民工的利益、情感需求一旦被忽视,无法诉求,就有可能成为一些过激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诱因;其二,防范式的管理有着诸多副作用,尤其是当少数素质低下的管理人员借管理之名为自己或为自己所在的小团体谋取私利时,这种管理方式就蜕变为一种侵犯外来民工合法权益的工具。“防范式管理”的体制终于出现松动,城市管理者开始重视对农民工开展各种形式的服务,开始进入农民工的精神世界进行对话和交流,这无疑是一个进步。

      《新京报》报道提到,当前,北京的进城务工人员群体中出现了一些自发的组织,如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艺术演出的“农民之友”;卖菜农民陈军设立的“排忧热线”;旨在让打工妹找到归家感的“打工妹之家”。这些自发团体由于源于进城务工人员自身,与进城务工人员沟通有着天然的优势,在日常生活中能经常为进城务工人员排忧解难。不过也面临困境———团体工作者缺乏培训,素质较低,团体经费匮乏,随时都有可能“断顿”。此外,媒体曾经报道,一些高校和社会上的团体深入进城务工人员开展帮助,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团体往往很难坚持。所以政府能否对这些进城务工人员或社会团体进行资助,支持类似团体的建立,这样的话,有利于催生一个健康社群文化的形成。大大小小散布在数百万进城务工人员中间的社群,能在农民最缺乏信心的时候,最沮丧的时候,最压抑的时候……给进城务工人员兄弟姐妹们以勇气和温暖,找到回家的感觉,得到心灵的抚慰。

      权益保障

      (一)拖欠工资状况继续改善外出受雇农民工,被雇主或单位拖欠工资的占0.5%,比上年下降了0.3个百分点。建筑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占1.5%,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从近几年调查数据看,被雇主或单位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例逐年下降,解决和遏制农民工工资拖欠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状况改善不明显外出受雇农民工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占43.9%,与上年基本持平,从近几年调查数据看,外出农民工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变化不大,没有明显的改善。分行业看,2012年未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建筑业为75.1%,比上年上升1.5个百分点;制造业为48.8%,比上年下降0.8个百分点;服务业为60.8%,比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住宿餐饮业为62.4%,比上年下降2.2个百分点;批发零售业为59.9%,比上年下降1个百分点。

      (三)外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水平有所提高,但总体仍然较低。雇主或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比例分别为14.3%、24%、16.9%、8.4%和6.1%,分别比上年提高0.4、0.4、0.2、0.4和0.5个百分点。从近五年调查数据看,外出农民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参保率提高4个百分点左右,而“五险”中参保率相对较高的工伤保险没有明显提高。

      (四)中西部地区农民工参保比例低于东部地区。从输入地看,不同地区农民工社会保障状况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工参保比例比较接近,落后于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2012年中部地区各项保险参保率的提高幅度略高于东部和西部地区。

      (五)不同行业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水平差异较大。 从外出农民工从事的主要行业看,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批发零售业和服务业的参保情况相对较好,而建筑行业、住宿餐饮业的农民工,雇主或单位为其缴纳各项保险的比例明显低于其他行业。2012年制造业各项参保比例的提高快于其他各行业。

      统计数据

      2017年3月14日,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在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部际联席会议上说,截至2017年春节前共为149.6万名农民工追讨欠薪140.3亿元。人社部门向公安部门移送涉嫌欠薪犯罪案件5079件,公安部门立案3595件,法院一审审结1890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1年,全国农民工人均月收入4432元。

      2022年,河南全省共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33万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2.17亿元。

      主要问题

      中国内地的民工是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后,开始大量涌入城市,才渐渐出现的。从全国来看,最开始的进城务工人员主要以建筑业为主,接着就是制造业。改革开放以后进城务工人员流动的规模在中国是史无前例的。流动迁徙的形式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跨地区流动,随着沿海地区工商业的快速发展和劳动力的不足,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大量短期甚至长期迁移东部经济发达地区,这种人口流动也称为“民工潮”;另外一类流动则是农民就近流动到快速发展的本地城镇。

      农民工问题在建国后三四十年前表现得尚不明显,但到了改革开放以及建立市场经济的地步,城市与乡村的矛盾就日渐突出。当致富成为人们第一需求和追求目标时,城市人占有各种政策的抉择领导地位、占有意识领先的统治地位、占有生产资料转化成货币的掌控权等等,当处在两眼墨黑最封闭的乡村的农民进城务工时,自然会对他们制造出许多政策的限制,强加给一些莫须有的罪名,赋予一些带有歧视性的概念、名词。再说农民工在就业方面,城市制定外来劳动力分类目录,把脏乱差工作留给民工。

      据有关方面测算,2005年进城务工人员数量估计1.5亿人。进城务工人员主要分布于建筑业、采矿业、第三产业和其他产业链低端或劳动力密集型产业。沿海地区各个生产领域的产业工人均以进城务工人员为主,进城务工人员的提法从1990年代作为术语开始频繁出现,在此以前最常见的提法为民工。由于户籍制度造成的就业、福利歧视等原因,进城务工人员是中国大陆城市最底层的阶层,许多人处于非常艰难的生活和工作状况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已经逐步采取措施,以统一城乡户籍制度,这可从根本上达成进城务工人员的公平就业和待遇。

      户籍问题

      长期以来,正因为户口问题的不合理性、行业划分的误区、成分身份的划分,导致社会认识上的误区,再加上一些地方政策上的失误,社会上对人自然形成了三六九等,农民的身份成了终身制,在社会处于“草根”阶层,被看成是愚昧落后的象征,所以在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终于表现出了一些不可调和的社会问题,农村的三农问题也出现了。可以说,从一定意义上讲,户籍划分的不合理性、农民身份的界定和其不变性,是中国出现三农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导致出现进城务工人员问题的主要原因。既然如此,这部《农民权益法》如果把农民再次进行身份界定,等于给三农问题,尤其是进城务工人员问题的解决雪上加霜,不仅保护不了所界定的农民,而且又会伤害亿万农村劳动力(即人们所说的农民)的自尊心。公安部在全国推广的进一步户改方案,消除城乡户籍差别是大势所趋,尤其是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来,一些省份明显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步伐。广东就借鉴湖北经验,加快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农业人口比例较低的珠三角地区,首先消除城乡户籍差别。陕西、山东、辽宁、福建等省份,也开始着手建立城乡统一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农村人口逐步享受国民待遇,这已是大势所趋。既然大家都是国民了,都是居民了,没有了等级非农业与农业之分,统一为居民,那么再次根据户口本上的户籍划分农民和非农民。不是一种以科学发展的眼光,而是闭门造车、纸上谈兵。

      户籍改革的步伐已在加快,户口迁移必定会变为户口登记制。从试点地区看,“合法固定的住所”与“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是户改过程中对户口迁移的两个普遍应用的基本落户条件。那些进城务工、在城市长期居住、也不打算回农村居住的人,能给界定为农民吗?如果再在户籍上写着是农民,享受的教育、医疗、公共服务等如何解决?这有等于制造了新的进城务工人员问题,这些人在城市中又成为弱势群体,不能享受和城市户籍人口同等的福利。由此可见,如此界定农民概念,必定会带来更为复杂的农村和城市的社会问题。

      中国需解决长期在城市就业居住农民工的户籍问题,《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集体婚礼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提出,要逐步地、有条件地解决长期在城市就业和居住农民工的户籍问题。《意见》规定,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适当放宽农民工落户条件;大城市要积极稳妥地解决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户籍问题,对农民工中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高级技工、技师以及其他有突出贡献者,应优先准予落户。

      具体落户条件,由各地根据城市规划和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改进农民工居住登记管理办法。对于农民工维权问题,《意见》明确,要加大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执法力度。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完善日常巡视检查制度和责任制度,依法严厉查处用人单位侵犯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健全农民工维权举报投诉制度,有关部门要认真受理农民工举报投诉并及时调查处理。

      加强和改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对农民工申诉的劳动争议案件,要简化程序、加快审理,涉及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的要优先审理。起草、制定和完善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法律法规。《意见》要求做好对农民工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要把农民工列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要简化程序,快速办理。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有关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应当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涉及农民工的诉讼活动、非诉讼协调及调解活动。

      鼓励和支持律师和相关法律从业人员接受农民工委托,并对经济确有困难而又达不到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律师费。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定的法律援助资金,为农民工获得法律援助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意见》提出,要强化工会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作用。同时,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组织在农民工维权工作中的作用。

      社会问题

      针对农民工问题,在政策研究界、学术界有几种观点:一是部分学者的观点,让农民工在城市住下来,“三农”问题会不存在。二是国研中心研究报告的观点,创造将农民工转化为稳定的城市产业工人和市民的制度环境。

      农民工问题在建国后三四十年前表现得尚不明显,但到了改革开放以及建立市场经济的今天,城市与乡村的矛盾就日渐突出。当致富成为人们第一需求和追求目标时,城市人占有各种政策的抉择领导地位、占有意识领先的统治地位、占有生产资料转化成货币的掌控权等等,当处在两眼墨黑最封闭的乡村的农民进城务工时,自然会对他们制造出许多政策的限制,强加给一些莫须有的罪名,赋予一些带有歧视性的概念、名词。

      农民工农民工

      再说农民工在就业方面,城市制定外来劳动力分类目录,把脏乱差工作留给民工。农民工从事行业的基本特点是:体力要求较高的房地建筑工、城市清洁和环境保护的操作工种、绿化养护的苗木工、居民家中的钟点工或保姆、厨师、服务员等脏、累、险、差工种。出现这些限制和歧视的主要原因是意识问题。因为意识的误区,导致制定政策的错位。

      其一,在决策者眼里,因为存在城市居民与农民工的利益之争,即农民工进城就业,加剧城市居民的就业矛盾,因此城市政府的政策趋向与城市居民的利益趋向一致。

      其二,政府害怕“城市病”,从而试图将农民圈在农村。

      其三,中国各大城市存在“隐性超城市化”,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进入必然使城市的“超城市化”进一步加剧,城市治理成本大幅加大。

      其四,城市劳动力失业给城市政府带来的成本十分巨大,而农村劳动力找不到工作最多也只是回家种田,政府反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入。

      其五,城里人对农民工的歧视一方面源自文化差异、生活习惯等由于出身形成的尊卑贵贱观念;另一方面则是一部分城里人认为农民工抢他们的饭碗而产生的反感和仇视。

      工资拖欠

      一起发生在深圳宝安区沙井街道办的建筑工人向开发商集体讨薪事件也引发人们对房地产业界生态另一面的思考。岁末年终,辛苦一年,房地产行业被称作年终奖最有盼头的行业之一。可是进城务工人员的集体讨薪却让人们对房地产商不解。

      在一般人的印象中,春节前是进城务工人员讨薪的高峰期,然而这种情况已悄然转变,进城务工人员不再“讨”声依旧,有关进城务工人员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等的维权行为和纠纷案件越来越多。

      2018年11月29日,李克强考察江苏南通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走出生产车间后,总理被工人们层层“包围”。获知该公司有1.5万员工,70%以上是进城务工人员,李克强关心地问大家来自哪里,过年回不回家,并叮嘱企业负责人一定要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李克强表示,进城务工人员这个称号值得所有中国人乃至全世界尊重。中国改革开放40年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这是中国人民奋斗出来的,是广大进城务工人员起早贪黑、千辛万苦干出来的。

      拖欠原因

      农民工住宿农民工住宿

      1.雇主有意拖欠。多见于餐饮、制衣、制鞋等企业,受金融危机影响,计算机类企业也出现此类情形,雇主有意拖欠,有钱也不发给农民工。

      2.一些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使农民工的工资不时能按时领取。如北京美洲视线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明明已经账面亏空,却一边向员工吹嘘自己有多么雄厚的资金实力,一边又暗地变卖公司资产以图不支付员工应得工资,致使40多名员工3个多月工资付之东流,损失共达50多万之巨。

      3.将拖欠工资做为留住人的一种手段。建筑行业普遍存在用尾欠作为留人的手段。包工头普遍担心春节后人手缺乏,或者跑到其他包工头那里,往往拖欠农民工一部分工资,一般在600元左右,强迫农民工来年继续在其手下干活。

      4.垫资施工是欠薪的根本原因之一。据调查,有这样一个不成文的“潜在规则”:多数开发单位都将“施工企业先行垫付工程款”作为招标的一个必要条件,等工程进展到一定程度,开发商再将工程款分期分批拨付给施工单位,这就给拖欠工资问题埋下伏笔。

      5.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导致欠薪。农民工运用法律自我保护的能力较低,认为老板给不给钱,或者什么时候给钱,是老板的事,自己没办法。

      6.政府工程资金缺口大,造成拖欠。

      采取措施

      劳动仲裁劳动仲裁

      1、建立施工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约束和保障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一是施工企业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向工程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交纳职工工资保障金,工资保障金在工程合同价款中列支,专款专用。

      二是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将工资保障金存入指定银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三是施工企业招收农民工,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依法享有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以及保险福利的权利,并在规定期限内持农民工名册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是施工企业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施工工程期限小于一个月的或者双方约定支付工资期限低于一个月的,另其约定。

      五是在工程建设期间及工程竣工后60日内,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启动工资保障金,及时发放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2.严格规范新建项目的审批手续。对建设资金不到位的建设项目不办理项目审批,不予立项、不予开工建设,做到新帐不欠,老帐限期付清。

      3.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对存在拖欠农民工资问题的房地产和建筑业企业,主管部门记入企业信用档案,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对清欠不力,没有及时完成清欠任务的房地产和建筑业企业,将向社会公布进行曝光。

      4.建立日常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设立拖欠举报投诉电话,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筑业企业的监管,促使每个建设领域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落实清欠责任,及时兑现农民工工资。

      5.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其主要由政府财政出一部分资金,组成欠薪保障应急基金,专门用于应付突发性、群体性的欠薪纠纷。浙江省嘉兴、温州已经建立这一制度。其主要针对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抗市场风险能力比较弱,在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存在时间成本和程序复杂难以让农民工接受的情况下,有效地保证农民工群体临时性的生活救济。

      6.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加强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朋友的法律法规保护意识,有关部门应设立农民工工资清欠举报电话,一旦发现有工程款拖欠的,农民朋友能及时向政府反映。

      7.国家应继续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监管力度,抑制不合理的投资行为发生,以切实防止新的拖欠现象发生。

      教育问题

      农民工子女没有城市户口,导致其入学困难。即使入学,也容易受到当地人的歧视,视其子女掠夺了当地人的教育资源。最终结果是:农民工与城市人口的矛盾上升。

      2023年7月5日,教育部网站发布2022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364.68万人。其中,在小学就读969.86万人,在初中就读394.83万人。

      医疗保险

      一些农村打工者没有参保意识,在发生工伤或疾病时,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加重了自身负担。

      2017年5月,湖南省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尘肺病患者提供专项医疗救治救助。全省2017年计划救助尘肺病农民工1000人,申请救助补贴的时间可追溯至2017年1月1日。

      权益问题

      由于中国内地现状是人口众多,就业问题成为头痛的问题,城市本身存在大量失业,农村劳动力特别是青壮年劳动力绝大多数处于闲置状态,加上城乡二元体制的分割,截至2005年,农民工的权益仍旧没有任何保障,由此引发的农民工问题自1990年代中期以后开始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这一庞大的群体学者将其划为边缘人、弱势群体,绝大多数没有任何社会保障,没有养老保险、也没有医疗保险,因工致伤、致残和致死的事故的基本人权都没有保障,甚至诸多黑心的企业、雇主恶意克扣、拖欠和拒付农民工的工资,并已酿成社会问题。民间涌现诸多农民工维权斗士,媒体开始广泛关注农民工问题,政府开始考虑农民工问题。

      2005年2月7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废止〈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配套文件的通知》,并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民工维权手册》。温家宝担任总理以后开始关注这一问题,并开始整治恶意拖欠工资的雇主,2006年1月18日国务院推出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

      分居问题

      一个正常的成年人,不管是男人或是女人,都少不了正常的性生活。而生活在城市里的单身农民工和留守在家的妇女们,性是一个渴望不可及的奢侈的字眼。男人出外打工,妻子如果与丈夫一同去,孩子没人看管,怕荒废了孩子未来和前程,在家管教孩子,伺俸公婆。

      夫妻之间两地分居,不能享受天伦之乐,长期的性压抑,会使之烦躁而焦虑。工民工就是这样艰难地选择着这种痛苦的生活,忍受着分居的孤寂。繁重的体力劳动似乎还不难承受,更加难以忍受的是长期的性压抑。尤其对于生理处于性欲旺盛期的年轻妇女来说,性压抑已经成了感情生活的一大痛楚。

      被警方控制的涉嫌卖淫嫖娼的男女。这些男人大多是进城务工人员,收入低微,没有妻子或者妻子在家乡,性生活主要找街边站街女,因为站街女也大多来自农村,没有好的职业和收入,故而在收费上会便宜很多。

      疾病问题

      枣庄市疾控中心联合市中区疾控中心艾滋病防治科工作人员,到市中区齐村镇齐村二街农民公寓的建设工地,对工地中的工人们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发放安全套。

      据介绍,由于文化水平低、卫生意识差、生活缺乏娱乐活动,近年来,打工者尤其是进城务工人员群体逐渐成为艾滋病高危人群。外出打工者中,由于正常的生理需求没有适当的渠道解决,由此产生的不安全性行为十分普遍。然而,由于缺乏足够的安全知识,进城务工人员群体逐渐成为艾滋病高危人群。更为严重的是,许多人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病毒携带回自己的家乡,从而发生扩散。

      枣庄市疾控中心副主任李刚告诉记者,就枣庄的情况来看,外来的打工者并不是很多,但是有一个问题值得注意,枣庄去外地打工回流的人不少。进入工地宣传就是为了让打工者提高防范意识,远离艾滋。

      解决办法

      1、社会学家、三农问题评论家艾君针对农民工问题提出一些看法和实施策略。认为要界定农民工问题,解决农民工问题,首先要弄清楚农民是什么?农民如果是一种职业而非身份,该按照职业,也就是从事农业生产工作的人来界定农民。

      艾君强调,首先,“农民工”的概念就变成一个错误的提法。农民是职业,那就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了,那么农民工,不就成了“从事农业生产的工人”了吗?可事实上,社会上把农民工指的是农业户口,但从事着非农业工作的劳动者。从“农民工”一词的盲目出笼,已经把“农民”给界定为一种身份了。也许“农民工”一词的出台就缺少科学性合理性,也走入了概念的误区。

      艾君认为,农民工问题的根源在于城市文化派生出来的对乡村的政治、文化、经济的排斥而产生的人的等级观念的歧视。这就是有的学者所说的农民属于“草根”底层,城市人属于“花草”上层。因此,解决了农民工进城问题,即便让农民工在城里住下来,并不能从根本解决所有农民问题,更不可能出口狂言“三农问题将不存在”。这种理论观点,实际属于修修补补,治标不治本,形而上学、纸上谈兵。

      艾君认为,户籍制度是引发城乡差别的原因之一。即使在城市里工作,身为农民户籍身份的农民工也无法享有城市人的“补贴”。城市化的实质是转化农民为居民,转化小生产的主体为现代市场经济的主体。户籍制度是农民工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也是三农问题的产生的一大原因,是农民受到歧视、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主要因素,是其他诸如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一切公平制度之所以存在并得以执行的前提。

      随着城乡一体化的进程和城乡统一户籍制度的实施,伴随农村医疗、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福利的实施,农民工必成历史。他提出了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关键,认为应该有步骤、有规划、分阶段、有深度地进行城乡改革,切实解决三农问题:

      其一,首先要从户口制度入手,在2年内彻底取消其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 “ 居民户口 ”,打破多元体制向一元体制转化。消除城乡户籍差别是第一步。

      其二,在消除城乡户籍差别之后,新的制度安排必须要迅速跟进,利用2-3年时间建立起城乡社会福利、医疗、养老、就业等保障一体化的制度。

      其三,从户口入手,福利、医疗、养老、就业等保障一体化的制跟进,然后就要着手解决好农村人土地归属问题。农村解决好了以上三点,接下来就是在城市、农村,实行“以房定户”制度。即人出生后,就注册永久性公民出生地户口,户口的迁移实行像婚姻登记一样注册登记制,登记注册的基础是有住房作为唯一的条件。眼下“农民工”一词的出笼是个值得思考的社会问题。

      2、也有专家提出,解决农民工问题存在两个主要的障碍。一是城乡二元体制的人为壁垒;二是农民工文化水平低下的历史痛楚。要解决这两个问题,就要打破障碍。

      主要方法是:城乡二元体制需要破解。所谓破解,即不能一棒打死,不能一棍打翻。城乡二元体制在历史的特定时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推动了中国的发展。落后的体制没有跟上快速发展的社会。随着农业技术的提高,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大批剩余的农村劳动力开始向城市转移。30年的转移造成的后果是城市有很大一部分人是广义上的农民工,这部分人满怀理想,打平之后发现,这个世界原来不是自己的。而悲剧的根源就是城乡二元体制。二元的城乡体制让进城的农民工享受不到城市的各种福利和待遇。受伤后,保险缺失;失业后,还是农民;子女入学,“赞助费”让人“望校兴叹”。虽然如此,部分城市试图改变城乡二元体制的失败又告诉人们这个体制不得不继续沿用。因为,城乡二元体制消除之后会面临城市人口膨胀及随着而来的城市问题,也会造成农业人口的短缺。

      国家政策

      1、2008年12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农民工是中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已成为中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农民工工作直接关系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不断加深,国内部分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就业压力明显增加,加上元旦、春节临近,相当数量的农民工开始集中返乡,给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新情况和新问题。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工作部署,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就业

      采取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广开农民工就业门路。落实中央关于扩大内需、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帮助企业解困,在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中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增强吸纳农民工就业的能力。发挥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对稳定就业的导向作用,尽可能提供较多的就业岗位。对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要引导其与农民工开展集体协商,采取灵活用工、弹性工时、组织培训等办法,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防止出现大规模集中裁员现象;在有关部门指导下,依托市场机制发展各类培训就业服务组织,多渠道推动农民工就业;积极培育劳务品牌,建设劳务基地,形成示范效应,带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促进农民工劳务输出。灾后重建、农田水利、交通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尽量多招用因企业关停或减产裁员而失去工作的农民工。

      加强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

      加大对农民工培训的投入,改进培训方式,扩大培训效果。各有关部门和教育培训机构要继续做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阳光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星火科技培训、雨露计划等培训项目的实施工作。要围绕市场需求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提高农民工择业竞争能力;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技术改造新开工项目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就业的适应能力;围绕回乡创业组织开展创业培训,

      大力支持返乡创业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抓紧制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具体政策措施,引导掌握了一定技能、积累了一定资金的农民工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地方人民政府要在用地、收费、信息、工商登记、纳税服务等方面,降低创业门槛,给予农民工返乡创业更大的支持。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开辟农民工创业“绿色通道”。鼓励农民工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农村二三产业、生态农业和县域中小企业。做好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金融服务工作,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产品支持力度,提供符合农民工返乡创业特点的金融产品,继续加大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推广力度。农民工返乡创业属于政府贴息的项目要按照规定给予财政贴息,帮助其解决创业资金困难。

      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努力创造有利于农民工稳定就业的良好环境,维护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权益。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加强工资保证金账户管理,强化工资支付监控,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定应急预案,避免和及时处理因欠薪问题导致的各种突发事件。建立劳动保障、建设、公安、工商、金融、工会等有关部门对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联动防控机制,及时掌握企业拖欠工资的情况。企业关闭破产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对恶意欠薪逃匿的业主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要妥善处理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本着“快立、快办、快结、办好”的原则,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农民工

      劳动争议案件,尽可能采取简易程序处理,对小额劳动报酬争议案件实行终局裁决。凡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案件要依法先予执行。

      做好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

      按照国家政策认真做好返乡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对在输入地受工伤的农民工,农民工输出地劳动保障部门要主动与农民工输入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协调,保障返乡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抓紧制定农民工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移与接续办法。建立健全农民工公共服务体系,做好对农民工的各项公共服务。及时妥善安排返乡农民工子女入学,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要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并享受当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有关待遇,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返乡农民工子女入学。教育督导部门要将返乡农民工子女入学情况列入当地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解决其看病就医问题。加强返乡农民工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及时做好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的衔接。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农民工输入地和输出地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机构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好返乡农民工及其随返家属的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做好农民工返乡的管理服务工作。

      切实保障返乡土地承包权益

      农民工是流动在城乡之间的特殊群体,耕地仍然是他们的基本保障。违法流转的农民工承包地,农民工要求退还的要坚决退还;因长期占用不能退还的,要负责安排返乡农民工就业。对依据口头协议等方式进行短期流转且农民工要求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原则上应退还农民工。长期流转又有流转合同的,可依法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有纠纷的,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农村土地流转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或限制,也不得截留、扣缴或以其他方式侵占返乡农民工的土地流转收益。积极推进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2016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就相关问题作出解释称,按照《意见》要求,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行为,努力实现到2020年基本无拖欠的目标。

      3、2017年9月,人社部专门制定印发《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4、2017年11月,人社部与发改委、人民银行、住建部等30个部门和单位联合签署印发了《关于对严重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5、2018年7月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第一批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黑名单”,共涉及石家庄佐润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等14家违法企业和6名违法人员。相关企业和人员会受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

      6、2019年12月4日,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多措并举做好稳就业工作,要求大力支持灵活就业;决定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通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用法治手段治理欠薪顽疾。

      十件实事

      全国农民工工作座谈会提出为农民工办十件实事,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在会议讲话中强调,做好农民工工作关键是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抓好落实,使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能够给农民工带来实惠。他指出,围绕农民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要着力抓好十件实事。

      第一件实事:继续清理和防止工资拖欠,全面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要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依法处罚力度。

      第二件实事:指导各地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所有地区(除西藏外)都要在年内实施小时最低工资制度,促进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

      第三件实事:制定和推行劳动合同范本,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和监督,重点抓好农民工比较集中的采掘、建筑、加工等行业的监督检查。

      第四件实事:指导和监督企业改善职业安全卫生环境,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和单位要限期整改。

      第五件实事: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权益,严厉查处损害未成年工权益和介绍、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

      第六件实事:推动农民工输入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普遍向农民工开放,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

      第七件实事:完成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对煤炭等高风险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安全培训。

      第八件实事:加快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采掘、建筑等高风险行业要全面推行。实现大中型煤矿农民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同时,推进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和探索养老保障办法。

      第九件实事:落实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输入地要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同住子女入学,并免除借读费。

      第十件实事:做好农民工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将农民工及其子女纳入传染病预防控制和计划免疫范围。

      政策引导

      李克强了解进城务工人员就业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李克强了解进城务工人员就业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李克强曾在考察人社部时,详细了解进城务工人员就业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李克强表示,传统的建筑业和制造业吸纳进城务工人员就业在下降,需要另辟蹊径,通过信息咨询、技能培训等手段逐步把进城务工人员引向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就业的质量和家庭幸福感。

      维护权益

      2012年11月12日,中共十八大代表、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在北京表示,中国政府在十方面维护农民工的权益,包括进城有工作、维权有渠道。

      杨志明称,维护权益主要是努力做到“十有”:第一,进城有工作;第二,劳动有合同;第三,上岗有培训;第四,干活有报酬;第五,参保有办法;第六,住宿有改善;第七,维权有渠道;第八,生活有文化;第九,子女有教育;第十,发展有目标。强调通过提升、创新、发展,实现大部分农民工由普工转变为技工,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城市就地落户,部分转为新市民。国务院已经在这方面作了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民工进城落户。“比如说农民工在县城所在地半年以上稳定就业的就可以申请落户;在中小城市稳定就业三年以上的,并符合其他条件,也可以申请落户;在大城市落户是要符合特定的条件。”

      免费体检

      2012年12月19日,南京建筑业农民工免费参加健康体检工作启动,约17万已经领取了市民卡的建筑业农民工都可以就近到南京市内40家定点医院享受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南京建筑业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障待遇都有所提高,在一年内,门诊看病800元以内的报销比例在50%到60%,住院80%以上可以报销,大病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由15万元提高到29万元。

      提升待遇

      大连市进城务工人员达92万人。大连市委、市政府把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就进城务工人员最需要的职业教育培训、子女教育、社会保障、户籍改革和城市公共服务等方面制定详细规划,分步落实。大连给予每位进城务工人员市民化待遇,越来越多的进城务工人员变成了新市民。

      在大连,不论是图书馆还是文化馆,都向进城务工人员免费开放。夏季的每个周末,大连还在进城务工人员聚集的地方安排露天电影、广场演出,满足进城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需求。

      大连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纳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范畴,入学率达到100%,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允许填报公办普通高中和公费统招志愿。大连中小学在校学生中超过两成是“外来娃”。

      从2012年开始,大连采取全民培训、免费培训,将农村劳动力和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全部纳入免费培训对象,针对大连急需的20多个工种进行免费培训。

      实名制度

      进京农民工也有“一卡通”。在规范企业行为,保证农民工工资来源的同时,北京市建委于2007年正式推行了农民工的实名制卡制度。2007年由市政府拨付1600万元为农民工免费发放60万张实名制卡,占农民工总数的60%—70%。

      实名制管理卡记录了每一个农民工的身份证、上岗证、劳动合同和是否通过安全培训等信息;记录了农民工每天门禁考勤、完成工作量和应得工资等工作信息;这些信息每个月在工地进行公示,使每个人的工作一目了然,工资的结算清晰、透明。

      实名制卡还具备普通银行卡全部的金融功能,农民工可以用来存钱取钱和刷卡消费。企业通过实名制卡可以实现对每一个农民工的跟踪管理,还可以对企业用工成本进行汇总分析。实名制卡还可以延伸到为农民工购买各项保险和火车票、缴纳电话费等服务功能。

      爱心举措

      陈里:建议政府拿出更多的匹配政策善待农民陈里:建议政府拿出更多的匹配政策善待农民

      建议政府拿出更多的匹配政策善待农民工

      三农问题专家陈里博士在做客人民日报社人民论坛杂志社与人民网联合主办的“聚焦十八大·改革与民生”名家访谈第三场时表示,以“新时期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思考”为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陈里指出实现农民工由农村到城市的顺畅流转,中国才能彻底破解城乡二元化结构。

      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一个最大的新生事物是涌现了2.7亿多农民工。农民工是改革开放的伴生物,是城市化建设的主力军,是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农民工为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农民工:暴雨之夜最可爱的人

      “7.21”暴雨当晚,在京港澳高速受灾最严重的南岗洼路段,民工兄弟用30个救生圈、麻绳救了170多名危在旦夕的游客,当获救者自发凑钱近万元表示感谢时,对方却拒收了,有网友评论道:他们才是真正的中国脊梁,中国良心。

      施工队长杜金荣41岁,江苏盐城市盐都区薛舍村人,暴雨当天,杜金荣挨个民工宿舍敲门,组织大家去救援,叫出100多人,随后,一直负责救援的协调工作,比如救援物资支持、被救人员安置等等,44个小时未睡觉。

      崔永元在京请154位救人农民工吃饭

      2012年7月25日,在北京7月21日大雨过后的第四天,腾讯微博实名认证网友,济南市公安局警察公共关系办公室民警孙健发微博称,在北京遭受暴雨灾害期间,北京某工地民工师傅们自发到京港澳高速救助受困群众,救援人数达百人。这则微博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围观与热议,救人农民工受到网友盛赞。而央视主持人崔永元更是发微博表示,“我想请他们吃顿饭,表示敬意!”

      农民工子女“变身”科技小候鸟

      2013年8月14日,中山边防支队开展“科技小候鸟”活动,边防官兵组织驻地50余名农民工子女走进气象科普馆、博物馆参观各种航空气象模型以及海洋生物标本,学习气象科技知识、海洋知识。

      相关事件

      1、民工挤公交被门夹住,目击者称女司机故意

      2012年1月,一名民工背着两个蛇皮袋搭公交车时,竟被712路公交女司机用车门夹住数分钟。9日上午11时37分,“蔓荆子027”发布微博称,几分钟前在汉口航空路坐车时,看到一名民工模样的男子,肩头一前一后背着两个鼓囊囊的蛇皮袋,当好不容易挤上公交车时,女司机竟迅速将门关上,而男子上下不得,正好被夹在门的中间,其中一个蛇皮袋还被夹在车门外。“蔓荆子027”还介绍,男子被车门夹住后,曾开口央求女司机开门,可女司机一直不为其所动。其间,还打开后门让两名乘客上车。最后,女司机发现“蔓荆子027”举起手机拍照,才打开车门让男子上车。该微博发布后引起千余网友关注。公交三公司表示会对此事作进一步调查,若女司机确实存在问题,回对其严肃处理。图片

      2、农民工1.76万血汗钱被风吹走,几十秒遭路人抢空

      2013年2月3日下午近1时,发生在长宁区北翟路协和路路口附近的这一幕激起众议。

      经调查,丢钱的是一名安徽凤台县来沪务工人员,1.76万是与83岁父亲打工一年存下来的钱,17600元现金被风吹走后仅找回3000元,有3名路人捡到700元还给他,更多的人捡钱后离开。截至今天凌晨消息,当时参与捡钱的环卫工人后来陆续归还了1100元,当时捡钱的车主归还了1600元,截至2013年2月4日凌晨,还有11200元没有归还。目击者描述,当时风力较大,钱飘在空中后,很快沿北翟路吹散,沿街飘散20米左右,因为范围过大,秦先生来不及一一捡回。当时的路人较多,“马路上有很多开汽车和电瓶车的人,停下来哄抢,年轻男子跪下让不要抢,说这是一年的血汗钱,是回家过年的钱,甚至有一辆面包车上的人,在马路中间停下来,蹲着捡钱,脚都被撞伤了。” 目击者于先生称。仅几十秒的工夫,钱就被一卷而空。多数人捡到后归为己有,“有一个骑电动车穿红衣服的人,拿了钱后就马上骑车走了。”上海西联清洁卫生有限公司的一名清洁工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