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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隶社会
奴隶社会
奴隶社会是马克思主义五大社会形态之一。
马克思主义认为,随着石器的发展,金属工具的出现,以及生产进一步发展,劳动生产率有了较大的提高。社会产品除维持人们的生活必需以外,开始有了剩余。剩余产品的出现,一方面为一部分人摆脱繁重的体力劳动,专门从事社会管理和文化科学活动提供了可能,从而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为私有制的产生准备了条件。随着私有制的产生,社会上出现了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原始社会开始解体,奴隶社会产生。奴隶被视为奴隶主的财产,可以自由买卖;奴隶主可强迫奴隶工作,劳力活动须以奴隶为主,无报酬和人身自由。一个人类社会中如果大部分物质生产领域劳动者是奴隶,社会形态即为奴隶社会。
目录
- 1 基本信息
2 历史沿革
3 主要内容
4 学界争论
基本信息
中文名:奴隶社会
解释:马克思主义五大社会形态之一
相关:地主压迫、领主压迫
别名:奴隶占有制社会、蓄奴制社会
外文名:The Slave Society
时间:从公元前21世纪夏朝建立开始
中国朝代:夏、商、周三代
历史沿革
奴隶视为是奴隶主的财产,可以买卖,奴隶主可强迫奴隶工作,劳力活动须以奴隶为主,无报酬,且无人身自由。一个人类社会中,如果大部分物质生产领域劳动者是奴隶,这样的社会,叫奴隶社会。
原始社会瓦解后出现的人剥削人的社会。以奴隶主占有奴隶的人身、实行超经济奴役为主要特征。在奴隶社会中,奴隶主在经济和上层建筑居于主导地位,奴隶占有制生产方式决定着整个社会的基本发展方向。奴隶社会最早出现于埃及、西亚和印度,继而在希腊和意大利等地产生。产生和确立原始社会末期,由于社会生产力和分工的发展,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使得劳动者能够生产剩余产品,从而使奴役他人变为有利可图的事。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人剥削人的形式,即奴隶占有制。最早的奴隶主是原始社会内部分化出来的氏族贵族。最早的奴隶是氏族部落战争中俘虏的外族人。随着原始社会的解体,氏族部落内部贫富分化不断加剧,富裕的氏族贵族对贫困的氏族成员的奴役也日益加深,其主要形式是债务奴役,无力还债的贫困氏族成员往往被债主卖到其他氏族部落充当奴隶。此外,惩罚罪犯、海盗掠夺、拐卖人口、奴隶买卖、家生奴隶等也是奴隶的重要来源。随着奴隶与奴隶主之间的矛盾和斗争日趋激烈,作为奴隶主阶级镇压奴隶和其他被剥削者工具的奴隶制国家应运而生。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历史上最早在亚洲、非洲和欧洲出现的国家,都是奴隶制国家。阶级结构和阶级斗争在奴隶社会,居民被分为自由民和奴隶两部分;在自由民内部一般又可分为占有奴隶的奴隶主和不占有奴隶的自力谋生的劳动者;奴隶内部又划分为若干集团;在自由民与奴隶之间还存在着许多过渡性阶层。在自由民内部,存在着面临沦为奴隶危险的平民与奴隶主贵族的斗争;在自由民与奴隶之间,在奴隶占有制国家与被奴役的外邦人或臣民之间,都存在着明显的对立。奴隶反抗奴隶主的斗争,被奴役的氏族部落反抗征服者的斗争,往往表现为大规模的起义。但奴隶反抗奴隶主的方式,更为经常的是消极怠工、逃亡、破坏生产工具或杀死个别穷凶极恶的奴隶主。在反抗奴隶主剥削和奴役的斗争中,奴隶有时与自由民中的平民联合行动。瓦解随着劳动工具的改善、生产技能的积累、劳动分工的发展,奴隶占有制的生产关系日益与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产生矛盾。在奴隶社会末期,出现了一批由奴隶主阶级中产生的大土地所有者,广大自由民逐渐沦为与奴隶处境大体相同的被剥削被压迫的阶级,社会矛盾日益激化。各奴隶占有制国家通过长期的不同形式的革命性变革,逐步走上了封建化的道路,大土地所有者演变为封建主,奴隶和自由民转化为农奴。以剥削农奴为主的封建生产方式逐渐取代奴隶占有制为主导的生产方式。
在中国历史学界,对于中国历史是否存在“奴隶社会”时期,各方学者持不同看法。以郭沫若为代表的持“有奴派”观点学者认为,中国历史的”奴隶社会“阶段以公元前16世纪商高祖上甲为起点,以公元前221年战国时期秦王嬴政统一六国结束;以黄现璠教授为代表的“无奴学派”学者认为,中国历史没有奴隶社会。
根据马克思历史理论,夏、商、周三代曾被定性为奴隶社会,此观点争论较多。奴隶社会以社会下层的广大奴隶群众为主要生产角色,然而就传统文献记载以及考古发掘工作并没有发现中国上古时期广泛实行奴隶制度的迹象。因此,学界对此颇有争论。
主要内容
两千多年前,罗马是奴隶制社会。罗马人征服别的国家,就把当地的居民变成奴隶。奴隶被称为“会说话的工具”,他们是主人的财产和商品,没有任何权利,连子女也属于主人。奴隶不受法律保护,奴隶主可以任意宰杀自己的奴隶。
奴隶主让奴隶戴着脚镣做各种苦役,把最强壮最骁勇的挑出来做角斗士,放在斗兽场里强迫他们同野兽打斗或互相攻杀,供自己娱乐。这种角斗极其野蛮残忍,角斗的结果是角斗士全部死亡或留下最后一人。本文讲的斯巴达克和另外十个奴隶都是角斗士。
斯巴达克起义发生于公元前一世纪七十年代末期的罗马。公元前73年,卡普亚的二百个角斗士,因为不能忍受暗无天日的生活,逃到维苏威山上,在斯巴达克领导下举行起义。许多奴隶从四面八方汇合到斯巴达克那里。起义的势力迅速发展,组成了七万人的起义军。公元前71年,起义军跟罗马军队展开了决定性的会战。起义军武器不良,又很疲劳,阻挡不住罗马军队的疯狂进攻,因此失败了。斯巴达克一直英勇战斗到牺牲。
斯巴达克领导的奴隶起义是古代史中被压迫阶级最光辉的一次斗争,这次起义严重地打击了奴隶主的统治。斯巴达克的英勇事迹永远被人们歌颂。革命导师马克思曾在阅读阿庇安所撰写的《罗马史》时称赞斯巴达克道:“斯巴达克是整个古代史中最辉煌的人物。一位伟大的统帅(不象加里波第),高尚的品格,古代无产阶级的真正代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十卷,第159页)列宁称赞斯巴达克是“最大一次奴隶起义中一位最卓越的英雄。”(《列宁全集》第二十九卷,第438页)
产生原因
两极世界理论分析指出,农业发明后,以土地为根据的竞争关系成为人类社会进化的主要动力。当部落间以土地为根据的兼并战争达到一定规模,便产生了奴隶阶级、奴隶主阶级和奴隶制国家。
历史意义
奴隶占有制社会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它打破了原始社会氏族部落关系的狭隘性,从而有利于社会生产规模的扩大,有利于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分工的发展,为整个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化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条件。在此次历史变革中,奴隶主无疑得到最大利益,可以摆脱繁重的体力劳动,从事脑力劳动或者不参加劳动,同时需要说明的是,奴隶也得到了利益,某些战俘奴隶避免了战败被杀的命运,同时生活水平要比原始社会总体要有所提高。
生产力
原因
奴隶社会代替原始社会,为生产力的发展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其原因主要有
- 大量劳动力的保存
在奴隶制度下,战俘不再被杀死,而是变成奴隶,保存了大量的劳动力。劳动者是生产力中人的因素。保存大量劳动力,就有可能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有利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
- 大规模生产和劳动协作
奴隶主占有大量生产资料和大量奴隶,集中在自己的庄园和作坊中,就有可能组织较大规模的生产,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完成巨大的工程。
③分工和协作的发展
大量的奴隶在大规模的生产劳动中,进行简单的分工协作,使不同部门之间、同一部门内部的分工越来越细密,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和熟练程度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也迅速提高。这都促进了社会生产力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表现
①青铜工具的广泛使用(标志)
进入奴隶社会后,人类在社会生产的各个领域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特别是冶金技术大大提高,青铜工具得到了广泛应用。
青铜工具在生产中得到广泛的应用,是奴隶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主要标志。
②手工业的发展
青铜冶炼是手工业的重要部门。在奴隶社会,青铜工具也主要是用于手工业。奴隶社会的手工业是展示当时生产发展的一个重要窗口,主要表现于手工行业齐全、规模庞大、工艺精细等方面。
③商业的发展和城市的繁荣
随着手工业的发展,商品交换也日益频繁,终于,在奴隶社会出现了专门从事商品买卖以从中牟利的商人,他们的出现,推动了生产的发展。商业的发展促进了城市的繁荣。
⑶结论(衡量社会制度进步与否的主要标准):
一种社会制度变革为另一种社会制度,究竟是历史的进步还是倒退,判断的主要标准,在于新的社会的生产关系是否与当时的生产力发展相适应。事实证明,奴隶制的建立基本上适应了当时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大大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所以奴隶社会代替原始社会是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一个巨大进步。
文字
历程
文字的出现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程。大体上这一过程可以概括为:
没有文字--实物记事(结绳、结珠、刻记等)--图画文字--象形文字
象形文字同事物的形状非常相似,有公认的固定形状和读音,是真正的文字。由于管理国家、经营商业、管理劳动和发展科学文化的需要,象形文字在奴隶社会发展得很迅速。世界上文明古国,大都创造过自己的象形文字。
意义
从奴隶社会开始,人类便有了文字记载的历史。文字的出现,使人类的生产经验和自然知识得到继承、积累和传播,为科学文化的发展准备了必要的条件。
文字的出现,是人类进入文明时代的标志。从奴隶社会起,人类便有了文字记载的历史。
分工对立
分工
①分工的必要性: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阶级压迫的出现,广大奴隶劳动能够提供出较多的剩余产品,这就使社会上一部分人可以摆脱体力劳动,专门从事脑力劳动。另一部分人,则只能从事体力劳动,他们主要是奴隶,于是,奴隶社会就出现了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分工。
②分工的可能性:奴隶社会,体力劳动者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在生产力水平很低的奴隶社会,必然要经历这种分工,才能进入文明时代。这种分工既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也为科学文化的发展创造了前提条件。
③分工的进步性: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工,是当时社会分工的一个重要方面。它适应了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也为科学文化的发展创造了前提条件。可以说,在奴隶社会,没有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工,就不会有现代科学文化的巨大成就。所以,在奴隶社会,出现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工,是历史的进步。
对立
我们也应该看到,在奴隶社会,脑力劳动者在科学文化方面的成就,都不可能脱离体力劳动者的活动。没有体力劳动者辛勤劳动生产出各种生活资料,脑力劳动者就无法生存,更谈不上发明创造;没有奴隶和工匠们的体力劳动,只有脑力劳动者的设计,不会创造出任何文明成果;没有广大奴隶等劳动者的生产实践,脑力劳动者也就丧失了科学文化的丰富的创造源泉。所以,脑力劳动者的任何成就,归根到底都是建立在广大体力劳动者劳动的基础上的。
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分离后,从事脑力劳动就成为奴隶主的特权,奴隶则被剥夺了接受科学文化教育的权利。奴隶主脱离体力劳动,把体力劳动看作是卑贱的事。他们还利用自己所占有的科学文化知识,加强对奴隶的统治。这样,就形成了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对立,在阶级社会里,这种对立体现了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之间的阶级对立。
剥削压迫
重点问题分析
野蛮剥削
奴隶社会把人类带入了文明时代,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巨大发展,是历史的一个大进步。但同时,奴隶制度也是一个最野蛮的制度,从奴隶制生产关系的特点和广大奴隶的遭遇就可以很明显地说明这一点。
⑴奴隶主阶级和奴隶阶级在生产关系中的不同地位
生产资料占有方面:奴隶主阶级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并完全占有奴隶本身;奴隶毫无人身自由,是奴隶主的私人财产。
地位和相互关系方面:奴隶主阶级与奴隶阶级之间是赤裸裸的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奴隶被剥夺一切权利,在暴力下从事最紧张、最繁重的劳动。
产品分配方面:奴隶主阶级占有和支配奴隶的全部劳动成果,过着奢侈豪华的寄生生活;奴隶只能获得极少的生活资料以维持生命。
⑵奴隶制生产关系的特点
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奴隶制生产关系的特点是:奴隶主占有生产资料并完全占有奴隶;奴隶主和奴隶是赤裸裸的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奴隶毫无人身自由,完全在奴隶主的强制下劳动;奴隶劳动创造的产品全部归奴隶主占有和支配,奴隶主只给奴隶最低限度的生活资料。
残酷压迫
⑴政治统治方面:
①奴隶制国家机构
奴隶主为了维护奴隶制度,不断强化军队、监狱、法庭等国家机构,对奴隶进行统治,镇压奴隶的反抗。
②奴隶制是最惨无人道的压迫制度,突出表现于用奴隶作人祭或人殉。
③奴隶主还常常以摧残奴隶的生命来取乐。
⑵ 思想统治:
奴隶主为了维护其统治,还从思想上欺骗和麻痹奴隶,他们编造种种谬论,把奴隶制说成是永久长存的,以使奴隶安于现状,听天由命,不作反抗。
总之,广大奴隶受到了有形和无形枷锁的束缚,遭受着残酷的剥削和压迫,过着最黑暗、最悲惨的生活。
发展阻碍
⑴奴隶制生产关系固有的局限性
表现:在奴隶劳动中故意不使用先进的工具,是奴隶制生产关系固有的局限性。
原因:奴隶主不关心生产技术改进;奴隶对强制劳动的反抗。这导致奴隶主只给奴隶使用粗笨的不易破坏的生产工具。
例证:金属工具的使用
从青铜器的种类看,前期多是生产工具,后期则以礼器和兵器较多。
工具在种类上偏重于手工业生产。农业生产仍主要使用石器,无论是中国还是欧洲,都是这种情况。
在金属制品的发展上,忽视生产工具的制作。金属工具的制作,主要不是为了发展生产,而是服从于奴隶主的消费需要和统治需要。
要注意的是:奴隶制生产关系的局限性始终存在于奴隶社会,只是在奴隶社会的初期和中期的大部分时间里,尚没有成为生产关系的主导,只有在奴隶社会后期的那种条件下,才导致了奴隶制生产关系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障碍,所以,奴隶制生产关系的局限性日益明显地暴露出来的过程,就是奴隶制生产关系从促进生产力发展转变为阻碍生产力发展的过程。
⑵奴隶社会后期生产力的发展与生产关系的相对落后
奴隶制生产关系的局限性,是在新式生产工具出现以后才充分暴露出来的。新式生产工具的出现,是生产力发展到新水平的标志,但较先进的生产工具在奴隶劳动中不能被广泛采用,这证明奴隶制生产关系已经成为生产发展的桎梏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新的生产工具的出现之日,也就是奴隶制生产关系走向没落之时。
生产劳动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奴隶社会后期,奴隶们极端仇视劳动,奴隶主们极端鄙视体力劳动。许多田地荒芜,手工业衰退,商业停滞,人口减少,经济萧条,出现了严重的衰败景象。
根据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原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时,旧的生产关系就不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而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障碍了。奴隶社会末期出现的衰败现象,就是奴隶制生产关系逐渐与生产力的发展不相适应的重要表现。
在这种情况下,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新的生产关系已经呼之欲出了,奴隶社会已经走到了尽头,封建制度已经作好了接班的准备.
世界上经历过奴隶社会的国家屈指可数。中国是否存在奴隶社会发展阶段?这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已受到无奴派代表人物黄现璠、张广志、晁福林等学者的强烈质疑。拥护者越来越多,影响越来越大。
奴隶制度
中国
根据马克思历史理论,夏、商、周三代曾被定性为奴隶社会,此观点争论较多。奴隶社会以社会下层的广大奴隶群众为主要生产角色,然而就传统文献记载以及考古发掘工作并没有发现中国上古时期广泛实行奴隶制度的迹象。
卡尔·马克思总结古希腊、古罗马和古日耳曼民族的社会历史提论,原始社会的原生形态在向文明迈进时,衍变为次生形态,奴隶或农奴制度取代原始的氏族公社,他认为原始氏族制度的消失是不可避免的。然而在古代的中国,氏族制度并没有消失,而它在很长的时期内顽强的保存着。在国家的萌芽期,原始的氏族公社制度无法承载对广大区域进行有效管理的任务,从而衍变为一种氏族封建的世袭制度。又在西周时期衍变为宗法封建制度。有效的施行奴隶制度需要一个完善的中央集权体系和一个强大的军事势力,这是夏代不具备的。
中国在三代时期曾施行过小规模的奴隶制度,但始终没有达到西方文明的规模。在古希腊的城邦里奴隶人口普遍超逾自由人口,奴隶人口占古罗马意大利半岛总人口的四成以上。三代社会的主体分别是“众人”和“庶人”,尽管社会地位低下,他们还是有家有户的平民,其生产作物通过“贡”、“助”、“彻”赋交于上,而不是奴隶制下的无偿掠夺。真正的奴隶只是比例占少数的罪人和战俘,他们并没有取代庶民主体成为夏商周时期的主要劳动力,而更多的是用于人祭。
朝鲜
在朝鲜王朝,官员若被判了谋反罪,其家人会被充作官婢使用。这些官婢的地位非常低微,可以说相等于国家的贱民。不过,另一方面,国家亦为这些官婢提供一个翻身的机会:若他们有幸可以考医科成为医官或医女,医官可以除去贱民的资格,而医女则无法除去贱民的资格。
伊朗
伊朗(旧称波斯)是第一个废除奴隶制并在所有的帝国建设及军队中使用有偿劳动力的文明。波斯帝国的建立者居鲁士大帝在他的人权宪章中废除了奴隶制,这本宪章现保存在大英博物馆里。
印度
古希腊历史学家、哲学家阿里安(Lucius Flavius Arrianus 'Xenophon')在其描绘亚历山大大帝远征印度传说的著作《Indica》中写道:“这一点在印度也是值得注意的,即整个印度都是自由的,根本没有一个印度人是奴隶,在这一点上他们和拉科尼亚人一样。然而拉科尼亚人使用希洛特人作为奴隶,但印度根本就没有奴隶,更谈不上任何印度人成为奴隶。”据悉,该传说的背景时间为公元前336至公元前323年,正处于印度列国时代末期。此时印度已拥有种群歧视严重的种姓制度近六百余年,姓氏卑下的平民处境同奴隶无异。
学界争论
在学术上,奴隶制和奴隶社会是有区别,而大多数人容易混淆。
“无奴学派”是相对于“有奴学派”而言的,主张“中国历史没有奴隶社会”和“中国古史应该重新分期”。
“有奴派”领袖人物为郭沫若,代表学者有范文澜、翦伯赞、吕振羽、侯外庐等,“无奴派”领袖则为黄现璠,代表学者有张广志、胡钟达、沈长云、晁福林等人(即“无奴学派”五名家)。 1979年,黄现璠教授发表了《我国民族历史没有奴隶社会的探讨》一文,文中指出:“我坚决主张我国历史上没有奴隶社会,汉族没有,少数民族绝大多数也没有。欧洲的希腊,罗马由氏族制社会变为奴隶制社会,就不是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世界通例,而是历史特例。”他们认为通过对日耳曼、南斯拉夫、西斯拉夫、东斯拉夫、阿拉伯、印度、日本、朝鲜、越南等一些民族和国家古代史的简略论述,通过对“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诠释,通过对希腊、罗马古代社会与东方古代社会的比较研究。 通过对“众”,“民”,“邑”,“方”,“夕”,“庶”,“鬲”,“苣”,“仆”,“臣”,“宰”,“隶”以及“农奴制”,“生产工具”,“土地私有制”、“殉葬”、“家庭”、“奴隶数量”、“家庭奴隶”、“战争俘虏”、“贡助彻夫”、“父权家长制”的剖析,从而得出“三点结论:
(一)世界古代各国历史发展,绝大多数都没经过奴隶社会,直接进入封建社会,即希腊、罗马典型奴隶社会,也不是一开始就直接进入奴隶社会。
(二)由无阶级的社会进入有阶级的社会,最初被压迫剥削的阶级是农奴,不是奴隶。农奴的产生,比奴隶早。因为农奴制的封建社会制度,最容易与农村公社制度结合起来。农奴产生的条件,也比奴隶简单,故首先发生。
(三)家庭奴隶制的产生,也比较容易。世界各国古史都有。人们常误会他们为奴隶社会,多半由此。但制度是现象,不是本质,是一回事,能否达到奴隶社会,又是另一回事,不能相提并沦。”
美国宾西法尼亚狄根森大学人类学教授希尔对费孝通于凉山彝族古代社会性质研究中主张“有奴论”的置疑,希尔认为“20世纪50年代集体化改革之前小凉山奴隶制度特有的社会经济进程表明,诺苏社会曾是个拥有奴隶的社会,但它并不是奴隶社会。”
日本现代研究中国甲骨学名家岛邦男(1908~1977)于遗稿中直言不讳地否定了郭沫若的“殷代奴隶社会说”,同样不可忽视。他于遗稿《殷代非奴隶社会一证》中运用甲骨学博识,从甲骨卜辞中出现的“农业、畜牧、祭祀”等文字和记事的论证中,逐一反驳了郭沫若主张殷代“众”字为“奴隶”以及殷代为奴隶社会的论点,提出了殷代非奴隶社会的可信一证。希尔、岛邦氏的这种认识,如同上述美国、日本学者对黄现璠主张“无奴论”持肯定态度的认识一样,表明中国“无奴学派”的主张事实上已经影响到国外,并获得了国外一些学者对中国古代社会“无奴论”认识的共鸣。由此又呈现出“无奴学派”与20世纪30年代的“早期无奴论者”不同的一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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