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洋
施洋
施洋(1889年6月13日-1923年2月15日),男,汉族,湖北竹山人,毕业于湖北私立法政专门学校,无产阶级革命家。
是中国早期工人运动的杰出领导人、中国首位“劳工律师”,曾领导了汉阳钢铁厂工人罢工、京汉铁路工人大罢工,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国第一个地方总工会——武汉工团联合会的主要发起人与实际组织者,192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3年2月15日被北洋军阀逮捕杀害,牺牲时年仅34岁。
目录
- 1 基本信息
2 人物生平
3 人物评价
4 后世纪念
基本信息
中文名:施洋
出生地:湖北竹山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889年6月13日
逝世日期:1923年2月15日
性别:男
人物生平
1907年考入郧阳府立农业学堂蚕科学习,1910年转入郧阳农业中学。辛亥革命爆发后,因学校停办,不得已终止学业。
1912年回乡创办国民学校,任校长。他还创立农务会,被推为会长。
1914年,他考入湖北警察学校。
1915年考入湖北法政学校专门学习法律。
1917年以甲等第一名的成绩毕业,在武昌从事律师职业。
1919年开始在汉口花楼街皮业巷5号开律师事务所执业,不久,加入刚组建的武汉法政学会,被推选为常务副会长。
施洋于1922年6月经许白昊、项英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
7月参与筹建全国最早的地方总工会——武汉工团联合会(10月10日改为湖北全省工团联合会),并任该会法律顾问。在此之后,施洋以律师身份支持烟厂工人和人力车夫的罢工。他先后参加并领导过武汉大大小小十数次工人运动。
1923年2月1日,京汉铁路总工会成立大会在郑州隆重召开。施洋以湖北全省工团联合会、京汉铁路总工会法律顾问的身份参加了大会的指导工作。这次会议被当时的郑州警察机关所阻挠,参加会议的工人代表与当局派出的军警发生严重冲突。当晚总工会召开秘密会议,要求当局两天内满足总工会的各项要求(撤换郑州警察局局长、归还赔偿总工会资产等等),否则将实行京汉铁路全线总罢工。同时进行了罢工的部署。施洋、林祥谦被指定为江岸区罢工总负责人。施洋参加总工会秘密会议后,于当晚和林祥谦等人乘火车赶回汉口江岸。
2月2日,施洋、林祥谦等人在汉口江岸分工会召开动员大会。
2月4日上午,施洋、林祥谦接到总工会关于开始罢工的指示后,立即下达了江岸分工会罢工的命令。后来史称的“二七大罢工”(又称“京汉铁路大罢工”)正式爆发。
2月7日下午,湖北军阀萧耀南开始采取武力镇压措施。当晚,施洋在家中被捕,先被押送到汉口警察厅。2月8日施洋又被押送到位于武昌的湖北陆军审判处。当天下午,陆军审判处即开庭审理。在法庭上,施洋据理力争,痛批北洋军阀的反动本质。在北洋军阀吴佩孚的密令下,湖北军阀未等法庭审理正常结束,便立即于1923年2月15日(腊月卅日)凌晨在武昌洪山将施洋执行死刑。
人物评价
毛泽东曾高度评价施洋:“施洋同志的牺牲,证明了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自己的政党,是最保护工人阶级利益的。”
后世纪念
施洋烈士陵园位于武昌洪山南麓。1923年2月7日晚,北洋军阀以“煽动工潮”的罪名逮捕京汉铁路总工会法律顾问、共产党员施洋。同月15日,将其枪杀于洪山脚下。当晚,汉口人力车工会的工人冒着生命危险把施洋的遗体收殓在武昌城外的江神庙中。同年7月,中共湖北党组织和湖北全省工团联合会将施洋的灵柩安葬在洪山北麓。1953年,因扩建马路,武汉市总工会迁建陵园于现址。
陵园坐北朝南,主体由三部分组成,从入口进去,拾阶而上,穿过牌楼,是一个瞻仰广场。施洋全身塑像,巍然耸立在广场中央(1995年前为半身塑像)。基座上刻有董必武同志1957年的题诗:“二七工仇血史留,吴萧贻臭万千秋,律师应仗人间义,身殉名存烈土俦”。纪念碑高5米,基座宽2.2米,长35米,左侧刻有烈士生平事略,右侧刻有“二七”惨案经过。纪念碑的后面就是施洋烈士的衣冠冢。烈士原来安葬在洪山脚下,后迁至山腰,修成现有的陵墓。墓坐北朝南,呈八方形,边长1.9米,其上书“施洋烈士之墓”。
整个陵园的设计,饱含着后人对先烈的景仰。台阶、塑像、墓道、纪念碑和四季长青的翠柏苍松,都以其庄严、肃穆,显示一种轴线对称的美。陵园四周有鳞次栉比的高楼掩映,陵园内有葱郁树术的环绕。既是先烈英灵栖息之地,又是广大青少年凭吊先烈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场所。1956年湖北省人民委员会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005年,国家发改委、中宣部、国家旅游局等13个部门联合发文,将施洋烈士陵园列为全国30条红色旅游精品线之一。施洋墓原在洪山西麓,1953年迁洪山西南麓。墓前就山势筑成宽阔磴道,层台中间立有高约20米的丰碑,正面塑“施洋烈士纪念碑”七字,背面刻烈士革命事略,碑前塑烈士半身像,其下石座正面镌有董必武悼念烈士的诗篇:“二七工仇血史留,吴萧遗臭万千秋。律师应仗人间义,身殉名存烈士俦。”其四周矮垣环绕,松柏拱卫,呈现一片肃穆宁静的气氛。
1、本站所有文本、信息、视频文件等,仅代表本站观点或作者本人观点,请网友谨慎参考使用。
2、本站信息均为作者提供和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
3、对任何由于使用本站内容而引起的诉讼、纠纷,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有侵犯你版权的,请来信(邮箱:baike52199@gmail.com)指出,核实后,本站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