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性开发

保护性开发是指在某一特定时间段内,为达到更好保护的目的,针对某一地区所具有的特殊自然、社会文化等景观,通过政府、专家及社区等多方参与,以跨学科合作的方式做出的合理开发。

目录

    1 概念 2 动态过程 3 开发途径

      概念

      开发的目标是:在不破坏区域传统特色的前提下更好地进行保护,同时促进区域特色景观的发展,实现被开发地区自然、经济、社会、文化的整体协调发展。其中,保护是核心,开发为外在表现。

      动态过程

      保护性开发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是一种循序渐进的状态累进。随着时间推进,保护性开发不断升级,被开发对象的状态趋于优化。沿时间轴,保护性开发可分为两个时段,即运行、优势储备期和保护性开发期。随着保护性开发次数不断增加,被开发对象的自身系统逐渐优化,运行、优势储备期加长,而保护性开发的时间却逐次缩短(孙业红,2007)。同时,在这个过程中,沿纵轴的状态变化越来越大,即向最优化状态逼近的步伐越来越大。

      开发途径

      保护性开发模式是指为达到保护性开发的目标而采取的开发形式。基于不同的保护性开发阶段,采取的形式也有所差异,且不同模式沿时间轴表现出从共性向个性的过渡。随着对被开发对象认识和理解的加深,保护性开发模式从大众化走向特殊化,更能体现保护性开发对象的特色。同时被开发对象的状态也从未开发状态逐级优化,最终达到最优化的理想状态。

      遗产保护性开发有多种模式,如建立博物馆的保护性开发模式,“半封闭保护-限制性参观”相结合的保护开发模式,作为旅游资源进行保护性旅游开发等替代性开发模式等。基于多数学者的分析和研究,现阶段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性开发的一种优化模式是将农业文化遗产及由其产生的一系列附属要素作为旅游资源进行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