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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公亮
曾公亮
曾公亮(999年-1078年2月27日),字明仲,号乐正,汉族,泉州晋江(今福建泉州市)人。北宋著名政治家、军火家、思想家。出身晋江曾氏。仁宗天圣二年进士,仕仁宗、英宗、神宗三朝,历官知县、知州,知府、知制诰、翰林学士、端明殿学士,参知政事,枢密使和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封兖国公,鲁国公,卒赠太师、中书令,配享英宗庙廷,赐谥宣靖。为昭勋阁二十四功臣之一。曾公亮与丁度承旨编撰《武经总要》,为中国古代第一部官方编纂的军事科学百科全书。
目录
- 1 基本信息
2 生平
3 轶事
4 主要作品
5 武经总要介绍
6 诗选
基本信息
主要成就:引鉴湖水入曹娥江,解除民边水患编撰《武经总要》
追赠:太师、中书令
葬处:河南省新郑市八千乡亲店村
国籍:大宋
代表作品:《武经总要》
中文名:曾公亮
逝世日期:公元1078年
出生地:泉州晋江县
职业:吏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谥号:宣靖
民族:汉族
别名:字明仲,号乐正
出生日期:公元998年
生平
出身于名宦世家,宋天圣二年(1024年)进士,当过会稽县令(今浙江绍兴),引鉴湖水入曹娥江,解除民边水患。官至端明殿学士、吏部侍郎等,支持过王安石变法。
元丰元年(1078年),曾公亮去世。宋神宗赠其太师、中书令,谥“宣靖”。曾公亮墓位于河南省新郑市八千乡亲店村,墓碑为宋神宗亲笔:“两朝顾命定策亚勋之碑”。
曾公亮父亲是曾会,当过刑部郎中,自己的儿子曾孝宽又当上右丞相,到了南宋又有曾怀、曾从龙等人位极人臣,一家子共出了四位宰相一位状元,人称“曾半朝”或“一门四相”。曾公亮的历史巨著《武经总要》是一部国防军事的百科全书,里面记载了世界上第一支“火药火箭”。
轶事
曾公亮一生居官,致力于革弊兴利,为富国强兵奋斗。天圣年间,西夏叛宋,朝议兴兵讨伐,皇上拿不定主意。曾公亮上奏《征怀书》,书中奏说,治天下之根本,当采取先怀柔后征 伐的策略,否则,师出无功,敌寇益炽而累军。仁宗采用怀柔政策,西夏率服。庆历年间,曾公亮针对时弊提出“择将帅”以加强武备的主张。他认为:择将之道,唯审其才之可用,不以远而遗,不以贱而弃,不以诈而疏,不以罪而废。他认为造成将不称职的原因,并非世无将才,而是选之不得其要,或用人不能尽其才。他建议选将必先试其才,所试有效,方给显官厚禄以重其任,然后委其命而勿制约,用其策而无怀疑。同时他又提出裁减冗兵的方案,以减轻国家财政支出。针对北宋吏治混乱之弊,他提出废除“磨勘法”,对各级官的任用和升迁采取考课督察的办法,即“三考有善政者,则升其官资,两任有善改者,则升其任使,无成绩者则罢黜。”曾公亮对邻国的无端生衅,总是针锋相对,寸步不让。英宗时候,契丹贺正使在馆,朝廷按例赐宴紫宸殿。当时英宗有疾不愈,命宰臣曾公亮就馆宴之。契丹使者认为这样是破坏惯例,有失他们的尊严,因此不愿即席。曾公亮毫不客气地说:“赐宴不赴,是对君命的不诚!人主不愈,要求其必亲临,居心何在?”使者听了这入情入理的话,无言可答,只好乖乖就席。熙宁七年(公元1074年)春,契丹遣使萧禧来言:“代北对境有侵地,请遣使来共同分画。”神宗皇帝得报,即以手诏赐韩琦、文彦博、曾公亮。手诏言,朝廷与北虏通好已将八十年,近岁以来,生事愈多,代北之地,素无定封,设造衅端,妄来理辩……曾公亮在给神宗的疏奏中说道:“乞选将帅,整兵以待敌。”准备随时给挑衅者以迎头痛击。
主要作品
公亮平生著作很多,除参加编撰《新唐书》外,见于记载的还有《英宗实录》、《元日唱和诗》、《勋德集》、《演皇帝所传风后握奇阵图》和《武经总要》。《武经总要》是公亮和端明殿学士丁度于康定元年至庆历四年(1040~1044)承旨主编的一部兵书,共40卷,分前后两集,为中国古代一部军事科学的百科全书。
武经总要介绍
武经总要》是将前人有关研制火药、火器的经验,总结、整理写出的,全书共四十卷,分前后两集。在第十一和十二卷中,记录了引火球、蒺藜火药 、毒药烟球三种火药配方。从这种火药 配方中的组配比率看,已同近代黑色火药相 接近,具有爆破、燃烧、烟幕等作和用。这世界上最早的火药制造配方,它被军事家们制成了火器应用于古代战争,为我国第一批军用火器的发明和制造提供了物质条件。 《武经总要》还记载了我国制成的第一批军用火器。当时制造的火器,主要是火球类和火箭类。火球类火火球、引火球、蒺藜火球、霹雳火球、烟球、毒药烟球等8种;火箭类火器有普通火箭和火药鞭箭两种。虽然《武经总要》所记载的火药、火器还是初级的,但是于中华祖先首成功地发明并使用它,因而最早解决人将火药应用军事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武经总要》为中国和世界的火器发展史和军事技术发展史,写下了光辉的第一页,成为世界上许多研究兵器的史学家的珍贵资料。正如英国科学家顾约瑟在《中国古代科学技术史》一书中,对《武经总要》所 作的高度评价:“(《武经总要》提及的火药配方,较所有其他文明国家的记录为早。欧洲第一次提及火药时间是在1327年,或是1285年之间,总之,是在1044年很久以后的一段时间内。”日本兵器史家马成甫先行在他所著的《火炮的起源及其流 传》一书中,在经过对世界各国有关方面资料的对比鉴定后,也认为《武经总要》的记录,充分证明了中国是世界最早发明火药和首先使用火药的国家。《武经总要 》记录的火药配方,证实我国发明火药起码早于欧洲300年。
诗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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