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Fujian Vocational College of Art),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专门培养文化艺术人才的公立全日制高等艺术职业院校,是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单位。学校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现任党委书记陈晟。校训为“明礼、诚信、求知、笃行”。

截至2021年11月,学校设有音乐系、美术系、舞蹈系、社会文化系、服装设计系、公共教学部、思政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国艺系(筹)、艺术教育系(筹)等二级教学单位。开设25个高职专业(方向),以及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等2个中职专业。

1958年,学校前身“福建艺术高等专科学校”在人杰地灵的三坊七巷诞生,1960年调整为“福建艺术学院”,2005年5月组建“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曾培养出李未明、何弦、陈玉峰等杰出校友。

目录

    1 基本信息 2 办学历史 3 办学条件 4 学术研究 5 文化传统 6 学校领导 7 校区环境 8 学校荣誉 9 报考条件

      基本信息

      中文名: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外文名:Fujian Art Vocational College

      院校代码:13970

      知名校友:陈奋武、陈玉峰、李未明

      类别:公立高校

      属性: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培训院校(2015年)

      主要奖项:省直级文明单位

      党委书记:陈晟

      官网:http://www.fjyszyxy.com

      校训:明礼、诚信、求知、笃行

      校歌:艺术之星升起的地方

      主要院系:音乐系、美术系、舞蹈系、戏剧系、社会文化系、服装设计系等

      校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学院路8号

      学校类型:艺术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

      高职专业:32个

      成立时间:1958年

      录取批次:专科批

      办学历史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1958年,福建艺术专科学校成立。

      1960年,升格为本科学历教育的福建艺术学院。

      1961年起,根据国家政策,先后调整为福建艺术学校、福建戏曲学校、福建工农兵艺术学校。

      文革期间停办。

      1974年,复办福建艺术学校。

      2005年5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组建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2013年,学院被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授予“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培养基地”。

      2015年,学院被文化部确定为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培训”院校。

      办学条件

      截至2021年11月,学校设有音乐系、美术系、舞蹈系、社会文化系、服装设计系、公共教学部、思政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国艺系(筹)、艺术教育系(筹)等二级教学单位,开设25个高职专业(方向),以及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等2个中职专业。

      院系名称

      专业名称

      音乐系

      音乐表演

      舞蹈系

      舞蹈表演

      美术系

      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包装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漆艺方向)、陶瓷设计与工艺、美术(书法与汉字艺术设计方向)、室内艺术设计

      闽台戏剧学院(戏剧影视学院)

      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播音与主持、影视编导、戏剧影视表演

      服装设计系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服装版型设计方向)

      资料来源:

      师资力量

      学校环境学校环境

      截至2021年11月,学校有教师总数300人,其中专任教师200人,占66.67%。学校教师中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70人,占教师总数的23.33%,中级职称107人,占教师总数的35.67%。专任教师中“双师”素质教师124人,占56.62%。

      国际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李禹、郭金锁

      省级教学团队:艺术设计教学团队

      省级教学名师:张锦华

      省级服装版型技能大师:谢良

      教学建设

      • 质量工程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截至2021年11月,学校有全国职业院校首批100个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1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2个,国家骨干专业2个,福建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6个;省级产教融合示范专业点培育项目1个,省级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建设项目1个,省级“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3个,省级中高职衔接专业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开发项目1个;舞蹈表演专业被遴选为福建省“高校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试点”,艺术设计专业群获批福建省高水平高职专业群(A类)立项。

      全国职业院校首批100个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舞蹈表演

      国家教育部、财政部支持的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项目:音乐表演、舞蹈表演

      省教育厅、财政厅支持的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表演艺术实训基地

      美术系美术系

      省级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试点项目:舞蹈

      省级示范专业:音乐表演、艺术设计、舞蹈表演、茶文化

      省级精品专业:音乐表演、舞蹈表演

      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美术(木雕方向)、茶艺与茶叶营销

      省级“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专业:表演艺术、美术(木雕方向)

      省级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美术(陶瓷艺术设计)、茶艺与茶叶营销

      省级精品课程:《色彩》、《视唱练耳》、《福建民间舞》、《舞蹈艺术实践》、《木管》、《声乐表演》、《中国古典舞》

      • 教学成果

      截至2021年11月,学校先后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一等奖4项、二等奖2项。

      学院部分教学成果奖
      序号成果名称负责人获奖等级
      1建县域媒体联盟,促产学创新发展——高职播音与主持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实践靳相林、宁波、彭曙光李唐、翁燕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
      2陶瓷文创产品设计与研发人才培养的实践与创新李清、黄胜、杨苏阳刘浩、刘榕冰、林阳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
      资料来源:

      学术研究

      据2022年7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有校级科研机构3个。

      校级科研机构:高教研究所、古琴艺术研究中心、福建民间舞艺术研究中心

      科研成果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2015-2016学年,学院组织论文研讨会5场;组织学术讲座18场,开展论文征集评活动,征集论文26篇;组织教师申报省教育厅A类课题,获得教育厅A类立项10个。

      2017年12月,学院在福建大剧院举办“传承——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办学成果展演”活动;通过《喜娘》、《望乡人》、《海花》、《水梨园》、《公子游》、《刀花靓影》、《春采》、《岩骨花香》、《唆啰嗹》等一系列各具地方特色的舞蹈作品,呈现了一场原汁原味的福建民间舞创作盛宴;还在福建大剧院大堂里,还展出了师生创作的100余件传统手工艺术品,包括脱胎漆器、建窑建盏、寿山石雕、德化瓷器以及古琴等。

      2021年,学校教师刊发论文120篇,其中基金资助文献量41篇,占当年文献量的比率34%。2019年以来,学校共计立项省级课题5项、厅级42项、校级课题10项,其中2021年新增文化和旅游部科教司委托课题3项、中国艺术教育学会课题4项、省教育厅课题3项、文化和旅游厅委托课题1项。

      2021年新増科研课题情况

      序号

      立项单位

      项目编号

      课题名称

      负责人

      1

      文化和旅游部科教司

      《新形势下加强戏曲教育工作方略研究》子课题《艺术职业院校戏曲专业实训基地建设标准及建设10个戏曲专业实训基地》

      唐文忠

      2

      文化和旅游部科教司

      《新形势下加强戏曲教育工作方略研究》子课题《<院校戏曲专业实施性实习方案>汇编建设》

      林晨曦

      3

      文化和旅游部科教司

      《新形势下加强戏曲教育工作方略研究》子课题《艺术职业院校戏曲专业中高职贯通培养机制研究》

      黄瑞平

      4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福建曲艺类非遗项目传承发展情况研究

      唐文忠

      5

      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

      CEFA2021010

      中文演唱歌剧咏叹调的利弊一一以《茶花女》女主角咏叹调为例

      王宇凡

      6

      CEFA2021011

      福建乡土文化融入学前儿童美术的研究与实践

      黄莉默

      7

      CEFA2021012

      创新创业教育中工匠精神继承与发扬研究一一以高职工艺美术教学为例

      刘浩

      8

      CEFA2021013

      高职《户外服设计》信息化课程建设实践

      吴娅昕

      9

      福建省教育厅

      JAS21574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重要论述融入“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教学研究

      赖超

      10

      福建省教育厅

      JAS21575

      福建红色文化融入高校育人体系的路径研究

      庄能红

      11

      福建省教育厅

      JAS21576

      文化自觉视域之下赋能艺术院校学生

      郑倩芸

      参考资料:

      学术资源

      • 馆藏资源

      截至2019年10月,学院图书有馆藏书约20万余册,电子图书13万余册,中文现刊200余种,报纸30余种;建有中瑞数字图书馆、万方期刊全文数据库等数字资源,教学视频3000余集;在馆藏文献建设方面,重点收藏了美术、音乐、舞蹈、室内设计、艺术设计、播音、节目主持、茶文化等专业书籍,以及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等多学科文献资源。

      • 学术期刊

      学校大门学校大门

      《艺苑》创刊于2005年,是由福建艺术职业学院主办、面向中国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艺术类刊物;该刊为双月刊,主要设有艺术理论、影视长廊、欣赏评鉴、文化视野、非物质文化遗产、台湾艺术研究、纸上博物馆、海外艺履、艺术教育研究等栏目;已被CNKI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收录期刊、《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全文入网期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期刊、《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收录期刊、《龙源期刊网》收录期刊以及《博看网》全文收录期刊。

      学术交流

      截至2017年6月,学院开展中国海内外艺术交流活动,邀请中国海内外知名艺术家来校讲座、艺术团来校展演;在2005年受文化部委派组团赴北非六国交流巡演,2007年组团赴美国交流演出,2010年派出教师赴毛里求斯传授中国传统音乐,2011年组团赴德国莱法州交流演出,2012年、2013年派出教师赴印度尼西亚传授中国传统舞蹈,2014年派出师生赴台湾交流学习,2015年1月赴联合国参加由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大型舞剧《丝海梦寻》演出;还与加拿大多伦多音乐学院、德国来法州音乐学校、毛里求斯甘地学院、台湾中国艺术大学、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台湾戏曲学院、台湾和春职业技术学院、台湾建国科技大学等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

      文化传统

      学校标识

      • 校徽

      校徽校徽

      释义:学院校徽以四方平稳、简洁大气的古印章结构与中国红搭配体现中国传统文化韵味,中间图形以福建首写字母“GJ”与甲骨篆书“艺”字巧妙简化融合在内,突出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悠久办学历史及德艺双馨育人理念。

      • 校训

      明礼、诚信、求知、笃行

      • 校歌

      学校领导

      现任领导

      职务姓名
      党委书记陈晟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汤国荣
      党委副书记
      林俞坤

      资料来源:2022年5月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官网

      校区环境

      学院校区占地约208亩,学校设有音乐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舞蹈学院、闽台戏剧学院(戏剧影视学院)、时尚设计学院、艺术教育学院、国艺学院(文化旅游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学部等二级教学单位校区环境

      学校荣誉

      截至2021年11月,学校多次代表福建省参加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型文艺演出《伟大征程》、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开幕式文艺演出《福迎八方》、新中国成立70周年“高素质高颜值新福建”彩车游行表演等国家重大演出。

      2022年6月,福建艺术职业学院舞蹈学院团总支获得2021年度“福建省直机关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团支部)”称号。

      2022年,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艺术设计专业群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荣获第六届“福建省直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称号。

      2022年,福建艺术职业学院闽台戏剧学院2020级播音与主持三专班团支部、福建艺术职业学院艺术教育学院2020级艺术教育三专2班团支部、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2020级美术(绘画与策展)团支部、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时尚设计学院2020级服装与服饰(时装设计)1班团支部、福建艺术职业学院音乐学院2019级音乐表演三专2班团支部荣获2021年度“福建省直学校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2022年6月,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艺术设计专业群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荣获2021年度“福建省直机关优秀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称号。

      报考条件

      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福建省内考生招生录取规则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发布的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办法执行。

      福建省外考生招生录取规则严格按照考生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