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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
平潭综合实验区
平潭综合实验区是福建省辖行政管理区,位于福建省东部,国际旅游岛,有中国的“马尔代夫”之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是中国内地距离台湾岛最近的地方,也是著名的渔业基地和著名的隧道之乡,境内南垄村的壳丘头新石器时代遗址、田美村的江继芸墓为福建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21年4月,平潭综合实验区被评为福建省2018—2020年度省级文明城市(县城、城区)。
目录
- 1 基本信息
2 自然资源
3 地理环境
4 历史沿革
5 行政区划
6 政府领导
7 经济建设
8 城乡建设
9 成立背景
10 设立意义
11 发展规划
12 近期工作
13 城市荣誉
基本信息
中文名:平潭综合实验区
别名:平潭实验区
所属地区:中国华东
政府驻地:福州市平潭县天山北路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
邮政区码:350400
面积:陆392.92平方公里、海6064平方公里
方言:闽东语-福州话-福清话
著名景点:龙王头海滨浴场、坛南湾、半洋石帆、东海仙境、海坛天神
火车站:福清站、平潭站(在建)
党工委书记:赖军
GDP:254.28亿元(2018年)
外文名:Pingtan Comprehensive Experimental Area
行政区类别:省辖行政管理区
下辖地区:福州市平潭县(7个镇、8个乡)
电话区号:0591
地理位置:福建省东部、毗邻福清、莆田
人口:42万(2015年)
气候条件: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
机场:福州长乐国际机场
车牌代码:闽K
管委会主任:黄建波
高等院校: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平潭校区
自然资源
截至2010年,矿产有花岗岩、石英砂、明矾、黄铁、铜、高岭土矿等,花岗岩储量约8亿立方米;石英砂储量16亿吨,含硅量高达96%以上。
生物资源
截至2010年,水生动物有鱼、虾、蟹等679种,其中海洋鱼类242种,海水虾、蟹类73种,海水软体动物(贝类)有169种,漂游生物266种。
砂地资源
平潭县砂地面积82.3309平方公里。由于波浪、风力的自然分选,颗粒适中,石英晶粒洁白,含硅量96%,颗粒0.1—0.8毫米,成为电子工业和建筑业的重要原料。截至2012年,平潭县已探明石英砂储量约16亿吨。主要有两种类型,即咸水砂和淡水砂。咸水砂分布于潮间带的滨海地区,面积21.1881平方公里。淡水砂按成因分为海积砂和风积砂两种,风积砂多覆盖在海积砂上部。平潭县砂矿分布较集中,主要有北部的芦洋埔、东部的流水—龙王头和南部的七里埔—洋中澳。这三大片砂矿占平潭县砂矿分布面积的93%以上。
芦洋埔砂矿区:分布于整个芦洋埔平原,东北起于长江口,西南达于海坛海峡,面积30.23平方公里,占平潭县砂矿总面积的43.6%。砂矿分布范围广、矿层深、储量大,最深达30米以上。其厚度:竹屿标准砂厂矿区在10米左右,中楼砂矿区达12米,长江澳内侧达35米。据矿产部门测算,竹屿—长江澳型砂储量29928万吨,竹屿砂区原砂储量957万吨,中楼砂区原砂储量9232万吨。
龙凤头砂矿区:分布于流水半岛至潭城镇龙凤头一带,面积22.3625平方公里,占平潭县砂区总面积27.16%。矿区由于延伸范围广,下伏地形及动力环境差别较大,因此厚度与粒度等差别也较大。流水半岛北岸,位于北—北北东主风向上,动力条件强,西段山门前澳两端岬角突出,湾澳较深,有一定的砂质沉积,加上风力作用,内侧风积砂矿的厚度也较大;东段大澳,为侵蚀性红土台地岸,侵蚀明显,沉积较少,砂矿分布断续且厚度小;龙凤头地区沙滩平缓宽阔,潮间带长,砂矿粒径较小,林带前沿分布着高度1~2米左右的砂堤。
洋中澳砂矿区:位于海坛岛南部,面积10.4196平方公里,占平潭县砂矿总面积12.66%。由于潮滩沉积明显,加上朝向东南,受东南风的作用,内侧风积砂矿堆积较快,七里埔淡水砂已延伸至三十六脚湖南岸。洋中澳南段为一连岛砂坝,北段有高度2米以上的砂堤。
地理环境
平潭位于福建省东部,与台湾隔海相望,是祖国大陆距离台湾岛最近的地方。平潭,简称“岚”,俗称海坛,亦称海山,为福建省管辖的综合实验区,由以海坛岛为主的126个岛屿组成,是福建省第一大岛,中国第五大岛,是福建的“马尔代夫”,同时也是著名的渔业基地。平潭历史悠久,但开发较晚,岛上还保留着大片海岛原始建筑,优美典雅,天蓝海更蓝,每年夏天吸引大批游客前来度假。经过国家的开发,岛上名企云集,台湾宸鸿集团、台达电子等企业相继落户平潭。平潭是中国最特的特区,是个面向全世界的对外开放窗口。
境内地势低平,中部略高,地形以海积平原为主,南北有孤丘,海岸曲折蜿蜒。有天然淡水湖三十六脚湖,是福建省最大的天然淡水湖。年降水量1196.2毫米,年均温19.5℃。主要矿藏资源有花岗岩、石英砂。县道经娘宫渡口和全省公路相连。牛山渔场为全省三大渔场之一。有大小码头35座,主要渔港有澳前、流水。名胜有国家级海岛森林公园、海坛风景名胜区。南垄村的壳丘头新石器时代遗址、田美村的江继芸墓为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沿革
先秦,属于闽越地
秦朝二十六年(前221年),平潭属闽中郡。
西汉高祖五年(前202年)属闽越国; 汉武 帝元鼎五年(前112年),属会稽郡南部都尉。
至汉始元元年(公元前86年),福建不设治。始元二年置冶县,境内属之。东汉建安元年(196年)冶县改名侯官县,县内属之。
东汉建安八年(203年),属会稽郡侯官都尉。
三国吴景帝永安三年(260年),属会稽南部建安郡侯官县。
晋太康三年(282年),析侯官县东部地置原丰县,原丰列为首邑,境内地分隶于原丰、侯官。
晋太康三年(282年),属扬州刺史晋安郡原丰县。元康元年(291年)晋安郡原丰县改隶于江州刺史。
南朝明帝泰始四年(468年),晋安郡改名晋平郡。南齐建元二年(480年)复名,仍隶江州。
南朝梁天监间(502~519年),原丰与侯官合并,称东部侯官,境内属之。
梁武帝普通六年(525年),属东扬州晋安郡原丰县。南陈永定元年(557年)增置闽州,属闽州原丰县;天嘉六年(565年)取消闽州,仍属东扬州晋安郡原丰县;光大二年(568年)改晋安郡为丰州,平潭属丰州原丰县。
隋开皇九年(589年)东部侯官改称原丰县,开皇十二年原丰改称闽县,境内则先后隶于原丰、闽县。
隋朝开皇九年(589年)改丰州名为泉州(今福州),州驻地 原丰县,平潭属泉州原丰县;大业二年(606年)泉州改称闽州,州驻地闽县;大业三年(607年),废闽州,改置建安郡(郡治闽县),平潭属建安郡闽县。
唐朝开创道、州、县三级制。武德元年(618年),改建安郡为建州,平潭属建州闽县。武德六年(623年),建州复称泉州,隶岭南道,析闽县置新宁县,闽县为州驻地。武德八年(625年)置泉州都督府,改新宁县为长乐县,平潭属泉州长乐县,州驻地闽县。
唐朝圣历二年(699年),析长乐县南8乡置万安县,平潭属泉州(今福州)万安县,州驻地闽县;景云二年(711年),泉州复名闽州,设闽州都督府,万安属闽州,州驻地候官县;开元十三年(725年),改闽州为福州都督府(福州名由此始,此后泉州名即指今泉州)隶属江南东道;天宝元年(742年)改福州为长乐郡,万安县更名福唐县,平潭属江南道长乐郡福唐县。
五代后梁太祖开平二年(908年),福唐县改名永昌县。后梁开平三年(909年),王审知称闽王,闽国贞明六年(920年)升福州为大都督府,平潭地属之。闽国同光元年(923年),复名福唐县,均属福州,州驻地候官县;
闽国同光三年(925年)十二月,王审知卒,子延翰立,称威武军留后,属之。
闽国天成四年(929年)十月,延翰自称闽王,十二月被王审知养子延禀所杀,延翰弟延钧继,寻封闽王。属之。
闽国龙启元年(933年),福州改称长乐府,改福唐县为福清县。
闽国天德二年(944年)闽王王延政据建州建殷国,后改闽国,以福州为东都,平潭属东都福清县。后汉乾祐元年(948年),福州改称福州威武军。后周广顺元年(951年),改福州威武军为彰武军,平潭属福州彰武军福清县。
宋朝改唐代的道、州、县制为路、州、县制。北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年),福州彰武军复称福州威武军,属两浙西南路。雍熙二年(985年)置福建路,领12县,平潭属福清县。南宋景炎元年(1276年)升福州为福安府,定为行都,平潭属福安府福清县。
元朝,中央设中书省,地方设行中书省,领路、州、县。至元十五年(1278年)改福安府为福州路,属福建等处行中书省。元贞二年(1296年)升福清县为福清州,平潭属福建行中书省福州路福清州。
明初承袭元制,改路为府。洪武元年(1368年)福州路改福州府。洪武二年(1369年),福清州复为福清县,平潭属福清县。
南明隆武元年(1645年),南明唐王朱聿键(年号隆武)称帝福州,改福州府为天兴府,顺治三年复原名,属天兴府。
清承明制,雍正八年(1730年),福清县丞移设于平潭。以海坛岛及周围屿头岛、小练岛、大练岛、小庠岛、东庠岛、牛山岛、吉钓岛、草屿、塘屿析归福清县丞管辖。嘉庆三年(1798年)二月二十七日,析原福清县丞管辖区域海坛岛及周围9岛置平潭海防厅,直属福建 宁福道福州府。
中华民国初期部分实行省县二级制。
民国元年(1912年),5月5日,闽县、侯官县裁撤归并,称闽侯府
原县一切事务均归福建 闽侯府接收管理。
闽侯府印信于12日启用, 福州府印信于同日作废。民国元年(1912年)10月14日,废平潭海防厅置平潭县,仍属宁福道闽侯府。
同年11月,闽县、侯官县印又重新启用。
民国2年3月废府, 闽县、侯官县再次合并为闽侯县,辖地范围不变,取两县原名首字定名为闽侯县,仍列为全省首邑,与平潭县属东路道(后改名为闽海道)同隶属东路道。
民国3年(1914年)东路道改名闽海道。民国16年(1927年)废道,平潭直属省辖。
民国22年(1933年)11月“福建事变”,福建划分4省,平潭属闽海省。“福建事变”失败后,民国23年(1934年)7月,国民政府将福建省划分10个行政督察区,平潭属福建省第一行政督察区;民国36年(1947年)至民国38年(1949年)9月平潭改由国民政府福建省政府直辖。
民国38年(1949年)5月6日,平潭游击支队攻克平潭县城,13日再次成立平潭县政府,属中国共产党闽中工作委员会领导。民国38年(1949年)7月3日至9月15日,国民党73军和74军军部及其51师以及天九部队占据平潭。
民国38年(1949年)9月23日,再次成立平潭县政府,属福建省人民政府第四行政专员公署管辖,驻地林森县。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平潭仍属第四专署。1950年4月第四专署改称闽侯专员公署。1956年6月,闽侯专区撤销,平潭属晋江专区。 同年7月21日,经国务院批准,将大扁岛(面积4.8平方公里)划归福清县辖。
1959年8月,恢复闽侯专区,平潭属闽侯专区。
1970年2月17日,福建闽侯专区机关由闽侯螺洲迁莆田, 1971年4月,闽侯专区革命委员会改名为莆田专区革命委员会。
1971年4月,改闽侯专区为莆田专区 ,同年5月,改莆田专区名为莆田地区,平潭属莆田地区革委会。莆田地区辖平潭、莆田、仙游、长乐、闽侯、永泰、闽清、福清。 1971年4月,平潭县改隶莆田专区, 1983年7月,平潭实际划到福州管辖。 1995年,仍属福州。
2009年9月4日 福建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工作委员会成立,管辖平潭县政府。
2012年2月,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更名为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2013年7月,平潭综合实验区获得行使设区市的管理权限,改由福建省直管。
平潭全区全县辖7镇8乡:潭城镇、苏澳镇、流水镇、澳前镇、北厝镇、平原镇、敖东镇、白青乡、屿头乡、大练乡、芦洋乡、中楼乡、东庠乡、岚城乡、南海乡。居委会、行政村共计200个。实验区管委会驻潭城镇。
行政区划
潭城镇:辕门居委会、右营居委会、瑞珑居委会、城东居委会、红山居委会、宝湖居委会、中埔居委会、桂山居委会、城北村、城南村、城中村、北门村。
苏澳镇:苏澳村、钟门村、龙头村、红旗村、下苏澳村、斗魁村、梧峰村、和平村、友谊村、五一村、斗门村、紫霞村、齐富村、南海村、民主村、看澳村、先进村、西楼村。
流水镇:流水村、户楼村、砂美村、磹水村、君山村、渔屿村、北港村、山门村、坑北村、谢厝村、五埕村、模镜村、松厝村、南松村、新湖村、大埕村、大澳村、西楼村、山边村、裕藩村、东美村、下厝场村、五星村、港东村、松南村、后田村。
澳前镇:澳前村、东澳村、岭前村、龙山村、官姜村、龙北村、玉道村、玉楼村、井边村、光楼村、光裕村、紫兰村、上井村、龙南村、磹角底村、前进村、东星村、中甲村、磹报村、东光村、南赖村。
北厝镇:湖西村、北洋村、厝祥村、澳尾村、务里村、跨海村、先建村、红山村、红湖村、北厝村、庄上村、娘宫村、芦山村、山利村、天山村、大厝基村、美楼村、湖南村、吉钓村。
平原镇:平原村、剑湖村、榕山村、上攀村、红卫村、凤美村、山显美村、梧凤村、燎原村、江楼村、梧凤楼村、当盛村、半山村、瓦窑村。
敖东镇:新垅村、敖网村、向阳村、龙海村、建民村、仙霞村、苍海村、东坑村、华东村、建新村、桥锦头村、渔庄村、青光顶村、钱便沃村、大福村。
白青乡:青峰村、白胜村、白沙村、丰田村、岱峰村、玉堂村、招康村、国彩村、南盘村、东占村。
屿头乡:东珠村、乐屿村、屿北村、后党村、东贵村、东京村、田下村、玉瑶村、旺滨村、屿南村。
大练乡:立新村、西礁村、秀礁村、东礁村、渔限村、月举村、舍仁宫村、瑞洋村、围东村。
芦洋乡:洋中村、芦北村、黄土墩村、马腿村、西边寮村、鹿楼村、大渊村。
中楼乡:中楼村、冠山村、湖山村、昆湖村、大坪村、凤楼村、南楼村、大中村、韩厝村、盐田村、芦南村。
东庠乡:澳底村、东风村、澳星村、东进村、鲎北村、东霞村、湖边村、南江村。
岚城乡:正旺村、上楼村、新桥村、霞屿村、白山村、流东村、东屿村、新门村、上洋村、下洋村、矾屿村、中湖村、中南村。
南海乡:陈厝村、莲澳村、西门村、江尾村、后坑村、北楼村、南中村。
政府领导
赖军:党工委书记
黄建波: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经济建设
2018年,全年实现生产总值254.2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4.55亿元,同比增长1.0%;第二产业增加值71.85亿元,同比增长3.8%;第三产业增加值147.88亿元,同比增长13.1%。全区人均生产总值55885元,比上年增长6.3%。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16.1:28.3:55.6调整为本期的13.6:28.3:58.1。从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及拉动情况看,第一产业贡献率为1.6%,拉动GDP增长0.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贡献率为12.4%,拉动GDP增长1.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贡献率为86.0%,拉动GDP增长7.5个百分点。
城乡建设
2019年12月19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入选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
成立背景
2009年5月14日,国务院正式下发《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海西建设从区域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为地处海西“桥头堡”的平潭加快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国务院《意见》指出,“在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在福建沿海有条件的岛屿设立两岸合作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行更加优惠的政策”。根据这一精神,福建省委、省政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于7月底召开的省委八届六次全会上正式作出了设立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决定,提出积极探索开展两岸区域合作,建立两岸更加紧密合作交流的区域平台,努力把平潭建设成为探索两岸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区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科学发展的先行区。福建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加快平潭开放开发的决定后,为祖国“站岗放哨”几十年的平潭大地一片欢腾,40万海岛儿女群情激昂、无比振奋,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迅速形成了抢抓机遇、凝聚合力、矢志攻坚、积极作为的创业氛围。与此同时,新加坡等境内外媒体和相关机构对平潭空前关注,对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在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中将要发挥的重要作用充满期待,平潭从曾经的海防前线实现历史性的转身,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引人瞩目的一方热土。
- 有利条件
设立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的有利条件
平潭由126个岛屿组成,区域总面积约6436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约372平方公里,总人口40万人。主岛海坛岛面积271平方公里,为全国第五大岛、福建第一大岛,相当于香港本岛的四倍、厦门半岛的两倍,总面积超过新加坡的一半。
交通体系完备
平潭东面与台湾新竹仅距68海里,北面与福州长乐机场仅距60公里。平潭海峡大桥、福清至平潭高速公路正在建设中。规划中的京台高速公路到达平潭岛,台湾海峡隧道北线方案从平潭到达台湾新竹,建成后将形成较为完备的海、陆、空、港综合交通网络。
开发条件独特
平潭四面环海,在封闭与开放并存的岛上开展与中国台湾各种经贸文化教育发展模式的交流,不会对周边沿海地区已形成的发展格局造成冲击,还能够发挥“启动器”的作用,促进沿海地区经济更快发展。
对台交往密切
平潭历史上就是东南沿海对台贸易和海上通商的中转站,清咸丰年间被辟为福建省五个对台贸易的港口之一。1978年平潭岛在全国最早被批准设立台轮停泊点和台胞接待站。30年来,平潭接待的台轮、台胞总数居各台轮停泊点的前列。平潭在台乡亲达数十万人,两岸既有同名苏澳镇,又有同名北厝村(街),两岸民间的各类交往十分密切。平潭的知名度在中国台湾岛内家喻户晓,许多台胞通过平潭这个特殊的两岸交往交流“窗口”了解大陆、认识大陆、走进大陆。
特色资源丰富
港口岸线优越
海岸线长达408公里,人均海岸线长度居全省第一,天然港湾、澳口有283个,其中可建1-30万吨级以上的有10多处,具备建设大型物流港口的条件。
旅游资源独特
平潭旅游资源景观独特、类别丰富,有国家一级至四级景点128个,海滨沙滩总长达70公里。 1994年海坛八大景区被评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1999年被列入国家申报世界自然遗产预备清单,2006年被评为首批国家自然遗产。
开发空间充分
平潭具有充分的发展空间和开发腹地,主岛海坛岛可建设用地面积约166平方公里,加上12座具备开发条件的小岛,总计可开发面积达255平方公里,占全区陆域面积的68%。
特色产业突出
平潭岛内现有主导产业为海水养殖、远洋捕捞、船舶修造业和以旅游、商贸为主体的现代服务业;岛外产业以海洋运输业、隧道工程业为主。其中,海洋运输业有民营各类运输船880万载重吨,总量居全国县市第一。隧道工程企业承揽的隧道工程项目遍布全国各地,工程总量占全国的70%以上,年产值逾200亿元
设立意义
设立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的重要意义
设立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重大举措。随着海西战略的全面推进、两岸关系出现的重大积极变化、平潭基础设施的逐步完善,推进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的条件基本成熟。
有利于加快祖国和平统一进程
两岸交流合作与和平发展已成为两岸关系发展的基本趋势。平潭是祖国大陆距台湾岛最近的区域,具有对台工作的独特优势,两岸民众及商贸文化交往历来十分密切。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新形势下,设立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对处于对台最前沿的平潭岛在促进两岸经贸合作和文化交流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两岸和平发展、互利共赢的合作机制,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有利于完善海西沿海发展布局
国务院《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海西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加快福建发展的强大引擎,为实现福建经济社会的历史性飞越注入了强劲动力。福建省委提出要努力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成为科学发展的先行区和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先行区,地处海西前沿的平潭,是海西发展的最佳突破点,设立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对完善以厦门和平潭为重点的海西“两点一线”发展布局,带动福建沿海一线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有利于形成新的对外开放通道
平潭具有距离中国台湾最近、两岸交流交往历史悠久等对台优势,加上规划建设的京台高速公路大陆段终点站和台湾海峡海底隧道北线入口选址在平潭岛,设立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加快平潭开放开发,有利于把平潭建设成为两岸经贸合作、文化交流和人员往来的重要通道,并形成服务和辐射周边地区新的对外开放通道。
有利于构建省会中心城市新的经济增长极
平潭可供开发建设的土地资源约255平方公里,具有集聚经济和人口的充足空间和良好发展前景。设立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既有利于加快平潭发展,又有助于集聚各种要素特别是吸引台湾的资金、技术、人才向省会中心城市流动,培育形成海峡西岸经济区新的重要增长极,带动并促进以福州为中心的闽东北区域的发展,进而促进福建区域经济的整体协调发展。
发展规划
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发展定位为探索两岸交流合作先行先试的示范区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科学发展的先行区。发展近中期目标(2010年~2015年)和中长期目标(2016年~2020年)确立。
围绕发展目标,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将积极构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支撑体系。通过积极承接台湾产业转移,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发展电子信息、海洋生物、清洁能源等现代产业体系,打造低碳经济岛。以构建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化的生态海岛城市。
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近期将重点推进六大区域建设:产业发展区、国际旅游发展区、商贸合作区、现代物流港区、科技文化产业区、城市发展区。
功能分区
国际旅游发展区
以海坛岛东南部海湾为主体(含山岐澳、坛南湾、海坛湾三大湾国家级风景区),串连环岛国家级旅游景点,景区陆域面积49平方公里,规划和整合全岛旅游资源,加快景点和配套设施建设,布置度假酒店、免税店、海上丝绸之路水下文物博物馆和海上运动基地等旅游功能区,建设成为两岸合作面向世界的海岛旅游城市。
两岸商贸合作区
位于海坛岛东部澳前区域,设立两岸水产品加工区和商品贸易自由区,带动岛内商务办公、信息服务、中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港口物流区
初步规划选择海坛岛东部流水湾、苏澳北部区域建设深水码头和两岸客货滚装码头,完善现代仓储、配送、运输等功能,促进加工贸易和转口贸易发展。
滨海新城区
以西部海坛海峡临岸为主轴带,衔接中部新城区,形成沿西海岸布局的滨海城市发展区(滨海新城Ⅰ、Ⅱ、Ⅲ区),为岛内人员提供优质生活环境。
科技文化创意园区
位于海坛岛南部北厝区域,创办两岸文化产业园和两岸教育合作园区,发展服务外包、教育、医疗、文化、创意、影视、出版等产业,建设海西重要的文化产业基地。
新兴产业区
位于海坛岛中部中楼、芦洋、平原区域,主要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技术等新兴产业和特色海产品精深加工产业。
在推进步骤上,拟优先发展旅游、商贸和物流业,加快建设面向国内及国际游客等不同层次的旅游基础设施,加快两岸贸易合作区建设,规划推进新城区建设,以此带动高新技术及文化产业项目落地。
发展定位
探索两岸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区。
积极探索采取两岸共建等灵活多样的合作方式,实现合作规划、合作开发、共同受益,推进两岸经贸紧密合作、融合发展,构建两岸直接往来的重要快捷通道,推进两岸教育文化交流合作先行先试,打造两岸合作的国际旅游岛和两岸贸易特别区。
海峡西岸经济区科学发展的先行区。
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大力推进通关制度、科学技术、管理体制和发展模式创新,为中国台湾人士在平潭就业、居住和自由往来提供便利,为海西“科学发展、先行先试”创造经验。
省会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
按照“产业做强、规模做大、功能做优、环境做美”的要求,发展优势产业,提升人口和经济聚集度,使之成为拓展海西沿海城市化格局的新增长点。
发展目标
近中期目标(2009—2012年),两岸综合通道不断完善,前沿平台功能更加凸显;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新兴城市框架初步形成。
中长期目标(2013—2020年),两岸经济融合不断深化,探索两岸合作新模式的示范效应充分显现,两岸合作的国际旅游岛和两岸贸易特别区基本建成;率先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
主要任务
构建两岸合作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创新通关制度和查验监管模式,实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税收政策、外汇管理政策,推进两岸投资贸易和人员往来便利化;
构建两岸区域合作前沿平台。加快中央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政策在平潭先行先试,开展两岸区域合作综合试验,实行更加开放的产业政策,推进两岸产业深度对接和多种形式的民间交流合作,实现合作开发、共同受益;
构建两岸直接往来新的便捷通道。开辟两岸海上客货滚装航线,开展海峡两岸桥隧通道前期研究,发展中转贸易和国际航运,成为中国台湾连结周边地区、中西部省份的物流综合通道;
构建以旅游商贸等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的产业结构。着力打造服务业发展新优势,积极承接台湾物流、商贸、中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转移,建设以高端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
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建设开放型的区域创新体系,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建设优质共享的社会服务体系,创造适宜自主创新、自主创业的综合城市环境;
构建生态园林城市。强化森林景观配置,加强海洋和海岸带环境保护,强化资源综合利用,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海岛城市。
近期工作
近期主要工作情况
实验区成立以来,我们坚持按照省委“四求作为”的要求,抢抓机遇,苦干实干,始终保持快速推进的态势,相关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在省加快平潭开放开发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下,福州市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实行与县政府“政区合一”的运作机制。
着手规划研究编制
省发改委牵头组织编制发展规划纲要,近期将提交省政府审定。总体发展规划、相关专项规划正在抓紧编制,邀请新加坡等规划机构参与规划编制及评估论证工作。10月29日,实验区与新加坡国有淡马锡控股公司独资拥有的星桥国际私人有限公司签署了规划合作备忘录,合作规划平潭国际旅游商贸城。在规划纲要的指导下,全面展开重大交通、供水、环保等基础设施及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优化功能区布局。着手做好起步区和近期有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详规工作。
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平潭海峡大桥于2010年底建成通车,接线高速公路正在建设。平潭海峡二桥、长乐至平潭高速公路前期工作正在开展。按照滨海旅游道路标准规划建设近100公里的环岛公路,加快形成城市公路网络。加快景观大道和滨海新城Ⅰ区主干道路等市政设施建设前期工作,力争尽快动工;继续推进三十六脚湖保护和扩容改造、城区供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改造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开展第二水源地、岛外调水或海水淡化评估论证,筹建22万伏输变电工程。
落实优惠政策措施
福建省委、省政府本着突出对台、先行先试,体现倾斜、激励发展的原则,从支持平潭在两岸交流合作中加快先行先试、推进产业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资源环境保护、落实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赋予平潭设区市及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省财政10年内对平潭实行地方级财政收入全留的财政体制;平潭电价按福州市区电价标准执行;把平潭列为国土资源部土地管理改革综合试点,实验区建设用地由省政府单列审批,等等。在相关政策的有力带动和有效运作下,投融资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已有近10家银行累计向实验区提供授信额度120多亿元;实验区成立后已报批急需启动建设项目用地9200亩,确保实验区开发建设持续推进。
加强全方位招商引资
先后有200多家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和港澳等一大批海内外知名企业和财团来岚考察,主要投资意向涉及旅游开发、星级酒店、房地产、新区规划设计、水产品精深加工、高新技术、物流配送等十多个行业和领域,初步达成意向项目40多项,意向总投资达360多亿元。
城市荣誉
2019年11月15日,平潭综合实验区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2021年4月,平潭综合实验区被评为福建省2018—2020年度省级文明城市(县城、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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