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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公河委员会
湄公河委员会
湄公河委员会(mekongrivercommission,简称mrc)新湄公河委员会(mrc)是在1957年成立的湄公河下游调查协调委员会(老湄公河委员会)的基础上产生的。1995年4月,湄公河下游泰国、老挝、柬埔寨和越南四国在泰国清莱签署了《湄公河流域可持续发展合作协定》,承认“湄公河流域和相关的自然资源及环境,是沿岸所有国家争取经济和社会富足以及提高本国人民生活水平的具有巨大价值的自然资产。”
目录
- 1 基本信息
2 组织成立
3 组织成员
4 组织机构
5 重要会议
6 与华关系
基本信息
中文名:湄公河委员会
简称:mrc
秘书处:老挝万象
外文名:mekong river commission
成立时间:1995年4月
成员国:4个
组织成立
湄公河委员会(简称湄委会)前身为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ESCAP)于1957年发起的“湄公河下游调查协调委员会”。1995年4月,泰国、老挝、柬埔寨和越南四国在泰国清莱签署《湄公河流域发展合作协定》,决定成立湄委会,重点在湄公河流域综合开发利用、水资源保护、防灾减灾、航运安全等领域开展合作。1996年,中国和缅甸成为湄委会对话伙伴。
组织成员
序 | 国家 |
1 | 泰国 |
2 | 老挝 |
3 | 柬埔寨 |
4 | 越南 |
组织机构
湄委会由3个常设机构组成:理事会、联合委员会和秘书处。
理事会由各成员国派1名部级官员参加,有权作出政策性决定,每年至少举行1次理事会会议。
联合委员会由各成员国派1名厅级官员参加,具体执行理事会作出的决定,每年至少举行两次联合委员会全体会议。
设在老挝万象的秘书处向理事会和联合委员会提供技术和行政性服务,负责湄委会日常工作,并接受联合委员会的监督。现任湄委会秘书处首席执行官哈达(An Pich Hatda)于2019年1月就任。
重要会议
2010年4月,湄公河委员会首届峰会在泰国海滨城市华欣举行,4个成员国泰国、柬埔寨、老挝和越南的政府首脑出席会议并致辞,会议发表了《华欣宣言》。2014年4月,第二届湄公河委员会峰会在越南胡志明市举行,会议发表《胡志明市宣言》。2018年4月5日,湄公河委员会第三届峰会在柬埔寨暹粒举行,会议发表了《暹粒宣言》。
与华关系
中国十分重视与湄委会的关系,多年来与湄委会及各成员国推进形式多样的务实合作,取得丰富成果,双方互信不断增强。自1996年以来,中国与湄委会连续举行了24次对话会。为帮助流域各国防灾减灾,中国自2003年起每年向湄委会无偿提供澜沧江汛期水文数据。中国还与湄委会及成员国开展了广泛的经验交流、技术培训、实地考察等活动。2010年、2014年、2018年,中国作为对话伙伴,分别由外交部副部长宋涛(时任)、水利部部长陈雷(时任)、水利部部长鄂竟平(时任)率团参加第一至第三届湄委会峰会。2016年上半年,湄公河下游流域遭遇严重旱灾,中国在自身同样受灾的情况下,对下游采取应急补水,有效缓解了下游旱情,受到了湄委会和下游国家广泛赞誉。时任湄委会秘书处首席执行官范遵潘致信中方,对此深表感谢。湄委会秘书处历任首席执行官多次访华。2019年7月,现任湄委会秘书处首席执行官哈达访华,同中方就深化务实合作交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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