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电信联盟

国际电信联盟国际电信联盟

国际电信联盟(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Union-- ITU)是联合国专门机构之一,主管信息通信技术事务,由无线电通信、标准化和发展三大核心部门组成,其成员包括193个成员国和700多个部门成员及部门准成员。

其前身为根据1865年签订的《国际电报公约》成立的国际电报联盟和1906年由德国、英国、法国、美国和日本等27个国家在柏林签订的《国际无线电公约》。1932年,两个公约合并为《国际电信公约》并把国际电报联盟改名为国际电信联盟。1934年1月1日新公约生效,该联盟正式成立。1947年,国际电信联盟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总部从瑞士的伯尔尼迁到日内瓦。2015年1月1日,首位中国籍国际电信联盟秘书长赵厚麟正式上任,任期4年。2015年6月24日,国际电信联盟公布5G技术标准化的时间表,5G技术的正式名称为IMT-2020,5G标准在2020年制定完成。

目录

    1 基本信息 2 电联简介 3 主要工作 4 联盟部门

      基本信息

      中文名:国际电信联盟

      成立时间:1865年5月17日

      地点:瑞士日内瓦

      简称:国际电联、电联或ITU

      外文名: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

      类别:国际组织

      成员国数量:193个

      电联简介

      ITU(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865年。为了顺利实现国际电报通信,1865年5月17日,法、德、俄、意、奥等20个欧洲国家的代表在巴黎签订了《国际电报公约》,国际电报联盟(InternationalTelegraphUnion,ITU)也宣告成立。随着电话与无线电的应用与发展,ITU的职权不断扩大。1906年,德,英,法,美,日等27个国家的代表在柏林签订了《国际无线电报公约》。1932年,70多个国家的代表在西班牙马德里召开会议,将《国际电报公约》与《国际无线电报公约》合并,制定《国际电信公约》,并决定自1934年1月1日起正式改称为“国际电信联盟”(InternationalTelecommunicationUnion)。经联合国同意,1947年10月15日国际电信联盟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其总部由瑞士伯尔尼迁至到日内瓦。

      ITU是联合国的15个专门机构之一,但在法律上不是联合国附属机构,它的决议和活动不需联合国批准,但每年要向联合国提出工作报告。

      图1-9  ITU组织结构简图图1-9 ITU组织结构简图

      ITU的组织结构主要分为电信标准化部门(ITU-T)、无线电通信部门(ITU-R)和电信发展部门(ITU-D)。ITU每年召开1次理事会,每4年召开1次全权代表大会、世界电信标准大会和世界电信发展大会,每2年召开1次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ITU的简要组织结构如图1-9所示。

      对ITU-T、ITU-R和ITU-D主要下辖的研究组和主要研究的方向做简要介绍。

      (1)电信标准化部门(ITU-T)

      目前电信标准化部门主要活动的有10个研究组。

      SG2:业务提供和电信管理的运营问题;

      SG3:包括相关电信经济和政策问题在内的资费及结算原则;

      SG5:环境和气候变化;

      SG9:电视和声音传输及综合宽带有线网络;

      SG11:信令要求、协议和测试规范;

      SG12:性能、服务质量(QoS)和体验质量(QoE);

      SG13:包括移动和下一代网络(NGN)在内的未来网络;

      SG15:光传输网络及接入网基础设施;

      SG16:多媒体编码、系统和应用;

      SG17:安全。

      (2)无线电通信部门(ITU-R)

      目前无线电通信部门主要活动的有6个研究组。

      SG1:频谱管理;

      SG3:无线电波传播;

      SG4:卫星业务;

      SG5:地面业务;

      SG6:广播业务;

      SG7:科学业务。

      (3)电信发展部门(ITU-D)

      电信发展部门由原来的电信发展局(BDT)和电信发展中心(CDT)合并而成。其职责是鼓励发展中国家参与电联的研究工作,组织召开技术研讨会,使发展中国家了解电联的工作,尽快应用电联的研究成果;鼓励国际合作,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援助,在发展中国家建设和完善通信网。

      目前ITU-D设立了两个研究组。

      SG1:电信发展政策和策略研究;

      SG2:电信业务、网络和ICT应用的发展和管理。

      主要工作

      管理国际无线电频谱和卫星轨道资源是国际电联无线电通信部门(ITU-R)的核心工作。

      国际电联《组织法》规定,国际电联有责任对频谱和频率指配,以及卫星轨道位置和其它参数进行分配和登记,“以避免不同国家间的无线电电台出现有害干扰”。因此,频率通知,协调和登记的规则程序是国际频谱管理体系的依据。 ITU-R的主要任务亦包括制定无线电通信系统标准,确保有效使用无线电频谱,并开展有关无线电通信

      无线电通信无线电通信

      系统发展的研究。此外,ITU-R从事有关减灾和救灾工作所需无线电通信系统发展的研究,具体内容由无线电通信研究组的工作计划予以涵盖。与灾害相关的无线电通信服务内容包括灾害预测,发现,预警和救灾。在“有线”通信基础设施遭受严重或彻底破坏的情况下,无线电通信服务是开展救灾工作的最为有效的手段。

      国际电联《无线电规则》及其“频率划分表”定期得到修订和更新,以满足人们对频谱的巨大需求。这一修订和更新工作对于适应现有系统的迅速发展并满足开发中的先进无线技术对频谱的需求十分重要。每三至四年举行一次的国际电联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WRC)是国际频谱管理进程的核心所在,同时也是各国开展实际工作的起点。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审议并修订《无线电规则》–确立国际电联成员国使用无线电频率和卫星轨道框架的国际条约,并按照相关议程,审议属于其职权范围的、任何世界性的问题。

      从实施《无线电规则》,到制定有关无线电系统和频谱/轨道资源使用的建议书和导则,ITU-R通过开展种类繁多的活动在全球无线电频谱和卫星轨道管理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数量巨大、增长迅速且有赖于无线电通信来保障陆地,海上和空中人命安全的各类业务,如固定、移动、广播、业余、空间研究、气象、全球定位系统和环境监测等,对频谱和轨道这些有限的自然资源的需求与日俱增。

      无线电通信部门研究无线通信技术和操作,出版建议书,还行使世界无线电行政大会(WARC),CCIR和频率登记委员会的职能,包括: 1.无线电频谱在陆地和空间无线电通信中的应用; 2.无线电通信系统的特性和性能; 3.无线电台站的操作; 4.遇险和安全方面的无线电通信。

      联盟部门

      国际电联电信发展部门(ITU-D)成立的目的在于帮助普及以公平、可持续和支付得起的方式获取信息通信技术(ICT),将此作为促进和加深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手段。每四年召开一次的世界电信发展大会(WTDC)确定切实可行的工作重点以帮助实现上述目标。电信发展部门与政府和业界的伙伴通力合作,通过一系列配合综合国家计划的区域性举措、在全球层面开展的活动和多重目标项目,为发展ICT网络和服务筹措必要的技术、人力和财务资源,将未连接者连接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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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U-D在ICT的发展中发挥着推动和促进作用。通过与政府领导人和国际捐资机构的接触,在公众和私营投资之间寻求适当的平衡。对于创造数字机遇而言,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战略。为此,ITU-D帮助各成员国详细拟订具有针对性的国家信息通信战略,包括电子政务和远程教育战略等领域。此外,努力帮助发展中国家加强网络安全,促进形成网络安全文化,以提高网络空间的安全性。ITU-D还通过广泛引经据典,提供了有关ICT领域趋势和发展的可靠统计数据,同时针对政府和业界面临的关键问题开展研究组活动。

      展览部门

      国际电联电信展览部举办的重大展会活动、高层论坛和内容多样的其它活动,为信息通信技术(ICT)行业的翘楚、各国政府的部长和监管机构人员以及方方面面的人士提供了一个汇聚一堂的良好机会。

      国际电联电信展览部还提供其它服务,如:为了帮助各个公司更好地参展,提供赞助和公司形象包装等全套服务。与此同时,还举办许多社会活动,提供网上服务和贵宾日程。所有这些服务都是为了帮助参加展览的各方相互了解、相互联系,并在展会活动中和展会之后建立良好的伙伴关系。全球通信业的作用 国际电联在信息和通信技术领域一直保持领先地位。它定义并通过的全球认可的技术标准帮助业界在世界范围内实现了人与设备的无缝连通。国际电联还在全球成功地进行了无线电频谱使用的管理,确保所有国际无线通信互不干扰,从而保障重要信息和经济数据在全世界的传送。国际电信联盟国际电联在促进全球电信发展的同时,亦通过在发展政策、监管框架和战略方面提供咨询和技术转让、网络安全、管理、融资、网络安装和维护、减灾和能力建设方面提供特别技术援助,推进发展中国家电信的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