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欧首脑会议

亚欧会议的重要组成部分

亚欧首脑会议亚欧首脑会议

亚欧首脑会议(Asia-Europe Meeting,简称ASEM)是亚欧国家及欧盟委员会的政府间最高级别论坛,亚欧会议的重要组成部分。

亚欧首脑会议成立于1996年,是亚洲和欧洲间重要的跨区域政府间论坛,旨在通过政治对话、经济合作和社会文化交流,增进了解,加强互信,推动建立亚欧新型、全面伙伴关系。

2021年11月25日,第十三届亚欧首脑会议会议以视频方式举行,来自53个成员的领导人和国际组织负责人与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出席并发表引导性讲话。

目录

    1 基本信息 2 发展历程 3 会议机构 4 活动合作 5 历届会议 6 文化特色 7 评价意义

      基本信息

      中文名:亚欧会议

      缩写:ASEM

      首次召开:1996年3月(泰国曼谷)

      合作领域:政治,经济,学术,文化,人际等

      外文名:Asia Europe Meeting

      倡议人:吴作栋

      与会国家:39国

      宗旨:加强与会国家间交流与合作

      发展历程

      亚欧两大洲都是古代文明的摇篮,对人类的进步和科学文化的发展作出过巨大贡献,但长期以来联系相对薄弱。冷战结束后,随着多极化趋势的发展和各国各地区经济联系的日益加深,如何通过对话和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促进亚欧两大洲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成为摆在亚欧国家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1994年7月,欧盟制定了《走向亚洲新战略》,主张与亚洲进行更广泛的对话,建立一种建设性、稳定和平等的伙伴关系。在此背景下,新加坡总理吴作栋于1994年10月访问法国时,提出召开亚欧会议的构想,得到有关国家的积极响应。

      1995年3月,欧盟部长理事会正式通过了支持召开亚欧会议的决议。亚洲的东盟各国和中国、日本、韩国也对亚欧会议的构想表示赞同,并给予积极支持。

      1996年3月,首届亚欧首脑会议在泰国首都曼谷召开。参加会议的有亚洲东盟7国、中国、日本、韩国、欧盟15国及欧盟委员会共26个成员。会议通过的《首届亚欧首脑会议主席声明》确定亚欧会议的目标是:在亚欧两大洲之间建立新型、全面的伙伴关系,加强相互间的对话、了解与合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维护世界的和平与稳定。根据亚欧领导人达成的共识,亚欧会议的活动将以非机制化方式多层次地进行,主要有:首脑会议,外长会议,经济、财政和科技等部长会议,高官会议及其他后续行动。

      1998年4月,第2届首脑会议在英国首都伦敦举行,核心议题是亚洲金融危机。会议通过了《主席声明》,强调应保持对亚洲经济未来的信心。会议还通过《亚欧合作框架》《贸易便利行动计划》《亚洲投资促进行动计划》等文件。成立了“亚欧展望小组”,并制定了一系列后续行动计划。

      2000年10月,第3届首脑会议在韩国首都汉城(今首尔)举行。会议通过了《主席声明》《2000年亚欧合作框架》和《朝鲜半岛和平汉城宣言》3个重要文件。2002年9月,第4届首脑会议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举行。会议通过了《主席声明》《合作打击国际恐怖主义哥本哈根宣言》和《关于朝鲜半岛和平哥本哈根政治宣言》等文件。

      第一届亚欧会议第一届亚欧会议

      2004年10月,第5届亚欧首脑会议在越南首都河内举行。会议通过了《主席声明》《亚欧会议更紧密经济伙伴关系河内宣言》和中、法共同起草的《亚欧会议文化与文明对话宣言》3个文件。在此次会议上,亚欧会议正式接纳亚洲的老挝、柬埔寨、缅甸和当年5月加入欧盟的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马耳他、塞浦路斯13个新成员。其后,在2006年第6届和2010年第8届首脑会议上又经过两轮扩大,至2016年7月,亚欧首脑会议成员已达51个。

      2006年9月,在芬兰赫尔辛基举行的第六届亚欧首脑会议同意接纳蒙古、印度、巴基斯坦、东盟秘书处、保加利亚及罗马尼亚6个新成员。

      2009年5月28—29日,在四川省成都市“亚欧救灾能力建设合作研讨会”召开。

      2010年10月,第八届亚欧首脑会议在布鲁塞尔举行,会议正式接纳俄罗斯、澳大利亚、新西兰为亚欧会议成员。

      2012年11月5日,第九届亚欧首脑会议在老挝首都万象开幕,会议接纳孟加拉国、挪威、瑞士为新成员。

      2014年10月,在意大利米兰举行的第十届亚欧首脑会议决定接纳克罗地亚和哈萨克斯坦为新成员。

      会议机构

      • 目标

      根据首届亚欧会议通过的《主席声明》,亚欧会议的目标是在亚欧两大洲之间建立旨在促进增长的新型、全面伙伴关系,加强相互对话、了解与合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

      • 原则

      《亚欧合作框架》正式确定了以下指导原则:亚欧会议是一个开放、渐进的进程,接纳新成员应分步骤进行;对每个申请国既要考虑其自身条件,又要考虑其可能对亚欧会议进程做出的贡献;关于新成员参与的最终决定由所有成员协商一致做出,此前该候选国必须先获得该地区成员的支持(双钥匙原则)。

      亚欧会议遵循以下原则:各成员之间对话的基础应是相互尊重、平等、促进基本权利、遵守国际法规定的义务、不干涉他国内部事务;合作应是开放和循序渐进的,后续行动应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新成员加入须先获得所在地区支持,再由首脑会议协商一致决定。

      会议机制

      • 综述

      第三届亚欧会议第三届亚欧会议

      亚欧会议活动机制包括首脑会议、外长会议以及其他部长级会议等,日常工作通过高官会进行沟通协调。

      • 亚欧首脑会议

      亚欧首脑会议负责确定亚欧会议的指导原则和发展方向,隔年在亚洲和欧洲轮流举行,历届举办地分别为泰国曼谷、英国伦敦、韩国汉城、丹麦哥本哈根、越南河内、芬兰赫尔辛基、中国北京、比利时布鲁塞尔、老挝万象、意大利米兰、蒙古乌兰巴托、比利时布鲁塞尔。截至2019年3月已举办12届,第十三届首脑会议将于2020年在柬埔寨金边举行。

      • 亚欧外长会议

      亚欧外长会议负责亚欧会议活动的整体协调和政策规划,通过有关指导性文件并批准新倡议。外长会议每两年举行一次,与首脑会议错年举行。截至2019年3月已举办13届,第十四届外长会议将于2019年在西班牙举行。

      • 亚欧高官会议

      亚欧高官会议负责协调和管理亚欧会议各领域活动,并对首脑会议、外长会议预做准备,包括审议新倡议和磋商文件,以及就共同关心的国际地区问题初步交换看法。高官会通常在首脑会议和外长会议前不定期在亚欧之间轮流举行,每年两至三次。

      • 亚欧会议协调员机制

      亚欧会议协调员机制负责日常协调,由亚欧各两个成员组成。协调员根据需要不定期举行会议,代表各自地区通报情况、汇总各方立场并进行协调。欧洲协调员由欧盟轮值主席国和欧盟担任,亚洲方面由东盟、东北亚和南亚次区域(包括中国、日本、韩国、印度、巴基斯坦、蒙古、俄罗斯、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九国)各确定一名协调员。欧洲组现任协调员为欧盟、斯洛伐克,亚洲组现任协调员为缅甸、新西兰。

      • 部长级会议

      还举行经济、财政、文化部长和海关署长及科技、环境、教育、交通、农业、中小企业、劳动等其他专业部长级会议,负责在各自领域落实首脑会议决定,制定合作规划和开展相关活动。

      • 亚欧工商论坛

      亚欧工商论坛是亚欧会议各成员工商界定期对话机制,旨在增进相互了解,促进企业间贸易、投资和技术合作,并向首脑会议和相关部长级会议提交工商界对重大问题的看法和建议。截至2019年3月已举办16届,第十六届亚欧工商论坛于2018年在比利时布鲁塞尔举行。

      • 亚欧议会伙伴会议

      李克强乌兰巴托之行李克强乌兰巴托之行

      亚欧议会伙伴会议由亚欧会议成员国议会与欧洲议会组成,系非正式议会间论坛,旨在通过加强亚欧会议成员议会间的对话,增进亚欧人民之间的了解,推动亚欧会议进程。截至2019年3月已举办10届,第十届亚欧议会伙伴会议已于2018年在比利时布鲁塞尔举行。

      • 亚欧人民论坛

      亚欧人民论坛系亚欧会议成员民间团体自行发起并参与的非政府组织论坛,主要讨论和平与安全、经济与社会、民主和人权等三大领域问题。截至2019年3月已举办12届,第十二届亚欧人民论坛已于2018年在比利时根特举行。

      成员国家

      截至2018年9月,亚欧会议有45个成员,包括东盟10个成员国,东盟秘书处、中国、日本、韩国、蒙古、印度、巴基斯坦、欧盟27个成员国及欧盟委员会。

      柬埔寨、老挝、缅甸、塞浦路斯、捷克、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蒙古、印度、巴基斯坦、东盟秘书处、保加利亚、罗马尼亚、俄罗斯、澳大利亚、新西兰、孟加拉国、瑞士、挪威、克罗地亚、哈萨克斯坦。

      常设机构

      • 亚欧基金

      亚欧基金(Asia-Europe Foundation,简称ASEF)成立于1997年,是亚欧会议框架下唯一常设机构,负责开展亚欧学术、文化和人员交流活动,致力于加强亚欧相互了解,资金来源以亚欧会议各成员自愿捐款为主。办事机构设在新加坡,负责人为总干事,任期四年,由亚欧两洲轮任。截至2015年底,亚欧基金已在亚欧会议成员国举办了700多项活动,直接参与者达2万余人次,成为推动亚欧民间交流的重要渠道。

      活动合作

      • 领域

      李克强总理访欧李克强总理访欧

      亚欧会议包括政治对话、经贸合作、社会文化及其他领域交流三大支柱。亚欧各成员在各层面开展政治对话,增进了相互了解和信任;在经贸合作方面,积极开展宏观经济和财金政策对话,制定并落实《亚欧更紧密经济伙伴关系河内宣言》,共同致力于促进两地区经济和贸易稳定增长;在文化交流和文明对话方面共识不断增多,通过《亚欧会议文化与文明对话宣言》,制订了中长期亚欧文化合作的规划文件。各成员在科技、能源、劳动、反恐、执法、环境和青年等领域也开展了合作。

      • 活动

      第五届亚欧会议第五届亚欧会议

      国家质检总局牵头参加了亚欧会议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TFAP)框架下的标准与合格评定(SCA)、检疫与SPS程序小组。国家认监委也积极参与质检总局组织的与亚欧会议有关活动,多次派员出席各小组的工作会议。2002年,认监委协助质检总局在北京承办并参加了第七届亚欧会议(ASEM/TFAP),并派员就国家认监委的机构设置、职能分工等情况向与会代表进行了介绍。2004年派员参加了在比利时布鲁塞尔召开的第10次标准与合格评定会议,2005年和2006年分别派员参加了在日本和奥地利举行的第11、12届亚欧会议标准与合格评定大会。

      • 成果

      亚欧会议初步形成了以首脑会议、外长会议和高官会议为核心的政策指导和协调机制。亚欧会议已先后召开了三次首脑会议、两次外长会议、七次高官会、两次经济部长会议、两次财政部长会议、一次科技部长会议,通过了《2000年亚欧合作框架》、《亚欧贸易便利行动计划》及《亚欧投资促进行动计划》,成立了亚欧基金、亚欧展望小组、亚欧环境技术中心,设立了亚欧会议信托基金,此外,亚欧会议还展开了包括经济、政治、科技、环境、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一系列后续行动。

      历届会议

      名称地点举办时间
      首届亚欧首脑会议泰国曼谷1996年3月1日—2日
      第二届亚欧首脑会议英国伦敦1998年4月3—4日
      第三届亚欧首脑会议韩国汉城2000年10月20日—21日
      第四届亚欧首脑会议丹麦拉斯穆森2002年9月22日—24日
      第五届亚欧首脑会议越南河内2004年10月8日—9日
      第六届亚欧首脑会议芬兰赫尔辛基2006年9月10日—11日
      第七届亚欧首脑会议北京2008年10月24日—25日
      第八届亚欧首脑会议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2010年10月4日
      第九届亚欧首脑会议老挝首都万象2012年11月5日
      第十届亚欧首脑会议意大利米兰2014年10月16日
      第十一届亚欧首脑会议蒙古首都乌兰巴托2016年7月13日
      第十二届亚欧首脑会议比利时布鲁塞尔2018年10月11日
      第十三届亚欧首脑会议
      2021年11月25日

      文化特色

      亚欧会议会标由具有亚洲特色的毛笔笔画“ノ”和简化的拉丁字母E交织而成,整体造型既像英文字母A(代表亚洲),又像英文字母E(代表欧洲),寓意为亚欧交流合作。会标体现了东西方两种特色各异而又紧密相连的文化寻求相互了解和融合。会标的红、蓝两色分别代表亚洲和欧洲。

      评价意义

      亚欧首脑会议每两年轮流在亚洲和欧洲国家举行一次。旨在为亚欧合作提供政策指导并核准各项后续行动。会议不设议程,仅由外长及高官会准备一份提示性问题名录供领导人参考。会后发表《主席声明》。首脑会议遵循的原则是:各成员国之间对话的基础应是相互尊重、平等、促进基本权利、履行国际法规定的义务、不干涉他国的内部事务;进程应是开放和循序渐进的,后续行动应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扩大新成员应由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协商一致决定;通过对话,增进相互了解和理解,以确定优先领域并共同合作。

      作为亚欧两大洲之间直接联系的渠道,亚欧首脑会议成立以来,增强了亚欧两大洲的直接联系,双方在政治、经济、贸易、金融、科技、司法、环境、文化和教育等领域进行了广泛合作,合作领域不断拓展,机制逐渐成熟,取得许多积极成果,推动了亚欧新型平等伙伴关系的深入发展。

      中国重视和支持亚欧首脑会议,并本着积极务实、求同存异、扩大共识、推动合作的方针,积极参与亚欧首脑会议进程。

      亚欧会议的成立和发展,大大增强了亚欧两大洲的直接联系。(孟育建 评)

      实践证明亚欧会议对加强亚欧合作,促进亚欧各国的经济发展,维护地区和世界的和平与稳定,推动世界多极化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荷兰王国大使馆 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