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发达国家

中等发达国家中等发达国家

中等发达国家(Moderately Developed Country)是指介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国家,该词是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

中等发达国家有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波罗的海三国(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智利和乌拉圭等。这些国家的发展水平介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等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以及以印度、俄罗斯、巴西、南非等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过渡型国家”。

目录

    1 基本信息 2 概念简介 3 历史演变 4 学术研究 5 界定方案

      基本信息

      中文名:中等发达国家

      概念:基本现代化的程度

      外文名:Moderately Developed Country

      提出时间:20世纪80年代

      概念简介

      中等发达国家指的发展水平介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等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以及以印度、俄罗斯、巴西、南非等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过渡型国家”,如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波罗的海三国(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智利和乌拉圭等。

      历史演变

      “中等发达国家”一词,和“小康社会”、“全面小康社会”等一样,不是国际通用的概念。

      2017年十九大报告《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到2050年建成“现代化强国”。

      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进一步提出,到2035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建议》说明并明确中等发达的标准是实现经济总量或人均国民收入较2020年翻一番。

      学术研究

      中科院现代化报告课题组认为,第二次现代化评价的综合指数达到世界各国的平均值即可视为中等发达国家。中等发达国家大体标准:基础设施(软件设施、硬件设施)发达且总体基本现代化的程度发达。按照普通物价标准来说,大众收入指的大众收入折合每月收入1000美元以上和每月收入2500美元以下,也就是大众生活水平比较高。

      《中国现代化报告》根据国家现代化水平把国家分成四组:发达国家、中等发达国家、初等发达国家和欠发达国家,其中后三组国家都属于发展中国家。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标准是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全面实现现代化的标准是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人们提起现代化的时候,往往会联想到中等发达国家这个概念。对于中等发达国家的理解,过去,学术界的观点并不完全一致。中科院可持续发展研究课题组将每年世界发达国家8大类发展指标数据进行计算,得出的平均值即为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中科院现代化报告课题组则认为,第二次现代化评价的综合指数达到世界各国的平均值即可视为中等发达国家。

      如今已经确定,所谓“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既不是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也不是世界各国的平均水平,而是介于二者之间的2035年发展目标。前者是2049年第二个一百年“现代化强国”的目标,后者则在2021年“第一个百年”的“全面小康”就已经达到。

      界定方案

      中等以上发达国家的界定有以下方案:现代科技发达,工业发达,商业发达,农业发达,教育发达,教育平等,教育达到世界高标准,收入比较高,城市比较现代化,保障比较现代化等。

      截至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官网国家概况栏目将西班牙定义为“中等发达的资本主义工业国”,将希腊定义为“欧盟经济中等发达国家之一,经济基础较薄弱” ,将葡萄牙定义为“欧盟中等发达国家,工业基础较薄弱”,将捷克描述为“中等发达国家,工业基础雄厚”,将匈牙利描述为“属中等发达国家,经合组织(OECD)成员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