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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荫权
曾荫权
曾荫权(Sir Donald Tsang Yam-kuen,1944年10月7日-),出生于中国香港,毕业于美国哈佛大学,大紫荆勋章获得者,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二、三任行政长官。
1967年,加入港英政府,先后出任多个重要职位,工作范围主要涉及财政、贸易等。1997年7月1日,任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首位财政司司长。2005年6月,在香港特区第二任行政长官补选中当选,并获国务院任命。2007年3月25日,在香港特区第三任行政长官选举中当选。他曾获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理工大学名誉博士学位。2017年,曾荫权被判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被判囚20个月,之后获准减刑为12个月,并于2019年1月15日刑满获释,后在6月26日上诉成功,其定罪和刑期获一并撤销。
目录
- 1 基本信息
2 人物履历
3 感情生活
4 荣誉记录
5 人物评价
6 人物事件
7 人物争议
基本信息
中文名:曾荫权
外文名:Donald Tsang
别名:煲呔曾
国籍:中国
籍贯:广东南海
夫人:曾鲍笑薇
出生地:香港特别行政区
毕业院校:香港华仁书院
性别:男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944年10月7日
主要成就:大紫荆勋章
曾任香港特区行政长官
人物履历
英治香港时期
曾荫权
1964年,香港华仁书院预科毕业。1964年,香港华仁书院预科毕业后,短暂任职推销员。
1967年,加入政府,任二级行政主任。
1971年,考获政务官,任职离岛理民府。
1974年,调任财政科。
1977年,升高级政务官,借调马尼拉亚洲发展银行。
1981年至1982年,获政府保送往美国哈佛大学,以9A的成绩出色毕业,获公共行政硕士。
1982年,任沙田政务专员。
1984年,任贸易署副署长。
1985年,任副常务司。
1989年,任行政署署长。
1991年,任贸易署署长,兼总贸易谈判代表。
1993年,任库务司,负责香港政府的整体资源分配和税收制度等政策。
1995年,成为首位华人财政司长。
香港特区时期
1997年7月,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首位财政司司长。
2001年5月,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政务司司长。
2002年7月,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二届政府政务司司长。
2005年3月12日,按照香港基本法的规定,以政务司司长身份出任署理香港特区行政长官。
2005年6月,在香港特区第二任行政长官补选中当选,并获国务院任命,任期至2007年6月30日。
2007年3月25日,在香港特区第三任行政长官选举中当选。
2007年4月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第490号令,任命曾荫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任期自2007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2007年7月1日,正式就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
2012年2月,曾荫权因为接受超级富豪的款待涉嫌贪污而被香港廉政公署正式立案调查,成为香港历史上第一个因为贪污而被廉政公署调查的行政长官。
2012年2月28日,曾荫权被香港立法会弹劾,成为香港历史上第一个遭到立法会弹劾的现任特首,因为曾荫权租住黄楚标的物业,却在行政会议审批数码广播牌照时未有申报,涉利益冲突,属严重渎职。
2012年7月1日,卸任香港特区行政长官。
2017年2月22日,前行政长官曾荫权被裁定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在高等法院被判囚20个月。
感情生活
家庭成员
曾荫权是虔诚的天主教徒,是家中长子,有4弟1妹。他的父亲曾云是一名警务人员,于警队服务30年;其弟曾荫培于2001年至2003年为香港警务署署长,已退休;其妹曾璟璇任渣打集团中国区总裁。
曾荫权与妻子
曾荫权的夫人曾鲍笑薇是澳门历史悠久的“元记饼家”家族之幼女,早年到香港读书时两人相识,1969年结婚,育有两子,长子任职医生,次子读工程。1995年,曾荫权升任财政司后,曾鲍笑薇担任香港女童军总会副会长。
曾鲍笑薇酷爱音乐,多次举办慈善钢琴演奏会;1993年起,她跟随书法家戚谷华学习书法,曾荫权也喜欢把太太的墨宝赠人留念。
返乡祭祖
2004年8月,曾荫权夫妇带着儿子专赴山东省嘉祥县,冒雨到曾庙和曾林祭祀先祖曾子。曾与弟妹及妻儿返乡祭祖,来到佛山市南海九江镇新基村。40多岁的村长曾若辉形容曾荫权为人友善,虽然与乡人并不熟稔,但从未摆过半点架子。村长表示,由于该村较偏僻,担心他水土不服。曾荫权却表示第一次回(故乡),当然要喝一口‘家乡水,随即接过村民手中的浓茶,一饮而尽。
个人爱好
曾荫权喜好远足、游泳和观鸟,有“煲呔曾”之称的曾荫权,家里除了有几百个领结外,还收藏了10多只名表。他说,每逢经历重大事件,他都会买一只名表给自己。例如2001年他升任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时,就买了一只男装表奖励自己,同时又买一只更好的女装表送给太太。
荣誉记录
曾荫权曾获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理工大学名誉博士学位。
1997年,获英国颁授爵级司令勋章KBE。
2002年,因“多年来竭诚服务香港,成绩超卓”获特区政府颁授大紫荆勋章(GBM)。
人物评价
语不惊人誓不休。(香港政界评价)
曾荫权是一个感情丰富的人。(曾荫权夫人曾鲍笑薇回忆道)
人物事件
2011年3月1日下午,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在“辛亥革命百周年展”开幕典礼现场,遭遇示威人士冲击,心口被撞,胸部肋骨受伤。当晚警方拘捕一名25岁涉案男子,该男子为社民连成员。香港特区政府随后就此发表声明,谴责暴力行为。
维权事件
2001年,香港一家周刊访问他的一名前任厨师,内容提及曾的私生活。曾荫权自付律师费用,向该刊发出律师信,指出有关报道涉及诽谤成份,最后以该周刊被迫刊登整版道歉启事而告终,创下了香港首位高官就诽谤向传媒采取法律行动的记录。
婉拒政协
2013年2月,曾荫权发表声明,表示在卸任行政长官职务后,中央有关部门曾询问其是否有意参与新一届全国政协工作,“但鉴于廉政公署的有关调查,我慎重考虑后,已经答复现阶段并不适合参与全国政协的高层工作”,曾荫权说,他期望有关调查结案后,还可以有机会继续贡献国家、为香港服务。
人物争议
媒体报道
曾荫权
2012年2月20日,有媒体报道曾荫权伉俪出席澳门新濠天地励盈会的春茗,同场包括华人置业集团主席刘銮雄等,曾荫权一行人在中途离场,留下一张空桌。随后报道指曾荫权与澳门人士有来往,及乘坐豪华游艇Cross Har-bour号,而艇主是西区海底隧道股东张松桥。曾荫权接受香港电台访问时,表示退休后会定居深圳。随后有调查报道指出,曾荫权准备在2012年7月离任后,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东海花园租住顶层的单位定居,该单位的业主是香港数码广播有限公司的股东黄楚标。随后,曾荫权又被媒体揭发乘坐富商的私人飞机前往泰国普吉和日本,曾荫权表示他已经为这些行程缴付相当于商务客舱的机票费用。
立案调查
2012年2月28日,香港廉政公署宣布,决定立案调查行政长官曾荫权有没有触犯“防贿条例”或公职人员行为不当,并会先派员收集证据,不排除有需要时要求涉案人,如特首及相关富豪向廉署提供材料。香港廉政公署直接对特首负责,调查特首对于廉政公署是38年来“破天荒”。
郑重道歉
曾荫权
作为首位在任内被廉署调查的特首,曾荫权选择向公众道歉。2012年3月1日,曾荫权出席立法会答问大会,曾荫权一开始就花了15分钟就围绕他的各种指控解释,并向公众道歉。曾荫权说:“我承认忽视了时代转变后公众期望也跟着改变,对公职人员有更高的要求。一连串事件已经使公众传媒舆论、各位议员以及公务员同事感到忧虑,也动摇了市民对香港制度的信心。我为此郑重向公众致歉。”
调查完成
2015年1月,廉政公署历时3年调查,香港前特首曾荫权被指接受富豪款待(乘搭私人飞机及游艇外游)、接受红酒等礼物、在深圳租住商人豪宅,涉嫌利益输送的事件。律政司刑事检控专员杨家雄表示,廉署已经完成调查前特首曾荫权涉及的刑事案件,稍后会作出是否检控的决定。
案件起诉
2015年10月5日,前特首曾荫权因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涉嫌违反普通法(两项指控涉及曾荫权在2010年至2012年期间,未能就自己两个利益事项及时申报和披露)被香港廉政公署起诉。下午二时半再到东区裁判法庭提堂应讯。当法庭宣读两项控罪时,曾荫权均以英语回答「我明白」,案件押后至11月13日再讯,曾荫权获准以现金十万元保释外出。曾荫权在庭上及离开法庭后均神情紧张木无表情。
2015年12月18日,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做出裁定,将有关前任特首曾荫权被控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转呈香港高等法院。这使得该案最快也要等到2017年才会排上审理日程。
曾荫权
曾荫权的两项控罪包括在2010年底至2012年初任特首期间,会同行政会议批准“雄涛广播”三项申请,但没有申报他本人与“雄涛”主要股东黄楚标存在有租赁某物业的商议。另一项控罪则指控曾荫权彼时建议提名向建筑师何周礼授勋,但没有披露何周礼同时受聘负责他所租赁上述物业的室内设计。这类公职人员牵涉利益纠葛但未申报的情况,在香港便有可能触犯法律。受理廉政公署指控曾荫权一案的东区裁判法院裁判官除了将案件转呈高院,还在批准曾荫权继续保释的同时,为保释加上两个条件,包括曾荫权须出席审前复核以及更改地址需要通知廉政公署。控方透露会传召26名证人,包括现任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前任政务司司长唐英年等。
根据预期,由于高院案件排期问题,曾案最早也要等到2017年才能够开审。而香港实行三审终审制,所以控辩双方如对判决不服,都有两次上诉机会,所以从开审直至定谳,或许还会旷日持久。
案件审理
2017年1月3日,曾荫权涉嫌收受利益案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审。审讯由陈庆伟担任主审法官,预计审讯预时20日。
曾荫权共涉3项控罪,包括2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及1项防止贿赂条例中的“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控罪指他在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出任行政长官及行政会议主席期间,涉嫌未向行政会议申报向DBC电台主要股东黄楚标,就深圳东海花园单位所进行的事务往来及商议。曾荫权在任行政长官时提名建筑师何周礼授勋,但涉无申报对方获聘为他物业负责室内设计工作。而“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的控罪,则涉及物业的装修工程。
判决结果
2017年2月17日,香港特区前行政长官曾荫权涉嫌收受利益案在高等法院宣布裁决。陪审团以8:1裁定他第二项控罪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罪名成立;陪审团又一致裁定他第三项控罪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罪名不成立;至于第一项控罪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陪审团无法达成有效裁决。
2017年2月20日,香港前行政长官曾荫权被裁定一项公职人员行为不当罪罪名成立,案件押后至2月22日候判,法官表明,不太可能判曾荫权缓刑,同时不准曾荫权保释,须即时还押。
2017年2月22日,香港高等法院就香港特区前行政长官曾荫权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作出判刑,判处曾荫权入狱20个月,即时收监。
保释出狱
2017年3月9日,曾荫权透过律师就定罪及刑罚提出上诉,同时申请保释外出等候上诉。法院于4月24日早上10时开庭处理其保释事宜。
余罪重申
2017年3月13日,曾荫权涉及的一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因陪审团不能达成法定大比数裁决需重审,在香港高等法院进行闭门预审。控辩双方达成协议,案件定于9月26日在香港高等法院正式开审,预计审查25天,并续由法官陈庆伟主审。法官陈庆伟在内庭下令作出报道限制,只准报道被告姓名、控罪内容、案件审定、控制双方大律师及主审法官姓名,其他一律不准报道。
哮喘复发
2017年4月13日,曾荫权在惩教署人员看管下,被押送到玛丽医院急症室接受治疗,之后被送往医院羁留病房。
获准保释外出
2017年4月24日下午,正在服刑的香港特区前行政长官曾荫权申请在等候上诉期间保释外出,获得高等法院批准。
应讯
2017年5月12日,曾荫权偕同妻子曾鲍笑薇抵达法院应讯。
2017年9月26日,曾荫权被控一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在香港高等法院原讼庭开审,曾荫权在庭上否认控罪。
撤销定罪
2019年1月15日,曾荫权服刑期满出狱。但在服刑期间,曾荫权向香港终审法院提出了上诉并获批。香港终审法院5月14日开庭审理曾荫权的上诉,听取双方陈词。
控辩双方当时就曾荫权如果只是因判断错误而漏报利益是否构成行为失当的问题争辩。曾荫权的律师称,曾并非在明知自己所做属违法之下蓄意漏报,因此应判他无罪。但控方认为,陪审团的裁决显示他们不接纳曾的辩解,故应维持有罪判决。
香港终审法院于2019年6月26日宣布判决称,虽然曾荫权已服刑结束,但仍判决撤销其定罪及刑期,并下令不再进行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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