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医疗健康

医疗服务措施

2018年4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措施,缓解看病就医难题、提升人民健康水平;决定对进口抗癌药实施零关税并鼓励创新药进口,顺应民生期盼使患者更多受益;部署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为农村孩子提供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组织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省级示范区建设,支持先行先试、积累经验。继续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国家平台和省统筹区域平台建设。改造提升远程医疗网络。指导地方有序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确保医疗和数据安全。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分别负责,银保监会参与。

目录

    1 主要内容 2 主要优点

      主要内容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可以提高医疗服务效率,让患者少跑腿、更便利,使更多群众能分享优质医疗资源。

      会议确定,一是加快二级以上医院普遍提供预约诊疗、检验检查结果查询等线上服务。允许医疗机构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等互联网医疗服务。二是推进远程医疗覆盖全国所有医联体和县级医院,推动东部优质医疗资源对接中西部需求。支持高速宽带网络覆盖城乡医疗机构,建立互联网专线保障远程医疗需要。三是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与药品零售信息共享。推行医保智能审核和“一站式”结算。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标准体系,加快信息互通共享,强化医疗质量监管和信息安全防护。

      主要优点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关博指出,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将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依托覆盖全国的远程医疗网络,既能进一步提升医联体内部的资源均衡配置功能,也能使优质医疗资源集聚的大城市、东部地区能够更加精准的辐射和带动农村、中西部医疗服务资源相对短缺、服务基础薄弱的地区,使城乡居民都能够有机会获得更高质量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