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企业

股份制企业股份制企业

股份制企业是指通过发行和认购股票筹措资本 (金) 而建立的企业,通常称为“股份公司”。它是适应商品经济大力发展和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早在18世纪就产生于欧洲,19世纪后半叶起这种组织形式的企业广泛流行于资本主义世界各国。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我国少数国营企业,在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前提下,也在有计划地探索和试行股份制企业。

目录

    1 基本信息 2 简介 3 有限公司 4 组织机构 5 筹集资金 6 特征 7 作用 8 相同不同 9 基本原则 10 股权本质 11 权力定义 12 行使要求 13 价值观 14 数学描述 15 合成价值 16 制约力 17 各价值观 18 利益 19 价值分析

      基本信息

      中文名:股份制企业

      特征:发行股票等

      性质:企业组织形式

      本质: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

      简介

      股份制企业的特征主要是:

      ①发行股票,作为股东入股的凭证,一方面借以取得股息,另一方面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

      ②建立企业内部组织结构,股东代表大会是股份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的常设机构,总经理主持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③具有风险承担责任,股份制企业的所有权收益分散化,经营风险也随之由众多的股东共同分担;

      ④具有较强的动力机制,众多的股东都从利益上去关心企业资产的运行状况,从而使企业的重大决策趋于优化,使企业发展能够建立在利益机制的基础上。

      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其主要特征是: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股份有限公司从本质上讲只是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而已。由于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能在50人以下,这就限制了公司筹集资金的能力。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克服了这种弊端,将整个公司的注册资本分解为小面值的股票(一般是人民币一元,当然也有例外:2000年,李嘉诚曾经购买过一个不知名公司发行的一股股票,总价是1500万港币,从而将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总数提到到5股),可以吸引数目众多的投资者,特别是小型投资者。

      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使得它在组织管理上有很多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地方。

      1、注册资本:同样指登记的实收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

      2、权力机构: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的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或者1/2以上通过——在中国这种情况下,大量以投机为目的的股民根本不关心企业具体经营情况,更不要说自己出钱去参加股东大会,这样就为大股东操纵表决创造了条件;另一点区别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自由转让股份,不需要经过其他人同意。

      3、董事会和经理:这里和有限责任公司基本相同;董事长是公司的法人代表,经理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同时,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对于上市企业而言,还需要聘请独立的外部董事。

      有限公司

      limited company

      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仅以其认购的股份金额为限,而不以其私人的全部财产负责的公司。

      设立方式主要有:①发起设立。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②招募设立。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在不同的国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认足时,公司才得以成立。有的国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法定资本制的,以认足全部股份为成立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可以不认足全部股份。

      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①股东大会。即全体股东所组成的机构。它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和议事机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均由股东大会做出决议。股东大会的职权主要有:听取和审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审计员的报告;负责任免董事、监察人或审计员以及清算人;确定公司盈余的分配和股息红利;缔结变更或解除关于转让或出租公司营业或财产以及受让他人营业或财产的契约;做出增减资本、变更公司章程 、解散或合并公司的决策。②董事会。即由两个以上的董事组成的集体机构。它是公司对内执行业务、对外代表公司的常设理事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的职权主要有:代表公司对各种业务事项做出意见表示或决策,以及组织实施和执行这些决策;除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外,公司日常业务活动中的具体事项,均由董事会决定。③监事会。即对董事会执行的业务活动实行监督的机构。它是公司的常设机构,由股东大会从股东中选任,不得由董事或经理兼任。监事会的职权主要有:列席董事会会议,监督董事会的活动,定期和随时听取董事会的报告,阻止董事会违反法律和章程的行为;随时调查公司业务和财务情况,查阅账簿和其他文件;审核公司的结算表册和清算时的清算表册;召集股东大会;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

      筹集资金

      主要有:

      发行股票

      股票是公司发给股东的入股凭证,是股东拥有公司财产所有权的法律证书 ,也是股东据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可以依法进行买卖,价格随行就市。股票的种类有: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普通股票和优先股票、有票面值股票和无票面值股票、单一股票和复数股票等。

      发行公司债券

      债券是公司为筹集资金,按照法定手续发行,承担在指定时间内支付一定利息和偿还本金义务的有价证券。债券可分为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两种。记名债券在转让时,除要交付债券外 ,还要在债券上背书;无记名债券在转让时立即生效。公司债券持有者是公司的债权人,无权参与公司事务和业务的决策,只是根据债券金额享有向公司请求支付固定利息的权利。公司债券清偿期届满时,公司负有向债券持有者清偿债券本金的义务,公司解散时,债券持有者有权优先从公司财产中受偿。

      特征

      股份有限公司有以下特征:

      (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

      (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

      由此可以看出,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一个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决定于他是否缴纳了股款,购买了股票,而不取决于他与其他股东的人身关系,因此,股份有限公司能够迅速、广泛、大量地集中资金。同时,我们还可以看到,虽然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的资本也都划分为股份,但是这些公司并不公开发行股票,股份也不能自由转让,证券市场上发行和流通的股票都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因此,狭义地讲,股份公司指的就是股份有限公司。

      作用

      1,对国家推动经济的发展效果。促进资金的横向融通和经济的横向联系,提高资源配置的总体效益。

      2,对股份制企业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管理机制。

      3,对股票投资者开拓投资渠道,扩大投资的选择范围,适应了投资者多样性的投资动机,交易动机和利益的需求,一般来说能为投资者提供获得较高收益的可能性。

      相同不同

      (1)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无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还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都是以股东公司的投资额为限。

      (2)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分离的,股东将财产投资公司后,该财产即构成公司的财产,股东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同时,公司的财产与股东没有投资到公司的其他财产是没有关系的,即使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股东也只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承担责任,不再承担其他的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对外也是只承担有限的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就是公司的全部资产,除此之外,公司不再承担其他的财产责任。

      不同点

      (1)两种公司在成立条件和募集资金方面有所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宽松一点,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严格;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只有最低要求,没有最高要求。

      (2)两种公司的股份转让难易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有严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较多,比较困难;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股份比较自由,不象有限责任公司那样困难。

      (3)两种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能转让、流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股票,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转让、流通。

      (4)两种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有上限,人数相对来计比较少,召开股东会等也比较方便,因此股东会的权限较大,董事经常是由股东自己兼任的,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较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没有上限,人数较多且分散,召开股东会比较困难,股东会的议事程序也比较复杂,所以股东会的权限有所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大,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也比较高。

      (5)两种公司的财务状况的公开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公司的人数有限,财务会计报表可以不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也可以不公告,只要按照规定期限送交各股东就行了;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众多很难分类,所以会计报表必须要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并出具报告,还要存档以便股东查阅,其中以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必须要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基本原则

      在现代社会,股份制企业普遍实行“按股融资、按股分权、按股收益”的基本原则。然而,这到底有何科学道理呢?有何科学根据?“按股融资”和“按股收益”很容易被人理解,但为何要实行“按股分权”呢?这是一个很深奥的理论问题,为此,必须进行价值理论上的科学分析。而且,对于这个问题的研究解决,有利于对于其它更为复杂的社会现象与社会问题的研究解决,并为其提供了科学研究的范本。

      股份制企业的基本原则是“按股融资、按股分权、按股收益”,其客观必然性主要体现在:

      1、“按股融资”是社会分工的客观趋势。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和社会分工的不断深化,社会各界人士分别具有不同的资金优势、资源优势、知识优势和社会关系优势,“按股融资”就是指不同的人把自己的资金优势、资源优势、知识优势和社会关系优势折算成一定数量的资金,并由此确定各自的股份比例,以组成一个利益共同体。

      2、“按股收益”是合作公平的基本要求。在一个股份制企业中,不同形式、不同股份来源的价值,对于企业的价值增长具有相同的贡献率,即相等的价值投入产生相等的价值收益。只有这样,企业内部各位股东才能在公平的基础之上进行有效的合作。

      3、“按股分权”是利益平衡的必然结果。权力本身不能产生直接的价值收益,但权力的使用可以使当权者产生间接的价值收益。权力的本质就是支配价值资源,权力使用的实际结果是把企业的价值资源投入不同的生产领域和消费领域,就会对不同的人产生不同的利益。在一般情况下,权力的使用将会有利于维护当权者的利益,从而使集体的利益向当权者的利益方向倾斜。因此“按股分权”是“按股收益”的扩展与延续,也是为了更稳定、更持久地维护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与合作公平。

      股权本质

      股东为什么要求掌握企业运行的权力?最根本的目的在于为自己谋求更多的利益。那么,股东掌握权力如何为自己谋求利益的呢?

      权力的种类有许多,从不同的观察角度,可以对权力进行不同的分类:从社会领域的角度来看,可分为经济权力、政治权力(含军事权力)和文化权力(含宗教权力);从国家政治的角度来看,可分为立法权力、行政权力和司法权力;从经济运行的角度来看,可分为生产权力、(流通)销售权力和消费权力;从机体活动的角度来看,可分为思维活动权力、行为活动权力和生理活动权力;从行为活动的角度来看,可分为行为目标选择权力、行为方案决策权力、行为结果评价权力;从执行流程的角度来看,可分为目标方案决策权、行为执行权、监督评价权;从主体存在的角度来看,可分为人生生存权、人身自由权与人生发展权;从社会控制的角度来看,可分为人生自由控制权、生活资料消费控制权、生产资料所有控制权、价值观控制权;从组织结构的角度来看,可分为人事任免权、工作安排权、责权利分配权;从经济运行的角度来看,可分为所有权、经营权、分配权;等等。

      统一价值论认为,人为了更好地生存与发展,必须有效地建立各种社会关系,并充分地利用各种价值资源,这就需要人对自己或他人的价值资源进行有效地影响和制约,这就是权力的根本目的,即权力的价值本质就是主体影响和制约自己或其他主体支配价值资源的能力。

      权力定义

      “统一价值论”实现了各种不同形式(生活资料使用价值、生产资料使用价值或劳动价值)价值量之间的统一度量,且其度量单位就是能量单位(焦耳)。主体无论是对那一种形式的价值资源进行影响和制约,都可以采用以能量为统一度量单位的价值量来描述其影响和制约的程度。根据权力的价值本质,对权量和权力进行如下精确定义:

      权量(或制约权量):设集体的价值量为Q,主体对于集体的制约权数(或影响权数)为Si,则把Si×Q定义为主体对于该集体的权量(或制约权量),即

      Qp= Si×Q (1)

      权力(或制约权力):设集体在单位时间所释放的价值量为U,主体对于该集体的制约权数(或影响权数)为Si,则把Kp×U定义为主体对于该集体的权力(或制约权力),即

      Up= Si×U (2)

      其中,Up= Qp /T,U = Q /T,T为时间。

      如果该集体的价值量完全由主体来控制,则主体的决策权数或影响权数为1,这个集体处于绝对的、完全的集权状态。如果没有其它制约因素,那么,这个人完全按照自己的价值观,代表自己的利益进行决策和执行决策,那么他的所有决策和行为,都将在最大限度上维护自己的利益。

      行使要求

      权力是集体赋予一个人(或少数人)用以能动地支配集体价值资源(包括人、才、物)的能力。显然,一般情况下,集体赋予一个人支配价值资源的权力,主要是因为集体信任或依赖这个人,其客观目的在于要这个人能够有效地按照集体的意志,根据集体的利益要求来支配集体所拥有的价值资源,从而为集体的生存和发展服务,而不是为了使这个人享受某种特权。然而,集体的意志、集体的利益要求通过什么方式来体现呢?

      集体的利益有许多种具体形式,但根本的利益在于:集体的决策者及决策执行者必须根据“最大价值率法则”,把集体中有限的价值资源投入到具有最大价值率的社会领域,即在有限价值资源的基础上实现价值量的最大增长速度。价值观是一种特殊的观念,它是以事物的价值特性为主观反映的对象,目的在于指导人行为和思维,使之按照自己的客观需要而对不同的事物采取不同的选择倾向、原则立场和行为取向,以充分利用有限的价值资源,并使其达到最大的价值增长率。反过来,一个人所拥有的价值资源是有限的,为了最大限度地发展自己的本质力量,为了对事物采取正确的选择倾向、原则立场和行为取向,就必须首先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并大胆地坚持和有效地运用这种价值观。总之,主体的意志与愿望必须通过正确的价值观才能真正地体现出来,主体的利益要求必须通过这种正确的价值观的有效运用才能得以维护和满足。

      由此可见,集体的意志、集体的利益要求通过集体的价值观来体现。也就是说,为了有效地体现集体的意志,充分地满足集体的利益要求,集体的决策者、执行者必须在“集体价值观”的指导下和监督下根据“最大价值率法则”来行使权力,从而对不同的事物采取不同的选择倾向、原则立场和行为取向,并按照“集体价值观”来评判决策者、执行者的权力使用的最终效果,这就是集体对于权力行使的客观要求。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掌握权力的决策者、执行者不能按照个人价值观的要求来行使权力,而必须按照集体价值观的要求来行使权力。

      价值观

      观念是人类主体(个人、集体或社会)对客观事物的主观反映或主观意识,价值观是一种特殊的观念,它是以事物的价值特性为主观反映的对象,人类主体通过价值观来认识世界各种事物之间的价值联系与价值作用,并掌握各种事物价值特性的运动与变化的客观规律,客观目的在于指导人类主体的实践活动,使之按照自己的客观需要而对不同的事物采取不同的选择倾向、原则立场和行为取向,以达到最大的价值效应。一个人所拥有的价值资源是有限的,为了最大限度地发展自己的本质力量,任何人都必须对所拥有的价值资源进行合理配置,这就需要以“价值观”的形式来对各种事物的价值特性进行认识和分析,从而引导和控制人把有限的价值资源投入到合理的领域,最大限度地减少价值资源的浪费,提高价值资源的利用率,使价值资源实现最大的增长率。

      总之,价值观的本质就是人对事物的价值特性的主观反映,其客观目的在于识别和分析事物的价值特性,以引导和控制人对有限的价值资源进行合理分配,以实现其最大的价值增长率。

      数学描述

      事物的价值特性包括多方面的内容,主要有使用价值特性、劳动价值特性、价值层次性、价值多样性、价值稳定性、价值率特性等,对于人类主体来说,价值率特性是任何事物最基本的、最重要的价值特性。

      价值率:是指人与事物发生价值作用时,在单位时间T内该事物产出的价值量QO与投入的价值量Qk之比,来P来表示,即。

      P=QO/(Qk×T) (3)

      根据统一价值论所提出的“最大价值率法则”和“选择倾向性法则”, 事物的价值率越高,人就会越多地向该事物追加投入价值资源,从而越多地扩大其存在规模;相反,事物的价值率越低,人就会越多地把向该事物所投入的价值资源抽调出来,从而越多地缩小其存在规模。也就是说,事物的价值率越高,人对它的肯定态度就会越坚决,对它的支持力度就越大,就会越多地向该事物追加投入价值资源,从而加速了它的发展;相反,事物的价值率越低,人对它的否定态度就会越强烈,对它的反对力度就越大,从而加速了它的灭亡。有些事物虽然具有很多的使用价值量,但人如果要得到它或生产它必须付出巨大的劳动价值量,其价值率可能很低,则人决不会向它追加投入价值资源;相反,有些事物虽然具有很少的价值量,但人如果要得到它或生产它只需付出极少的价值量,其价值率可能很高,则人照样会向它追加投入价值资源。

      事物的价值率作为一种客观存在,必然会反映到人的头脑中,从而形成“主观价值率”,即

      主观价值率:事物的客观价值率P在人的头脑中的主观反映,用ω来表示。

      由于价值率是事物最基本、最重要的价值特性,那么,主观价值率必然是价值观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决定和制约着价值观中的其它内容,它是价值观中的基本构成要素。有些人之所以重视某一事物,就是因为他相对于别人对该事物具有较高的主观价值率;有些人之所以只顾眼前利益而不顾长远利益,就是因为他们对于反映长远利益关系的事物的主观价值率较低,对于反映眼前利益关系的事物的主观价值率较高;有些人之所以能够为了理想和事业可以奉献出自己的生命,就是因为他们对于理念和事业的主观价值率要大于其人生的主观价值率;等等。总之,人们的价值观情况(即对于所有事物的“选择倾向、原则立场和行为取向”情况),均可采用主观价值率的形式来描述。也就是说,人脑对于事物价值率主观反映值(即主观价值率)是价值观的基本构成要素。事物的价值率是一个客观值,它反映到主体的意识之中就形成了主观价值率,主观价值率是价值观的基本构成要素,主体对于所有事物的主观价值率所组成的向量或向量矩阵就是该主体的价值观。正确的价值观就是主体对于事物的主观价值率与该事物的客观价值率完全一致,此时P≈ω。

      世界上的事物是复杂多样的,人对于所有事物价值率都会有自觉不自觉地产生一个观念,即形成一个主观价值率,用以指导自己的生理、行为和思维活动。这样,由许多的主观价值率就构成一个复杂的、有机的价值观念体系。由此给出价值观的数学表达式。

      价值观矢量:主体对于所有事物价值率的主观反映值(即主观价值率)所组成的数学矢量,称为该主体的价值观矢量,用W来表示,即:

      W={ω1,ω2,…,ωn} (4)

      由于价值形式是多层次的,因此价值观念体系是一个多层次的、复杂的观念体系,可用“价值观矩阵”来描述。价值观矢量或价值观矢量矩阵统称为价值观。

      一般情况下,人的意识与观念总是与现实情况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价值观也是如此,即人脑对于事物价值率的主观反映并不一定完全吻合,也就是说,事物的客观价值率并不一定与事物的主观价值率完全相同。由此定义理想价值观与现实价值观。

      理想价值观(也称利益价值观):所有事物的客观价值率所组成的价值观矢量或价值观矢量矩阵称为理想价值观。

      WL={P1,P2,…,Pn} (5)

      现实价值观(简称为价值观):人脑对于所有事物所产生的主观价值率所组成的价值观矢量或价值观矢量矩阵称为现实价值观。

      显然,理想价值观是不存在的,它只是一种理想状态,人的现实价值观只能无限地趋近于理想价值观,而不可能产生理想价值观。由于理想价值观完全地、准确地代表了主体的根本利益,因此也称作利益价值观。

      合成价值

      不同的人类主体对于同一事物往往拥有不同的价值观,根据人类主体的不同,价值观又可分为个人价值观、集体价值观和社会价值观三种基本形态,其中,集体价值观是由集体各成员对于同一事物的价值观合成而来,而社会价值观又是由社会中的各集体对于同一事物的价值观合成而来。

      合成价值观:设集体是由个人C1、C2…CN所组成,则集体对于同一事物的价值观称为该事物的合成价值观,用∣WC∣来表示。

      集体价值观通常并不等于各成员价值观的代数和,但必定与各成员的价值观存在一定的相关关系,可以证明(从略):

      WC=∑(WCi×Si) (6)

      其中Si反映了个人价值观对集体价值观的影响程度,称为价值观影响权数。

      由上式可以看出:

      1、极端民主状态。当集体中所有个人的影响权数相等时,即Si=1/n,则

      WC=∑WCi×∑=∑WCi (7)

      即集体价值观等于各成员价值观的代数和,这时的集体处于极端民主状态。

      2、极端集权状态。当集体中只有一个人的影响权数为1,而其他成员的影响权数均为0时,设(S1=1,Si-0,i≠1),则

      WC=∑WCi=WC1 (8)

      即集体价值观只取决于某一个人的价值观,这时的集体处于极端集权状态。

      3、一般状态。当Si>1/n时,说明这个成员对于集体价值观的影响程度大于平均水平,因而属于领导者或统治者的行列;当Si<1/n时,说明这个成员对于集体价值观的影响程序小于平均水平,因而属于被领导者或被统治者的行列;当Si=1/n时,说明这个成员对于集体价值观的影响程序等于平均水平,因而属于“平民”或“自由人”的行列。

      4、当没有外来因素的影响时,集体价值观的影响权数之代数和等于1(即∑Si=1);当有外来因素的影响时,集体价值观的影响权数之和小于1(即∑Si<1)。

      5、外来因素的影响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任何一个集体总会归属于一个或若干个更大的集体,因而其价值观总会受一个或若干个更大集体的影响;另一个方面任何一个集体总是与其它集体或个人存在一定形式的社会关系或利益联系,因而其价值观总会自觉不自觉地受其它集体或个人的影响。

      6、影响权数可分解为正式影响权数和非正式影响权数两个分量:正式影响权数就是集体正式地、公开地、明确地、主动地赋予某个人的权力,通常由这个人所担任的实际职务所规定的权力与职责来决定;非正式影响权数是集体非正式地、非公开的、模糊地、被动地认可这个人对于集体决策过程和行为过程的影响来决定,如丰富的工作经验、娴熟的专业技术、高尚的道德情操、织密的社会关系网等,使这个人通过影响集体其它成员(特别是老上级、老同事、老部下、亲戚、同学、朋友等)的价值观,从而间接地影响集体的价值观。

      制约力

      一个拥有权力的人通常会同时受到两种价值观的作用,一种是当权者的个人价值观,另一种是当权者所代表(或代理)的集体价值观。其中,个人价值观引导当权者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尽可能地体现个人的意志与愿望,尽可能地满足个人的利益要求(即私心);集体价值观引导当权者在行使权力过程中要求充分体现集体的意志与愿望,要求充分地满足集体的利益要求(即公心)。其结果是,这个拥有权力的人在其权力行使过程中实际所表现出的实际价值观通常介于个人价值观与集体价值之间,即“个人价值观”与“集体价值观”同时对“实际价值观”产生两种引力。第一种引力就是“私心力”,即当权者的“个人价值观”对于其实际价值观的引力;第二种引力就是“公心力”,即当权者所代表的“集体价值观”对于其实际价值观的引力。

      也就是说,权力行使者在个人价值观的“吸引下”所表现出的“实际价值观”,总会或多或少地偏离集体价值观,从而使集体的利益产生了或多或少的损失;同时,权力行使者在集体价值观的“吸引下”所表现出的“实际价值观”,总会或多或少地偏离个人价值观,使个人的意志产生了或多或少的折扣,使个人的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

      各价值观

      对于个人来说,所有思想、决策和行为都是在相同的价值观的控制之下进行的,即决策者、决策执行者和利益承担者属于同一个人。然而,对于集体来说,决策者、决策执行者和利益承担者这三者往往不一致。也就是说,在不考虑客观因素(决策者的智力因素或社会的环境条件等)的前提下,决策者未必完全代表利益承担者进行决策,总会因自身利益因素的干扰而产生偏差,也就是说,决策者的实际价值观与利益承担者的价值观未必完全一致;同样,决策执行者未必完全按照决策者的本意执行决策,总会因自身利益的干扰而产生偏差,也就是说,执行者的实际价值观与决策者的价值观未必完全一致。为此提出如下概念:

      利益价值观:集体的利益承担者所要求拥有的理想价值观,称为集体的利益价值观。

      决策价值观。决策者在进行决策时,必须对相关事物的价值率进行认识和判断,并按照一定的价值要求进行决策,决策价值观就是决策者用于控制、制约和调节决策过程实际所拥有的价值观。

      行为价值观:决策执行者在执行决策时,必须对相关事物的价值率进行认识和判断,并按照一定的价值要求执行决策,行为价值观就是决策执行者主体用于控制、制约和调节决策执行过程实际所拥有的价值观。

      在理想状态下,集体的利益价值观、决策价值观和行为价值观保持完全一致,此时,决策者能够在主观愿望上(客观上的失误除外)完全地、准确地代表集体的利益要求进行决策,而不受自身利益因素的干扰;决策执行者能够在主观愿望上(客观上的失误除外)完全地、准确地代表集体的利益要求来执行决策,而不受自身利益因素的干扰。然而,实际情况是,由于决策体制、决策执行体制和利益分配体制的不完善性,任何集体的利益承担者、决策者和决策执行者都不可能是完全相同的,总会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差异,即集体的决策价值观总会或多或少地偏离其利益价值观,集体的行为价值观总会或多或少地偏离其决策价值观。

      由此可见,一般情况下,由于决策体制、决策执行体制和利益分配体制的不完善性,决策者所代表的利益价值观与其实际所拥有的决策价值观不相吻合,那么决策者必定会出现一些决策上的主观失误(即有意失误),从而造成部分集体利益的损失。同样,集体的决策执行者(即行为者)所代表的决策价值观与其实际所拥有的行为价值观不相吻合,那么必定会出现一些行为上的主观失误(即有意失误),也会造成部分集体利益的损失。

      显然,集体的决策价值观与利益价值观的差异性越大,集体出现决策失误的概率就会越大,因决策失误所造成的集体利益的损失就会越大;同样,集体的行为价值观与决策价值观的差异性越大,集体出现行为失误的概率就会越大,因行为失误所造成的集体利益的损失就会越大。因此,对于一个集体来说,应该尽量使其利益价值观、决策价值观与行为价值观相一致,才能确保该集体的决策失误率和行为失误率达到最低限度,才能确保该集体的利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利益

      股份制企业每位股东融资的股份比例分别为Gi,且企业的收益也是按照此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当股份制企业作用于(投资、交易、建设或使用)某事物时,设该事物的价值率为P,企业向该事物投入的实际价值量为Qk,该事物产出的实际价值量为QO,而该事物对于每位股东的价值率分别为Pi(或主观价值率ωi),每位股东向该事物投入的价值量分别为Gi×Qk,该事物对于每位股东的实际产出价值为QOi,每位股东分红所得的实际利益为Gi×QOi,该股份制企业所得的总收益为QO=∑Gi×QOi。则该事物对于每一位股东的价值率为:

      Pi=Gi×QOi/(Gi×Qk×T)

      =QOi/(Qk×T) (9)

      该事物对于股份制企业的价值率为:

      P=QO/(Qk×T)

      =∑Gi×QOi/(Qk×T)

      =∑Gi×Pi (10)

      以上是某一事物对于股东的价值率及对于股份制企业的价值率之间的关系,同样,其它任何事物对于股东的价值率及对于股份制企业的价值率都服从同样的公式。股份制企业是一个由众多个人所组成的集体,同样具有独立的意识与价值观。所有事物对于股东的客观价值率构成股东利益价值观,所有事物对于股份制企业的客观价值率构成企业利益价值观。设股东的利益价值观为WLi,企业的利益价值观为WLO,则股东的利益价值观与企业的利益价值观存在如下的关系

      WLO=∑(WLi×Gi) (11)

      不难发现,谁在企业中所拥有的股权Gi越多,企业的利益价值观就越趋近于该股东的利益价值观。当Gi=1时,该股东拥有企业的所有股权,则WLO=WLi,即企业的利益价值观完全等同于该股东的利益价值观。

      设企业的实际价值观WCO,股东的实际价值观WCi,股东的影响权数(或决策权数)为Si,则根据价值观的合成法则,有:

      WCO=∑(WCi×Si) (12)

      显然,企业的实际价值观WCO往往是偏离其利益价值观WLO的,股东的实际价值观WCi也是往往是偏离其利益价值观WLi的,但是,为了研究的方便,可以近似地认为:WCO ≈WLO ,WCi ≈WLi。

      价值分析

      1、当某股东的决策权数Si大于其股份比例Gi时(即Si>Gi),相对于其它股东来说,企业的实际价值观将会更多地倾向于该股东的实际价值观,则企业在其经营与管理活动中将会更多地维护该股东的利益,该股东并由此得到更多的利益。

      2、当某股东的决策权数Si=1时,WCO=WCi,企业的实际价值观完全等同于该股东的实际价值观,则企业在其经营与管理活动中将会全面而准确地维护该股东的利益,该股东将会在企业中得到最大的利益。

      3、股东之间的价值观差异度越小,决策权数的变化对于股东利益的影响就越小。当所有股东的实际价值观完全相同时(即WCO=WCi),企业的实际价值观无决策权数无关,此时,企业决策权数的变化对股东的利益影响完全消失。

      4、如果考虑技术因素、专业因素、智力因素、心理因素和信息优势因素等,则企业的决策权数应该进行相应的调整,才有利于维护企业的整体利益。一般来说,拥有丰富的生产与经营管理经验的人、拥有渊博知识的人、拥有专业技术特长的人、拥有现代意识与长远眼光的人、拥有灵活应变能力和广泛社交能力的人,应该赋予更高的决策权数,这样,才有利于形成正确的企业决策,并有效地、正确地执行企业的决策,从而更多地维护企业的整体利益。

      5、如果考虑内部分工的影响,则企业的决策权数应该进行相应的调整,才有利于维护企业的整体利益。一般情况下,每位股东在参与企业活动过程中将会有不同的内部分工,不同的股东往往在生产、销售、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综合协调等方面有着不同的优势,应该对其决策权数进行相应的调整,并赋予各位股东其在优势方面分别拥有较高的决策权数。但从整体上来说,尤其在研究一些决定企业基本命运的重大决策时,股东对于企业的决策权数应该与其股权比例基本对等,以维持企业内部的利益平衡,否则就会在股东之间产生矛盾与冲突,不利于企业的协调发展。

      6、如果考虑外部因素的影响,则企业的决策权数应该进行相应的调整,才有利于维护企业的整体利益。任何企业都生存于一定的社会环境之中,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不可避免地要受制于社会众多的外部因素。例如,政府职能部门、相关企业、金融行业、公共媒体、社会实力派人士等都会对企业的决策及决策执行过程产生影响。也就是说,股份制企业外部的各种主体(社会、集体或个人)必然会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产生制约和影响,在不同程度上、以不同的方式干扰企业的决策与决策执行,从而间接地影响各位股东的决策权数,使整个企业的实际决策权数之和小于1,从而使各位股东的实际决策权数下降。为此,企业应该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对各部门及各位股东的决策权数及时地进行相应的调整,以灵活应对企业外部环境的各种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