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督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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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信息

      中文名:都督府

      类 型:地方行政机构

      首 领:都督、刺史

      朝 代:唐朝

      起源时间:贞观十四年(640年)

      官 级:从二品

      都督府

      都护府是唐朝设置在边境地区的军政合一的最高权力机关,有完整的组织机构,官职分设都护、副都护、长史、司马、录事参军事、录事、诸曹参军事、参军事等。都护的职责是招抚安置归附的各部族,维护本地区的统治秩序,对付外来侵扰,考察所属官员政绩,给予赏罚,镇压叛乱。

      贞观十四年(640年)唐朝平定高昌以后,唐太宗设安西都护府,治所在西州 交河(今新疆 吐鲁番西交河古城址),统辖高昌 故地。天山以南,原为西 突厥役属的各国先后归附唐朝,唐以其地设置龟兹(今新疆库车)、 疏勒(今新疆喀什)、于阗(在今新疆 和田)、焉耆(在今新疆焉耆)四军镇,隶属安西都护府。显庆二年(657年)平 贺鲁,在西突厥故地设置羁縻蒙池、陵二都护府,各领都督府州若干;次年,安西都护府升为 大都护府,治所移到龟兹,并在天山以北设庭州(今新疆吉木萨尔)。为管理天山以北的西突厥故地,唐朝在显庆年间设置金山都护府,治所设在庭州,管辖天山以北、 巴尔喀什湖以南、金山以西、两河流域以东的广大地区,隶属于安西都护府。 龙朔元年(661年),于阗以西、波斯以东原为西突厥役属的西域16国也全部设置都护府,管理80州、110县、120个军府,并由安西都护府统领。不相当于。—— 府兵制是中国西魏时开始出现的一种 兵役制度,隋、唐时继续沿用。直至唐玄宗时取消,改而实行 募兵制。府兵制的特点可以简单概括为:平时为民,战时为兵;寓兵于农,兵农合一。府兵的户籍由军府统领和管辖。
      都督府,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皆得世袭。虽贡赋版籍,多不上户部,然声教所暨,皆边州都督、都护所领,著于令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