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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颇族
景颇族
景颇族是中国的少数民族之一,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字,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5个支系语言分属景颇语支和缅语支,文字有景颇文和载瓦文两种,均为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文字。
景颇族的来源与青藏高原上古代氐羌人有关,有“景颇”“载瓦”“勒赤”“浪峨”“波拉”5个支系,主要聚居于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境内的陇川、盈江、潞西、瑞丽、梁河等5个县、市,少数居住在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与缅甸克钦邦接壤地区。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21》,中国境内景颇族人口数量为160471人。
目录
- 1 基本信息
2 基本简介
3 历史沿革
4 民族经济
5 人口
6 社会事业
7 民族文化
8 民族艺术
9 民族习俗
基本信息
中文名:景颇族
分布:云南
支系:景颇、载瓦、勒期、浪俄、波拉
别名:航、野人
外文名:Ching-p'o Nation
语言:景颇语、载瓦语
人口:160471(2020年)
基本简介
景颇族,中国少数民族之一。主要分布在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山区,少部分散居于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与缅甸克钦邦交界山脉,总人口130212人(2000年),包括“景颇”、“载瓦”、“勒期”、“浪俄”4个支系,其中“载瓦”支系占了景颇族总人口的80%左右。
景颇族主要从事农业,种植水稻、玉米、旱谷等作物。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字。景颇族素以刻苦耐劳、热情好客、骁勇威猛的民族性格著称。他们有句家喻户晓的成语:“要像狮子一样勇猛。”他们用勤劳的双手征服大自然,用大长刀与恶势力作斗争。
景颇族大多住在海拔1500-2000米的山区。这里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土地肥沃,特产丰富。除种植旱谷、玉米、水稻外,盛产名贵的红木、楠木和各种竹子,还有橡胶、油桐、咖啡、茶叶、香茅草等经济作物,以及热带、亚热带水果菠萝、菠萝蜜、芒果、芭蕉等。深山老林中栖息着各种珍禽异兽。地下矿藏也很丰富。景颇族的口头文学发达,尤其是集诗、歌、舞于一体的创世史诗《勒包斋娃》,包含了人们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方方面面的认识,深受本民族群众的喜爱。
除了长篇叙事诗外,景颇族的其他民歌也十分丰富。山歌分为大声唱的“直么”和小声唱的“直作”。舂米歌即劳动歌,景颇支称为“月鲁”,载瓦支称为“谷阿岗”或“谷统直”,多由一人主唱,一人伴唱,形成合唱。风俗歌中以“腊磨罗统”最富特色。
历史沿革
景颇族
据历史传说和汉文史籍记载,从古代起,景颇族的先民就劳动生息在康藏高原南部景颇族称为木转省腊崩(意为“天然平顶山”)的山区,约自唐代始沿横断山脉南迁至云南西北部、怒江以西的地区。这个地区汉代属永昌郡,唐代属南诏政权的镇西节度管辖。该地的居民包括景颇族先民在内,被称作“寻传蛮”。当时的寻传人居住在山野森林中,持弓挟矢,从事狩猎生活。
继南诏、大理政权之后,元代在云南设立行省,寻传地区属于云南行省管辖。随着生产的发展,景颇族各部逐渐形成茶山、里麻两个大的部落联盟,产生了从原始农村公社分化出来的世系贵族山官。社会开始分裂为最初的三个等级:即官种(贵族)、百姓和奴隶。等级之间界限严格,“南瓜不能当肉,百姓不能当官”。奴隶随主姓,从事各种劳役,无人身自由。
15世纪初,明朝在这里推行土司制度,设立了里麻、茶山两个长官司,任命景颇族山官为长官。茶山长官司先属金齿军民指挥使司,后属永昌卫,继改属腾冲府管辖;里麻司直属于云南都司。清代,景颇族地区属清朝所设置的有关府州县管辖。
16世纪以后,大量景颇族迁移到德宏地区。在汉族和傣族先进生产技术和封建经济影响下,景颇族开始有了犁耕农业,使用了较先进的铁质农具。以后又学会种水田,生产力进一步提高,封建因素逐渐发展起来。由于内部封建因素的发展,奴隶又不断反抗逃亡,同时受汉族和傣族封建制度的影响,奴隶制迅速没落。
在封建因素产生过程中,由于傣族土司的控制和分化,虽然有些地区的山官以村社首领的身份,篡夺了村社土地的最高权力,开始向封建领主制转化,但并未形成完整的领主制。同时,随着社会内部生产的缓慢发展,固定耕地面积增加和汉族地主经济的影响,各地景颇族社会不同程度地保留了各个社会发展阶段的因素,形成社会经济的多结构状态,但基本均进入了封建社会的初期。由于这种嬗变,上层建筑特别是文化和意识形态落后于经济结构的发展变化,因此,景颇族社会在向阶级社会过渡的同时,保留了较多的农村公社的残余。
新中国成立前夕,景颇族社会已发展到农村公社趋于解体和向阶级社会过渡的阶段。在保留了较多原始公社制残余的同时,出现了阶级分化。20世纪50年代以前,景颇族社会已经分化出约占总户数1%的地主和2%的富农,他们占有全部水田的20%到30%以及20%的耕牛。农民中除占总户数15%的左右的农户占有部分水田、耕牛外,80%以上的农户都是无田少地、缺乏耕牛和农具的贫苦农民。景颇族人民一方面既受国民党政府和傣族封建领主土司的统治,也受其社会内部相对独立的山官的统治。国民党政府和傣族土司通过山官实现其统治,他们通过山官压迫景颇族人民,强征各种苛捐杂税,景颇族人民过着民不聊生的生活。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在景颇族地区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在景颇族地区进行了“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民主改革,废除了山官制度,景颇族人民实现了当家作主的愿望,社会、经济、文化和生活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昔日贫穷落后的景颇山呈现出了欣欣向荣的繁荣景象。
历史上,景颇族人民为维护祖国统一进行过英勇斗争,为捍卫祖国神圣领土完整和开发建设西南边疆作出了重要贡献。1875年,在有名的马嘉理事件中,景颇族人民击毙窃取中国情报的英国间谍马嘉理,阻击了英国军官柏朗率领的侵略军,打击了侵略者的气焰。1898年中英两国勘定陇川边界时,景颇族山官早乐东在人民群众的支持下,据理抗击,粉碎了英帝国主义者侵占中国领土的野心。1910年,英国侵略军2000多人侵占中国景颇族聚居的片马、古浪、岗房地区,激起景颇族人民的强烈反抗,进而在云南全省掀起了反英运动,组织“中国保界会”,终于迫使英政府承认片马、古浪、岗房是中国领土。抗日战争时期,景颇族人民积极参加抗日游击队,用长刀、斧子、铜炮枪奋起抵抗侵入滇西的日本侵略军,为保卫祖国立下了功劳。
民族经济
新中国成立前夕,景颇族社会已发展到农村公社趋于解体和向阶级社会过渡的阶段。在保留了较多原始公社制残余的同时,出现了阶级分化。景颇族既受中原封建王朝所委封的傣族封建领主——土司的统治,也有自己相对独立的政治制度——山官制。前者的统治通常是通过后者实现的,因而山官制是解放前大多数景颇族地区的主要政治制度。每一个山官辖区就是一个农村公社,山官对外代表本辖区,对内是生产、习惯法、政治、军事等方面的领导者;山官职位须按幼子继承制的原则世袭;辖区之晦,各村寨都有头人,协助山官管理事务,山官享有一定的特权。近代部分地区废除了山官制度,实行了民主选举头人的新制度。
景颇族分布在海拔1500~2000米的亚热带山区,气候温和,土壤肥沃。早期,土地实行村社公有制,主要耕作旱地农业,为刀耕火种的原始生产方式,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在水田农业出现以后的近百年里,生产力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出现了剩余劳动,产生了水田的租佃、典当、抵押和买卖等剥削关系,从而土地私有制逐步确立起来,出现了新的阶级分化,80%以上的贫苦农民都无田少地、缺乏耕牛和农具,加上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国民党反动政府的压迫和剥削,广大景颇族劳动人民过着民不聊生的生活。
人口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21》,中国境内景颇族人口数量为160471人。
社会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景颇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40多年的开发建设,各项事业取得了辉煌成就。1953年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成立,景颇族代表参加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景颇族干部参加了自治州领导工作,实现了当家作主的权利。各地区已建立了发电、灌溉、碾米、榨油、磨面等中小型工厂企业。景颇族有了自己的第一代工人、技术员和大学生。由于下坝生产,水田进一步发展,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不断加强,粮食有了较大增产。公路、驿道已将山区和坝区连成一片,不少村寨装上了电灯、电话。许多景颇族家庭住上了崭新的瓦房,购置了收音机。山区普遍办起了小学,各县都有了中学,中央和地方民族学院培养了一批批景颇族干部和技术人才,各地还办起了卫生院、卫生所,建立了卫生员制度。各种烈性传染病得到控制或根除,人民健康水平有了很大提高。贫穷落后的景颇山已出现初步繁荣兴旺的景象。
民族文化
景颇族公认有景颇和载瓦两种语言,差异颇大。景颇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景颇语支;载瓦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缅语支。景颇人使用的景颇文是一种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文字。
一家人各说各话
在景颇族中,相当多的家庭是由不同支系的人组成的。家庭成员在什么情况下使用何种语言,有传统的习惯:父亲和子女使用父亲支系的语言,母亲使用娘家支系的语言。夫妻之间尽管都能较好地掌握对方的语言,但彼此交谈仍是各说各的话,而决不放弃使用本支系语言的权利。子女与父亲说话,或兄弟姐妹间说话,都使用父亲支系的语言,若子女与母亲说话,应改用母亲支系的语言。要是祖母是另一个支系的,晚辈与他说话又得使用祖母支系的语言。
不同支系的青年男女恋爱叙衷肠时,男子往往主动使用女子支系的语言,以示爱慕之心。一旦他们结了婚,又各自恢复使用本支系的语言。在学校里,哪个支系的学生多就使用哪种语言,但同一支系的学生相互交谈又使用本支系的语言。
过去景颇族曾用物品来传递信息。比如,送上一块带毛的肉,表示有宣战、凯旋、噩耗等大事。小伙子爱上了某个姑娘,就用树叶包上树根、火柴、辣椒、大蒜送给她,树叶表示有很多心里话要说,树根表示思念不已,火柴喻态度坚决,辣椒喻爱得炽热,大蒜则希望同意。要是姑娘有心,便将原物奉还,倘若加上火炭送还就意味着拒绝。这种古朴的以物代言,今天仅见于某种特殊场合。
民族姓氏
景颇族称“姓”为“波桑”,含有类、种、姓的意义。也就是说景颇族历史上同种、同类之人,也即同姓之人,均有血缘关系,不得通婚。至今仍严格遵守这种“同姓不婚”的制度。在历史上,景颇族实行“普那路亚式”的族外婚制度,即甲族一群女子与乙族一群男子互为夫妻的族外群婚,现今景颇族实行的单向姑舅表婚姻,即是这一族外婚的遗迹。姓氏在景颇族中起着“姓别婚姻”的功能。因而景颇族姓氏与家族历史密切相关。景颇族姓氏中有大姓与小姓之分。大姓共26个,均为氏族社会部族或家族标志。其中木日(彭、李)、恩昆(岳),勒托(童、徐)、木然(尚、杨)、勒排(排)五大姓,是世袭山官的子孙,称为5大官姓。由26个大姓衍生出300多个小姓。景颇族称小姓为“亭郭明”,即户名。由户名再发展为姓氏(即小家族的名字)。大姓和小姓常常连用,小姓在前,大姓在后,由同一大姓分出的两个小姓可以通婚。景颇族的姓氏,丰要来源于七个方面:1来源于官位、职业;2来源出生或居住的地名;3来源于动物名称;4来源于植物名称;5来源于生活用具和建筑材料;6来源于食物或事物名称;7来源于某种动物行为。景颇族这种姓氏起源,与汉族姓氏起源十分类似,与图腾崇拜有关。而大姓、小姓之分及其社会功能,与汉族早期的“姓”、“氏”之分,和“姓别婚姻”,“氏明贵贱”,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可以从中看出中华民族姓氏发展的基本规律。
传统服饰
景颇族男子喜欢穿白色或黑色对襟圆领上衣,包头布上缀有花边图案和彩色小绒珠,外出时常佩带腰刀和筒帕。妇女穿黑色对襟,下着黑、红色织成的统裙,腿上带裹腿。盛装时的妇女上衣前后及肩上都缀有许多银泡泡、银片,颈上挂七个银项圈或一串银链子或银铃,耳朵上戴比手指还长的银耳筒,手上戴一对或两对粗大刻花的银手镯。妇女戴银首饰越多表示越能干,越富有。有的妇女还爱好用藤篾编成藤圈,涂有红漆、黑漆,围在腰部,并认为藤圈越多越美。景颇族男女老少均喜欢嚼烟草、芦子、槟榔和饮酒,熟人相见则从筒帕里拿出竹筒倒一杯酒相敬。竹筒裙是景颇族的传统服饰.
社会秩序
景颇族没有成文法,社会秩序靠传统的习惯法——“通德拉”来维持。习惯法具有很大的约束力,常常与宗教迷信相结合。一般不轻易判处死刑,但杀人者必须赔偿命金。一般案件对输理者均罚以赔偿实物的几倍至十倍。案件无法调查判明时就采取神判。常用的神判方式有赌咒、鸡蛋卦、斗田螺、煮米、捞开水、闷水等。随着阶级分化,习惯法已逐渐遭到破坏,而且被山官和头人利用来为自己的利益服务。
目瑙纵歌
“目瑙”是景颇语,“纵歌”是载瓦语,人们通常一起写作“目瑙纵歌”,意为“大伙跳舞”。这是景颇族规模最大、最隆重的节日庆祝活动形式之一。历史上,举凡出征、凯旋、五谷丰登、婚丧嫁娶、喜迎嘉宾,景颇族都要举行目瑙纵歌这一喜庆活动。关于它的来源,有各种不同的传说。颇为流行的一种传说是:古时候,景颇族过着安居乐业的幸福生活。后来出现了一个靠吃小孩过日子的魔王。一天,因没给小孩吃,它就呼风唤雨,淹没田园。一个名叫雷盼的男子,率领乡亲南迁到迈立开江和恩梅开江两岸重建家园。魔王知道后又追到这里,并把雷盼的儿子吃了。雷盼决心率众与之决一死战。太阳神深受感动,为他打制了一把宝刀。魔王终于被杀死了。人们欢歌纵舞,庆祝胜利。此后,为纪念祖先除魔的光辉业绩,景颇族每逢喜庆盛事都要举行歌舞盛会,并把它称为“目瑙”。
目瑙纵歌的主要活动时间通常为三天。届时,男女老少盛装拥入目脑广场,夜以继日地尽情欢跳。广场中心立有4根高约20米的目脑柱,柱上绘有各种彩色图案,如蕨菜、大刀、正三角形等,以象征吉祥、幸福、团结、勇敢。目瑙柱左侧有一个方形高台供唢呐等乐手使用,柱前挂着一个2米长的皮鼓和一面或数面直径1米多的铓锣。广场四周搭有开着两道门的竹篱笆,以防止“野鬼”和牲畜窜入干扰。节日开始,礼炮轰鸣,鼓乐高奏,人们兴高采烈地相互敬酒、交换礼物。两位德高望重的老人,身穿大龙袍,头戴插有孔雀、野鸡翎毛和野猪牙齿的目脑帽,手持明晃晃的长刀,领着大家按照目瑙柱上标示的花纹路线起舞。跳完两圈后,队伍一分为二,一路在领头人带领下继续沿着既定的花纹路线跳,另一路则由水平较高的人领着跳起较自由的舞蹈。跳到第三天快散场时,舞者手持各种花束跳,负责做饭的拿起锅铲、管酒的抱起酒筒也参加到队列中起舞,其欢乐、热烈的气氛达到了高潮。
歌舞吊亡灵
每当寨子传出火药枪声,邻里便知道有人辞世了,并根据枪声的单双数辨明死者的性别(女单男双)。近邻亲友闻讯,纷纷带上粮食、蔬菜、禽畜等前往吊唁,帮助料理丧事。
年轻人死了,没有特别的仪式。若是有子有孙的老人故去,为表示敬仰、缅怀之情,自治丧的当晚起,本寨和邻寨的人们都不约而同地前来,与死者亲属一起跳祭奠性舞蹈(景颇语叫“崩冬”,载瓦语叫“嗝笨戈”),而且一跳就是通宵达旦。跳舞的日子愈多,主人愈显得光荣。这种场合跳舞有两处,一在屋外,一在屋内。屋外舞者“喔然、喔然”的吼声如潮,动作粗犷有力,以示驱赶妖魔鬼怪不来危害人们。屋内舞者随着深沉、中速的歌声和铓锣节奏绕尸起舞。其舞蹈语汇有30多个,包括纯粹的巫舞以及农作、狩猎和打仗一类的动作。他们的歌声并非悲哀,而有欢乐之情,内容主要有人为什么会死去,追叙死者生前的为人处事及其教育后代如何做人、辛勤劳动,感激死者的养育之恩等。
属于正常死亡的,一律土葬。下葬数月或一二年后,丧家要为死者举行送魂仪式,即沿着景颇族祖先南迁路线,把死者的灵魂送回北方的老家去。若是为老人送魂,又要跳“嗝笨戈”(“崩冬”),直到把坟修好。建坟时,最主要的一项是在坟上搭一座3米多高的圆锥形茅草棚,其顶端插一个木雕人像,上面还有用火炭、红土和猪血所绘的彩画,图案有日、月、山、水、野兽、家畜、刀枪、农具、农作物等,以表明死者的性别、年龄及其生前的主要活动。坟的四周要插上竹竿,有几根就表示有几个儿女。坟头用石块垒成。坟建好后,不再有祭奠等活动。
新中国成立前,为举办丧事耗费巨大,且耽误劳动,对人们的生产、生活有很大影响。随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丧葬方面的种种仪式已逐渐简化,出现了旧事新办的风尚。
每年初秋时节,都要举办隆重的“敬老会”。青年们打响火枪,燃放爆竹,争着请老人到竹楼作客。待到黄昏时分,人们在欢乐的木鼓声中,尽情地集体跳起“敬老舞”。
山官制
中国云南省景颇族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实行的一种政治制度。指在等级制度的基础上,以山官、寨头等为统治者在一定辖区内行使独立权力。这种制度是在氏族酋长制瓦解过程中逐渐演变形成的。“山官”系当地汉族所用的称呼,因景颇族居住山区而得名,景颇语称为“贡萨统”,又称“杜”、“杜瓦”或“早”。山官们是元、明以来从原始农村公社分化出来的世袭贵族,有大、中、小三类,他们都有以山岭、河流等自然标志为界限的辖区。大山官辖数十个村寨,小山官辖一个村寨或数户。在辖区内,社会成员一般分为官种、百姓、奴隶三个等级,互相间界限森严,互不通婚。山官必须出身于官种血统,是辖区的最高政治首领,是习惯法的体现者和执行者,战时则是当然的军事领袖。山官享有各种特权:百姓杀牛祭鬼或猎获野兽时,需送给山官一条后腿,称作官腿;百姓每户每年需为山官无偿出工3~6天,称作官工;百姓每种一箩种子的水田,需送交山官1~6箩谷物,称作官谷;辖区内的汉族每户每年需向山官缴纳鸦片2~4两,称作官烟;逢年过节、结婚、办丧事、收获谷物或调解纠纷时,百姓需向山官送牛等礼物,称作官礼。山官的职位按幼子继承权的原则世袭。大山官一般有三、五个家庭奴隶。山官下有寨头,即村寨中各大家族的代表,一般由山官委派。山官辖区之上没有形成统一的、更高的政治组织,山官之间也无直接统辖关系。但大山官对中、小山官在某些重大问题上有一定的影响。山官在初期起农村公社首领的作用,以后则带有某些奴隶主、封建领主的性质。近百余年来,由于山官制剥削和压迫的加重,导致社会矛盾激化。19世纪后期,德宏西部的莲山支丹山景颇族地区及盈江铜壁关地区爆发了百姓和奴隶反抗山官统治的贡龙起义,斗争前后持续20多年。起义胜利的地区,原山官被削职为民,特权被废除,等级界限被取消,辖区被打破,山官的世袭制被选举制所代替,称为“贡龙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在实现民族区域自治和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过程中,山官制彻底消亡。
民族艺术
景颇族有丰富、优美的口头文学,有反映景颇族起源、迁徙历史的叙事长诗;有反映景颇族与大自然作斗争的故事;也有神话、寓言、谚语、谜语等。历史传说、故事等多与音乐相结合,又说又唱,词曲优美动听;情歌内容广泛,形式新颖活泼,能表达细腻复杂的思想感情,具有丰富的想像力和较高的意境,在景颇族的口头文学中占有重要地位。景颇族人爱好音乐和舞蹈,乐器有木鼓、牛角号、箫笛、三比(管乐器)、象脚鼓、口弦、鋩锣、钹、小三弦。擅长集体舞,男女老幼都喜欢参加。舞蹈一般有欢庆性的、祭祀性的和娱乐性的三种。在新屋落成、战争胜利后跳欢庆性舞蹈。在祭“木代”(最大的天鬼)或老人死亡后为死者送魂时跳祭祀性舞蹈;在生产劳动之余和节日时跳娱乐性舞蹈。景颇族舞蹈突出的特点是具有群众性,有的集体舞上千人参加,其中有60多岁的老人,也有10岁以下的少年儿童,跳起来通宵达旦,气势豪壮。著名的“目脑”(意为大伙跳舞),现已发展成景颇族一年一度的盛大节日。“目脑纵歌”是一种上千人一起跳的大型舞蹈,伴以雄浑的木鼓声,气势磅礴,表现了群舞的高度水平。景颇男子擅长刀术,平时常以耍刀为戏。妇女善编织,能织出多彩的图案花纹数百种,其中大多是动植物,精美艳丽。棉织品图案精美,富有民族特色。各种银饰都达到较高的工艺水平。
民族习俗
目瑙节
景颇族
“目瑙纵歌”,景颇语意为“大伙跳舞”。景颇族最盛大的传统节日,一般于每年农历正月十五以后的九天内择双日举行,节期三至五天不等。目脑作为一种大型的群众性歌舞活动,其由来已久,历史上,每逢丰年,出征、凯旋、婚姻嫁娶、敬祭鬼神等重要活动,均要跳“目脑”。景颇族最早居住于青藏高原,是氐羌族群的一部分,经过几次大的迁徙后才定居于今天的居住地。“目瑙”是景颇族在漫长的社会历史进程中形成的反映自己民族的历史、文化和宗教等习俗的文化现象。竖立在目瑙广场上的“诗栋”(标牌)分阴阳(雌雄),当中所绘制的是反映景颇族的迁徙路线和其他生产、生活的图案。举行大的“目瑙”庆典时都要先祭奠“木代”(太阳神),原因之一,“目瑙”舞来自太阳宫;之二,传说景颇族的祖先曾娶太阳女为妻,景颇人是太阳的子孙,“木代”与景颇族有渊源关系。因此,景颇族贵族(山官)家一般都祭奠“木代”。“董萨”(祭司)要进行“目瑙斋瓦”,用特定的形式和祭词叙述天地的形成,万物的诞生,景颇人的渊源变迁史等,内容无所不包。这些活动,千百年来起着记录历史,传承文化的作用。
景颇族的“目瑙纵歌”原来是一种融宗教和文化习俗为一体的传统庆典。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渐演化为各种不同类别的“目瑙”。大致有以下几种:
1、“岁目瑙”,家庭财源茂盛,人丁兴旺时举行;
2、“布当目瑙”,征战取得胜利时举行;
3、“贡冉目瑙”,同胞兄弟分家自立门户时举行;
4、“腾肯目瑙”,新建房屋住所落成时举行;
5、“空然目瑙”贵族家娶亲办婚礼时举行;
6、“达如目瑙”,出征时举行;
7、“昔目瑙”,有名望的长者去世送葬时举行;
8、“柱目瑙”,祭奠“木代”神时举行……不同类别的“目瑙”都有特定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整个过程都是由“瑙双”(领舞)队和“瑙巴”(表演)队组成的舞队来表现和完成的。
关于“目脑”起源有三种传说。
第一,人类是向鸟儿学会了目脑舞,而鸟儿的目脑舞又是从太阳神那里学来的。
第二,古时景颇族居住在一个遥远而美丽的地方,人们过着幸福安乐的日子,然而有一天来了一个饮血吃人的魔王,他专靠吃小孩为生,还常常施展魔法,呼风唤雨,淹没田雨。人们从此陷入了深重的苦难。这时,一个名叫雷盼的景颇男子带领众人奋起反抗,经过激烈战斗,终于杀死了魔王,为民除了害。人们欣喜若狂,纵情歌舞欢庆胜利。后来,人们为了纪念祖先降魔除邪的胜利,每年都要举行歌舞活动,并把这种歌舞活动称之为“目脑”。
第三,景颇人的创世人宁贯瓦的父母对宁贯瓦说:“我俩死后,你要举行丧礼目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变成大地,你也就能变成人,繁衍人类。”于是,宁贯瓦接受父母的旨意去太阳国学跳目脑。在太阳国里,大家公推美丽的孔雀为目脑舞的领舞人,孔雀不负众望,带领大家翩翩起舞,并悉心教会每个习舞者。宁贯瓦学成后,在人间也组织了目脑舞会,他划定喜玛拉雅山脚为舞场(相传即景颇族的发祥地),把目脑舞的线路刻画在目脑柱上,并规定领舞之人要戴上孔雀羽帽,以纪念孔雀的授舞之恩。从此,目脑诞生了,并世世相传,延至今日。
每逢目脑节日,村村寨寨的景颇人身着节日盛装,纷纷从四面八方涌入目脑广场。广场上人山人海,气氛热烈欢快而不失庄严古朴的特色。广场中央高竖着四根长约4米的目脑柱,亦称雌雄柱,中间两根为阴,外面两根为阳,上面皆绘有精美而富有象征意义的图案:右边柱上往往绘以蕨菜花纹,象征团结奋进;左边常画回纹构成若干个四方形,并涂以不同颜色,表示景颇族的迁徙路线;中间两根柱子之间,交叉着两把长刀,为景颇民族骁勇强悍、坚强刚毅性格的具体标志。目脑柱的左侧立着一个方形架子,上层是吹唢呐的座位;前面挂着一个两米长的大皮鼓和一面直径一米多的大芒锣,供跳舞时伴奏用。广场四周用竹篱笆围起,目的是为了防止野鬼的侵入和牲畜的干扰。舞蹈开始时,鼓乐齐鸣,人们由两位德高望重且又熟悉目脑舞路线的老人身穿大龙袍,头戴饰有孔雀、野鸡羽毛和野猪牙齿的目脑帽,手持长刀领头,后面跟着背铜炮和持长刀的队伍,妇女们拿着扇子或彩帕跟在最后,欢歌雀舞,热闹非凡。参舞者少则百多人,多则几千人,从清晨到日暮,以日暮到清晨,通宵达旦地尽情歌舞,其间舞者跳累时可自动退场憩息片刻,而后又继续登场舞蹈。
传统的目脑舞,行进路线严格按照目脑柱上所示的花纹线路进行,即俗成的舞蹈规则,跳完两圈后,就要变换队形,分成两路:一路仍由领舞人带领,一部分人按照花纹的线路往前跳;另一路则变换舞姿,跳起自由的舞式,由舞蹈水平较高的人领头(多为年青的小伙子),这种舞式称为“脑巴”,在跳舞的同时,还有两对武士绕着广场周围跳,其中两人拿盾,两人持他,以示驱赶野鬼。跳到第三天收场时,舞队中的人手持花束跳,做饭的拿起锅铲跳,管酒的抱起酒筒跳,一派尽兴方休的景象。过去,目脑节活动都是由景颇族官家主办的,带有浓郁的宗教色彩。解放后,这一传统的民族歌舞节日得到了继承和发展,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有了拓新。在节日期间不仅有传统的目脑舞会还举办各类文艺演出。同时,还有书展、土特产品交流等活动。如今的“目脑纵歌”已成为加强民族内部团结、具有丰富民族特色,为广大景颇群众所深深喜爱的民族文艺之花。
“目瑙纵歌”作为一个民族的传统活动发展至今,宗教色彩和类别已日益淡化,它已成为景颇族约定俗成的传统节日,统称为“统肯(传统)目瑙”并赋予了新的内涵,其内容和形式都是展示一个民族的传统文化,反映今天的新生活和对未来的美好向往。
撒种节和尝新节
撒种节和尝新节,是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盈江、梁河、陇等县阿昌族人民的传统节日,每年农历三月十日和八月十五日举行。
相传在远古时代,阿昌族人民中有个年逾古稀的老婆婆,每逢八月中旬收获季节,她总是不厌某烦小心翼翼地将各种谷物良种选留下来,转送给各村寨的人民。由于帮助大家提高了耕种技术,她受到人们深沉的爱戴和尊重。一年的八月,老婆婆突然在收获前逝去,为了弥补老人未能穿新、尝新而逝的最大遗憾,人们在她灵前敬献香喷喷的饭菜和新衣。以后,每年八月十五日,阿昌族家家户户都用新收获的粮、菜、瓜果做饭,这样就形成了尝新节。来年春天人们又将她留下的种子撒到地里,形成了每年三月十五日的撒种节。
新米节
新米节景颇族有趣的庆丰收节日。每年农历八九月间,当田里稻谷成熟时,家家户户都要欢渡“新米节”。
新米节的前一天,主人家就开始准备。他们背着插满鲜花的篮子,然后拣起一捆成熟的糯谷,背回家中,摆在鬼门旁边。然后,便向各家发出热情的邀约,请他们在第二天作客。第二天,男女老少和魔头欢欢喜喜地来到主人家,主人取出水酒迎接来客。主宾互致问候完毕,就要准备新米节的饭食了。妇女和小姑娘炒谷子、舂扁米、做粑粑、煮新米饭,上山采野菜。小伙们欢歌结伴,下河捉鱼。按景颇族的传统规矩,新米节这天不能杀鸡宰猪。宴饮开始之前,主人要行祈祷仪式。他把粑粑、扁米、水酒、干鱼、干老鼠排好祈祝,向鬼表白心愿,盼望人畜平安,风调雨顺,祛灾除祸。如能如愿,将来一定杀牛供祭。
在新米节的仪式上,由年高德重的长者讲述谷子的来源。据说在很久以前,景颇族种植谷子,但谷魂却上了天,地上的谷子长得不好,家狗见状日夜吠叫,终于把谷魂叫到了地上,从此,景颇族种植的谷子茁壮丰茂。
因此,景颇族对狗另眼相看。新米节这天,要先给狗吃饭,其次才是牛,然后才给老人吃。新米节这天,人们一边饮酒谈笑,一面和主要总结农事,讨论下种的适当时机。泡田水的使用。栽秧的技艺,旱地播种的方法和时限,开荒的设计。轮种的学问等。新米节是一个庆贺丰收的节日,也是一个促进农业技术交流的节日。
采花节
景颇语称“思鲜鲜”或“吉达”、“宁打”等,一般在春节期间举行。届时,同寨或邻寨的青年男女相约在一起,带着粑粑丝、米饭、鸡蛋等食物,一同上山找一适合玩耍的地方,大家唱歌跳舞,说笑嬉闹,举行打“炀碟”等各种游戏。情侣们则谈情说爱、互赠礼物,其余男女老少,则每人出些酒肉等食物,共同煮食。老者唱歌给年轻人听,歌词多为吉利之语。饭后,大家唱歌跳舞,一同玩乐。晚上青年男女彼此相约,在公房和其它地方唱歌吟调,尽情娱乐,直到深夜。
能仙节
是景颇族青年男女为主的聚会、唱歌跳舞的节日。一般在每年的农历二月十日举行。这个季节正值春回大地,万物生长,辛劳一年的青年男女利用这一农闲的好时节,依照传统在依山傍水的平坦地方举行能仙节。节日里,男女青年穿上节日的盛装,佩带各种的装饰品,聚集在一起,进行民歌、射击、打弹弓、刀舞等比赛。
景颇族姑娘家中排名称呼老大:木胖或木果老二:木鲁老三:木锐
饮食习俗
景颇族以米为主食,吃法有烂米饭、糯米饭、糯米粑粑或竹筒饭。蔬菜除部分来源于菜园,多靠采集野菜来制作,吃法除煮、焖、炒或凉拌外,最有特色的要算是舂菜了。他们将野菜洗净后精心炮制,加上豆豉。(豆豉:一种豆子煮熟发酵后制成的食品。)生姜、辣椒、盐,在竹筒或杵臼内舂碎。其味道鲜美独特,常用来待客。景颇族还喜饮水酒,喜嚼“沙枝”(用草烟、芦子、熟石灰配成的嚼料)。见面互赠“沙枝”是传统礼节之一。
景颇族闲时一日三餐,忙时一日两餐。主食大米,喜食干饭和竹筒饭。所种植的蔬菜大都是不需精耕细作的瓜、豆、青菜、洋芋(土豆)等,辅以竹笋、水芹、野蒜等。
肉食以猪肉和鸡肉居多,农闲时进行渔猎,比如捕猎野猪、麂子、山羊、野牛、野鸡、鸟雀,捕捞鱼蟹、田螺。景颇族饮酒多是自制的低度酒,称水酒,成年男女更喜烧酒。
景颇族喝酒十分注重礼节,熟人相遇互相敬酒,不是接过来就喝的,而是先倒回对方的酒筒里一点然后再喝。大家共饮一杯酒时,每个人喝一口后都用手揩一下自己喝过酒的地方,再转给别人,如有老人在场,先让老人喝。
典型食品主要有:竹筒烤鱼、撒撇、舂鳝鱼、砂锅炖竹鼠。
食俗
景颇族主要聚居在中国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各县的山区和缅甸克钦邦掸邦景颇人闲时每日两餐,忙时三餐,主食为大米,副食有豆类、薯类、蔬菜和野菜野果。
景颇族爱吃糯米饭、糖粥。制菜多加盐与辣椒烧煮,很少油炒。口味偏好酸辣、酵臭、不用碗筷,常用蕉叶裹食。白酒多系外地运来,爱嚼槟榔及草烟。
他们的烹调方法大多简易,大米多加土豆、青菜煮成浓粥,糯米则蒸成干饭,而且当天舂米当天吃,不留“隔夜粮”。制菜非煮即腌,腌菜很有特色,水豆豉、干豆豉、酸竹笋、腌茄子等,开胃爽口。
他们制作肉品的方法一是风干后抹辣椒和盐巴烤;二是先烤熟、剁细,再拌以辣椒、葱蒜及野生香料;三是拌匀佐料后用笆蕉叶或枇杷叶包好,置入火塘灰中焐。肉食以猪肉和鸡肉居多,农闲时进行渔猎,如捕猎野猪、麂子、山羊、野牛、野鸡、鸟雀,捕捞鱼蟹、田螺。
景颇山的野味也出奇制胜,特别保留了人类童年的昆虫为食的习俗。黄蚂蚁蛋从蚁穴中取出,用清水淘洗干净后晾干,与鸡蛋混合炒吃,味美无比。去掉翅、足的鸣蝉放火锅中培烤后,再用油炒食,其味香脆,是下酒佳肴。在竹林中寻觅到被竹虫钻挖的洞,顺着往上一节剖开,竹蛹就抖落出来一小碗,半小碗。将竹蛹剁细加上炒米粉和佐料,用生菜沾食,或用水稍煮一会,捞起用油煎食,或与鸡蛋一起炒吃,或培干作下酒菜,都以富含蛋白的本质,特异的风味成为待客的上品。最奇谲的是吃花蜘蛛。
这种蜘蛛有拇指一样大,结黄网,身上有黄黑相间的花斑,娃娃们最喜欢捕捉。捉到后,放在火上烤去破脚,蜕去皮甲,夹在米饭中当菜吃,其美味不亚于鲜香四溢的烤猪肉。
景颇族名食大多带有亚热带山林地区的特色和耕牧渔猎的民族文化气息,如舂鳝鱼、螺蛳汤、酸笋烧鱼、竹筒烤鱼、砂锅炖竹鼠、凉拌牛肚、煮芋头、臭豆、酸木瓜炒牛肉丝、帕滚菜煮繁鸡、水腌菜拌烤山鸽、鹿肉剁生、马鹿干巴肉松、油炸知了肉丸、螃蟹夹、粘枣果、煮酸粑菜、软米铜锅饭等。
景颇人在家中吃饭,如由家长按人均分,中间放一碗汤,全家围坐聚食;邻里走动,到了吃饭时间,可以随意坐下用餐,不须任何回报。一家盖房,全村无偿帮工,并送米送菜;来了客人,不论识否,均殷勤招待;打到猎物,见者有份;赶街相遇.立即递过烟筒和烟袋。因为在他们的观念中,“吃独食”可耻,让客人饿着肚子走,是最不体面的事。
过节日时,杀牛宰猪,全村寨的人都能分得平均的一份。打猎得来的野兽也让大家平分。
景颇人喜欢饮酒,几乎家家都有酿酒的器具,人人会酿酒。酿制的水酒既有酒味,又有甜味,喝起来清凉可口,十分解渴。水酒在景颇族人日常生活中有着特殊的作用,结婚、贺新房、节日、交朋友,都少不了水酒。景颇族喝酒十分注重礼节,熟人相遇互相敬酒,不是接过来就喝,而是先倒回对方的酒筒里一点再喝。大家共饮一杯酒时,每个人喝一口后都用手揩一下自己喝过的地方,再转给别人,如有老人在场,先让老人喝。
景颇男女都爱嚼草烟、芦子和槟榔,以清毒解暑。
宴客食俗
食俗景颇族宴客有一种食规,客人到后稍事休息,便有身着盛装的中年妇女出来敬送“礼篮”。其篮用藤篾精心编织,内装一竹筒白酒、一竹筒米酒、两包熟鸡蛋、两包糯米饭团。首客受礼后致谢先饮一口酒,再转给众人抢饮,然后将鸡蛋切片,放在饭团上,人各一份,边吃边加赞美,吃毕奉还礼篮,表示回敬。这些食物各有含义。白酒代表“女”;米酒代表“男”;糯米饭代表“粘贴结合,亲如一家”;鸡蛋代表“纯洁、圆满、平安、康乐”。
婚恋食俗
以食传言是该族青年表达情爱的一种方式,小伙爱上姑娘,就在食品中包上树叶(表示话很多)、树根(表示思念)、大蒜(表示求婚)、火柴(表示坚决)、辣椒(表示火热)等物送去。姑娘如有意,退回原物,如需考虑,便加放几根奶浆菜、如拒绝,则添进火炭。小伙接着又在食物中放上合拢的嫩树叶(表示希望共同生活)、粮豆(表示早日结婚)再送去,姑娘同意,但回赠烟草,坚决拒绝,则将合拢的树叶扭成背靠背退回去,这样几来几往,不少有情人便可通过“正娶”或“拉婚”(抢亲)终成眷属。
饮食忌讳
在该族家中做客应注意,当主人请吃喝时要先回敬主人,包饭菜的树叶不可倒着使用,否则会被认为不友好的表示。
特色菜谱
酸笋烧鱼
上火,将油烧至七成热,放入洗净去鳃的鱼,炸至呈金黄色捞出控油。然后又在锅中注入油,用葱、姜、蒜炝锅,烹入料酒、酱油、高汤、沸后下鱼、酸笋、辣椒、味精、盐、白糖、胡椒,收至汁浓时装盘。色泽鲜艳、酸辣可口。
舂鳝鱼
将鳝鱼去头去内脏。蒜、姜拍松,香菜、荆芥切成末。鳝鱼用炭栗火烧成金黄色。辣椒炒熟透,切成米粒。
鳝鱼舂细,放入配料,调料舂细装盘。松脆香辣,别有风味。
景颇蒸肉
把猪肉或牛肉剁成肉泥,拌上腌菜、盐,辣椒等佐料搓成团用芭蕉叶包得严严实实放到蒸笼里去蒸,或者埋进浅土里,上面烧上一堆火“蒸”熟,这样的蒸肉,野味十足,特别香鲜。
宗教习俗
崇信万物有灵,认为自然界中的万物的鬼灵都能对人起作用,给人以祸福。供奉的鬼分三类,即:天鬼、地鬼、家鬼。天上以太阳鬼为最大;地上以地鬼为最大;家鬼以“木代”鬼为最大。凡遇插种、收割、婚丧、械斗等均请巫师宰牲祭鬼,主持祭祀的巫师被称为“目陶”(音译),最大的祭典“目脑”,就是为祭“木代”鬼而举行的。现在主要信仰基督教。
习俗
景颇族主要聚居在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各县的山区,少数居住在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的芒马、岗房以及耿马、澜沧等县。
景颇族有景颇和载瓦两种方言,彼此通话困难。景颇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景颇语支。使用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文字--景颇语文。景颇族有丰富、优美的口头文学流传,包括反映民族起源、迁徙历史的叙事长诗及神话、故事、寓言、谚语、谜语等。
景颇族主要从事农业。景颇地区盛产珍贵的木材和各种药材。经济作物有橡胶、油桐、茶叶、咖啡等。景颇族普通崇信原始多神,部分人信仰基督教。
景颇族家庭中尚保留幼子继承制,幼子地位高于长子,长子婚后另立门户,幼子却留在家中赡养父母,财产也主要由幼子继承。
景颇族坦诚好客,一直保留着“吃白饭”的待客习惯。即在日常交往中,无论走到那一寨、那一家,都可坐下来吃饭,并可以不付任何报酬。对于任何一个不相识的人,主人都必须招待饭菜。民间普遍认为:让客人饿着肚子走,是最不体面的事。
无论婚嫁、过节集会,走亲串戚,景颇族人都要提一只篮子,内装水酒、熟鸡蛋、糯米饭团,民间称“送礼篮”,主人接过礼篮后,要向随从的客人一一敬酒,最后才能自己喝,并清点礼物,然后再把篮子还给客人,以表示礼物如数收到。
很多地区平时进餐仍然沿袭无论男女长幼均把饭菜分份进餐,无需桌椅、餐具,饭菜都用芭蕉叶包好,进食时人手一份。忌把叶包反。无论喝酒喝汤,都是就地砍一截竹筒,筒口斜削一刀,随用随去。
景颇族过去最重鬼魂观念。他们认为鬼有好坏之分,有的可为人造福,有的则招灾致祸,于是盛行杀牲祭鬼魂的习俗。
婚姻习俗
景颇族的婚姻形式为一夫一妻制。但山官和富裕户也有一夫多妻的。在家中,父亲是家长。有女无子时可招赘,但赘婿不改其姓;无子嗣时可收养子,权利义务与亲生子一样;对财产实行不严格的幼子继承制,幼子地位高于长子。妇女社会地位较低。在现行的一夫一妻制婚姻中,基本上仍必须遵循传统的单向姑舅表婚的原则,即姑家男子必须娶舅家女子,但舅家里男子不能娶姑家女子,形成“姑爷种”和“丈人种”的婚姻关系。流行转房制和妻死丈夫续娶妻姊妹的习俗。还实行等级婚姻,即官家与官家通婚,百姓与百姓通婚。青年男女社交自由,但结婚由父母包办,聘礼很重,常发生抢婚的现象。
景颇族青年男女进行干脱总(即“串姑娘”)时,男子会暗取意中人的几丝头发或布丝等物,请董萨(巫师)卜卦确定是否能结婚。若可以,再由父母请“勒脚”(男方寨里的媒人)与“强通”(女方寨里的媒人)联系,并去女方家提亲。提亲时一般会送去一些丝织品种、鸡蛋、酒等礼物,若女方收下,即表示同意婚事。过后,再送去议定的聘金,决定婚期。
串姑娘成亲古规
景颇族直到20世纪50年代初期,青年正式结婚前无不经过“干脱总”(载瓦语),即汉语所称“串姑娘”。所谓“干脱总”,通常是指男女青年的交游活动,而对未婚者则是选择佳偶的一种恋爱方式。
依照传统习惯,每年春节是“干脱总”的大好时光。本寨或外寨的男女青年彼此相邀,带上鱼肉酒饭,到山野玩耍聚餐,纵情欢娱,或歌或舞,暗寄情思。平时,每当夜幕降临,一群群青年男女向村旁竹丛林间走去,轻歌漫语,试探对方。他们或者来到“公房”,一起吹箫唱歌,听讲传说故事,有的青年便趁此窃窃私语,吐露衷情。夜深了,不分男女就在这里卧睡,不过,任何人都严守传统的规矩,绝对禁止发生越轨行为。此类活动多了,彼此有了深入的了解,情感已非一般,便互赠礼物:姑娘多送巧手纺织的花带和绣有绒花的手绢,小伙子则赠以精雕细刻的小竹筒(内装有纸扇或口弦等物,也有不装实物的)、织布梭以及耳环上用的“乾通”。某对男女恋爱成熟,便各告负责社交活动的男女青年头,并请老人和友伴们到“公房”喝喜酒。经此仪式,表示他们的恋爱关系得到了社会公众的认可,就是说,从今以后,他们便可到“公房”外自由活动。
景颇族男女求偶成婚,必须恪守姨表不婚,同姓不婚,虽为异姓但以为源出于同一氏族者也不婚;只限于建立有丈人种和姑爷种婚姻关系(景颇语分别称之为“木育”、“达玛”)的异姓之间通婚。若有违反,人们斥之为猪狗,如不分支系,不拘年龄,不论辈分等。
所谓丈人种和姑爷种,是依父系亲属观念来表述的一种姻亲关系,它的特定涵义是:姑母的儿子有权而且必须娶舅父的女儿为妻,而舅父的儿子却绝不容许娶姑母的女儿为妻,意思是“血不倒流”。这是一种单向的舅表婚。不过,在实际生活中,某姓某家有几个女儿就可能有几个姑爷种,有几个儿子也可能有几个丈人种,所以民间流传着这样的谚语:“讨媳妇不限于一家,嫁姑娘不限于一户。”
恋爱成熟后,首先由男方父母请“勒脚”(男方寨子的媒人)与“强通”(女方寨子的媒人)联系,向女方父母提亲,并送去铓锣、丝织品、鸡蛋、酒等礼物;如收下礼物,便表示同意。第二步,再送些礼物,共商婚期。第三步择定吉日迎娶。届时,女方请“强通”、舅父和本寨亲朋代为陪送姑娘前往成亲。
景颇族的结婚典礼,大多在一天之内完成,但戏剧性的场面给人留下的印象却是难以忘怀的。到了婚礼之日,新郎带上彩礼,由富有娶亲经验又最能忍住发笑的已婚男女青年各一名陪同迎亲。他们还应带上用熟糯饭揉成筒形的饭筒十多支(每支够十人吃),用芭蕉叶包好的菜包若干个(数字与事先告知的女方客人相等),内包熟肉、菜蔬和传统必备的“冲冲菜”。到了新娘家里,交过彩礼,切开饭筒,按人头每人分送一团饭和一个菜包。饭罢,女方由亲属将预备好的两套真假礼物抬出。先是把用芭蕉树做成的“刀”、“枪”等生产工具一件件交给受礼人――新郎的两位陪同者。受礼人小心翼翼地接过来,应完好无损地把“刀”、“枪”等挂在自己的肩上。要接好这些假礼物很不容易,因为主人是把芭蕉树切断后用一根竹签连接起来后做成的,万一不能完好无损地接过来背挂在身,就将受罚――赔出一件真的来。所以在这种受礼场合,大家总是起哄、发笑不止;人们越是惹逗你发笑,受礼人越是克制不发笑。受过礼,受礼人尽力保持身体平衡,一步步地挪出家门,去到转弯处大家看不见时才将佩挂在身的假礼物卸下。此时,他们如释重负地说一声“谢天谢地”,并随着迎亲队伍返回新郎家去。
有的地方,迎亲队伍快要回到村寨时,还得越过三道“路障”。事先,寨子里的孩子们捡来树枝、竹条、旧篱笆等,设置三处路障,并分工把守。热闹的迎亲队伍来到第一道路障时,受到守候在这里的一群女孩子的阻拦。队伍中走出一位中年妇女,郑重其事地倒出竹筒里的水酒给小姑娘喝,并送上一些小礼物。她们没有接酒和要礼物,只顾一个劲地喊:“不准新娘过!”就在纠缠不休时,伴娘们却簇拥着新娘从另一头越过了路障。第二道路障由一群男孩子把守。同样是敬酒送礼无效。这时“勒脚”和“强通”装着东倒西歪的样子上前说话,孩子们眼看这两个“醉鬼”要例下,不禁退了两步。说时迟那时快,“哗啦”一声,人们就势拥过了路障。第三道路障的守卫者是几个三四岁的娃娃。当他们拥上去抱住新娘腿脚之际,新娘和伴娘们都满怀喜悦地顺手抱起他们跨过了路障。民间传说认为,设这种“路障”是出于对新娘婚后得子的良好祝愿。
新娘来到新郎家之时,还要举行一种仪式。在从院子前往竹楼新房的途中,依尺余间隔挖一小坑,各埋上一小把一人多高的茅草,并在草丛中间置一根长约两米的木头(也有放一块新木板或新梯子的)。有的还在茅草丛的两端各栽上一对芭蕉树、两支甘蔗。他们说,芭蕉树象征吉祥,甘蔗象征甜蜜,茅草象征人丁兴旺。新娘一到,即请巫师念咒祭“家鬼”,为祭鬼要杀鸡和猪、牛、羊,并将其血淋洒到茅草上。之后,新娘沿着木头(梯子)走过,上楼进新房。这一套仪式叫“跨草蓬”。它是景颇族结婚礼中不可缺少的、也是最重要的一个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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