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是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划分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九条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划分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和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两种,并对其保护措施作出相关规定,但它们的法律地位是相同的。
1989年,经国务院批准并颁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收录包括了大熊猫、金丝猴、长臂猿、雪豹、东北虎、梅花鹿、亚洲象等在内的97种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2020年6月,为进一步加大对穿山甲的保护力度,我国将穿山甲属所有种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提升至一级。2021年2月,调整后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正式公布。豺、长江江豚等65种野生动物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升为国家一级。
目录
- 1 基本信息
2 种类介绍
3 动物保护
基本信息
中文学名:中国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外文名:China animal protection at the national level
法律保障:《野生动物保护法》
收录信息来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分类:杂食陆生类、水生类、草食类
动物保护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分布区域:中国
种类总数:约97种
典型物种:大熊猫、金丝猴、东北虎、长臂猿
聚集地:四川 湖北 云南 新疆 西藏等地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水生保护动物:儒艮
种类介绍
大熊猫
属于哺乳纲食肉目大熊猫科大熊猫属。体形似黑熊,头圆而大,尾极短。躯干和尾白色,两耳、眼及四肢全黑色。常在竹林内卧睡,平时单独活动,行动缓慢,性情温顺,听、视觉较差、自卫能力较弱。
栖息在海拔1400~3500米的高山竹林内,主要以竹笋、竹叶及嫩竹尖为食,亦喜吃野果或一些动物性食物。
只产于中国的四川、甘肃、陕西,是世界级珍贵物种。
马来熊
别名狗熊、太阳熊,属于熊科,学名为helarctos malayanus。
马来熊是熊类中体型最小的种类,体长100厘米左右,体重约50千克。体胖颈短,头部短圆,眼小,鼻、唇裸露无毛,耳小而颈部宽。全身毛短绒稀,乌黑光滑;鼻与唇周为棕黄色,眼圈灰褐;胸部有一棕黄色的马蹄形块斑。两肩有对称的毛旋,胸斑中央也有一个毛旋。尾约与耳等长;趾基部连有短蹼。
栖息于热带、亚热带雨林、季雨林中,主要分布在印度尼西亚、马来半岛、缅甸等地。1972年在我国云南南部边境山地首次发现,数量极少。
产于云南南部。
水生动物
儒艮
儒艮别名人鱼,属于儒艮科,学名为dugong dugong。
儒艮的身体呈纺锤型,长约3米,体重300~500千克。全身有稀疏的短细体毛。没有明显的颈部,头部较小,上嘴唇似马蹄形,吻端突出有刚毛,两个近似圆形的呼吸孔并列于头顶前端;无外耳廓,耳孔位于眼后。无背鳍,鳍肢为椭圆形。尾鳍宽大,左右两侧扁平对称,后缘为叉形,无缺刻。鳍肢的下方具一对乳房。背部以深灰色为主,腹部稍淡。
儒艮为海生草食性兽类。其分布与水温、海流以及作为主要食品的海草分布有密切关系。多在距海岸20米左右的海草丛中出没,有时随潮水进入河口,取食后又随退潮回到海中,很少游向外海。以2~3头的家族群活动,在隐蔽条件良好的海草区底部生活,定期浮出水面呼吸,常被认作“美人鱼”浮出水面,给人们留下了很多美丽的传说。
儒艮是由陆生草食动物演化而来的海生动物,曾遭到严重捕杀,资源受到破坏,亟待加强保护。
产于广东、广西、海南和台湾南部沿海。
草食类
亚洲象
别名印度象、大象、野象,属于象科,学名为elephas maximus。
象是现存的最大陆生动物,最为引人注目的特证,也是最富传奇色彩的就是那根长约二米、弯曲、缠卷自如、感觉十分灵敏的肉质长鼻,鼻端有一个肉突。长达1米多的象牙,是雄象上颌突出口外的门齿,也是强有力的防卫武器。象的眼小耳大,耳朵向后可遮盖颈部两侧。四肢粗大强壮,前肢5趾,后肢4趾。尾短而细,皮厚多褶皱,全身被稀疏短毛。头顶为最高点,体长5~6米,身高2.5米,体重达4~6吨。
亚洲象栖息于热带地区。常在海拔1000米以下的沟谷、河边、竹林、阔叶混交林中游荡。营群居生活,每群数头或数十头不等,由一头成年母象作为群体的首领带着活动,没有固定的住所,活动范围很广。主食竹笋、嫩叶、野芭蕉和棕叶芦等。大象对破坏其生存环境,伤害其同类及冒犯其尊严的挑衅部有自卫、报复行为。妊娠期600~640天,每胎产1仔,8~13岁才能达到性成熟。寿命70~80岁
野生象现已很少,在东南亚一些国家驯养的家象、役象很多。我国的野生象仅分布于云南省南部与缅甸、老挝相邻的边境地区,数量十分稀少,屡遭猎杀,破坏十分严重。在其分布地区国家建立了自然保护区,对随意猎杀野象的凶手,国家按法律予以严厉制裁。
动物保护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1980年到2000年这20年间环境急剧恶化,很多物种濒临灭绝或已经灭绝。这种严峻的形势迫使人们关注环境问题;下面是中国部分濒危动物,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现存数量情况表。这组数据会告诉你,形势已严重到了何种程度。滇金丝猴………………750
华南虎…………………70
东北虎…………………20
白鳍豚…………………2007年8月8日,《皇家协会生物信笺》期刊内发表报告,正式公布白鳍豚功能性灭绝。
斑鳖……………………3
刑法规定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已于1988年12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1989年1月14日由林业部、农业部发布施行。名录中列入陆生野生动物330多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有大熊猫、金丝猴、长臂猿、丹顶鹤等共90多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数量认定标准:
中文名 | 拉丁文名 | 级别 | 情节严重 | 情节特别严重 |
---|---|---|---|---|
一级一等(数量达到1只就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没有一般情节和情节严重的情况): | ||||
大熊猫 | Ailuropoda melanoleuca | I | 0 | 1 |
朱鹮 | Nipponia nippon | |||
高鼻羚羊 | Saiga tatarica | |||
云豹 | Neofelis nebulosa | |||
野马 | Equus przewalskii | |||
亚洲象 | Elephas maximus | |||
虎 | Panthera tigris | |||
雪豹 | Panthera uncia | |||
豹 | Panthera pardus | |||
金丝猴(所有种) | Rhinopithecus spp. | |||
一级二等(数量达到1只就属于情节严重,没有一般情节的情况,2只或2只以上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 ||||
白唇鹿 | Cervus albirostris | I | 1 | 2 |
熊狸 | Arctictis binturong | |||
黑麂 | Muntiacus crinifrons | |||
野牛 | Bos gaurus | |||
坡鹿 | Cervus eldi | |||
普氏原羚 | Procapra przewalskii | |||
麋鹿 | Elaphurus davidianus | |||
河狸 | Castor fiber | |||
叶猴(所有种) | Presbytis spp. | |||
赤颈鹤 | Grus antigone | |||
长臂猿(所有种) | Hylobates spp. | |||
扭角羚 | Budorcas taxicolor | |||
扬子鳄 | Alligator sinensis | |||
野骆驼 | Camelus ferus(=bactrianus) | |||
台湾猴 | Macaca cyclopis | |||
一级三等(数量达到1只属于一般情节、2只属于情节严重、3只或3只以上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 ||||
白鹤 | Grus leucogeranus | I | 2 | 3 |
熊猴 | Macaca assamensis | |||
蓝鹇 | Lophura swinhoii | |||
黄腹角雉 | Tragopan caboti | |||
灰腹角雉 | Tragopan blythii | |||
蒙古野驴 | Equus hemionus | |||
丹顶鹤 | Grus japonensis | |||
豚鹿 | Cervus porcinus | |||
孔雀雉 | Polyplectrom bicalcaratum | |||
鼷鹿 | Tragulus javanicus | |||
豚尾猴 | Nacaca nemestrina | |||
貂熊 | Gulo gulo | |||
绿孔雀 | Pavo muticus | |||
黑颈鹤 | Grus nigricollis | |||
白尾海雕 | Haliaeetus albcilla | |||
台湾鬣羚 | Capricornis crispus | |||
梅花鹿 | Cervus nippon | |||
白头鹤 | Grus monacha | |||
黑头角雉 | Tragopan melanocephalus | |||
褐马鸡 | Crossoptilon mantchuricum | |||
马来熊 | Helarctos malayanus | |||
中华秋沙鸭 | Mergus squamatus | |||
野牦牛 | Bos mutus(=grunniens) | |||
藏羚 | Pantholops hodgsoni | |||
一级四等: | ||||
赤斑羚 | Naemorhedus cranbrooki | I | 2 | 4 |
巨蜥 | Varanus salvator | |||
白鹳 | Ciconia ciconia | |||
玉带海雕 | Haliaeetus leucoryphus | |||
红胸角雉 | Tragopan satyra | |||
金雕 | Aquila chrysaetos | |||
北山羊 | Capra ibex | |||
鳄蜥 | Shinisaurus crocodilurus | |||
短尾信天翁 | Diomedea albatrus | |||
拟兀鹫 | Pseudogyps bengalensis | |||
黑鹳 | Ciconia nigra | |||
胡兀鹫 | Gypaetus barbatus | |||
黑长尾雉 | Syrmaticus mikado | |||
遗鸥 | Larus relictus | |||
白腹军舰鸟 | Fregata andrewsi | |||
塔尔羊 | Hemitragus jemlahicus | |||
蟒 | Python molurus | |||
虎头海雕 | Haliaeetus pelagicus | |||
虹雉(所有种) | Lophophorus spp. | |||
白颈长尾雉 | Syrmaticus ewllioti | |||
黑颈长尾雉 | Syrmaticus humiae | |||
白肩雕 | Aquila heliaca | |||
一级五等: | ||||
紫貂 | Martes zibellina | I | 3 | 4 |
蜂猴 | Nycticebus spp. | |||
一级六等: | ||||
雉鹑 | Tetraophasis obscurus | I | 3 | 5 |
四川山鹧鸪 | Arborophila rufipectus | |||
细嘴松鸡 | Tetrao parvirostris | |||
西藏野驴 | Equus kiang | |||
海南山鹧鸪 | Arborophila ardens | |||
斑尾榛鸡 | Tetrastes sewerzowi | |||
一级七等: | ||||
金斑喙凤蝶 | Teinopalpus aureus | I | 3 | 6 |
中华蛩蠊 | Galloisiana sinensis | |||
一级八等: | ||||
鸨(所有种) | Otis spp. | I | 4 | 6 |
一级九等: | ||||
四爪陆龟 | Testudo horsfieldi | I | 4 | 8 |
这里所列的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数量认定标准,如果要查看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数量认定标准请见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词条。
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野生动物,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野生动物保护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法。
长臂猴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以收容救护为名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所得,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将有关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禁猎(渔)区、禁猎(渔)期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未取得特许猎捕证、未按照特许猎捕证规定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海洋执法部门或者有关保护区域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特许猎捕证,并处猎获物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禁猎(渔)区、禁猎(渔)期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未取得狩猎证、未按照狩猎证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保护区域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狩猎证,并处猎获物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未取得持枪证持枪猎捕野生动物,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批准、未取得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专用标识,或者未持有、未附有人工繁育许可证、批准文件的副本或者专用标识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工繁育许可证、撤销批准文件、收回专用标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转让、租借有关证件、专用标识或者有关批准文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没收违法证件、专用标识、有关批准文件和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 依照本法规定没收的实物,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按照规定处理。
第五十七条 本法规定的猎获物价值、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的评估标准和方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本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1、本站所有文本、信息、视频文件等,仅代表本站观点或作者本人观点,请网友谨慎参考使用。
2、本站信息均为作者提供和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
3、对任何由于使用本站内容而引起的诉讼、纠纷,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有侵犯你版权的,请来信(邮箱:baike52199@gmail.com)指出,核实后,本站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