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生产总值

地区生产总值地区生产总值

地区生产总值(地区GDP)是指本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地区生产总值等于各产业增加值之和。计算方法有生产法、收入法、支出法。

目录

    1 基本信息 2 核算历史 3 核算方法

      基本信息

      中文名:地区生产总值

      范围:地区所有常住单位

      时间:一定时期内

      领域:经济学

      外文名:Regional GDP

      计算方法:生产法、收入法、支出法

      内容: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

      核算历史

      上世纪80年代初中国开始研究 联合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国内生产总值(GDP)指标。1985年,中国开始建立GDP核算制度。1993年,正式取消国民收入核算,GDP成为国民经济核算的核心指标。

      2003年国家统计局宣布中国将改进GDP核算与数据发布制度,取消容易引起误解的预计数,建立定期修正和调整GDP数据的机制,在发布GDP数据的同时发布相关的重要数据,必要时还将公布核算方法。这是中国提高GDP数据的准确性和透明度,向国际通行办法迈进的重要一步。

      2014年国家统计局将积极稳妥的推进国家统一核算地区生产总值,深化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加快改进能耗统计进一步完善社会消费品零售统计,同时将精心组织实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认真做好普查登记。尽快制定经济核算图,指定全国统一的核算办法,为2015年正式实施全国统一的核算GDP来打下一个基础。此举将有效消除近10年来各省GDP总和与国家统计局核算的全国GDP存在较大出入的情况。

      核算方法

      地区生产总值计算方法有三种:

      (1) 生产法:增加值= 总产出- 中间投入

      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增加值之和等于地区生产总值

      (2) 收入法: 增加值=劳动报酬+ 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增加值之和等于地区生产总值

      (3) 支出法:地区生产总值=最终消费支出+ 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