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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英
朱英(1417年-1485年8月21日),字时杰,桂阳(今湖南汝城)人,明代大臣,谥号恭简,明朝中期著名的政治家、理学家、诗人,太子少保。
朱英于英宗正统时进士,授御史,参加镇压叶宗留农民起义。景泰时,任广东右参议。成化初,补陕西右参政,历福建、陕西左、右布政使,所至“皆推行均徭法”。成化十年,任右副都御史、巡抚甘肃,上书陈安边二十八事。
朱英代表作品有《认真子集》(三卷附录三卷)《澹庵纪年》《诚庵奏稿》等。朱英重刻宋史,更是史学上的一大贡献。
目录
- 1 基本信息
2 人物生平
3 主要成就
4 个人作品
5 人物评价
6 轶事典故
7 亲属成员
8 史料记载
基本信息
主要成就:治理甘肃
两广
本名:朱英
谥号:恭简
逝世日期:1485年8月21日
代表作品:认真子集、澹庵纪年、诚庵奏稿
朝代:明朝
追赠:荣禄大夫、太子太保
别名:朱恭简、朱彬阳、朱瑛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417年
出生地:郴州桂阳县
字号:字时杰、号澹庵,又号诚庵、任真子
官职:两广总督、右都御史、太子少保等
人物生平
朱英生于明成祖永乐十五年(1417年),他五岁丧父,由母亲潜心教养。九岁就学于本村香明寺中,十五岁考取为县学生员,主习《毛诗》、《尚书》二经。十九岁补廪生,二十二岁,到本村白石书斋修业,专习《易》。明英宗正统九年(1444年),朱英于湖广乡试中举人。
正统十年(1445年),与族兄朱海同登进士,在京师,被人们视为双凤,初分配在兵部观政。
讨平盗乱
正统十二年(1447年),授浙江道监察御史。浙江、福州府闽县大规模的贫民暴乱,朝廷选拔御史十三人与宦官分守各府,朱英分守处州,而叶宗留一伙四出劫掠,处州道路阻塞。朱英从小路赶到,按抚招降甚多,斩杀叛军首领周明松等人,叛军四处窜逃,朱英才班师回营。
正直敢谏
明代宗景泰(1450年-1457年)初年,御史王豪曾经因为调查内阁首辅陈循争地之事,得罪了陈循,遭其弹劾。此时,陈循起草诏书,暗示说凡是受到揭发的御史,虽经赦免,但全都外调地方任职。这样王豪应当改任知县,朱英上奏说:“如果像诏书这要处理,那么凡是遭到御史抨击的人都将怀着私仇诬陷攻击,而御史愈来愈缄默不敢直言。”奏章下达到法司,也都请求按照朱英的意见来办,朝廷于是恢复王豪御史之职。
安抚乱局
景泰三年(1452年),朱英被调任广东右参议,他路过家乡探望母亲,口袋里只有赐金十两。朱英到任后,抚慰流亡百姓,关心百姓疾苦。创立均徭法,十年一换,便利百姓。
天顺(1457年-1464年)初年,两广局势愈发动荡,诸将多滥杀无辜百姓冒领功劳,两广巡抚叶盛委托朱英督察。参将范信诬称宋泰、永平二乡的百姓是叛贼,几乎将村民全部屠杀,又要血洗城乡。朱英赶去查讯实情后,将被虏的百姓全部释放。范信十分怨恨,屯兵不还。朱英暗中向叶盛求援,叶盛命范信班师,此地才获得安定。潮州叛乱分子罗刘宁等流窜抢掠,屡次挫败官兵,朱英汇合军队将其消灭,夺回所掠人口数千,单独置一营安置妇女,无人敢侵犯。
天顺六年(1462年),朱英升任布政司参政。后因母亲去世而离职,回乡守丧。
成化元年(1465年),服丧期满,改调陕西布政司右参政。固原盗乱爆发后,朝廷派军征讨满四,朱英负责调运粮饷,立下功劳。
成化五年(1469年),升福建右布政使。成化七年(1471年),迁陕西左布政使。他在两地都推行均徭法。
成化十年(1474年),朱英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职巡抚甘肃,他先后陈述安定边防二十八件事。其中请求迁徙定居的少数民族,安置流转、离散人员,减少进贡使臣人数,这些都十分切中时务。
总督两广
成化十一年(1475年)冬,两广总督吴琛去世,朱英因之前在广东颇有威信,被朝臣举荐为总督两广军务兼理巡抚。
自从韩雍在大藤峡之战取胜后,将帅喜好邀功,以俘掠为利,称为“雕剿”。朱英到任后,以安定清静为原则,约束告诫将士,不得为叛乱者夸大声势,胡乱出兵。他招抚瑶族、僮族归顺者,定为编户,免除三年徭役。马平、阳朔、苍梧诸县的少数民族因而望风归附。而且荔波叛军李公主有数万人马,长期凭恃地势险固,至此也派其子为质,以表归顺之意。朱英将他们安置在永安州居住,使他的子孙世代担任吏目。以此,归附的少数民族日益增多,有四万三千多户,总计十五万多人,宪宗十分赞赏。
按例,镇守太监与督抚、总兵官的坐次排列为宦官居中,总督居于总兵官之左(以示地位在其之上)。当时的总兵官、平乡伯陈政因自己为世袭勋臣而想位居朱英之上,朱英不答应,奏请朝廷裁定,朝廷下令解除朱英总督职务,以巡抚职,居于陈政之下。兵部尚书余子俊认为朱英招之来归附者众多,本应当增加俸禄给予奖赏,却反而削减其权力,只怕无法控制各少数民族。宪宗于是升朱英为右都御史,仍任总督,坐次如前。
田州酋长黄明奸淫知府岑溥的祖母,并企图杀害岑溥,岑溥逃到思恩,黄明于是大肆屠杀。朱英率军征讨,传檄岑溥的族人、思恩城知州岑钦杀黄明雪耻,岑钦于是诛杀黄明及其族属,将其首级挂在军营之门示众。
朱英质朴、敦厚,然而执法从不宽容。他与管理市舶贸易的太监韦眷相抵触,韦眷弹劾朱英专权轻视贼人;浔州知府史芳因犯事曾被朱英责备,他也在弹劾中诬陷朱英奸诈、贪婪、欺骗蒙蔽。朝廷经过调查发现二人的弹劾都无证据,就将史芳降官二级,并告诫韦眷与朱英融洽共事。
成化十六年(1480年),交趾进攻老挝,朝臣担心交趾会借机入侵,宪宗问朱英询问处置方法,朱英回答说:“那不过是为争边界而已,警告他们,他们就一定会恐惧、改悔。”宪宗接受朱英的意见,交趾果然上表致歉。同年,浔州、梧州、高州、廉州发生叛乱,朱英与陈政等分兵进讨,经两次交战,俘斩颇多。
成化十九年(1483年),桂林平乐蛮攻城杀将,朱英、陈政又分兵十二路将其击败。共擒斩二千一百二十四人,夺回被俘虏的男女三十七人。
死不忘君
成化二十年(1484年),朱英回京掌都察院事,加太子少保。
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正月,星相发生异变,朱英趁机上疏陈述八项建议:
1、请求禁止边将在节日、元旦时献马;
2、镇守宦官、武将不得私立庄田,侵夺官地;
3、对炼丹、搞符咒歪门邪道的人,应当施以重法;
4、四方分守监仓内官不要进贡物品;
5、撤去仓场、马房、上林苑增设的内侍;
6、召还因发表意见而得罪朝廷的诸臣;
7、清理内府收白粮的积弊;
8、治奸民献送庄田以及贵戚中受献者的罪。
这些建议危害到了权贵及宠臣的利益,内阁大臣对建议多反对实行,朱英到内阁力争,其建议最终无法被全部采纳。当时,许多流民聚集在京师,朱英请求朝廷供给每人每月米三斗、幼儿则减半,朝廷答复准行。
同年七月十二日(8月21日),朱英在任上去世,享年六十八岁。获赠荣禄大夫、太子太保。他病重时,仍向邢部侍郎何乔新去信,信中提及“晋阳民饥盗起”等内容。此信尚未完稿,朱英便溘然长逝。
朱英死后,受到两广百姓追念,与叶盛、韩雍、陈选共同在学宫立祠祭祀。
正德十三年(1519年),经御史范辂申请,朝廷追赐朱英谥号为“恭简”。
主要成就
朱英初任御史,参劾不避权贵:外戚都督汪全纵容家人侵夺民产,朱英与给事中林聪交章参劾,迫使其归还所侵夺之产。明代宗欲撤换太子,朱英与同僚直言相抗。入掌都察院事,罢免了倚仗权势而多行不法的刘姓御史。
朱英故居-汝城外沙“太保第”
在广东布政司参议任上,朱英阻止了参将范信对永泰、永平乡民的进一步屠戮,使被抓获的无辜百姓都被释放,两地百姓得以逃过一劫。又当面力争,阻止了对丰湖乡民的杀戮。潮州罗刘宁起事,屡次挫败官军,朱英会兵征讨,一举平定,俘虏数千人;将妇女另置一营,没有人敢侵犯,最后被全部释放回家。明朝中期,皇室官绅大势兼并土地,赋役繁重,大量失地农民被逼揭竿起义,两广地方,将帅肆意屠杀以邀功领赏,以俘掠为利,称为“雕剿”。朱英力主剿抚结合,安民为主。
在两广总督任上,朱英整肃军纪,约束将士,不准夸大声势妄请出兵,严禁肆意杀戮。对接受招抚的徭壮民众,编入户籍,拨给土地牛种,免征三年赋税,使他们安居乐业。对不接受招抚的,进剿并诛其首恶。要害地方,先预备粮草,免去临期长途急催,兵民都得到休养生息。于是两广反叛者归顺日众,给予编户四万三千多户,人口十五万多人。同时,建立均徭法,限定十年服一次劳役,休役九年,民力大舒。这套政策,在陕西、福建、甘肃任上都照样施行,后来朝廷还向全国推广。巡抚甘肃,先后向朝廷提出二十八条建议,如:徙居戎、练兵积粮、兴屯种、柔诸蕃、安流离、简贡使等。各条皆切中边防要害。
成化十六年(1480年),安南(今越南)入侵老挝诸郡,朱英建言:“安南小国,不过与老挝争边境隙地,且先下圣谕,告诫他们各安本分,勿轻举妄动,若果不自量,将发兵征讨。”明宪宗采纳施行,安南人深表畏服,上表谢罪,避免了一场战争。
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正月,朱英疏陈八事,皆切中朝政机宜。当时关中、陕西饥荒,朱英上《救荒疏》,请移甘凉预备仓粮救济灾荒。又有大量饥民流入京师郡县,朱英又奏请发京师粮食进行赈灾,宪宗皆下诏照办。
个人作品
朱英一生著作颇多。诗集有《认真子集》(三卷、附录三卷)。文集有《澹庵纪年》、《诚庵奏稿》等。《千顷堂书目》载有《朱英诚庵奏议》。
朱英重刻《宋史》,更是史学上的一大贡献。其《宋史序》说:“宋史一书,已成于元儒之手,迄今百年,尚在秘阁,凡志学之士愿见而不可得。”几经周折,从友人处借得抄本,重行考订誉写,前后历经十年始成,筹资刻印发行,公诸天下。
人物评价
朱英承韩雍、吴琛之后总督两广。韩雍虽有大功,但出手大方,馈赠过于奢侈,有关部门为巨量供应而为难,公私财物都耗费殆尽。而吴琛致力于谨慎清廉,到朱英任内,则保持更高尚的节操。他仅携带一个仆人赴任。朝廷前后多次赐给他玺书、黄金及纸币,朱英将玺书收藏起来,把黄金、纸币上交国库。他的威望不及韩雍,而恩泽却超过了韩雍。朱英在甘肃积储三万两银子,在广东积储四十万两银子,都没往外宣传。有人问起这件事,他回答说:“这是边臣应该做的,没什么值得说。”人们佩服他识大体。
历代评价
刘珝:公于事无大小,一以持重为务。(《赠荣禄大夫太子太保朱公英神道碑》)
刘吉:英承韩雍侈用之后,一切征需供馈之费,务加蠲省节缩,民甚便之……英为人忠实俭约,读书通大略,亦善属文。初佐广藩,即有声称。及总督军务,颇留心边事。但过于持重,遇贼盗生发,多务姑息。说者谓韩雍虽过于费用,然能令行禁止,盗息民安。视英不能制将领杀平民以徼功者,则有间矣。(《大明宪宗纯皇帝实录》)
李东阳:①广东、西地,自大藤之捷,民物凋弊,府藏空竭,识者盖深忧之,吾闻朱公莅政,专事储蓄,数年间所积金为数十万,流徙还业者四十余万,以胁从获免锋镝者,不可胜计,其有功于国家甚厚。《传》称“君子能国,仁人利溥”,岂不信哉。(《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朱英传》)②方入长内,台议弥灾防。时曹分条集,公所陈,或为秉笔者所沮。杨中书一清上记说之,公即命肩舆径造议所,力伸前说,虽未悉施,其所负亦壮矣。(《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朱英传》)
杨廷和:英成化中总督两广军务,以恩威著名,专事储蓄,在镇数年,积金以数万计,流移胁从赖以复业,全活不可胜纪。(《大明武宗毅皇帝实录》)
何乔远:叶盛、朱英,并遵诗书之轨而善戎圉之务,纯诚正直,好贤而援古,斐然有其文质矣。(《名山藏》)
张岱:余观成化间以武功显者,王竑之京城,陶鲁、朱英之两广,犹可以锁钥言。(《石匮书》)
查继佐:①英端方俭约,无骄亢尤异之迹,而忠功在士大夫间。(《罪惟录》)②恭简病剧,作书寄侍郎何乔新“晋阳民饥盗起”云云,草未竟而卒。忠臣死不忘君,朱彬阳有之矣。必以清节,能其边功,顾得力不在此。(《罪惟录》)
王夫之:①至成化中,而朱都御史英者,又为一条鞭之法,于夏秋税粮之外,取滥派之杂徭,编于正供,箕敛益精,而漏卮愈溃。迨乎兵兴用棘,则就条鞭之中,裁减以输京边,而地方之经费不给,又取之民,而莫能禁制。英且以法简易从,居德于天下,夫孰知其为杨炎之续以贻害于无穷乎……杨炎以病民而利国,朱英以利民而害民,后之效之者,则以戕民蠹国而自专其利,简其可易言乎?炎不足诛,君子甚为英惜焉。(《读通鉴论》)②朱英不审,而立“一条鞭”之法,一切以输之官,听官之自为支给。民乍脱于烦苛,而欣然以应。乃行之渐久,以军兴设裁减之例,截取编徭于条鞭之内,以供边用。日减日削,所存不给,有司抑有不容已之务,酷吏又以意为差遣,则条鞭之外,役又兴焉。于是免役之外,凡三征其役,概以加之田赋,而游惰之民免焉。至于乱政已亟,则又有均差之赋而四征之。(《读通鉴论》)
张廷玉:朱英廉威名粤峤,秦纮经略著西陲,文武兼资,伟哉一代之能臣矣!(《明史》)
轶事典故
朱英一生勤政廉节,官居一方藩镇,常不带妻子,仅携一老仆赴任。他任广东布政司参议时,过家省母,囊中仅有赐银十两,其母胡夫人见而喜道:“我儿居官如此清白,我没有后顾之忧!”入京进万寿表,归途中,遇新淦知县李舟、南海知县赵壮借事来会面,带来很多银子作接送礼物,朱英拒绝不收。在甘肃晋升两广总督离任之日,受举荐升官诸将,都秘密送金银表示感谢,他全都委惋拒收。明宪宗先后六次用盖金印的嘉奖文书及大量金银赐给他,都是收下嘉奖文书,金银则存入国库,累计达白银万两。曾为甘肃积军储三十万,两广四十万,但都不愿上报。有人劝他奏闻皇帝以邀功,朱英说:“积储是边臣常分,不足言。”曾经准备修建一所宅院与族人共居,但是用上全部俸禄,仍然不够。有人劝他以朝廷赏赐的钱及节约积累的大量钱财中抽出一点补足,他说:“公家的钱粮怎能拿来建私人住宅呢?”于是停修。
亲属成员
辈分 | 关系 | 姓名 |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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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世 | 祖父 | 朱攀麒 | 官至阳朔县主簿。累赠资政大夫、都察院右都御史。 |
父亲 | 朱思谏 | 累赠资政大夫、都察院右都御史。 | |
母亲 | 胡氏 | 生平不详。 | |
子辈 | 长子 | 朱守孚 | 官至刑部郎中。 |
次子 | 朱守顺 | 生平不详。 | |
三子 | 朱守谦 | 生平不详。 | |
幼子 | 朱守蒙 | 官至镇江府通判。 |
表格参考资料:
史料记载
《太子少保都察院右都御史赠荣禄大夫太子太保朱公英神道碑》
《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朱英传》
《怀麓堂集·卷三十六·都御史朱公传》
《大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二百六十八》
《名山藏·卷六十五》
《明史·卷一百七十八·列传第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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