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宠惠

王宠惠王宠惠

王宠惠(1881年12月1日-1958年3月15日),字亮畴,广东东莞人,生于香港。中华民国政治家、外交家、法学家。历任外交总长、司法总长、国务总理、代理行政院院长、中华民国第一任司法院院长、中央研究院第一届院士等职务。

目录

    1 基本信息 2 基本介绍 3 主要经历 4 政治生涯 5 学术生涯 6 外交生涯 7 教育经历 8 轶闻趣事 9 人物评价

      基本信息

      中文名:王宠惠

      出生日期:1881年10月10日

      性别:男

      代表作品:《宪法评议》《宪法危言》

      别 名:亮畴

      职 业:法学家、政治家、外交家

      出生地:香港

      逝世日期:1958年3月15日

      毕业院校:北洋大学(现天津大学)、耶鲁大学

      主要成就:参与起草《联合国宪章》

      国 籍:中国

      担任职务:外交部长、代总理、国务总理

      基本介绍

      王宠惠王宠惠

      王宠惠(1881年—1958年)字亮畴。广东东莞人。民国时期著名法学家、政治家、外交家。作为法学家,著有《宪法评议》、《宪法危言》、《比较宪法》等。他是第一个将《德国民法典》翻译成英文的人,其译本一直到20世纪70年代都被公认为最好的英译本,在很多美国大学被当作教科书。作为政治家,在1949年之前在中国政坛上,无论谁主政,他一直官居高位。是国民政府学者型官僚的代表。精通日语、德语、英语,曾任国民政府外交部长、代总理、国务总理等职。

      主要经历

      1900年,从北洋大学堂法律系毕业,获钦字第一号考凭,为中国第一个大学毕业生。应南洋公学之聘,任英文及地理教席。

      1901年,赴日继续研读法学,并赞同孙中山革命,发起成立国民会。后与冯斯栾、郑贯一、冯自由等发起组织广东独立协会。

      1902年,转赴美留学,在耶鲁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

      1904年,在美国协助孙中山撰写《中国问题的真解决》的英文稿。后赴英国再行研究法学,取得英国律师资格证。

      1911年,在广州加入同盟会。武昌起义成功,任民军代表伍廷芳的参赞,被推为广东代表,与各省代表集合于南京,被推为副议长。

      1912年1月,任首任南京临时政府外交部总长。

      1912年3月,改任民国首届唐绍仪内阁的司法总长。

      1912年6月,因唐绍仪辞职,与同盟会阁员一起辞职,赴上海,后任以为孙中山为总理的中国铁路总公司顾问。

      1916年5月参加反袁护国运动,任护国军军务院外交副使。

      1917年,赴京任法律编纂会会长。

      1920年,任大理院院长,兼北京法官刑法委员会会长、法量讨论会会长。

      1921年10月,与施肇甚、顾维钧同被派为北京政府全权代表之一,出席在美国召开的华盛顿会议。

      1922年6月,任司法、教育总长。

      1922年9月19日,在吴佩孚等支持下,改组王宠惠内阁,署理国务总理,世称这届内阁为“好人政府”。

      1922年11月29日,因财政总长罗文干案辞职。

      1923年,被国际联盟选为海牙常设国际法庭正法官。

      1926年1月,他被选为国民党第二届中央监察委员。

      1926年5月,北京政府颜惠庆内阁复任王宠惠为教育总长,但他没有到任。

      1927年6月,出任南京国民政府司法部长。

      1928年8月,任国民政府委员、第一任司法院院长。

      1931年5月,再次出任海牙常设国际法庭正法官。

      1936年底,回国并赞成西安事变和平解决。

      1937年3月,任国民政府外交部长,并一度兼代主持行政院。

      1937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后,以外交部长名义发表抗日声明。

      1943年11月,随蒋介石出席开罗会议,据理力争。

      1945年4月,代表中国出席在美召开的《联合国宪章》制宪会议。

      1946年11月,出席制宪国民大会,参与《中华民国宪法》的制订工作。

      1948年,再任司法院院长。

      1949年,赴香港,后转台湾。

      1958年3月15日,病逝台北。

      政治生涯

      1901年,王宠惠赴日研读法学,接触到孙中山革命思想影响,赞同孙中山革命,发起成立国民会,后与冯斯栾、郑贯一、冯自由等发起组织广东独立协会。这两个团体都以反清为目标,主张革命。

      结识孙文

      王宠惠在美国留学期间,孙中山于1904年也抵达美国纽约。王宠惠经常到孙的寓所密会,倾听孙中山关于推翻清政府的革命计划。随后,为了减少革命的阻力,争取国际同情,王宠惠帮助孙中山起草了《第一次对外宣言》,即《中国问题的真解决》这篇著名文章。孙中山对王宠惠的法学才华十分器重,在王宠惠毕业以后游历欧洲期间,孙中山于1905、1910年两次出游欧洲,都约王宠惠晤谈,嘱咐他在留学生中发展同盟会会员,并为革命筹款。王宠惠在革命者中的元老地位也由此确立。

      出任外长

      王宠惠王宠惠

      1911年,王宠惠从欧洲回国,同年,辛亥革命爆发,中华民国成立。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在挑选内阁成员时,王宠惠取代呼声甚高的著名外交家伍庭芳出任临时政府外交总长一职,时年仅30岁。这是王宠惠步入民国政治舞台的开始,而一开始便以如此惊艳的方式登场。在这个职位上,虽然当时整个临时政府的地位并没有得到列强的支持,但王宠惠仍然成功地处理了荷属爪哇华侨被殴杀事件,迫使荷兰政府惩治了杀害我华侨的凶手,这使广大海外华侨第一次感受到了祖国的强大支持。袁世凯“当选”民国总统以后,王宠惠又被任命为司法总长,但这次政治经历随着袁世凯的窃国行为日趋明显而在1912年6月结束。在这一过程中,王宠惠的政治才华得到了展现,并为他日后的政治生涯铺就了灿烂的星光大道。

      恢复法统

      袁世凯于1916年死后,中国彻底陷入了军阀混战的政治乱局,北京政府走马灯似的不停地“城头变幻大王旗”。对这种因为军阀混战而导致民不聊生的局面,当时一批有影响的知识人士表达了极大的反感,并力图恢复古典传统的由文人掌政的政治局面。1922年4月,直系在对奉战争中取得胜利,将北京政府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对直系来说,要想真正控制北京政府,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把现有总统宣布为非法,只有在这个前提下,自己的首领曹锟才有望登上总统宝座。为此,吴佩孚想出了恢复1916年旧国会的奇招,即以“恢复法统”为名,将南方总统孙中山、北方总统徐世昌一并宣布为非法。这个建议一出,立即为直系各派所接受。本来,直系内部以曹锟为首的保派(曹锟常驻保定)和以吴佩孚为首的洛派(吴佩孚常驻洛阳)之间,在先统一还是先拥曹锟上台做总统的问题上是有分歧的,即曹锟以取得总统位置为首要目标,并不热心南方统一问题,吴佩孚却主张借打败奉张之威,先进军南方,待南方统一后再考虑曹锟上台问题。这种分歧之所以没有妨碍直系各派接受吴佩孚的建议,一是没有人能想出比“恢复法统”更高明的办法,二是吴氏适时地在曹锟面前表示:“生我者父母,用我者曹使,苟有二心,神明殛之”,打消了曹锟的戒心。这个时候的吴佩孚,不仅是直系内部举足轻重的实力派人物,也是社会上享有较高声誉的人,在一些自由派知识分子、甚至在中国共产党人的心目中,吴佩孚与别的军阀不同,他有过反对安福系亲日卖国行径、支持学生爱国运动的光荣历史,是一个值得信赖的军人。

      正是出于这种认识,1922年5月,蔡元培、胡适、梁漱溟、王宠惠等人在《努力周报》上发表《我们的政治主张》一文,认为中国的政治军阀混战,国无宁日,全是因为好人自命清高,不愿参与政治,让坏人当道。他们提出由知识分子中的“好人”组成“好人政府”,努力改变政府腐败的现实。由这些人组成“好人政府”,形成社会的重心,一点一滴地改造社会,创造出一个完美的“大我”。这种“好政府主义”初步显示出独立的自由精神,体现了现代中国独立的、自由的知识分子干涉政治的模式。

      在多方呼应的有利气氛中,“恢复法统”的努力很快见效。1922年6月1日,以王家襄、吴景濂为首的150多名旧国会议员在天津开会,通电全国,即日行使职权,取消南北两政府,另组合法政府。翌日,徐世昌宣布辞职。曹锟、吴佩孚领衔联合十省区的督军、省长通电“恭迎我黎元洪大总统依法复职”。 后,孙中山也在陈炯明的逼迫下离开广州大本营,南北总统问题宣告解决。6月13日,黎元洪下令撤销1917年6月的解散国会令,半数以上的旧国会议员随后聚集北京,中华民国一时间“法统重光”了。

      组建内阁

      王宠惠王宠惠

      “法统重光”后,由谁出面组阁,成了各方矛盾的焦点。军阀之间几经折腾,最终掌握了主动权的吴佩孚遂了心意。1922年9月,在直系军阀吴佩孚支持下,曾在《我们的政治主张》上签字的王宠惠等人入阁,王担任国务总理,主要成员有内务总长孙丹林,财政总长罗文干,陆军总长张绍曾,外交总长顾维钧,海军总长李鼎新,司法总长徐谦,教育总长汤尔和,农商总长高凌蔚以及交通总长高恩洪。这些人主要属于英美派,当时被认为是无党无派的“好人”,因而这个政府有“好人政府”之称,王宠惠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好人”中的好人。然而,这些富有浪漫主义气质的政治家,由于没有自己的组织和武装力量的基础,也缺乏人民的支持,因此,实际上“好人内阁”只能是得势以后野心勃勃的吴佩孚的傀儡。政府的所作所为,不仅为以吴景濂为首的国会和以曹锟为首的保派所反对,也愈来愈为胡适等“好人们”所不满。王宠惠内阁失去了起码的信任和支持,它的倒台只剩下一个时间问题。11月18日,众议院议长吴景濂和副议长张伯烈借口财政总长罗文干在签订奥国借款展期合同时有受贿之事,要求黎元洪将其逮捕。罗文干有过留学英国的经历,他在接财政总长印时,“财政涸竭”,“库空如洗”,为解燃眉之急,他决定向国外借款。为了避免节外生枝,他未经国会讨论和总理批准就在奥国借款展期合同上签了字。这种有背法定程序的做法,正好为伺机报复内阁的国会发起倒阁运动提供了口实。23日,曹锟发表通电,“历数罗文干私签承认奥债合同罪状,为国会声援,务请将罗彻底查办治罪,以为卖国者戒严”。此电一出,为早已不满吴佩孚专权的直系诸将群起响应。面对众叛亲离的局势,吴佩孚只得让步,他于24日通电,表示对“罗案”毫无成见,对曹锟始终服从,始终拥护。王宠惠内阁因失去靠山,不复支撑。11月25日,王宠惠被迫宣布辞职,“好人政府”仅存70余天即告垮台。29日,汪大燮署理内阁。“好人政府”仅如昙花一现,很快就成了历史的陈迹。

      学术生涯

      最能显示王宠惠学术功底的事件是他以英文翻译了《德国民法典》,该作品于1907年在伦敦由著名的斯蒂芬斯书店出版。该书在王宠惠版之前已经有一些英译本问世,但因这样那样的缺陷而未被学界所接受,而王宠惠的译本一出,很快就受到国际法学界的好评,并迅速成为欧美各大学的通用教材,这使得王宠惠在西方法学界名声大振。 《德国民法典》的英文版奠定了王宠惠在西方世界的学术地位。该书一直到20世纪70年代仍然在美国保持了经典教材的地位。其影响之大,下面的一则小故事可以窥豹一斑。尼克松去台湾的时候,一下飞机就提出要探望王博士,以表示他的敬意。原来王宠惠以英文翻译的《德国民法典》出版之时,正值尼克松出生,后来尼克松上大学,所用的关于德国民法典的教材就是王译版本。一个中国人,能以英文翻译德文的作品,并赢得以英文为母语的英美人如此的尊敬,这种学术的功力,即便到了今天,也是值得国人引以自豪的事情。

      构建民国立宪基础

      在回国以后,王宠惠先后撰写了《宪法刍议》、《宪法危言》、《宪法平议》、《比较民法》、《中华民国宪法之要点》、《宪法之功用》、《五权宪法》、《五权宪法之理论与实践》等一系列厚重的法学作品,根据孙中山提出的五权相互制衡的宪政理念,仔细探讨了中国宪政设计的原则和方针,不仅奠定了中华民国的立宪基础,而且引领了近代中国的宪政风潮。

      修订中华民国刑法

      王宠惠在刑法方面也有突出的成绩。在南京国民政府成立的初期,沿用的刑法典是北洋政府颁布的《暂行新刑律》。1928年,王宠惠开始主持修订刑法,他在《刑法第一修正案》的基础上,起草了《刑法草案》。这一草案包含了不少新观点,吸收了符合现代法律精神的观念,废除了旧刑法中受传统礼制影响的内容,废除了依亲亲等级确定惩罚程度的旧原则,确立了在刑事惩罚方面一律平等(包括男女平等和所有国民在法律面前平等)、惩罚从轻的原则;此外,该草案保障了工人罢工的权利等等。这一法律草案最终经中国国民党中央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1928年4月10日公布,并于当年7月1日施行,这就是1928年版本的《中华民国刑法》。该法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以法典的形式颁布的刑法典,它的出现,王宠惠居功厥伟。该法典得到了当时中国著名法学家的广泛好评,著名法学家伍朝枢(著名外交家伍庭芳之子)认为它在学理和事实方面都极其精当,“洵为完善之刑法”。而著名法学家杨鸿烈也对它十分赞赏,称它采用了世界最新的立法体例,充分体现了改善主义精神,并赞美说,如果拿它来和当时世界上任何国家最先进的刑法典相比较,“当亦无多逊色”。这些法学同行的称颂,充分显示了王宠惠在刑法方面精深的修养。

      编订中华民国民法

      在修订完刑法典以后,王宠惠又参与了中国民法典的编订工作。在这部民法典的编订过程中,王宠惠既是顾问,又是实际的法案起草的参与者。这部民法典采用了民商合一的编撰体例,注重对西方最先进的民商法思想的吸收,以社会本位为立足点,又兼顾了中国传统的民间习惯,真正达到了中西合璧、兼容无碍的效果。《中华民国民法》在短短两年内就编订完成,虽然由于时局的限制,它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贯彻,但它为以后编撰中国民法在体例、原则、指导思想等方面确定了范例。在这个过程中,王宠惠发挥了领导和技术骨干作用。

      国际法方面的贡献

      王宠惠在国际法方面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他在海牙国际法庭供职时的表现,以及在确立联合国宪章方面所做的工作。作为中国当时最为知名的法学家之一,1923年受北京政府的委派,王宠惠出任海牙国际法庭正法官,他是海牙国际法庭的第一任中国籍的法官。在海牙担任法官时,王宠惠坚持以公平适当的原则处理国际纠纷,期间,王宠惠所表现出的精深宏博的法学修养与宽厚公正的绅士风度,受到世界各国的学者和政治家们的佩服。王氏在海牙国际法庭的卓越表现,有力地回击了西方世界对黄种人的歧视,为国家争得了巨大的荣誉。当1924年王宠惠再次游历法国之时,为了表达对王宠惠的敬意,法国最高法院特别邀请他做演讲。这一隆重的礼遇,充分显示了王氏在国际法学界的重镇地位。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1946年,王宠惠作为中国方面的代表出席了联合国成立大会,他对联合国宪章的制定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建议,并被委以润色和审定联合国宪章中文版工作的重任。

      外交生涯

      1921年,北洋政府派王宠惠、顾维钧等代表中国赴华盛顿出席太平洋会议。作为一战的战胜国,中国理应收回帝国主义侵占中国的一切权益,因此,王宠惠理所当然地提出了废除日本逼迫中国签订的“二十一条”,并严陈此种苛刻条款将最终导致太平洋周边不太平。这种有理有据的陈述一时打了帝国主义者一个措手不及,最终,会议签订《九国公约》,列强承认“尊重中国的主权与独立及领土、行政之完整”,并达成《解决山东悬案条约》。虽然,在西方列强主导的“强权即公理”、“弱国无外交”的国际外交舞台上,这种口头承诺效果有限,但王宠惠不畏强权,坚决维护祖国领土主权完整的努力,为中国赢得了荣誉。

      “国联”大会斥责日本

      1933年,日本竭力扶植“伪满”政权,妄图分裂中国。在这种情况下,王宠惠奉命出席“国联”大会。会上,骄狂的日本代表以轻蔑的口吻挑衅王宠惠:“你是代表南京国民政府呢,还是代表东北满洲国政府?”王宠惠立即站起来,义正词严地大声回答:“我代表贵国承认的那个中国政府。”一时,各国代表掌声雷动,日本代表自讨了个没趣,悻悻而退。

      签订中苏条约

      1937年3月,王宠惠被蒋介石任命为外交部长。不久,卢沟桥事变爆发。王宠惠一方面谴责日军的侵略行径,另一方面要求日方停止军事行动,避免事态扩大。但日本不仅在华北扩大战事,而且进一步发动“八一三事变”,于1937年 11月占领全上海,极大地损害了英美在华利益。王宠惠判断英美可能会对日本采取遏制行动,为此采取了将中日冲突国际化、争取国际社会同情和支援的策略,先后申述于国联和布鲁塞尔国际会议,向日本施压。但当时英国在欧洲搞绥靖、美国则采取无所作为的政策,所以国联大会和在布鲁塞尔召开的九国公约签字国会议没有通过任何制裁日本的协议,而且这两次会议造成了恶劣影响,“比惨败还要坏,简直是一场灾祸。”

      鉴此,作为亲英美派的王宠惠逐步认识到获取苏联支持的重要性。1937年8月21日,王宠惠与苏联驻华大使签订了《中苏互不侵犯条约》,该条约的签订鼓舞了抗战中的中国人民,对日本长期执行的孤立中国的外交政策是一次沉重打击。日本外相广田弘毅非常恼怒地表示:中苏“偏要选择这个特殊的时机和特殊的局势来签订(条约),这是令人感到遗憾的” 。通过条约,苏联向中国提供了大量军需物资援助。

      力争国际地位

      1941年4月,王宠惠调离外交部,转任战时国家权力中枢——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但他仍在外交上发挥重要作用。如何在战后建立一个防止侵略的国际机构和确立中国的大国地位是王宠惠经常思考的问题。1942年7月4日,王宠惠将《国际集团会公约草案》呈送蒋介石,提出新建立的国际组织应与原来的国联有两点不同:

      第一、理事会为常设,以便随时处理重大国际问题,“理事会由人口最多之八会员国与其他七会员国组成”,中、美、苏、英四大国对发起新的国际组织起特殊作用;

      第二、废除原国联盟约任何决议须一致通过的原则,规定出席代表2/3同意即通过。

      但是,美、苏、英对于中国寻求大国地位心态各异。如何利用它们的矛盾而确立中国的大国地位,这是对中国外交官智慧的考验。1943年11月22日~26日,为了协同对日作战,并就战后事宜进行磋商,中、美、英三国首脑举行开罗会议。王宠惠陪同蒋介石出席了开罗会议,并成为中、英、美三国具体谈判中的中方实际负责人。会议期间,王宠惠起草了《关于设立四国机构或联合国机构问题》节略,作为蒋介石个人意见送交美方,提出中国对建立新的国际组织的基本立场,即维持包括中国在内的四大国在国际事务中的特殊地位。

      在讨论《开罗宣言草案》时,英国代表提出把草案中“满洲澎湖台湾当然归还中国”修正为“当然必须由日本放弃”,把“使朝鲜自由独立”修正为“使朝鲜脱离日本统治”,当即遭到王宠惠反对。王宠惠指出:“只说日本应该放弃而不说归还何国,则中国人民乃至全世界人士,皆深感困惑;故中国对此修改之文字,碍难接受。”“声言朝鲜既被日本侵略吞并如仅言脱离日本统治,而不决定其自由独立的地位,则将为未来留下重大难题。”英国代表辩解说,草案已经提到“日本由中国攫取之领土”,这些地方归还中国当然没有异议。王宠惠坚持认为如果不言明归还中国,则此次盟国共同作战、反对侵略的目标就不明显。由于美国代表赞同王宠惠的意见,结果会议决定维持原案。开罗会议确立了中国的大国地位,并为中国收回台湾提供了法律保障。

      制定联合国宪章

      1945年4月,王宠惠作为中国全权代表之一出席了旧金山制宪会议,讨论制定联合国宪章。由于中国在四强中的地位比较微妙,所以王宠惠、顾维钧等中国代表采取了在美苏冲突中偏向美国,但又尽量避免不必要地冒犯苏联的正确立场,使得中国提出的许多建设性意见被列入了联合国宪章。

      巧妙回击刁难

      在中国积贫积弱的那个时代,作为中国外交官不只是必须维护中国的主权,还得回击西方列强在其他如文化方面对中国的蔑视。王宠惠作为外交家,在民国的外交舞台上也是声名赫赫。在国际外交上,王宠惠是忠贞的爱国主义者。

      曾有人对王宠惠开玩笑说,如果他保留他(在香港)的出生证明,那么就可以持有英国护照了。对这种没有民族担当精神的媚外言论,王宠惠正言厉色地回应道:“我早年追随国父(指孙中山)革命,主要在推翻满清,打倒帝国主义。我最痛恨的是依附外国势力,我的出生证在早年离开香港时,即自行销毁了。” 王宠惠把这种爱国主义的气节带到了国际外交上,在外交场合,他为了维护民族和国家的利益,决不妥协。

      有一次王宠惠在伦敦参加外交界的宴会,席间有位英国贵妇人问王宠惠:“听说贵国的男女都是凭媒妁之言,双方没经过恋爱就结成夫妻,那多不对劲啊!像我们,都是经过长期的恋爱,彼此有深刻的了解后才结婚,这样多么美满!”王宠惠笑着回答:“这好比两壶水,我们的一壶是冷水,放在炉子上逐渐热起来,到后来沸腾了,所以中国夫妻间的感情,起初很冷淡,而后慢慢就好起来,因此很少有离婚事件。而你们就像一壶沸腾的水.结婚后就逐渐冷却下来。听说英国的离婚案件比较多,莫非就是这个原因吗?”王宠惠在外交场合应对迅捷,词锋机敏,多属此类。在民国时期的外交场合,王宠惠以他忠贞的爱国主义精神,机敏的词锋,为中国在国际外交舞台上争得了尽可能大的尊重。

      教育经历

      王宠惠王宠惠

      王宠惠曾在香港入读圣保罗书院,毕业后,王宠惠又进入皇仁书院继续其学业长达四年时间。 1895年,清政府在天津设立北洋西学学堂(北洋大学前身),开始在全国招考学员,王宠惠在港报名参加了这次考试,并以优异成绩被录取,进入天津北洋西学学堂头等学堂第四班攻读法科法律学门。及后于1900年在北洋大学堂法律系毕业,获钦字第一号考凭,为中国第一个大学毕业生。应南洋公学之聘,任英文及地理教席。1901年赴日继续研读法学,在日本求学的时间并不长,在这期间他翻译孟德斯鸠等西方法学家的作品。赞同孙中山革命,发起成立国民会,同时撰写文章,呼吁国人起来革命。1902年转赴美留学,在耶鲁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1902年初冬,王宠惠转赴美国求学,他先就学于加利福尼亚大学,随后转入耶鲁这所培养了不少中国近代名人如容闳、詹天佑的世界一流学府深造,并在这里获得了法学博士学位。博士毕业以后,王宠惠旋即赴英国继续研究国际公法,并获得英国律师资格。同时,王宠惠还游历法国和德国等欧洲先进国家,考察各国宪法,并被选为柏林比较法学会会员。1904年曾在美国协助孙中山撰写《中国问题的真解决》的英文稿。

      首张大学文凭获得者

      1895年,清政府在天津设立北洋西学学堂(北洋大学前身),开始在全国招考学员,王宠惠在港报名参加了这次考试,并以优异成绩被录取,进入天津北洋西学学堂头等学堂第四班攻读法科法律学门。北洋西学学堂头是一所典型的“洋”学堂,不仅教员多聘请外教,就是所开设的课程也是移植西方国家的设置,以法科为例,它开设的课程包括英文、几何、化学、天文、万国公法、商务律例、民间诉讼律等二十门,所用课本也均援用英文版本。在这里,中西学根底俱佳的王宠惠终身的治学方向初步奠定。

      1899年,王宠惠以最优成绩毕业,并获颁发毕业文凭。这张毕业文凭是我国的第一张大学毕业文凭。这张文凭颁发于1900年元月。文凭的形状为上梯形下矩形,最上方有“考凭”(即文凭)字样,文凭的正文被龙蝠图案所包围,图案花纹上方是一个蝙蝠,左右两侧四条大龙,下方为海水波浪,文凭外围左右书有“钦字第壹号”。文凭正文开头书有“钦差大臣办理北洋通商事务直隶总督部堂裕为……”文凭内有对北洋西学学堂的简介、对学生的介绍和鉴定、学生所学课程等内容,另外还写有文凭获得者王宠惠的曾祖父、祖父、父亲的姓名。因为领受该文凭的是我国第一所新型大学的第一届毕业生,又是“钦字第壹号”文凭,所以称为我国第一张大学毕业文凭,文凭的原件现存台湾。《北洋大学——天津大学校史》一书收入了该文凭的影印件。因此,王宠惠可以说是中国有据可查的第一个在本土大学毕业的大学生。

      轶闻趣事

      孙中山和王宠惠的父亲王煜初交往甚深。两家交往的深度可由下面的事情见其一斑:孙中山曾经因为策划起义未遂而被清政府通缉,在这危急时刻,1895年重阳节,王宠惠的哥哥王宠勋结婚,孙中山居然冒死前往广州赴喜宴。据王宠惠回忆,因这事,孙中山还差一点被清廷密探逮捕,只是他警惕性高,才侥幸逃脱。

      谦谦君子

      据《革命逸史》记载,在东京的时候,王宠惠与秦力山租屋同住,王住在楼上,秦力山以及另有几个留学生住在楼下。他们雇了一个日本下女,容貌艳丽,举止妖冶。当时王宠惠只有二十来岁,年少英俊,日本下女对他一见倾心。那个日本少女常常向他献媚,并且常以语言对他进行挑逗,可是他不为所动。王宠惠曾请秦力山劝告日本少女,以后不要再骚扰他,可是这个日本女人不听劝告。一天清晨四点左右,天还没有亮,那位春意荡漾的日本小姐,赤身裸体地进入王宠惠房中,向他求欢。王见状大为惊骇,急忙大呼:“不可,不可!”下女只得狂奔而走。住在楼下的秦力山及其他几位留学生,听到王宠惠在楼上大叫,都从梦中惊醒过来,他们都跑到楼上,询问发生了什么事,可是王宠惠当时坚持不肯说。后来他们知道详情,对于王宠惠见色不淫的定力,十分钦佩。这则故事的真伪难说,但是王宠惠一生个人品格清高,仁慈爽直,淡于名利,不好女色,却是事实。在这个意义上,这个故事的可信度相当高。这说明王宠惠不是那种沽名钓誉之徒,而是真的“尊德性,道问学”的谦谦君子。

      王宠惠至死都没有改变他的士君子人格。据说,由于他平生不贪名利,结果,当他晚年生病的时候,困顿得都拿不出钱来治病,而只能靠别人的捐赠清偿医药费。

      极度吝啬

      王宠惠生性极为吝啬,几个熟悉的朋友给他取了一个绰号叫做“办法”。他家里不用厨子,不开火。他经常到罗文干等人家里去,坐到六七点钟不走。主人留他吃饭,他还要客气一次,说:“还早呢,还是回去吃吧。”主人再留他,他就说:“有啤酒吗?有酒我就在这里吃吧。”这是第一个办法。如果主人不开口留饭,他就说:“有什么‘办法’没有?我们出去吃馆子好不好?我来请你。”主人自然留他吃饭了。这是第二个办法。如果真的出去吃馆子了,吃完后大家抢着会钞,他总是落在后面。这是第三个办法。有时候大家不和他客气,让他去结帐,他还有第四个办法:他一拍衣袋,喊道:“喂,你们走不成!今天我忘记带钱了。”

      王宠惠初次代理国务总理后,一次大家在顾维钧家吃饭。有人提议,以后每周大家轮流做东,定期举行会餐,商议问题,交换意见。大家都赞成了。王宠惠力言不必吃饭。“何必吃饭!喝喝茶就够了。”他连说了五六遍。他每说一遍,在座的周自齐便用力拧旁边的罗文干一把。罗文干回家后解衣一看,臂上被周自齐拧得青紫了一大块。

      人物评价

      王宠惠不是一个普通人,他在近现代中国乃至世界历史上曾是一个叱咤风云的传奇人物。民国时期,在政、学两界,他的大名几乎是无人不晓。王宠惠是中国第一张大学文凭的获得者,作为学者,他学贯中西,在宪法、刑法、民法、国际法等领域都有精深的造诣,是中国第一个在海牙国际法庭供职的中国法学家,并曾是联合国宪章的起草者之一,在国际法学界享有盛誉,可以说是近现代中国法学的奠基者之一;作为政治家,他曾一度担任中华民国国务总理,此后又长期身居国民政府的外交总长、司法总长等要职。王宠惠一生品德清正、学识悠长、仕途通达,如果按照中国传统,以“立德、立功、立言”来衡量一个人终生成就的大小,那么,王宠惠是近代中国在这三个方面都达到很高层次的不多的达人之一。

      由于独特的历史环境和个人的价值取向,王宠惠最终没有选择站在人民一边,而选择了绑在国民党的战车上。日本战败后不久,1946年,蒋介石悍然发动内战。王宠惠为蒋介石的反动行为,在法统上予以了论证。然而,诚如他的革命引路人孙中山所言,“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最终,不顾民生的国民党政权被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中国共产党军队赶出了大陆,退居台湾一隅,王宠惠也沦为历史的反角。1949年,失意的王宠惠以养病为名前往香港,1950年转赴台湾,再度出任“司法部长”,1958年3月15日,逝世于台北,结束了他传奇的一生。